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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中铁十阜淮安〔2010〕07号

关于公布《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项目部所属各部门、架子队: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临近营业线各类施工安全管理监督,进一步规范施工管理,明确安全责任,现根据我项目部在阜淮线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布《项目部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一日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主要目的

为切实加强阜淮线电气化改造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强化营业线安全监督及行车设备安全控制,确保营业线行车的绝对安全。

依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上铁运发[2008]316号)及《上海铁路局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上铁运发〔2009〕45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以防胀轨跑道、防坍塌脱线,防刮碰列车和人员机具侵限挡道,防挖断电缆和电务设备故障等为安全重点,特制订本办法。

全面实现精品工程、安全工程的目标。

第二条、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原则,确保安全是营业线施工的首要任务,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推广创新管理办法和科学的施工方法,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第三条、项目部成立营业线施工安全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李永光任组长,项目总工余刚、项目副经理宫波、孟建国、杨光任副组长,安全总监、安质部、工程部、物设部、财务部等部室的部长任组员。

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四条、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的能力。

工程开工前,对作业人员按工点、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及业务技能培训,使作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了解操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即危险源),发现安全隐患时,能及时消除,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影响营业线行车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严格执行登销记制度,实行“坐台制”,项目部指定专人(经施工负责人授权的驻站联络员)驻行车室,按规定办理登记、销记手续。

驻站联络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标准,密切监视列车运行情况及调机动态,与车站值班员加强联控,随时将列车运行情况通知施工现场,反馈施工现场的信息,施工作业前,现场防护员未得到驻站联络员在岗防护的通知前,不准上道作业;作业中,现场防护员得到驻站联络员下道的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作业人员下道至安全地点,列车通过后,现场防护员应及时与驻站联络员联系,在未得到驻站联络员准许上道的通知前严禁,不准上道作业;作业结束后,驻站联络员在未得到所有现场防护员已返回至安全地点的通知前不准离岗。

严禁未经行车调度和车站同意上线作业或擅自施工,坚决做到“先防护后施工”和“有施工必须有防护”。

第六条、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制度,配备足够的防护人员。

防护人员由责任心强、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专职职工担任。

防护人员统一穿带有明显标记的一身黄色防护服,并挂牌上岗。

做到有施工就有防护,先防护后施工。

第七条、加强大型机械临近营业线作业时的防护。

大型机械在靠近营业线作业时(如路基帮宽),必须确保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标出限界拉起防护绳,确保机械人员不侵入限界。

作业前,必须与有关设备管理单位联系,探明地下光电缆的位置及走向,防止挖断电缆,作业中,防护人员要加强瞭望,发现来车时,必须安规定距离停止作业并确保大型机械不侵限。

第八条、对重点施工环节重点把关。

1、封锁施工

封锁施工安排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进行把关,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严格控制三个关键环节:

封锁前和限速地段禁止“四超”作业,即:

超计划施工、超范围作业、超前准备、超量准备;点中加强对邻线的安全防护,禁止人员在两线间避车及存放机械料具;点后严格检查,确保线路道床饱满、方向顺直,水平、规距符合要求,必须达到放行列车的安全条件。

否则,严禁强行开通和冒险放行列车。

2、涵洞接长时的基坑开挖

基坑开挖以人工开挖为主,在营业线坡脚之外采用机械辅以人工开挖。

基坑开挖后应采用钢轨桩进行防护,遇到雨天时,应做好防水设施,挖好排水沟,避免雨水冲进基坑。

开挖的路基边坡用彩条布覆盖,避免雨水冲刷。

基坑内及时抽水,避免存水。

路基开挖后,配足作业人员24小时不停抢干,避免拖延,尽早进行路基回填,恢复正常。

3、箱涵顶进

根据上海铁路局的要求,箱涵顶进施工一律采用施工便梁。

便梁架设后,派人24小时巡守,顶进期间,应派专人在每趟列车通过后,检查路基和轨面变化、便梁和支墩的技术状态,发现不良情况立即停止顶进,进行加固、整修。

顶进时派技术和安质人员紧盯现场,控制超挖、顶偏,发生险情及时处理。

遇到雨天时,应停止顶进,开挖面用彩条布覆盖,避免雨水冲刷发生塌方,并派人进行巡查,发现不良状况及时处理。

第九条、严防挖断地下电(光)缆

1、施工前,同设备管理单位共同勘察现场,搞清楚施工区域内隐蔽设施和地下电缆(管线)的位置、经路及深度,签定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

施工时,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护人员必须到现场,设备管理单位监护人员不到场不准施工。

2、在设备管理单位监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试探性挖掘,以人工开挖纵、横向的探测沟,进一步了解复杂特殊地段及咽喉区的电缆敷设情况。

做到不摸清地下设施位置不施工,影响设施正常使用不施工,没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不施工。

3、由专门的安全和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派专人盯岗监护指挥,做好安全防护和指导。

第十条、凡临近营业线的施工,必须用栅栏防护网设置防护区,与行车线隔绝,防止作业人员随意上线、穿越线路。

第十一条、无缝线路设备严格掌握轨温,及时组织应力放散,否则严禁进行影响线路稳定的任何作业。

夏季作业必须加强巡道,必要时派人现场监护,提前做好抢修准备。

第十二条、路料、机具侵限

1.路料侵限

1.1靠近线路堆放材料、机具等不得侵入建筑接近限界。

道碴、片石、砂子等线桥用料堆放坡度不小于1:

1,在两线间堆放材料必须满足在轨顶面下300mm范围内距相邻钢轨轨头外侧不小于810mm的要求;线路一侧堆放材料距钢轨顶外侧的距离不小于810mm。

1.2施工中在营业线旁搭设脚手架、临时堆放工程材料、停放机具设备等,一律不得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钢轨堆放不宜超过6层。

预应力混凝土枕堆码高度不宜超过14层,应保持上下同位。

人工堆码枕木不宜超过10层。

在河沙、石碴等松散材料上,严禁再卸片石等其他笨重的材料。

桥梁人行道上严禁堆放重物。

1.3参加营业线施工的施工人员必须熟悉铁路建筑接近限界的有关数据,在避让列车时不得将任何工具、材料留在铁路建筑接近限界内。

1.4按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要求,择地搭建工地料棚,施工零小用料在料棚内堆放整齐,并派专人看管。

钢轨、枕木等放置稳定,堆码整齐。

施工领料随用随领,不得将夹板、短钢轨、轨距拉杆、枕木等散件随意撒在线路两侧。

2.机具侵限

2.1在营业线邻近、并行地段进行机械施工时,不论是作业或停留,施工机械均不得侵入铁路限界。

2.2为防止机械侵限,在新线与营业线接近等高地段,在靠营业线一侧距离钢轨外侧2m处应设置明显的限界桩和防护员,一机一人防护,限界桩高出地面不得少于1000mm,每10m设置一根,并选择地形较宽阔的地点作会车和转头地点,以防止机械转头或交会时侵限。

2.3施工机械在营业线路堑边上推土作业时,营业线一侧应设置固定防护界桩。

在接近营业线高度时,应于距钢轨外侧2米处设置“连续限界标志”,并派专人监视。

当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装卸、回转等作业,防止机具侵限。

项目部应在工地设安全防护员,以便一旦出现险情时,立即进行防护。

2.4自卸汽车不准将翻斗升起在营业线旁运行。

2.5笨重物件过轨道或履带式施工机械过道口时,要有安全和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严格组织盯岗把关。

营业线各类施工作业,必须认真落实相应职位的领导现场组织指挥和安全包保控制责任,要点施工等安全关键作业包保干部要跟班盯岗监控。

各级安全包控干部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四条、营业线施工必须确保人身安全。

1.各级领导和施工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先培训(安全、技术)后上岗的卡死制度,凡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2.施工人员应服从施工负责人的命令,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正确的施工作业程序进行施工作业。

3.在区间步行上、下班时,应由施工负责人带队,不得在轨道、钢轨和枕木头上行走,应在路肩上行走;复线区间要迎着列车方向前进,并隔开适当距离,不许打闹、碰撞、横奔乱跑。

在路肩上行走时,所扛的工具、料具不得侵入行车限界及碰伤人员,进路信号辨认不清时应及时下道避车,不得臆测行事。

4.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铁路时,必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制度,来车时不准抢越。

在桥梁行走,要拉开距离,有车来时应迅速下道分散到就近避车台或桥两端避让。

5.在站内必须选择宽敞的地带行走,必须行走道心或道床时,应前后设专人防护;横越铁路时,不准脚踏钢轨、尖轨和滑床板,并注意来往车辆。

6.绕行车辆时,应距车尾5m以上,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的列车开来,严禁跳车、钻车、扒车和从车底、车钩上传递物料,不得在车底下避雨乘凉。

休息时不准坐钢轨、枕木头及道床边坡上。

7.在区间作业,线路速度小于120km/h时,遇来车应在距来车不少于800m下道避车,在列车慢行条件下可距来车500m下道避车。

8.在双线区间作业时,必须在本线一侧路肩上避车,不准在邻线上或跨越邻线避车。

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工具不得侵入限界。

9.在站内作业应特别加强瞭望,应在施工前选定避车地点,来车时到指定地点避车。

当不能确认来车进路时,必须下到安全地点避车。

10.在无避车台的桥梁上作业,避车时必须到桥外避车,不准在人行道或蹲在侧沟内避车。

11.冬季施工不得戴无孔遮耳防寒帽。

12.酷暑、严寒季节,应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中暑、溺水、冻伤和煤气中毒。

13.人员下道后要站在限界外,面向列车尾部,避免风、沙伤眼,防止车上的车门或坠落物及绳索伤人。

第十五条、加强施工安全检查。

项目部每半个月组织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对关键项目落实专人负责包保检查;对施工限速地段加强日常检查。

第十六条、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1、对每一项工程找出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源,做成宣传牌,安放在工地明显位置。

使作业人员了解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做到心中有数,提醒自己应该注意什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收集各项工程施工安全知识及措施,制定成册,从管理层到作业层的相关人员每人一册,并宣传到每一个作业人员,掌握各自岗位的施工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及安全施工技能,对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有重要作用。

第十七条、制定月度考核及奖惩办法。

按照“抓小防大”的原则,对架子队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并评比,奖优罚劣,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作业人员的积极性,并找出本月安全控制薄弱点,提出下月安全控制重点,让每个人做到心中有数。

第十八条、其他

1、本办法未规定的涉及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按路局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中铁十局阜淮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主题词:

成立质量小组通知

抄送:

所属各部门、架子队

中铁十局集团阜淮项目经理部2010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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