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持续安全理念历程和主要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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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持续安全理念历程和主要文件
中国民航“持续安全理念”的完善过程
2008年初,李家祥同志担任中国民航局局长之后,在一系列有关安全工作的讲话和指示中,代表民航局党组提出了持续安全理念。
与所有理论一样,民航持续安全理念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让我们回顾一下李家祥局长代表局党组提出并完善持续安全理念的过程:
2008年1月10日,在全国民航工作会议暨安全会议上,提出了“持续安全观”和“系统安全观”的概念。
2008年5月15日,在“中国民航发展论坛”上发表的主旨演讲中提出,中国民航业实现科学发展,必须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效益发展和绿色发展之路。
2008年6月6日,在全国民航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民航安全工作的“四观”,即持续安全观、统筹安全观、系统安全观和全员安全观。
2008年7月至8月,在中南、东北、西北民航单位进行调研时提出,全行业要树立持续安全观、系统安全观和过程安全观。
2008年10月10日,在《人民日报》发表了《安全发展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论在民航工作中树立持续安全理念》一文。
2008年l2月8日,在《中国民航报》发表了《实现安全发展的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再论在民航工作中树立持续安全理念》一文。
2009年1月5日,在《光明日报》发表了《把安全发展作为系统工程精心谋划——三论在民航工作中树立持续安全理念》一文。
2009年1月6日,在全国民航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树立持续安全理念,促进行业安全发展》的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持续安全理念的内涵、外延、特征及要求。
持续安全理念,是中国民航人解放思想、创新思维的产物,是民航人对安全工作长期实践和思考的成果,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抓手和载体。
持续安全理念提出并细化的“四个体系”(理念体系、队伍体系、法规体系、责任体系)建设,既是构建民航持续安全大厦的有力支撑,也是落实持续安全理念的努力方向。
附:
《安全发展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一论在民航工作中树立持续安全理念》
《实现安全发展的关键在于落实责任——二论在民航工作中树立持续安全理念》
《把安全发展作为系统工程精心谋划——三论在民航工作中树立持续安全理念》
《实现民航安全发展要把握好八个关系》
安全发展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一论在民航工作中树立持续安全理念
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党组书记 李家祥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坚持安全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
中国民航局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联系实际提出了持续安全的理念,要求全行业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持续安全理念,始终坚持安全发展,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民航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牢固树立持续安全理念
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决定了在民航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持续安全理念。
牢固树立持续安全理念,坚持安全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科学发展内涵丰富,其中包括安全发展这个基本要素。
安全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无论哪个行业、哪个领域,离开安全发展,就谈不上科学发展。
对于民航工作来说,安全更具有直接而重大的意义。
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民航工作的重点是安全。
民航一旦发生飞行事故,常常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社会影响重大。
航空运输的特殊性对安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航空安全是民航工作的重中之重。
从世界范围看,各国无不高度重视航空安全。
尤其是美国“9·11”事件的发生,更使全方位的航空安全被提到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
航空运输是否安全,从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国家稳定、社会稳定的标志。
因此,在民航工作中牢固树立持续安全理念,既富有行业特色,又突出了工作重点,抓住了主要矛盾。
民航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安全理念。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民航安全工作,也有一个全面协调可持续的问题。
民航安全工作的全面,是指抓安全不能单打一,而要全面抓,既抓空中安全,也抓地面安全;既抓人员安全,也抓飞机、设备、设施安全;既抓日常行政管理安全,也抓空防安全。
民航安全工作的协调,是指抓安全不能顾此失彼、厚此薄彼,而要着眼全局、考虑全面,无论运输航空还是通用航空,无论客机、货机还是专机、包机,无论硬件还是软件,都要全方位抓、下功夫抓,确保民航整个安全体系的协调和平衡。
全面、协调抓安全,最终要体现到持续保证安全上。
保证航空安全是一个长期目标和过程,航空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只有把安全责任铭记在心,把每一天、每一个航班、每一次飞行、每一次起落都当作新的开始,兢兢业业,尽职尽责,才能确保民航持续安全。
坚持并实现持续安全是以人为本在航空工作中的集中体现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坚定不移地把航空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始终摆在第一位置,坚持并实现持续安全,是以人为本在航空工作中的集中体现。
持续安全理念,体现了对人民群众最大的爱心、责任心,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
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对生命安全的保障。
人民群众选择航空出行,用户选择航空运输,体现了对民航业的高度信任。
对民航业而言,这意味着莫大责任,也意味着重大考验。
民航要不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经得起各种突发情况的考验,给人民群众提供最放心、最舒适、最便捷的服务,就必须要求民航业所有从业人员,无论是空勤人员还是地面指挥人员,无论是机务维护人员还是各类服务人员,都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牢固树立持续安全的理念。
航空安全不仅事关乘客的根本利益,而且事关无数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的根本利益,社会影响巨大。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体现在安全工作上,就是要高度重视、一丝不苟、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做到长期地而不是阶段性地、持续地而不是断续地保证安全。
做好安全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人,而安全工作本身又要靠人来做。
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保证安全的链条上不能出现任何漏洞。
安全工作无小事,越是细节越不能忽视;抓好安全工作也没有局外人,人人有份、人人有责。
要实现持续安全的目标,就必须高度重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员工(包括乘客)的主体地位,尊重员工的创造精神。
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增强,责任心加强,素质能力不断提高,聪明才智发挥出来,落实持续安全理念就有了可靠保证,保证持续安全就有了扎实基础。
牢固树立持续安全理念是为了更好地推动科学发展
发展是硬道理,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
实现科学发展,离不开安全这个重要前提。
在民航工作中牢固树立持续安全理念,实质上就是为了更好地推动科学发展。
航空安全事关人心稳定、社会稳定以及和谐社会建设。
人心稳定、社会稳定,是发展所必需的大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前提。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
任何一个问题、一起事故、一宗案件处置不当,都有可能成为矛盾的爆发点,造成人心和社会的不稳定,给党和政府带来麻烦,给人民利益带来损失。
因此,为了维护稳定,为了营造一个有利于发展的社会环境,各行各业包括民航工作都必须从源头抓起,把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努力做到持续安全、长期安全。
航空安全是民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事关民航企业的发展壮大。
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等,既是航空业发展壮大的标志,也是航空业发展壮大的条件。
效率、信誉、形象、品牌、价格、服务等都是构成竞争力的要素,但其中最关键、最核心的还是安全。
对于民用航空来说,安全牌是一张通行全世界的最有价值、最富吸引力的牌。
很难想象,一家事故频发、安全没有保障的航空公司会有良好的形象和信誉,会有源源不断的客源,会有蒸蒸日上的发展。
安全和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安全影响和制约发展,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没有稳定、持续的安全就没有稳定、持续的发展;另一方面,发展又促进安全,民航业发展了、壮大了,有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就有条件、有能力在诸如飞机装备、基础设施、技术手段、人才引进、人员培训、激励机制等事关安全的硬、软件方面加大投入,从而使得安全更有保障,更具科学性和可靠性。
实现安全发展关键在于振奋精神、真抓实干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持续安全理念,努力实现安全发展,需要上下一心、团结奋斗,拿出扎扎实实的行动。
坚定信心,锐意进取,保持好的精神状态。
民航安全工作责任大、压力大、难度大。
但是,工作中的困难和压力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应对挑战、把握机遇,可以锻炼队伍、考核干部、积累经验、推动发展。
况且,难并非做不到,也不能当借口。
关键在于抓安全和承担安全责任的人有没有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没有自信心和进取心。
一句话,关键在于有没有一个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
精神状态往往决定工作状态,决定安全形势。
在安全形势好的时候,要居安思危,力戒盲目乐观,克服麻痹心理;在安全形势严峻的时候,要勇于接受挑战,力戒丧失信心,克服畏难情绪。
只要把工作做到家,把握规律,方法得当,持续安全的目标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解放思想,创新思维,制定好的工作思路。
工作思路正确与否至关重要。
思路对了打胜仗,思路错了打败仗,没有思路打乱仗。
为了制定正确的工作思路,就要坚持实事求是,就要加强调查研究,就要注意倾听群众意见,而不能无视客观规律,不能陷于心血来潮和主观臆测,不能靠“拍脑袋”决定重大问题。
同时,要继续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探索,不断创新安全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法。
过去,我们往往习惯于采取搞运动的方式抓安全,提出大战多少天,实现“安全月”、“安全年”一类的口号。
这种做法追求的是阶段性安全目标,而不是持续安全目标。
牢固树立持续安全理念,努力实现安全发展,需要采用新方法、新手段、新机制、新思路,需要勇于负责、敢担风险、舍得吃苦受累。
实现持续安全,容不得懒人、庸人、糊涂人。
力戒浮躁,真抓实干,培养好的工作作风。
目标有了,思路有了,还要抓好落实。
某项事关安全的工作看起来做了,但是一般性地做了,还是高标准、高质量地做了?
是按老套路、老办法做了,还是有创见、有新意地做了?
是消极被动地做了,还是积极主动地做了?
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是不等不靠不拖延、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了,还是坐等观望、疲沓推诿、拖了很长时间才解决?
这些都需要我们经常进行对照检查和深刻反思。
改进作风、求真务实,一定要力戒浮躁。
何谓浮躁?
不是绞尽脑汁把工作做到极致,而是应付凑合一般化地做工作;不是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而是高高在上、刚愎自用、闭着眼睛在办公室里发号施令;不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思路,而是吃老本、循老例、走老路;不是把心思用在学习、工作、安全监管上,而是热衷于迎来送往甚至沉湎于吃喝玩乐,这些都是浮躁的表现。
浮躁是和持续安全理念所要求的工作作风格格不入的。
只有戒除浮躁、真抓实干,坚持工作上的高标准、严要求,追求一等工作质量,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才能为实现持续安全注入生机活力。
严格执法,严明奖惩,创造好的工作绩效。
无论哪个行业、哪个领域,凡是安全上发生问题,都有有规不依、有章不循、要求不严、监管不力、奖罚不明方面的原因。
为了汲取以往发生安全问题的严重教训,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不能有任何麻痹和松懈。
安全工作永远需要一个“严”字。
只有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明奖惩,真正将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才能实现持续安全,创造好的工作绩效,进而推动科学发展。
(《人民日报》2008年10月10日 07版)
实现安全发展的关键在于落实责任——二论在民航工作中树立持续安全理念
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党组书记 李家祥
树立持续安全理念,以安全发展体现科学发展,保证科学发展,是我们民航系统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个载体,一个抓手。
为了把科学发展观变为自觉行动,在安全发展上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必须以坚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事业心责任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核心要素,也是实现安全发展的关键所在。
如果说责任条文是死的,那么人是活的,事业心责任感是有生命的。
再明确、再严格的责任规定乃至具有法律意义的责任条文,也要靠人去落实,去履行,去兑现。
因此,我们讲落实责任,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其一,明确权力(利)、义务,即该干什么,能干什么;其二,检查行动、效果,即干了没有,干得怎样。
安全工作有系统性,落实安全责任也有系统性。
只有系统地落实安全责任,持续安全才能胜券在握。
要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
企业(包括某些事业单位)是生产和经营的载体,企业的性质、功能、地位决定了它对于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的主体性责任。
从依法治国的层面来说,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主体责任在企业,这是十分明确,无可推卸的。
依法治国,其中就包括了一旦发生像三鹿奶粉那样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便毫不留情、毫不手软地首先严肃追究企业应负的法律主体责任。
从讲政治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层面来说,企业作为社会组织不仅要履行经济功能,还要履行社会功能,不仅要讲经济效益,还要讲社会责任。
以民航而言,由于航空运输的特殊性,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发生重大飞行事故,不但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还会影响人心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航空企业一定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这是企业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
任何企业又都是社会的组成部分,都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
企业是社会这个肌体上的细胞,为了社会的健康,细胞不能感染“病毒”。
以人为本,为消费者服务,对消费者负责,是企业的道德规范。
而企业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即让消费者和全社会安全放心地使用你的产品,享受你的服务,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最核心内容,也是企业道德规范的最集中体现。
离开社会责任谈发展,无异于痴人说梦。
一家企业如果不讲社会责任,就像一个人不讲公德一样,就会遭到社会的诟病和唾弃。
从企业自身发展的层面来说,安全不仅事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事关企业自身的兴衰存亡。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前提,安全永远比速度更重要,质量永远比数量更宝贵。
对于航空企业来说,安全更具有特殊意义。
大量事实表明,如果一家航空公司发生飞行事故,将对其品牌形象和经济效益带来巨大、持久的负面影响,恢复元气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和付出加倍的努力,而由此一蹶不振乃至破产者也不乏其例。
惨痛教训,值得记取。
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主要需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运营纳入企业总体规划,防止以牺牲安全求效益。
其实,安全第一与以效益为中心并不矛盾,安全第一是指企业在生产的运行中一定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效益为中心是指企业整个经营活动的指向,二者是相辅相成的。
二是注重维护安全链条的系统性和稳固性,安排和组织生产运营,要全面考虑,统筹兼顾,防止顾此失彼,在安全上出现漏洞,影响整个安全大局。
三是要着力抓住影响安全的关键环节和细节,从抓主要矛盾入手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增强安全生产的可靠度,同时汲取以往安全漏洞往往出自细节的教训,关注细节,防止安全之堤溃于蚁穴。
四是不断完善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依法治企,从严治企,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规章制度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五是抓好安全培训,做到制度化、系统化、动态化、全员化。
说一千道一万,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把安全作为经营活动的重中之重,想尽一切办法,采取一切措施,落实责任,杜绝事故。
事实上,只有企业自己对自身的安全状况心里最有数,也最有条件知道从哪里着手,采取什么措施,来加强安全工作,改善安全状况。
问题的关键在于,企业一定要讲责任,讲诚信,讲道德。
决不能只讲数量,不讲质量,只讲速度,不讲安全,只顾赚钱,不顾生命。
如果企业把人民群众的安危置诸脑后,冷漠视之,惟利是图,损人利己,单纯沦为赚钱工具,就像列宁所揭露过的,只要自己能捞一把,哪管它寸草不生,那么,这样的企业便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
要落实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
在安全生产上,政府相关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责任。
这一责任同样是十分明确,无可推卸的。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都必须认识到位,监管到位,恪尽职守,有所作为。
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实施安全监管,既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也是落实我们党执政理念的实际行动。
《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政府承担安全监管的责任。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意味着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要加大。
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其中最重要、最根本的,是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生活安全。
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将权力赋予各级人民政府。
党的宗旨和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的政府机构是责任政府。
所谓责任政府,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责任政府有两方面含义:
一方面,政府的部门职责和官员的岗位职责,都是非常明确的,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政府相关部门和官员完全应该而且能够依照法律法规,采用多种方式,大胆地、充分地、一丝不苟地行使安全生产监管的职权,在保证安全上有所作为,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和官员如果在安全生产上监管不力,失察失职失责,一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就要被“问责”,甚至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不久对山西襄汾特大溃坝事故和河北三鹿奶粉特大质量事故中政府相关责任人的严肃处理,就是例证。
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主要需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鉴,依法监管。
监管不是靠长官意志,也不能随心所欲,而要依法办事,按规行事。
一部好的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不容易,颁发之后也不能一劳永逸,除了认真抓好落实之外,还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丰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二是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行使监管职权。
只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才能取信于民,进而提高政府的权威,增强监管的力度和诚信度。
一定要严防监管权力的滥用,更要防止以权谋私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是要严肃执法,不徇私情。
监管监管,监督管理,本身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来不得半点温情主义、好人主义。
在安全监管上的“温情”和“慈悲”,往往衍化为监管上的渎职和犯罪。
因此,要特别强调一个“严”字,坚决防止一个“松”字。
四是要对企业加强正面引导,在安全上给以切实有效的帮助。
实现安全生产,重在预防。
如果只是把工夫下在事后的处罚上,那么政府的监管责任也只是履行了一半。
一个负责任的、高效率的、赢得企业尊重和拥护的政府监管部门,应当有远见卓识,在事前不断给企业提出行之有效的安全建议和指导性意见,引导和帮助企业做好安全运营。
为了有效地落实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必须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两大祸害。
官僚主义高高在上,当官做老爷,一不接触实际,二不联系群众,三不思考问题,对企业的安全状况若明若暗,有问题及时发现不了,发现了问题又不及时解决,或推诿扯皮,或隐情不报,丧失了政府职能部门应有的作为。
形式主义净做表面文章,急功近利,作风漂浮,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不愿下工夫、花力气去做,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却孜孜以求,十分热衷,往往是图虚名却遭实祸。
官僚主义的懒散、不作为,将失去监管的功能;形式主义的浮躁、不扎实,将为安全埋下隐患。
此两者不坚决反对,政府的安全监管便形同虚设,无法到位。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重特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害。
我们一定要痛定思痛,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坚决遏制住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
”总书记的话,应当作为警钟,在我们政府部门和政府工作人员耳边常鸣。
要落实领导者的安全领导责任
这里所说的领导者,既包括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也包括企业的领导干部。
任何单位的领导者都要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任职一处,就要保一处平安。
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是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的主要当家人,主要当家人自然是安全上的第一责任人。
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平安意识,带头研究安全生产和确保一方平安的工作规律,从而牢牢把握确保一方平安的主动权。
这是因为,安全问题不是个一般的工作问题和管理问题,而是个关系大局、影响大局的人命关天问题。
抓安全,实现安全发展,事关人心的向背、社会的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凝聚力、感召力,事关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
某个企业、某个行业出了重大责任事故,看起来是个局部问题,弄得不好,一发而不可收,就会影响大局,危害大局。
即使不能说“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至少也得承认“没有安全一切都不好说”。
在安全生产问题上,领导干部务必认识到位、工作到位,务必做明白人,不做糊涂虫。
从工作思路上说,领导干部履行安全领导责任主要需坚持以下几点:
一是把保证安全作为自己的重大职责,时刻把安全放在心上,带头强化安全意识,把安全与行业、部门、企业的整体发展进行统筹谋划,提出实现安全发展的理念,用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二是将安全问题列入班子的议事日程,完善抓安全的工作机制,突出长效和务实特色,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分析、有反馈,运用集体智慧,取得安全生产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三是搞好组织协调,把安全作为系统工程,齐抓共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生动局面。
防止单打一,顾此失彼,尤其要防止接合部上出现薄弱环节而导致问题发生;四是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严明奖惩。
要敢于碰硬,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和善于解决影响安全的老大难问题,并且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五是关注安全投入,合理配置安全资源,舍得在基础建设、网络建设、新技术和新设备采用、人员培训等事关安全的软硬件方面投入人力、物力、财力,防止只是嘴上空谈安全,那样只会把安全架空;六是注重总结经验抓典型,善于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经验、典型做法、典型人物推动安全工作,引领安全发展。
落实领导者的安全领导责任,忧患意识至关重要。
《周易》上讲:
“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
”领导干部无论分析安全形势,还是部署安全工作,都要自我加压,常存“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
各级领导者的安全责任必须明确,管理上务必强调一个“严”字,工作上务必强调一个“细”字,作风上务必强调一个“实”字。
还要懂得,安全上没有终点,只有起点。
任何麻痹松懈,盲目乐观,或取得一点成绩便沾沾自喜,居功自傲的思想和情绪,都是要不得的,都是安全的大敌。
要落实员工的安全岗位责任
应当说,领导者的安全领导责任和员工的安全岗位责任,都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组成部分,只不过员工身处一线,是生产运营的直接实施者、操作者,也是安全责任的最后一道把关者、守望者。
事实和经验表明,成绩主要来自一线,问题也主要出在一线。
牢固的安全掌握在一线员工手中,员工是安全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因此,员工所负的安全责任,同样是重大的,而且是最直接的、无可替代的。
我们知道,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以人为本,其中就包括了承认群众是安全生产的主人,是安全生产之本。
因此,在安全工作上领导者要走群众路线,员工要做安全的主人。
有人说,保证安全是上面领导的事,我们普通员工能有多大作为?
固然,企业、政府相关部门、领导者在安全生产上各自负有重大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降低员工的安全作用,更不意味着能代替员工的安全责任。
其实,再管用的法律法规,再好的安全规划、决策和措施,最终都要靠一线员工去遵循、去贯彻、去落实。
再强势的政府部门,再高明、再深入的领导者,也不可能事事躬亲,代替员工去具体操作。
生产的全程安全是个复杂链条,每个员工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