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士路潇湘南大道东的线白庭路道路工程可研编制工程设计.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0142105 上传时间:2023-04-25 格式:DOCX 页数:79 大小:64.8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学士路潇湘南大道东的线白庭路道路工程可研编制工程设计.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9页
新学士路潇湘南大道东的线白庭路道路工程可研编制工程设计.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9页
新学士路潇湘南大道东的线白庭路道路工程可研编制工程设计.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9页
新学士路潇湘南大道东的线白庭路道路工程可研编制工程设计.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9页
新学士路潇湘南大道东的线白庭路道路工程可研编制工程设计.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新学士路潇湘南大道东的线白庭路道路工程可研编制工程设计.docx

《新学士路潇湘南大道东的线白庭路道路工程可研编制工程设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学士路潇湘南大道东的线白庭路道路工程可研编制工程设计.docx(7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新学士路潇湘南大道东的线白庭路道路工程可研编制工程设计.docx

新学士路潇湘南大道东的线白庭路道路工程可研编制工程设计

新学士路(潇湘南大道东线-白庭路)道路

工程可研编制、工程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HNXD2012-10081

 

招标人:

长沙先导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十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新学士路道路工程经长先发改函[2012]26号号文批准立项,由长沙先导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筹建,现对该项目可研编制、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新学士路(潇湘南大道东线-白庭路)道路工程可研编制、工程设计。

2、工程概况:

新学士路(潇湘南大道东线-白庭路)道路长3200m,规划路幅宽36米,两侧各20米绿化控制带;

3、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4、设计周期:

总设计周期为65天。

4.1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周期:

签定合同后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4.2设计周期:

a、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2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b、初步设计批复后2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文件;

c、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二、招标范围

编制《新学士路(潇湘南大道东线-白庭路)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学士路(潇湘南大道东线-白庭路)的路基、路面、排水、管线综合(含电力埋管施工图)、交通设施、景观绿化及亮化、附属结构物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包括设计、工可审批、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三、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发改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少于1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类似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路桥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额不少于1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类似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作为补充资料;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2年2月至2012年7月社保证明);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由两个以上设计、咨询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以上第1款至第6款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7.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7.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7.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六、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七、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

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

八、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资格后审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单位公章和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

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九、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十、评标委员会组成:

按长发改〔2011〕233号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技术类评委3人,经济类评委1人,业主评委1名,除业主评委以外其余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15日起登录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十一、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万元)。

11.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11.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以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户名: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号:

43001792061059778899

11.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新学士路可研、设计”。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新学士路可研、设计”),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1月15日9:

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8:

00时至9:

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给予经济补偿费。

十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项目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新学士路(潇湘南大道东线-白庭路)道路工程可研编制、工程设计

2

项目概况

新学士路(潇湘南大道东线-白庭路)道路长3200m,规划路幅宽36米,两侧各20米绿化控制带

3

招标人

长沙先导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4

招标范围

编制《新学士路(潇湘南大道东线-白庭路)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学士路(潇湘南大道东线-白庭路)的路基、路面、排水、管线综合(含电力埋管施工图)、交通设施、景观绿化及亮化、附属结构物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包括设计、工可审批、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5

设计周期

总设计周期为65天,其中:

1、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周期:

签定合同后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设计周期:

a、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2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b、初步设计批复后2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文件;

c、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6

资金来源

以可研批复为准

7

投标报价

上限值

本项目设有投标报价上、下限值,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的标准下浮幅度不超过20%,即按100%(含)-80%(含)报价,投标报价如超过此范围则投标报价部分得分为零。

8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五款要求。

9

投标保证金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第十一款要求

10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期起90日历天

11

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2年10月21日17:

00时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管网()“答疑专区”中提出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建设投资)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12

投标文件

份数

商务文件一式捌份(明标,正本一份,副本柒份)

方案设计文件一式捌份(正本一份,副本暗标柒份)

效果图一套(暗标)

方案设计文件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2份。

13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否则将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14

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含正、副本)、设计文件正本(含2份光盘)、副本(暗标)、设计效果图(暗标)、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应分开密封包装(分6个包装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暗标部分(投标设计文件副本、设计效果图)密封袋上不能有任何标记。

15

标记要求

投标文件的密封套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人、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及“在2012年月日9:

00时(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

暗标部分(投标设计文件副本、设计效果图)密封袋上不能有任何标记。

1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11月15日9:

00时(北京时间)

17

开标地点

及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标时间:

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8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评标委员会为5人,技术类评委3人,经济类评委1人,派业主评委1名,其余均从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9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20

招标代理费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2003年1月1日施行)的取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2、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收费标准按湘价服【2009】157号文,中标人应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发出之后3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

2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投标依据

1、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八部委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2、2000年10月8日起施行的建设部建市(2008)63号文件《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

1、本项目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

以上人员查验将在开标会上进行,投标单位未按以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将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2、以上人员身份查验须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接受查验:

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

本招标项目实行投标单位法人承诺制,投标人须进行书面投标承诺,资格后审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投标承诺书》,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单位公章和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

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废标处理。

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2、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候选人资格。

3、本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4、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开标三个工作日前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

5、评标结束后,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项目法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有挂靠资质投标、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将对其予以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湖南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本项目中标人。

2、招标范围及设计周期

2.1、招标范围见前附表所述。

2.2、设计周期见前附表所述。

3、定义

3.1、“招标人”指长沙先导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3.3、“招标方”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4、“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工程可研、设计单位。

4、交易服务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人承担本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湘价服[2010]23号文规定,中标人应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发出之后3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2003年1月1日施行)文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服务类标准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前附表所述。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预备会、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招标人明确给予的补偿费用除外),投标文件也不予退还。

7、本可研、设计合同不得转包。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本招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第六章评标办法

附上述内容外,还包括附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答疑文件和第10条所述的补充通知。

8.2、除8.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疑问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格式见附件1),过期不予受理,以便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澄清。

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等。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补充通知将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网(—建设投资—招标公告)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予以发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10.2、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和阅读招标文件修改文件,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10.3、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方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资料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商务文件、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效果图、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组成。

商务文件、方案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应分开制作、装订成册。

(方案设计文件须同时提供电子光盘二份)

12.1、投标商务文件(A4幅面)

商务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12.2、投标方案设计文件

12.2.1、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正本(A3缩印本)

(1)扉页:

要求加盖设计文件编制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以及设计负责人和相应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签字或盖章;

(2)设计文件目录;

(3)设计总说明;

(4)设计图纸(设计要求及深度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人应将设计方案文件制作成光盘二份附在设计方案文件正本里面;文本为Word格式,图纸为AutoCAD格式,效果图为JPG或PCX格式。

12.2.2、投标方案设计文件副本(A3缩印本)

(1)投标文件副本内容和编排顺序同投标设计文件正本(除扉页以外),副本文件为暗标,不得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不需任何人签字盖章。

(2)投标方案设计文件副本制作要求:

①CAD绘制必须遵照国家制图规范,有图框但无标题栏和会签栏;

②不得编页码,前后不得留空白页,不得设置底纹等装饰性内容;

③采用胶装,封面、封底纸张为白色,不得有任何标记。

装订整齐,不得存在倒装或反装现象;

④设计说明与设计图纸均采用激光或喷墨打印。

(3)方案设计文件副本不得有任何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的文字说明和标记。

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判定其为无效标书,但技术标出现其它不规范情形,按细微偏差作扣分处理。

12.2.3、方案设计效果图

效果图统一采用A2幅面展板,黑色底板。

黑色底板在A2幅面的基础上每边加大2厘米,并将效果图用牛皮纸包裹密封。

效果图为暗标,不得显示或隐示投标人名称,不需任何人签字盖章。

效果图必须能够反映设计构思,效果图规格必须为A2,CAD绘图按制图规范。

图框由各投标人自行设计确定,但不设图签,不得有任何修饰。

并将效果图用牛皮纸包裹密封。

密封完好后,外包装上不得再有任何文字说明及标识。

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其为无效标书。

注:

一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设计方案,不允许递交多个备选方案。

12.2.4、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不限于):

(1)单独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单独投标单位(或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单独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单独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保证金进帐单;

(5)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

(6)投标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7)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2年2月至2012年7月社保证明;

(8)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即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仅联合体投标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带至资格后审现场接受招标人查验并提交,不需密封。

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年检或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

投标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原件证明或审查不合格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

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需列目录,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需列详细清单(格式见附件2)。

12.3、投标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规,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

在投标设计文件编制前,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清楚与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收集必要的设计基本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13、工程可研、设计周期、质量要求及投标报价

13.1工程可研、设计周期要求: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执行;

13.2工程可研、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可研、设计规范标准;

13.3质量要求:

设计理念科学合理,技术先进,设计深度达到要求。

13.4本项目设有投标报价上、下限值,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的标准下浮幅度不超过20%,即按100%(含)-80%(含)报价,投标报价如超过此范围则投标报价部分得分为零。

投标人报价方式为费率报价,投标人应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中的规定,在充分考虑了工作内容及范围、市场竞争及管理难易程度、方案修改、服务周期、工程造价、方案审查、评估咨询、协调管理、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前提下并考虑了工程可研、设计期间的所有风险综合确定服务费,服务费为全费用价格(含税金)。

13.5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量,并按设计合同要求提供设计文件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

(1)工程可研、设计的全部费用;

(2)工程可研、设计所必须的专题研究费用;

(3)协助施工招标服务的费用;

(4)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