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房屋租赁合同书最全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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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房屋租赁合同书最全范本
Xxx集团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书
一、订立本合同的主体
甲方:
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职务:
乙方:
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职务:
二、订立本合同的依据、原则和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以下协议条款。
三、本合同协议条款
第一条租赁物
1.1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是指位于xxx省xx市xxx号xxxxxxxxxx的建筑物(房屋)。
1.2本合同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约为xxxx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承租租赁物作xxxx之用,具体用途以乙方营业执照所涉及经营项目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xxx,自2xxx年9月1日起至xxx年8月30日止。
第四条租金与支付方式
4.1本合同项下的租金费用为每日租金xxx元;年租金xxxx元整,合同期内乙方每年需向甲方支付年租金为人民币:
xxxxxx整(¥xxxx元)。
4.2本着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房租每年缴纳一次。
缴纳日期为:
xxxx年8月26日前缴纳2xxx年9月1日—2xxx年8月31日的房租(xxxx元);2xxx年8月26日前缴纳2xxx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的房租(xxxxx元)。
4.3乙方需按如下时间足额缴纳上述租金:
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拾天内,乙方向甲方缴纳20xxx年租金人民币:
xxxx(¥xxxx元),甲方需先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发票而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纳租金,则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履行上述义务后,乙方未能在本条款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租金,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4付款方式:
房屋租赁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为乙方汇款所用。
因甲方提供帐户信息错误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甲方承担。
乙方向甲方提供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为甲方汇款所用,因乙方提供虚假帐户所导致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5其他:
甲方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华夏银行xxxx支行
账号:
xxxxx
开户名:
xxxxxx
第五条租赁物装修、使用、维修与物业管理
5.1租赁期内,乙方可以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对房屋安全造成威胁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5.1.1租赁期内,乙方可以对租赁物进行装饰装修或增设附属设备,但需提前xxx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下列书面材料,待甲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开工:
□装饰装修申请;
□装饰装修方案;
□乙方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明等;
□装饰装修施工人员身份证明;
□其他:
·-
5.1.2租赁期内,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租赁物的房屋主体结构以及甲方权属的设施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业主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
如因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5.2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合理使用租赁物。
5.2.1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内部主体结构、房屋布局或设置对租赁物主体结构有影响的设施设备。
5.2.2对于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5.3租赁期内,乙方使用、维护、维修租赁物产生的费用依照下列约定办理:
5.3.1租赁期内,如乙方因生活、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开通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等服务的,甲方可以协助办理。
由此产生的开户费、手续费、材料费等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5.3.2租赁期内,对于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的缴纳,双方约定:
□由乙方自行至相关部门进行缴纳。
5.3.3租赁期内涉及房屋主体结构的维修事宜,如主体结构
大修项目,双方约定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对于一般性维修事宜,双方约定由乙方负责,费用乙方承担。
5.3.4租赁物的内部装修装饰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
承租期间,若由于乙方怠于修缮或设施设备自身原因造成租赁物及租赁物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由乙方承担维修及费用。
承租期间,若由于乙方怠于修缮或设施设备自身原因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乙方需独立承担全部赔偿义务及责任。
5.3.5租赁期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卫生等检查,对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转让与转租
6.1任何一方如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书面征得对方同意。
6.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物整体或部分转租。
第七条租赁物的验收与返还
7.1租赁期届满,或因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或解除事由出现,乙方须在租赁期届满后或终止、解除事由出现后叁日免租期内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
双方共同对租赁物租期届满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视为交接完成,乙方完成租赁物的交还。
交接时乙方应保证:
7.1.1租赁物无乙方原因所致建筑物主体结构出现损坏。
如租赁物主体结构有乙方原因所致损坏,则按损害程度,以恢复原状的费用作为赔偿标准,如不能恢复的,须经双方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其进行价格鉴定后予以赔付。
7.1.2租赁物内可移动及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按协议约定处理完毕,完成租赁物的清洁工作。
7.1.3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约定终止或解除的其他情形,乙方不能在指定时间内将符合上述项目的房屋交还甲方的(不可抗力及本合同约定情形除外),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2双方同意,租赁期满,租赁物内遗留的可移动及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物、设施设备按合同约定办理。
7.2.1双方同意,乙方购买的可以移动的物品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乙方自行拆卸运走,费用自行承担;
7.2.2双方同意,租赁物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附属设备等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所有权属乙方的,由乙方自行拆卸运走,费用自行承担;
第八条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1甲方保证本合同签订时对租赁物具有合法排他的所有权,符合法律规定及协议约定的标准。
8.1.2甲方保证租赁物在租赁期内不另行出租给第三方并切实履行合同义务。
8.1.3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租赁物对外进行融资设定担保(包括抵押、质押等),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时,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履行,亦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8.1.4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8.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2.1乙方保证合法合理使用承租房屋。
8.2.2乙方保证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因自身生产、经营、生活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纠纷和责任。
8.2.3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物内、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租赁物外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
8.2.4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8.3其他:
因目前合同租赁物产权仍为xxxx有限责任公司,因此甲方须尽快取得合法变更产权后的房产证。
本合同期内,如因甲方无法取得房产证,而第三方(合同租赁物的实际产权人)又向乙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交纳租金等权利),甲方必需向乙方返还已交纳的租金并承担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9.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终止履行:
9.1.1双方经协商同意终止合同的履行;
9.1.2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9.1.3租赁期限届满;
9.1.4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出现。
9.2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任何一种,则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9.2.1乙方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未按时足额缴纳租金超过拾个工作日,不可抗力除外;
9.2.2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主体结构及房屋功能的;
9.2.3乙方对其增设的附属设备不及时履行维修义务而致租赁物或甲方权属设备损坏的;
9.2.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火灾等重大恶性事故的;
9.2.5乙方非法使用租赁物,被相关部门查处或给甲方造成财产、名誉损失的;
9.3如出现以下情况的,则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9.3.1甲方迟延交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超过拾伍个工作日的;
9.3.2租赁物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设定抵押权,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形,给乙方经营造成损失的;本合同第8.3条的内容不属于本条款的权属债权、债务纠纷范围。
9.3.3在租赁期内,甲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又出租给第三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9.3.4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对外进行融资设定担保(包括抵押、质押等)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9.4本协议中所指的“乙方的原因”,是指乙方作为承租人或其雇员之行为、失责或疏忽导致租赁物内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毁。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xxxx(¥xxxxxx元)。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不限于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本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守约方均可行使。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及不可抗力
11.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物所在地并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
台风、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征收、征用等政府行为;罢工、骚乱等社会异常事件。
11.2.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11.2.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证明。
因未及时通知对方而致使对方产生损失或损失进一步扩大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生效及对本合同的变更、补充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附件是协议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生效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补充。
但需采用书面形式。
12.5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合同法、房屋租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3.1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时,甲、乙双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则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
5.4责任公司13.2如乙方继续租赁,乙方应提前叁拾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如合同期届满未签订续租合同,合同自行终止。
13.3合同期内,甲方或乙方须提前解除合同时,一方应提前壹个月与对方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协商不成,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政府原因或城市建设需要,或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届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附件
1.告知函
2.
3.
甲方单位(盖章)xx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单位(盖章):
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