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顶板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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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煤矿顶板管理制度
顶板管理办法
一、总 则
安全生产是煤矿生产的一项基本方针,搞好顶板管理工作是贯彻执行这一方针的重要环节。
随着我公司各项矿建工程进度的加快,顶板管理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为了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防止顶板事故,保障正常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顶板管理领导组,负责矿井顶板管理的全面决策、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组长:
董事长
副组长:
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各副总工程师
成员:
生产技术科科长、安监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通风科科长、调度室主任、地测科科长
领导组下设顶板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负责顶板管理日常工作。
主任:
生产技术科科长
成员:
生产科、调度室、通风科、安监科、机电科分管顶板的负责人
生产技术科下设矿压观测组,负责矿压观测的日常工作。
组长:
生产技术科技术主管
成员:
采掘工程技术人员及矿压组成员
职责分工
1、生产技术科
(1)负责矿井顶板管理工作的牵头、协调与考核。
(2)负责组织井巷工程的验收与移交。
(3)负责组织采煤、掘进、运输等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复查。
(4)负责矿压、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管理。
(5)负责掘进队组及公用巷道的顶板巡查管理,负责各类顶板问题的落实与考核。
(6)负责牵头顶板管理新工艺、新技术的试验、推广和应用。
(7)负责顶板管理调度指挥工作。
(8)负责井下顶板的巡查和隐患的追踪整改。
2、生产技术科矿压观测组
(1)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鹿台山煤业公司矿压观测、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的有关规定,并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总结,向顶板管理领导组提出增补和修改意见。
(2)建立健全矿压观测制度、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制度,矿压观测和支护质量与顶板监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参与支护设计,相关规程和措施的审批。
(3)负责组织对矿压观测、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数据的处理分析。
(4)负责对矿压观测、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测有关技术文件、总结报告和监测数据等进行存档管理。
3、井下采掘队组
(1)负责本队所属巷道及工作面的顶板管理
(2)负责本队所用矿压监测器具的存放保管及支护器材的
验收把关
(3)负责本队在掘巷道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4)负责本队范围内的各类顶板隐患的按期整改。
4、机电科:
(1)负责井下机电队组施工地点的顶板管理。
(2)负责井下各机电硐室的顶板管理。
5、安监科:
(1)负责井下所有地点顶板隐患的排查。
(2)参与井下的施工方案研讨。
(3)负责各头面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三、顶板巡查管理
(一)生产技术科室人员顶板巡查管理
巡查人员:
生产技术科所有成员。
巡查周期:
每人每旬巡查次数不少于一次。
巡查范围:
所有工作面、硐室及沿途巷道;各类检查的所有沿途巷道。
巡查内容包括:
巷道支护损坏情况、变形情况、淋水情况等。
要对积水区、地质构造区、动压影响区、超前压力区、隐伏构造区、淋水较大的区域、巷道变形区、事故多发地点及暂时不用巷道的顶板作为重点巡查内容。
巡查信息管理:
巡查人员对于现场未处理的顶板问题要记录下来,写清楚时间、地点、范围、隐患情况,上井后将所发现问题以四定表形式落实队组处理。
巡查问题的处理:
巡查发现井巷工程围岩支护变形严重、支护失效、顶板离层、井巷排汗、水锈、顶板放炮片帮、裂隙涌水突然增大、异味、瓦斯涌出异常、顶板掉渣和顶网网包增大等异常情况时,巡查人员要及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事故发生。
当巡查发现有影响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等情况时,要及时告知现场跟班干部,跟班干部要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对于暂不构成安全威胁,暂不进行维修补强的地点,要在该地点做出隐患事项、影响范围或禁止人员进入的明显标识,作为今后重点巡查的内容。
(二)采掘队组顶板巡查管理
巡查人员:
岗位工人、验收员、班组长、跟班干部。
巡查周期:
每班巡查。
巡查范围:
岗位工人对本岗范围顶板进行巡查。
验收员、班
矿压观测管理
一、管理要求
(一)回采工作面
采煤工作面的顶板管理:
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有明确规定,其内容主要包括:
工作面(包括上下端头、超前支护)支护形式和规格:
根据矿压观测资料进行支护密度的计算;支护质量动态监测应有具体说明;对于初次放顶、初次来压、周期来压、过空巷或地质构造带、回柱放顶、工作面收尾等特殊情况要有专项顶板管理措施。
1、综采工作面的支护符合要求:
(1)液压支架必须严密接顶。
顶板破碎、片帮严重时必须超前支护。
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
采煤与移架之间的悬顶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必须采取措施处理;
(3)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支护高度。
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支护高度,必须及时调整支架的机械行程,使其高度与采高相适应。
(4)当采高超过3米或严重片帮时,液压支架安设有护帮板,防止片帮伤人;
(5)工作面两端必须使用端头支架或增设其他形设的支护;
(6)支架初撑力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7)加强综采等大型设备井下安装的顶板管理,安装大型设备要有专门的起吊装备,安装时要有专门的顶板管理措施,并报生产科备案。
2、采煤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要求:
(1)采煤工作面运输、回风顺槽距煤壁线20米范围内,必须进行超前支护,支护形式、排距、柱距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①两巷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必须进行检测,支柱钻底量大于100mm时,支柱必须使用柱鞋,不得使用不同性能的支柱。
初撑力要求达到90KN(11.4Mpa)以上,达不到要进行二次注液;
②综采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形式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③加强破碎机附近的支护,破碎机的一侧必须留有畅通的人行通道,过往人员不得爬越破碎机。
3、工作面运输、回风顺槽端头:
(1)工作面运输、回风顺槽端头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两巷锚杆、锚索的托板、锁具必须在进入采空区前及时回收,以保证两端头切顶线的切顶效果。
4、回柱放顶时的顶板管理。
(1)采煤工作面切顶线要及时回柱放顶,控顶距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两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
(2)采煤工作面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3)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不小于1.5倍的采高,局部悬顶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和冒落高度不充分,要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4)切顶线支柱数量要齐全,支柱迎山有力,挡矸有效。
特殊支柱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5)严禁放顶人员进入冒顶区内取柱。
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的安全地点工作。
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
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5、加强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初次来压、周期来压和采面末采回收期间的顶板管理工作。
(1)初次放顶
①由生产矿长、总工程师、采掘副总、生产科、调度室、安监科等有关科室和采煤队领导及专业人员组成初采初放领导组。
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前要制定放顶的安全技术措施;初次放顶期间,每班都要有初采初放领导组的成员跟班指挥,检查初采初放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防止重大冒顶事故的发生;
②对于坚硬顶板的工作面,初次放顶有困难时,要进行人工强制性放顶;当采用人工强制放顶时,其炮眼布置数量、深度、角度、间距、装药量等参数要在作业规程或初放技术措施中做出明确规定;
③只有在初采初放领导组确认,回采工作面的采空区顶板已经放下,采面可以进行正常回采时,初次放顶才算结束;
④初次来压时的特殊支护形式在作业规程中要有明确规定。
(2)周期来压
①掌握周期来压规律,加强周期来压时的支护设计和现场管理,并按规程规定严格掌握基本支护、特殊支护的支设质量,严格按规程规定回柱放顶;
②采空区最大悬顶面积,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有明确规定,并且要有处理措施。
(3)末采回收工作
①采面末采回收时,在作业规程中要有明确的安全回撤措施,回撤后及时封闭工作面;
②综采工作面末采回收,必须有专门的末采回收安全技术措施。
6、采煤工作面遇顶板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无炭柱、过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7、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采煤工作面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空顶作业。
凡空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均定为不合格工作面。
(1)切顶排连续两处缺柱或悬顶面积大于10平方米以上不支设戗柱的工作面
(2)有一架液压支架发生自动降架且未采取有效支护措施的工作面。
(二)掘进工作面
1、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在掘进作业规程中,必须有明确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巷道永久和临时支护形式、规格、尺寸。
处理冒顶、掘进巷道的开口、贯通、扩帮、挑顶、巷修和过地质构造带等情况的顶板管理措施。
科学优化设计、合理选择巷道位置和巷道断面及支护方式。
根据地质情况及巷道用途,合理确定巷道位置,尽量选择岩性较好和煤层围岩稳定的位置开凿巷道。
正确选择巷道断面形状,顶板压力大、服务年限较长巷道应采用半圆拱形断面。
2、敲帮问顶
(1)开工前,安全员必须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敲帮问顶时,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面。
(2)井巷掘进工作面敲帮问顶工作由班组长负责,安全员负责观察顶板。
(3)掘进工作面必须备有长柄工具做为敲帮问顶作业工具。
敲帮问顶要由外向内进行。
3、掘进巷道在打锚杆、铺钢带、铺网等工作之前;爆破掘进巷道在打炮眼、装药、连炮线等工作之前;及以上工作工程中都必须做好敲帮问顶,确保以上工作能安全顺利的进行。
4、掘进工作人员必须经常认真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边帮、支护等情况,当发现顶板和边帮有松动岩石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敲帮问顶处理。
5、敲帮问顶要求达到标准、清除工作面头顶帮伞檐及所有松动煤(岩)块、无煤(岩)块明显裂缝出现和煤(岩)层暗里脱层(清音混浊)出现。
6、敲帮问顶必须在有支护的条件下进行,禁止空顶作业。
敲帮问顶时使用长柄工具操作。
7、掘进工作,超前控顶距不超过《作业规程》规定。
8、如果发现有活碴、伪顶,应及时进行解决,如有冒顶危险,处理后方可进行工作。
9、加强掘进工作面支护质量
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巷道宽度≥4米使用3根前探梁,<4米使用2根前探梁,前探梁使用4.5m长4寸钢管,每根前探梁穿在2个专用环形固定器上,专用环形固定器螺母拧在顶锚杆螺丝上,要满丝满扣。
用一块4000mm×150mm×50mm的优质木板进行护顶,若接顶不严实时,用木楔背紧。
10、掘进巷道使用锚杆支护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根据施工巷道的围岩分类确定锚杆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
软岩使用锚杆支护时,必须全长锚固;
(2)作业规程中应明确锚杆的间排距、安装方式和使用机具以及施工工艺的要求;
(3)锚杆的施工工艺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施工结束后,由当班验收员使用力矩扳手检验所施工锚杆是否达到规定紧固力。
锚杆支护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进行锚固力试验;
(4)发现地质条件变化即顶板破碎、局部出现离层等要及时采取措施,从技术上主要采取:
①使用加密、加长锚杆、全长锚固或左旋螺纹钢锚杆;
②在地质构造带采取套棚联合支护;
③加钢带和锚索;
④挂网联合支护;
(5)锚杆支护工作面要有足够的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必须在锚杆达到规定初锚力后才能拆除;
(6)锚杆的拉拔试验必须在顶板完整或有临时支护下进行;防止因锚杆杆体断裂失效,造成局部漏顶伤人;
(7)掘进巷道或大断面切眼使用锚索做加强支护时,必须明确规定锚索的间排距、安装方式、工艺要求等。
11、锚喷巷道支护要求:
⑴初喷与复喷距工作面的距离、喷浆厚度、喷浆质量要求等在作业规程中要有明确规定,并按规定进行试块抗压强度试验;
⑵喷射砼前要对工作面进行敲帮问顶,并用水冲洗岩面,严格掌握砼配比和速凝剂的掺入量,喷层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要求,喷后2—4小时要用水进行养护;
⑶锚喷必须紧跟迎头,顶板破碎区段必要时可挂金属网复喷。
对局部脱落的区段要及时进行复喷。
所有喷浆必须使用潮喷。
12、加强对交岔口、硐室和存车场巷道的支护
(1)交岔口、硐室和存车场尽量选择在较稳定的煤岩层中;
(2)尽量采用光爆锚喷支护,锚杆的间排距、锚杆规格、眼位方向、喷层厚度要在作业规程中有明确的规定。
采用铁棚(U型钢)支护时,材料规格要经过强度计算后确定。
交岔口必须采用双抬棚,插梁必须做口且接触紧密;
13、加强掘进巷道贯通时的顶板管理工作
(1)掘进巷道贯通时,必须制定专门的贯通安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实施;
(2)当两个掘进工作面贯通相距炮掘20米,综掘50米时,必须停掘一个工作面,实施单头作业,同时必须加固和加强被停工作面支护,保证通风正常。
14、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掘进工作面有下述情形之一,视为空顶作业。
凡空顶作业的掘进工作面均定为不合格品:
(1)发现顶板破碎,勾顶和联网不严;
(2)掘进工作面在允许最大控顶距范围内没有使用临时支护(9#煤除外);
(3)相邻两根锚杆不合格;
(4)巷道棚子倾倒不及时进行处理。
二、矿压资料档案管理
1、生产技术科矿压观测组负责对矿压监测资料进行管理,资料档案实现分类装盒,存档管理。
2、锚杆支护巷道施工记录和质量验收资料,要保存到井巷工程报废后方可销毁。
3、矿压监测资料档案保管单位须加强资料档案管理,未经保管单位分管领导批准不得转借,杜绝未及时归还或丢失现象,确保每个采掘头面都有完整的矿压观测资料。
4、回采工作面矿压监测资料档案包括:
(1)液压支架工作阻力观测资料
(2)工作面顶底板移近量观测资料
(3)同一煤层邻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资料
(4)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离层观测、巷道表面位移观测资料
(5)顶板初次来压、周期来压观测资料
(6)巷道破坏情况观测资料
(7)超前支护单体柱初撑力、工作阻力观测资料
(8)工作面冒顶及煤壁片帮情况观测资料
(9)工作面矿压观测报告(统一用A4纸打印)
5、掘进工作面矿压监测资料档案包括:
(1)顶板离层仪监测记录
(2)锚杆锚固力、预紧力矩、拉拨力、锚索预紧力矩原始记录
6、顶板技术管理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及其以上的各项政策、法规和规定,杜绝采用国家安监总局和集团公司明令禁止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地测防治水组要摸清地质构造、水文情况,并及时进行预报,为制定合理的规程及防范措施提供依据,防止因地质条件变化引发顶板事故。
采煤、掘进和巷修工作面必须在作业规程(包括措施)中要明确制定顶板管理措施,并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规程(措施)审批和复查时,要对顶板管理措施部分重点审查,并及时指正。
矿压观测工三项标准
一、岗位标准:
1、掌握回采工作面上覆岩层运动规律、回采空间围岩与工作面支架的相互作用关系并进行顶板来压预报。
2、划定回采煤层老顶的级别和直接顶的类别,为工作面支架选型和确定合理参数提供依据。
3、对正在使用的支护和采煤设备的适应性进行观测。
4、研究掌握采动影响和支撑压力分布的规律。
5、掌握巷道围岩动态、围岩结构和巷道支护结构的效果,以谋求设计、施工的经济性,反馈于设计、施工,提供井巷施工的原始资料。
二、工作标准:
(一)综采工作面矿压观测工工作标准:
1、下井前必须了解工作面主要参数及重点观测检查项目。
2、准备齐全观测所需工具(钢卷尺、乳化液浓度配比测量仪、单体柱巡回检查仪)。
3、进入工作面顺槽后,要注意观测所剩余倾向长度范围内的顶、底板变化(如顶板是否有裂缝、零皮塌落、下沉、底板是否地鼓)、两帮变化(片帮)、原先支护状况变化等记录下来。
4、在超前、端头支护范围要检查单体柱数量、间排距、防倒、防坠装置是否完好齐全并抽查单体柱压力情况。
5、测量乳化液浓度情况及观看泵站压力值。
6、工作面观测:
(1)机道顶板状况、煤壁片帮情况。
(2)支架状况(背矸及厚度、跑冒滴漏状况、直线度、架间距)
(3)观测采空区悬顶状况,记录矿压仪表读数及矿压表完好情况。
(4)运输、回风顺槽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5)测量采高,看是否留顶煤、底煤。
(二)掘进矿压工锚杆拉拔力试验工作标准
1、锚杆拉力试验人员在进入工作面后首先要认真检查并处理好试拉地点的顶、帮安全;观察设备车辆运行情况,确认无安全隐患时方可进行锚杆锚固力试验。
2、在选好的位置将锚杆拉力计的千斤、油管安装好后,试验人员及工作面人员离开所需试验锚杆1米以外的范围,以防在试验过程中顶板零皮、锚杆拉力计的千斤、托板掉下伤人。
3、试验结束后,拆下锚杆拉力计千斤,要用红喷漆在试验后锚杆的托板上标注试验结果日期,标注要清晰可见,字迹要工整。
对于锚杆锚固力达不到要求的锚杆,需在其前后5米范围再试验1~2根,以便检查出锚杆锚固力达不到要求锚杆的范围,用白喷漆作出标注。
4、锚杆拉力试验人员上井后要如实填写数据,并反馈到主管队组,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依据。
5、每日将所收集的各种矿压数据出井后填报报表,并送到生产技术科。
6、锚杆拉拔记录数据交给技术人员录入计算机进行分析。
(三)掘进矿压工巷道顶板离层监测工作标准
1、采用顶板离层指示仪监测顶板。
2、顶板离层指示仪的安设应紧跟掘进工作面,每50m布置一组,大断面部位要另行增设。
3、顶板离层指示仪安设在巷道断面中部。
4、双基点顶板离层指示仪浅基点一般应固定在锚杆上方岩层2.3米处,深基点一般应固定在锚杆上方岩层7m处。
5、所有存在缺陷、表面模糊不清的离层指示仪应立即更换,新安装指示仪安装在同一孔和同一高度上。
如果不可能安装在同一钻孔中,应靠近原位置钻一新孔,原指示仪更换后,要记录其读值,并标明其已被更换。
6、位于安装顶板离层监测仪处要悬挂监测管理牌板,第一周由队组每班派专人进行观测并填写,第二、三周由队组每天派专人进行观测并填写,第四周开始每周由生产科派专人观测并进行填写;要求内容齐全,文字清晰;
7、若发现顶板离层位移量达到150㎜时,内侧筒离层刻度位移量达到120㎜时,要及时在巷道周围补打7.3m长的锚索进行加强支护,若发现外侧筒离层刻度位移量达到120㎜时,要及时在巷道周围补打2.4m长的锚杆进行加强支护,若内侧筒与外侧筒离层刻度位移量都大于70㎜时,按如上要求补打锚杆与锚索;如顶板仍继续下沉离层,要制定专项措施进行加强支护。
三、技术标准:
(一)综采工作面矿压观测技术标准
1、超前、端头支护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支护。
2、单体柱初撑力合格率达到100%。
3、泵站压力达到设计值,乳化液浓达到3-5%。
4、支架初撑力不得低于规定值的80%
5、支架完好率达到100%。
接顶严实。
6、及时准确采集矿压表记录数据。
7、真实有效收集煤壁片帮、各支架矿压表读数。
8、如有地质构造、煤厚变薄等情况,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向相关领导及值班人员汇报。
(二)掘进矿压工锚杆拉拔力实验技术标准
1、严格按《掘进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对各掘进巷道必须进行锚杆锚固力试验,锚杆支护巷道锚杆拉拔加载至锚杆设计锚固力的80%,并记录。
按照标准要求各掘进巷道必须每掘进30米巷道对其中的一组(每组3根)进行一次锚杆锚固力试验。
2、锚杆拉力试验人员在下井前必须检查锚杆拉力计油缸内的油量是否充足,所需工具是否配备齐全,压力表表针是否回零,读数是否准确、灵敏度是否可靠。
3、试验时不做破坏性试验,拉拔锚杆(锚索)至设计值。
4、锚杆锚固力不低于设计值的90%。
锚索拉拔试验采用锚索张拉设备。
锚索预紧力的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对于不合格的锚索要进行重新张拉。
对于外露超长的锚杆、锚索要重新补打。
5、被检测的任一组锚杆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只要有一根不合格,再抽样1组(3根)进行试验。
若还不符合要求,必须组织有关人员研究锚杆施工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掘进矿压观测工巷道顶板离层监测技术标准
1、日常监测采用顶板离层监测指示仪进行。
2、根据巷道围岩条件每50米安设1个顶板离层监测指示仪。
当巷道尺寸、掘进工艺或围岩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具体条件调整顶板离层指示仪间距,但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m。
3、每个巷道交岔点应安设顶板离层指示仪,复杂地段必须安设顶板离层指示仪。
4、每个测站应设定专门编号,以便读数和记录。
5、掘进施工单位指派专人每班对距掘进工作面50米内的顶板离层仪进行观测和记录。
在50米以外,除非离层仪有明显增大趋势,顶板离层仪观测频度为每周1次。
6、顶板离层监测仪的布置:
巷道施工过程中,每班安装并且预紧的锚杆用力矩扳手逐根进行检测,顶板离层监测仪每隔50m的位置安设一台,当遇地质构造时,在地质构造附近安设一台,顶板离层监测仪距工作面最大距离不得大于6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