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产业组织理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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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产业组织理论
第三章产业组织理论
•教学内容
第一节产业组织理论概述
第二节市场结构
第三节市场行为
第四节市场绩效
第五节SCP三者的关系
•教学要求
了解产业经济学理论的产生过程;
了解西方产业组织理论的三个主要学派;
掌握市场结构的基本类型和影响因素(重点)
学会分析企业的市场行为(重点)
掌握市场绩效及其评价指标(重点)
清楚SCP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一节、产业组织理论概述
☐产业组织(industrialorganization)
⏹同一产业内企业间的组织或者市场关系。
即处于同一商品市场的企业之间的市场关系。
这里所指的商品的同一性,主要指企业之间或同一个企业生产的商品的主要性能必须基本相同,商品之间具有高度的替代关系。
⏹因此,产业组织理论中所指的产业,通常是指以同一商品市场为单位划分的狭义的产业或市场。
⏹这种企业之间的市场关系主要包括:
交易关系、行为关系、资源占用关系和利益关系
第一节、产业组织理论概述
☐产业组织理论以价格理论为基础,通过对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业内部企业之间竞争与垄断及规模经济的关系和矛盾的具体考察分析,着力探讨产业组织状况及其变动对产业内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从而为维持合理的市场秩序和经济效率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对策途径。
第一节、产业组织理论概述
☐西方产业组织理论在发展过程中共出现过三个主要的学派,即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和新产业组织理论。
☐前两个学派因为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基本相同,因而被称为传统的产业组织理论。
☐新产业组织理论主要包括可竞争市场理论,博弈论,交易成本理论,合约理论等。
“马歇尔冲突”与不完全竞争
☐马歇尔冲突:
大规模生产能为企业带来规模经济性,使这些企业的产品单位成本不断下降、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其结果必然导致市场结构中的垄断因素不断提高,而垄断的形成又必然阻碍竞争机制在资源合理配置中所发挥的作用,使经济丧失活力,从而扼杀自由竞争。
☐20世纪初,垄断、寡头垄断的市场支配已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的普遍现实市场问题。
以英国剑桥大学斯拉法为代表的一些经济学家以收益递增规律与完全竞争前提相矛盾为突破口,对马歇尔的价格理论进行了猛烈抨击,引发了有关“马歇尔冲突”的一场理论论争。
☐1933年张伯伦的《垄断竞争理论》和罗宾逊夫人的《不完全竞争经济学》提出了垄断竞争理论,否定了以往要么垄断、要么竞争这样一种极端和互相对立的观点,认为现实世界中,通常是各种形式的不同程度的垄断与竞争交织并存。
哈佛学派的结构-行为-绩效研究范式
☐20世纪30至50年代,以梅森(E.S.Mason)和贝恩(J.S.Bain)为代表的哈佛学派提出了产业组织理论的基本框架SCP框架。
☐结构-行为-绩效(Structure-Conduct-Performance)分析范式完全是建立在新古典主义基础之上的,长期以来一直是正统产业组织理论的核心。
☐SCP框架由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这三个基本部分和政府的产业组织政策组成。
哈佛学派的结构-行为-绩效研究范式
☐政府的产业组织政策是为了促进资源在产业内企业间的合理配置以获得理想的市场绩效,由政府制定用以引导和干预市场结构和企业市场行为的政策。
☐产业组织政策通常包括两大类:
一类是在大多数竞争性产业中用于保护和鼓励正当竞争、限制市场垄断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的促进竞争政策、主要包括反垄断政策和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政策以及中小企业政策等;另一类是适用于那些自然垄断产业的政府直接规制政策。
哈佛学派的结构-行为-绩效研究范式
☐由于哈佛学派将市场结构作为产业组织理论的分析重点,因此信奉哈佛学派理论的人通常也被称为“结构主义者”。
☐结构主义的反垄断政策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美国逐步失去主导地位,原因:
⏹从70年代后期开始,曾经是世界最大最强的美国传统的一些优势产业受到日本等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巨大冲击,国际竞争力不断下降,实施世界最严厉的反垄断政策被认为是削弱美国产业竞争力的要因之一
⏹大型反托拉斯案件带来巨额诉讼费用和大量时间消耗,使人们对结构规制的实施所花费的大量社会成本究竟能否带来更大的实际效果产生了疑问,而放松政府规制反而更能达到促进竞争效果的观点却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
⏹芝加哥学派在理论上对结构主义的哈佛学派学说展开了有力的批判。
芝加哥学派的主要观点
☐即使市场中存在着某些垄断势力或不完全竞争,只要不存在政府的进入规制,这种高集中度产生的高额利润会因为新企业大量进入而消失。
☐如果一个产业持续出现高利润率,这完全可能是该产业中企业高效率和创新的结果,即使市场是垄断的或高集中寡占的,只要市场绩效良好,政府规制就没有必要
☐芝加哥学派认为技术和进入自由这两个因素决定市场结构。
☐除了政府进入规制以处,真正的进入壁垒在实际中几乎不存在。
☐只有自由企业制度和自由的市场竞争秩序,才是提高产业活动效率、保证消费者福利最大化的基本条件。
芝加哥学派与哈佛学派的主要区别
☐
(1)哈佛学派强调市场结构,而芝加哥学派强调和重视厂商行为分析。
☐
(2)哈佛学派的SCP范式强调市场结构是决定性的因素,即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
芝加哥学派认为是市场绩效或市场行为决定了市场结构,而不是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和绩效。
☐(3)芝加哥学派和哈佛学派相比,更加注重厂商行为的分析
☐(4)在政策主张方面,哈佛学派主张制定严格的反垄断政策,完善维护公平竞争的法律体系;芝加哥学派则主张消极的反托拉斯政策,指出反垄断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经济效率即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新产业组织理论
☐20世纪70年代以后,由于可竞争市场理论、博弈论、交易成本理论及合约理论等新理论的引入,产业组织理论在研究基础、方法、工具及研究方向都产生了突破性的变化,大大推动了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
☐新产业组织理论的主要观点
⏹在研究基础上,新产业组织理论更加注重市场环境与厂商行为的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体现了逻辑上的循环和反馈链。
⏹在方法和工具上,运用了大量的现代数学的分析工具,特别是多变量的分析工具。
⏹在研究方向上,新产业组织理论更加强调在不完全市场结构条件下厂商的组织、行为和绩效研究,在理论假定上增加了交易成本和信息的维度。
博弈论在新产业组织理论中的应用
☐在产业组织领域对企业的策略性行为的研究中,博弈论已几乎重新改写了整个产业组织的理论框架。
特别是在寡头垄断市场上,只有少数几个厂商在相互竞争,并且新进入的厂商是受到阻碍,寡头们的决策是相互作用的。
每一个企业做决策时都意识到竞争对手的存在,所作的决策都要建立在对竞争对手行为的猜测或者对竞争对手行为做出反应的基础上。
所以每个企业的得益和利润不仅取决于自身的决策,也取决于其他厂商的决策,即部分地取决于厂商决策之间的相互作用。
☐由于博弈论对有限局中人行为分析的优势,通过各种反应函数的分析,厂商的策略性行为对市场绩效和结构的影响的解释更加逻辑和合理,传统的结构、行为和绩效的单向关联也演绎成复杂的双向或多重关联机制。
新产业组织理论与传统产业组织理论的区别
☐一是在研究方向上强调市场行为而非市场结构,并将市场结构视为内生变量,突破了传统产业组织理论单向、静态的研究框架,建立了双向的、动态的研究框架,并寻求产业组织理论与新古典微观经济学更紧密的结合。
☐二是在研究方法上引入博弈论,用理论模型取代统计分析来研究企业行为。
☐三是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如社会福利问题、产品差别等有深入独到的研究。
第二节市场结构
一、市场结构的含义
☐在产业组织理论中,市场结构是指企业市场关系的特征和形式,反映市场竞争和垄断的关系。
包括:
⏹卖方之间的关系;
⏹买方之间的关系;
⏹买卖双方之间的关系;
⏹市场内现有的买方、卖方与正在进入或可能进入该市场的买方、卖方之间的关系。
第二节市场结构
二、市场结构的基本类型
(一)完全竞争市场:
不存在垄断,竞争程度最高的市场。
主要特征是:
⏹产业集中度很低
⏹产品同一性很高
⏹不存在任何进入与退出壁垒
⏹完全信息
(二)完全垄断市场:
不存在任何竞争,主要特征是:
⏹产业绝对集中度为100%,市场上只有一个提供产品的企业。
⏹没有替代产品
⏹进入壁垒非常高:
资本、技术、法律、广告等策略壁垒
第二节市场结构
二、市场结构的基本类型
(三)寡头垄断市场:
少数大企业控制着产业市场大部分产品的供给,它们有较高的市场份额,是一种介于完全竞争与完全垄断之间、以垄断因素为主同时竞争因素的市场结构。
主要特征是:
⏹产业集中度高,产业市场被少数大企业控制。
企业之间既相互依赖又相互竞争。
⏹产品基本同质或差别较大。
⏹进入与退出壁垒较高
第二节市场结构
二、市场结构的基本类型
(四)垄断竞争市场:
是一种比较接近现实经济状况的市场结构,介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且偏向于完全竞争。
主要特征是:
⏹产业集中度较低。
⏹产品有差别,这是垄断竞争与完全竞争之间的主要区别。
⏹进入和退出壁垒较低。
企业能自由进入退出市场。
第二节市场结构
三、决定市场结构的主要因素
(一)集中度
☐集中度包括卖者集中度和买者集中度,这里所说的集中度是指卖者集中度。
☐市场集中度是指某一特定的市场中少数几个最大厂商所占的市场份额。
☐影响市场集中度的因素:
⏹企业规模:
在某个特定的产业的市场容量不变的情况下,少数企业的规模越大,市场的集中度就越高。
影响企业规模发生变化的因素有:
☐企业自身追求规模扩展的动机:
对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而言,为了获得规模经济的效益,会力求把规模扩展到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降到最低水平;企业通过扩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就可以在行业市场上获得一定的垄断力量,也就因此具备了谋取垄断利润的条件;
⏹市场容量
☐市场容量缩小或不变会促进集中度的进一步提高;市场容量扩大时,处于更优越的竞争地位的大企业常常率先发展,只有当市场容量的增长率很高且走出大企业扩张的速率时,才有可能降低市场集中度。
导致市场容量变化的因素有经济发展速度、国民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改变、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等。
第二节市场结构
三、决定市场结构的主要因素
(二)产品差异化
☐1、产品差异化的含义:
是指企业向市场提供的产品或销售产品过程中的条件,与同行业的其他企业相比较,在产品质量、款式、性能、销售服务、信息提供及消费者偏好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从而具有可区别性和不完全替代性。
☐2、产品差异化对市场结构影响
⏹影响市场集中度:
双向影响
⏹形成市场进入壁垒:
正向影响
第二节市场结构
☐3、产品差异化的影响
⏹产品差别化与市场集中度存在着双向的相互影响;
⏹产品差别化是形成市场进入壁垒的重要因素之一;
⏹产品差别化将影响企业的价格形成;
⏹产品差别化给企业间的价格协调带来了困难;
⏹产品差别化的存在使得非价格竞争更为激烈;
第二节市场结构
☐4、产品差异化的决策
⏹产品主体差异化;
⏹价格差异化;
⏹渠道差异化;
⏹促销差异化;
⏹服务差异化(案例:
新航)
例:
客观上的与认识上的产品差异:
施乐公司
施乐公司(xerox)因其著名的干纸复印机专利而免于竞争,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初享有绝对的垄断地位,而且盈利增长率为20%。
在此期间,它设在加利福尼亚PaloAlto的研究实验室推出了一个又一个的创新设计。
有一年的创新设计是图形用户界面,后被苹果公司作为一种用户友好的个人电脑引入市场。
1979年施乐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们开发出Ethernet——第一个联结计算机和打印机的区域网络。
然而施乐对这些研发成果所作的商业化努力无一成功。
例:
客观上的与认识上的产品差异:
施乐公司
结果,佳能和理光等日本复印机公司对施乐的产品进行反向工程,模仿其程序,最终开发出更好、更便宜的复印机。
特别是随着日益发展的商业全球化,客观的产品差异总是要面对反向工程、违反知识产权的威胁,甚至专利产品也被海外产品所模仿。
相比之下,基于顾客对生活方式形象和产品定位观念的产品差异化(如可口可乐),却可以持续地降低替代品的力量,在竞争攻击下生存得更好。
第二节市场结构
☐5、产品差异的传播与沟通广告
⏹产品信息不对称问题
☐先验品:
消费者能够通过检查在购买之前确定产品质量。
有搜寻性品质。
如家具和服装
☐后验品:
消费者必须在消费产品后才能确定它的品质,有经验性品质。
比如食品。
☐对于后验品,应多做广告。
对于产品差异程度较高的市场而言,广告几乎必不可少。
⏹广告与绝对成本优势。
一些经济学家认为,行业中现有企业做广告会给新企业进入市场造成进入壁垒。
当然,这种进入壁垒的高低程度,主要取决于广告效果的持续时间。
第二节市场结构
☐6、不同产业市场的产品差异程度
⏹消费品产业
☐耐用消费品。
差别化程度处于中等水平到高等水平之间。
☐非耐用消费品。
差别化程度更高。
⏹工业品产业:
差异化程度低
☐中间品工业:
低。
如原材料
☐投资品工业:
比中间品工业高。
如生产设备和装置
第二节市场结构
三、决定市场结构的主要因素
(三)进入和退出壁垒
☐对进入和退出壁垒的分析,主要是从新企业进入市场的角度考察产业内原有企业和准备进入的新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以及最终反映出来的市场结构的调整和变化。
☐1、进入壁垒的含义:
进入壁垒是指准备进入或正在进入的新企业在与产业内已有企业竞争过程中,遇到的障碍或不利因素。
☐2、退出壁垒的含义:
是指企业在退出某个行业市场时所遇到的阻碍。
退出壁垒的高低也会影响企业进入市场的决策,因为如果行业的成本高昂,企业进入市场的动机就会削弱。
第二节市场结构
☐3、进入壁垒的分类
⏹结构型进入壁垒产生于欲进入的产业本身的基本特征,即进入某一特定产业时所遇到的经济障碍以及克服这些障碍所导致成本的提高。
⏹策略型进入壁垒产生于在位厂商的行为,特别是在位者可以采取行动提高结构性进入壁垒,或者扬言一旦进入就采取报复行动。
⏹制度型进入壁垒指政府对某些产品的生产经营只对少数特定厂商授予特许权而不允许其他厂商进入,或者由于发明创造获得的专利权保护,以及其他政府管制措施等。
第二节市场结构
☐4、进入壁垒的构成因素
⏹绝对成本优势:
在特定的产量水平上,现有企业比要进入的企业通常具有的以较低成本进行生产的能力,由于这种能力的存在,使得潜在的企业或新进入的企业在试图进入市场的过程中或进入市场以后与原有企业相比处于一种竞争的劣势。
⏹规模经济
⏹产品差异化
⏹政策法律制度
⏹阻止进入策略行为
第二节市场结构
☐5、退出壁垒的构成因素
⏹资产专用性和沉没成本
⏹解雇费用
⏹政策法律的限制
第三节市场行为
☐市场行为概述
☐定价行为
☐广告行为
☐并购行为
市场行为概述
☐市场行为是指企业在市场上为实现其目标(如利润最大化、更高的市场占有率等)而采取的适应市场要求不断调整战略和策略的行为。
☐企业的市场行为是联结市场结构和行业绩效的中间环节,它受制于市场结构,同时又反作用于市场结构,影响和改变市场结构的特征和状况,并直接影响市场绩效。
☐产业组织理论主要研究的是寡头垄断(亦称寡占)型市场结构中企业的市场行为
市场行为概述
☐企业的市场行为分为两大类:
市场竞争行为和市场协调行为
☐市场竞争行为可分为三种具体的行为:
⏹定价行为:
以控制和影响价格为基本特征和直接目的
⏹促销行为:
以提高竞争力、拓展市场为目的
⏹兼并行为:
以产权变动组织调整为主要特征
一、定价行为
☐1、企业目标与定价影响因素
⏹企业目标是企业行为尤其是企业定价行为的动机。
价格是企业最基本的竞争手段,其他竞争手段如质量、技术、广告等都是价格竞争的延伸或者变异,且不能脱离价格而单独存在。
价格的高低不仅直接影响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市场占有率,产量及销量,而且决定着企业收入与利润。
企业定价行为服从于企业经营目标。
⏹定价行为与企业目标的关系分析主要有三种理论:
☐1、满意的利润率理论
⏹追求利润最大化只是一种愿望或理想,很难实现。
因此,企业可供选择的是追求满意的利润率。
该理论决定的企业定价行为是一种稳健的行为。
☐单目标最大化理论:
⏹企业的经营目标是利润最大化或销售额最大化、或资产最大化,或企业增长最大化。
其实质是假定企业经营目标是单一的,即最大限度地追求企业所有者权益或经营者权益的最大化。
这一理论对企业定价的影响是定价决策更多考虑的关键单一因素。
☐多目标效用最大化理论
⏹认为企业经营目标不是惟一的,而是形成一个目标体系。
利润目标是企业目标的核心,此外,还包括企业相关者关系的和谐、社会责任、企业竞争等。
企业总的经营目标是在这种目标体系中进行均衡,以此获得总效用最大化。
一般企业定价目标
☐指一家企业为使新进入企业或市场上现有企业退出市场而降低价格,待竞争对手退出市场后它再行提价的行为。
这种策略性行为有三个重要特征:
⏹价格下降一般是暂时性的,是企业以长期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策略性定价,这个过程通常是先亏损后盈利。
⏹企业发动暂时性降价,实质目的是要缩减供给量,而不是扩大需求量,因为在有益控制供给是的前提下,发起企业在驱逐对手之后才能提高价格。
⏹一般情况下,采用掠夺性定价策略的都是市场上势力雄厚的大企业,发起企业必须具备比它的对手更长时期地忍受低价造成的亏损能力,这样才有可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要做到这一点,非大企业莫属。
☐后果和影响
⏹一般发生在大企业和小企业之间
⏹对于现实经济而言,并不经常发生,大企业可能更愿意通过兼并来消灭竞争者,因为兼并既能使企业免受短期甚至更长时期降低价格造成的利润损失,又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实力和竞争力。
但是,如果兼并成本太高,企业可能就会采用掠夺性定价的手段。
⏹掠夺性定价对市场结构的竞争性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这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这种行为是非法的,但困境在于:
如何确定企业是否采用掠夺性定价策略?
案例:
美国司法部诉美国航空公司掠夺性定价案
☐本案源于美国航空公司与几个小型低成本承运人在1995-1997年期间,在以达拉斯沃思堡机场为中心的不同航线上的竞争。
期间,这些低成本承运人带来了新的市场活力,对某些航线收取较低的价格。
在特定时期内(每个市场中的时间长度不同),这些航线的航空旅行消费者享受到了较低的价格,旅客的数量也大幅增加。
美国航空公司为了应对低成本承运人,降低了自己的运价,增加了这些航线上的航班数量。
在每种情况下,低成本承运人均没有实现在市场中持久的存在,最终或者将其运营转移走,或者停止了其独立的存在。
在低成本承运人停止运营之后,美国航空公司又恢复了其以前的销售政策,在一些市场中减少了航班数量,并将其运价提高到与低成本航班竞争前的水平。
☐原告美国司法部主张,被告美国航空公司参与了对低成本承运人的掠夺性定价,违反了《谢尔曼法》第2条。
被告在达拉斯至堪萨斯等7个市场中,通过掠夺性定价和掠夺性定价的声誉来实施垄断或企图垄断。
在达拉斯至夏洛特等五个市场虽然被告没有垄断或者企图垄断,但是却受到了被告行为的影响,在达拉斯至亚特兰大等市场,被告虽然没有垄断或者试图垄断,但是却从事了掠夺性的行为。
被告还通过掠夺定价的声誉垄断或试图垄断达拉斯和十个城市地区的航空服务市场。
☐司法部认为,被告的航线定价和运力决策导致了其产品价格低于成本,随后试图通过垄断或者企图垄断这些航线获得超额利润,来弥补成本。
被告通过在核心市场上与低成本承运人的成功竞争所获得的“掠夺声誉”来实施或企图实施垄断。
☐《谢尔曼法》第2条:
任何人垄断或企图垄断,或与他人联合、共谋垄断州际间或与外国间的商业和贸易,是严重犯罪。
”
美国航空公司的抗辩
☐认为它对低成本承运人的竞争是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竞争,并不违反《谢尔曼法》的规定。
(一)关于定价低于成本的问题
⏹司法部声称,被告垄断策略的核心是,为了应对低成本承运人的竞争,在达拉斯航线上配置了额外的运力,实施了定价和收益管理行为;这些行为的成本比运输额外的旅客所带来的收益要大。
政府认为,在判断被告核心的垄断策略的合法性时,法院必须进行掠夺性定价标准的成本和收回成本的调查。
政府认为,被告实施了增加运力和降低运价的策略,因为它明白一旦低成本承运人被驱逐出达拉斯航线,它就可以削减服务,提高运价,因此通过将来的超竞争价格来收回其短期的损失。
⏹证据表明,在核心航线上,被告并没有低于平均可变成本进行定价。
被告实施了很多方法来评估航线的效益,其中,被告有两个主要的措施:
完全分配收益方法和可变收益方法。
完全分配收益方法是收益减去被告会计系统中的全部成本,可变收益措施是收益减去成本的可变支出类型。
法院经过调查表明,被告的收益均超过了其平均可变成本。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并没有从事低于成本的定价。
美国航空公司的抗辩
(二)关于是否应对竞争的问题
⏹被告的定价与新进入的低成本航空公司的价格保持一致,并没有削减价格。
原告没有提出证据证明,被告在达拉斯至威奇塔等四条核心航线上的定价比其竞争对手的还要低。
而被告的行为——应对竞争价格——是反垄断法所鼓励的行为。
美国航空公司的抗辩
(三)关于通过掠夺声誉实施垄断问题
⏹掠夺声誉是指既有公司对现有竞争对手的掠夺性定价行为会对其未来的潜在竞争对手产生影响。
企业在今天制定一个低价格是试图建立一个自己是强有力的攻击性公司的声誉,以阻止企业进入同一市场或其他企业进入其他的市场。
⏹司法部除了主张被告在4个核心航线上进行了掠夺性定价之外,还认为,被告试图在48个市场上,通过“掠夺声誉”来进行垄断
法院判决
☐
(一)定价
⏹法院认为,被告在达拉斯至威奇塔、堪萨斯、科罗拉多斯普林斯和长滩这四条核心航线上的定价,并没有低于适当的成本。
相反,有关证据表明,被告的定价一直是在其平均可变成本之上。
政府无法证明被告在这些航线上低于成本进行定价,所以,政府的关于被告掠夺定价的这一主张被驳回了。
⏹法院判决,原告关于掠夺定价的诉讼请求,必须与被告的平均可变成本进行比较。
平均可变成本作为对掠夺定价的测量,不仅具有权威性,而且与《谢尔曼法》的目标是一致的,即禁止不公平的竞争行为,同时鼓励公开的、富有活力的价格竞争。
也就是说,“价格在边际成本之上,即使不是利润最大化的,也不得被认为是掠夺”。
法院判决
☐
(二)关于是否应对竞争的问题
⏹“反垄断法并不强迫一个公司将其市场份额拱手让给其竞争对手,这个道理支持了应对竞争的抗辩,即掠夺者为了与对手的价格保持一致可以削减其价格。
”这一抗辩甚至允许掠夺性的竞争者将其价格降到平均可变成本之下,只要减价与较小的对手保持一致,在时间上并不持续即可。
法院认为,应对竞争的抗辩特别适用于本案,因为,被告的收益甚至还在其可变成本之上。
法院判决
☐(三)关于通过掠夺声誉实施垄断问题
⏹利用掠夺声誉实施垄断的基础是被告实际实施了掠夺性定价。
如果没有在核心航线上低于成本定价的证据,政府不得为了使被告承担《谢尔曼法》第2条规定的责任,而主张掠夺声誉。
即如果阻碍准入的声誉不是由非法定价行为产生的,而是因被告为保护其枢纽而实施的富有活力的、合法定价导致的,则被告就不承担责任。
☐基于上述分析,法院作出最终的判决,驳回司法部关于被告掠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