升降机电动葫芦维修保养合同.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0152195 上传时间:2023-04-25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3.5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升降机电动葫芦维修保养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升降机电动葫芦维修保养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升降机电动葫芦维修保养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升降机电动葫芦维修保养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升降机电动葫芦维修保养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升降机电动葫芦维修保养合同.docx

《升降机电动葫芦维修保养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升降机电动葫芦维修保养合同.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升降机电动葫芦维修保养合同.docx

升降机电动葫芦维修保养合同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客户名称:

客户地址:

维修保养合同号:

签约日期:

_______年__月日

维修保养合同号:

___

订合约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部分商务条款

第一章总则

1.1合同标的物

甲方共有9部升降机、5部电动葫芦需要日常和定期维护保养及故障维修。

升降机、电动葫芦型号规格明细参见合同第二部分技术条款。

升降机、电动葫芦故障维修、维护保养服务:

即全包日常点检和每月二次例行维护保养、整年24小时电梯故障紧急抢修服务,优惠供应销售配件。

1.2服务期限

该类服务期限于年月日起至_年月日止。

1.3付款条款

1.3.1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

开户行:

帐号:

1.3.2付款周期为_陆个月一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分两期付清。

第一期于年月份的最后一周内,凭乙方提供的福州市服务业统一发票,于30个工作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维保款(¥元);第二期付款待电梯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取得电梯使用合格证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福州市服务业统一发票,于30个工作天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维保款(¥元)。

注:

(若非乙方方面原因导致的年检不通过的,乙方免责,甲方应如期付款)。

1.3.3调价

本合同期内价格不变。

1.3.4额外费用

对于本合同范围外的额外更换零配件费用或修理费用,甲方应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并作确认后的30个工作天内支付。

第二章乙方服务内容、标准及责任

2.1乙方服务内容及标准

2.1.1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办理升降机、电动葫芦的年检申报手续,配合技术监督部门对服务期内的升降机、电动葫芦设备实施年检,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乙方应在年检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可能影响年检有关技术问题,解决好这些技术问题及进行整改(整改所需材料、零配件由甲方提供),直至通过年检,取得使用合格证。

若因乙方保养不力及安全问题等原因引起复检,则复检费由乙方承担(从保养费中扣除)。

2.1.2乙方对维保的升降机、电动葫芦的安全性能负责,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2.1.3乙方应当依据《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的要求,按照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并且根据所保养升降机、电动葫芦使用的特点,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与方案,对升降机、电动葫芦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升降机、电动葫芦达到安全要求,保证升降机、电动葫芦能够正常运行。

2.1.4乙方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及乙方维修、保养规范对升降机、电动葫芦进行维护保养。

升降机、电动葫芦的维护保养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其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分别见附件一至附件四。

2.1.5现场维保时,如果发现升降机、电动葫芦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应当相应增加并及时调整保养计划与方案。

2.1.6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升降机、电动葫芦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大的零部件(如地坎、钢丝绳、轴承、变频器等),应先当向使用单位书面提出,后由甲方提供材料、零配件进行改造、维修。

2.1.7乙方每天2次对承包的所有升降机、电动葫芦及机房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做好附件七《电梯、升降机日点检记录表》《电动葫芦日点检记录表》(附件八)点检记录。

2.1.8进行升降机、电动葫芦维保,应当进行记录。

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2.1.8.1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使用单位内编号;

2.1.8.2维保单位、维保日期、维保人员(签字);

2.1.8.3升降机、电动葫芦维保的项目(内容),进行的维保工作,达到的要求,发生调整、更换易损件等工作时的详细记载。

2.1.8.4维保记录由甲方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

2.1.9乙方在为甲方服务的同时,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对升降机机房及升降机、电动葫芦附属设施设备进行清洁,并达到甲方要求。

2.1.10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况决定,但是不少于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其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它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2.1.11乙方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甲方的不同类别(类型)升降机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2.1.12乙方需提供急修服务。

乙方需要甲方附近地区的前亭或石门设立维修点,随时向甲方提供全天候的急修服务,当升降机、电动葫芦发生故障时,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须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故障,恢复电梯正常运行,不能影响甲方产线生产。

重大故障处理恢复正常运行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方可延长处理时间。

2.2乙方的责任范围

2.2.1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外来施工人员管理规定》(附件五)。

2.2.2乙方工作人员在升降机、电动葫芦维修、保养中需严格按照甲方的《电梯安全管理及升降机维修、保养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附件六)作业。

2.2.3乙方将承担在合同实施和完成期间乙方公司员工的一切安全责任及劳动保护等责任。

2.2.4乙方在维修保养中因工作失误造成升降机、电动葫芦零部件损坏及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2.5乙方对设备每半年一次"安全检查"及"年度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必要的检查、测试、调整和校验,保证升降机、电动葫芦安全运行。

2.2.6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2.2.7乙方将随时听取客户的反馈,对不正常的运行状况,做认真分析及纠正。

2.2.8乙方在保养过程中发现影响升降机、电动葫芦安全运行的隐患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整改,确有必要可要求甲方停止使用该电梯。

2.2.10乙方在实施维修保养作业过程和填写、保管、交付维修保养相关记录时,须符合甲方实施ISO9001、ISO14001品质、环境保证体系的相关要求和甲方的其它管理要求。

2.2.10乙方需建立维保质量检查制度。

乙方的质量检验(查)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应当对升降机、电动葫芦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且进行记录。

2.2.11乙方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

2.2.12乙方应每年对设备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和质量检查;乙方应每年进行一次钢丝绳检查,并向甲方提供结论报告;乙方应对设备每年进行一次平层及超载称重装置测试并向甲方提交测试报告;乙方每两年提供一次限速器部件现场校验工作,以减少停梯时间。

2.2.13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需对升降机、电动葫芦故障(包括甲方使用人员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进行维修。

损坏的零配件、部件需校正、修复,确实需要更换配件需得到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提供。

2.2.14对于未能明显察觉到的故障所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由政府有关部门鉴定并确定责任。

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工作人员过失而造成的直接的可预见的延误、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3免责条款

2.3.1因不可抗力导致升降机、电动葫芦有所损失、损坏或延误等,乙方不承担责任。

2.3.2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所提之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或出现本合同4.4.1.1项之情形乙方中止履行合同,于中止期间产生事故和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3.3仅由乙方修理

出于安全的需要,甲方不能自行或者允许非乙方人员,或未经乙方允许的员工以及其它人员修理、改动、更换、干扰设备的任何部件。

否则,对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将不负任何责任,并保留索赔的权利。

但升降机、电动葫芦使用的零配件或大的部件,甲方经比价,其费用比其它供应商贵,甲方有权自行购买零配件要求乙方更换,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维修。

第三章甲方责任及权利

3.1甲方应为乙方员工在不违反客户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提供出入之方便,同时应阻止非乙方雇员或非特别授权人员,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3.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升降机、电动葫芦及其运行的准确信息,同时对乙方提出的要求作及时更正并付诸实施。

3.3甲方应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在《电梯、升降机、电动葫芦维护保养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授权人员签字:

3.4甲方应按乙方对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作好通风,并协助乙方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

3.5负责对乙方服务项目的执行和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确认,并有权根据服务质量对乙方实施扣罚的权利

3.5.1接故障报修报告后,乙方现场值守人员在15分钟至1小时内赶到现场才开始工作的,每发生一次根据情况扣罚该升降机、电动葫芦当月维保费的10%,1小时至2小时内赶到现场才开始工作的,每发生一次根据情况扣罚该升降机、电动葫芦当月维保费的50%,,超过规定2小时以上的,将扣罚该升降机、电动葫芦全月维保费。

3.5.2升降机、电动葫芦一般故障应需在1小时候内处理完毕,超过2小时未能处理完毕需报告甲方电梯管理人员,乙方应支付该电梯当月维保费的40%作为违约金。

重大故障处理恢复正常运行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方可延长处理时间。

3.5.3在日常和定期维护保养及紧急抢修中,甲方发现乙方维修人员技术差,配合度不好,或者将升降机、电动葫芦维保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纠正,否则扣罚每月总维保费的40%,直至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3.5.4乙方所提供的维保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及时,若发现一次虚假,扣罚50元。

3.6升降机、电动葫芦及其所有附件均为甲方财产,乙方不负任何保管责任。

3.8服务期内,甲方需要增设设备功能时,乙方优先提供改造方案及报价改造费用,甲方有权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3.9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对设备进行改造时,乙方优先提供改造方案及报价改造费用,甲方有权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3.10甲方可将在本合同中约定承担的责任、义务和享有的权利转予甲方认可的具有履行该合同能力的单位或个人,而无需经乙方同意,该合同的有效性不受影响。

3.11若乙方违约,除扣罚乙方违约金外,如果导致甲方人员、升降机、电动葫芦使用者或相关人员人身及财产损害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章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4.1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2变更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4.3终止

4.4.1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4.1.1若甲方未按本合同之规定期限付款,且在乙方发出第二次书面催告后,仍未按催告函中规定的付款期限付款,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且暂时免除保养责任;若甲方在乙方发出中止履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仍未付清应付款,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4.1.2未经乙方同意,已有非乙方雇员或非授权人员对设备进行此合同范围内的维修保养。

4.4.1.3如果甲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盘(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4.4.2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4.4.2.1若乙方因非甲方的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十日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4.4.2.2如果乙方被迫、自愿或由债权人提出破产(合并或重组公司的除外)而无力再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

4.4.2.3若乙方由于法定的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再履行合同项下的职责。

4.4.2.4在日常和定期维护保养及紧急抢修中,甲方发现乙方维修人员技术差,配合度不好,或者将升降机、电动葫芦维保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乙方立即纠正,否则将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4.4.3若非上述4.4.1及4.4.2约定终止情形,未经双方书面协议的一致同意,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五章违约

5.1逾付款滞纳金

若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须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滞纳金按到期日起逾期款项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二计算。

5.2属以下情形违约一方有权要求另一违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5.2.1若出现本合同前述4.4.1.1项之情形,甲方在乙方发出二次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5.2.2若本合同依据上述第4.4.2.1和4.4.2.4项之规定而终止的,甲方有权追回已向乙方支付的当月维修保养费和预付维修保养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5.2.3非4.4条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双方书面达成一致的,提前终止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5.3保密条款

本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均属商业秘密,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否则即视为违约。

第六章其他事项

6.1服务工具

任何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工具、计量器具、远程控制器或交流设施(“以下简称服务工具”)都是乙方的财产,只归乙方员工使用。

这些服务工具不是设备的一部分。

甲方允许乙方将这些服务工具储存或安装在甲方的大楼并连接到设备上。

甲方只会让乙方的人员接触到这些服务工具。

甲方同意将装在服务工具中的软件视为乙方的商业秘密加以保存。

甲方不得以任何目的允许其他人使用、获取、检查、复制、泄露或拆开服务工具或其里面的软件。

无论本协议以什么原因终止,乙方可以进入甲方的房屋拆走这些服务工具及其软件。

6.2通知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通知或通讯,通过邮寄方式或传真方式发到其登记办公地址后即被视为送达。

6.3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附之技术条款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6.4排除条款

本合同的服务范围不包括改变升降机、电动葫芦现有结构和装置,或增加新功能。

如有需要,乙方优先提供改造方案及报价改造费用,甲方有权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6.5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则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6.6合同效力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即成为双方完全同意履行的合同,将取代所有双方以前订立的有关维修保养事宜的任何协议。

本合同正本共页一式___份,甲方执_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7合同附件资料说明:

附件一: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附件二: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附件三: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附件四: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附件五: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附件六:

《电梯安全管理及升降机维修、保养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附件七:

《电梯、升降机日点检记录表》

附件八:

《电动葫芦日点检记录表》

附件九:

《承诺书》

附件十:

《福清厂2012年升降机、电动葫芦委外保养、维修明细表》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技术条款

乙方的服务内容及责任

乙方对以下所述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梯号

安装地点

梯型

层/站提升高度

速度

载重

台数

(甲方)

KG

1#升降机

F1厂厂区

GSD-200

2/2

0.25米/秒

2000

1

2#升降机

F1厂厂区

GSD-200

2/2

0.22米/秒

2000

1

3#升降机

F1厂厂区

GSD-200

2/2

0.22米/秒

2000

1

4#升降机

F1厂厂区

GSD-200

2/2

0.25米/秒

2000

1

5#升降机

F1厂厂区

GSD-200

2/2

0.25米/秒

2000

1

6#升降机

F1厂厂区

HSD-200

2/2

0.25米/秒

2000

1

7#升降机

F1厂厂区

HSD-200

2/2

0.25米/秒

2000

1

8#升降机

F1厂厂区

HSD-200

2/2

0.25米/秒

2000

1

9#升降机

F1厂厂区

HSD-200

2/2

0.25米/秒

2000

1

钢丝绳电动葫芦

F1厂叉车维修房

HB

6米

8m/min

2000

1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F1厂叉车充电房

LH2T-6.5A3D

6米

8m/min

2000

1

电动单梁起重机

F3厂叉车充电房

LH2-8.5A4D

6米

8m/min

2000

1

电动葫芦

F3厂叉车维修房

HB2T-6M

6米

8m/min

2000

1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F3厂FP车间模具房

MH5-5.1A3

6米

8m/min

5000

1

●预防性保养

1.每月由乙方维护保养专业人员对升降机、电动葫芦进行2次有计划的常规检查和例行保养,按国家行业标准和乙方保养规范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升降机、电动葫芦正常运行。

保养加油及调整下列各项:

Ø主机注油和清洁、控制柜清洁整理;

Ø升降机、电动葫芦机件进行润滑;

Ø轿顶上所有安全装置;

Ø井道内导靴、对重、缓冲器、保险装置及极限开关等安全装置;

Ø保持导轨适当之润滑,导靴运行正常;

Ø检查并润滑厅门、轿门、门绞链、门吊板、门导靴;

Ø检查及平衡曳引机钢丝绳张力及清洁;

Ø扶梯:

对主机、控制柜进行注油和清洁;轴承、传动系统的检查和注油;安全装置的检查和调整;

Ø定期检查维护限速器、安全钳及各项安全装置。

2.免费提供例行保养所需之润滑油、润滑脂和清洁材料。

主机变速箱油由甲方付费提供;

3.乙方以合作甲方的优惠价格提供甲方配件,并送货上门;

●紧急抢修服务

乙方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的应急处理,当升降机、电动葫芦发生故障时,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须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故障,恢复升降机、电动葫芦正常运行,不能影响甲方产线生产。

重大故障处理恢复正常运行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方可延长处理时间。

●维护保养时间

特殊情况,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日常维修保养的时间。

●年检

协助甲方升降机、电动葫芦在维保期间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年检。

甲方责任:

1.在乙方对其服务内容范围内对电梯进行保养加油及调整时,如发现部分机件正常损坏或需更换时,由甲方支付更换部件的材料费。

2.承担年检及限速器检测费用。

签约双方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商务科技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