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试录用公安特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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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狙击队员测试科目:
狙击步枪100米精度射击。
4.排爆队员测试科目:
排爆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
二、体能测试标准
(一)引体向上(满分为100分)
场地条件:
高单杠。
测试方法:
1.考生原地跳起双手正握杠,双手约与肩同宽呈直臂悬垂后开始做动作。
两臂同时用力引体向上,以下颌超过横杆上沿为完成一次;
下落时,两臂必须伸直后再开始下一次动作,可连贯进行,脚落地为考试结束。
2.考官逐个报数并记录引体向上次数,如若判定考生有违例情况,及时提示,违例动作不计入次数。
测试成绩计算:
1.突击攻坚队员:
22次为60分合格线,每多1次加2分,42次为100分。
2.擒拿格斗、狙击、排爆队员:
15次为60分合格线,每多1次加2分,35次为100分。
(二)立定跳远(满分为100分)
平地、沙坑。
双脚立于起跳线后起跳,不能踩线,不能有预跳,不能有辅助。
丈量起跳线至考生双脚最近站端的落点为该次成绩。
如若判定考生有违例情况,取消该次成绩。
每人测试2次,取最好成绩。
男子测试成绩计算:
1.突击队员突击攻坚类:
2.53米为60分合格线,每多1厘米加1分,2.93米为100分;
2.突击队员擒拿格斗类、狙击队员、排爆队员:
2.40米为60分合格线,每多1厘米加1分,2.80米为100分。
女子测试成绩计算:
突击队员:
1.94米为60分合格线,每多1厘米加1分,2.34米为100分。
(三)3000米跑(满分100分)
田径跑道。
1.考生按考官指令在起跑线集合,考官在下达开始口令后,同时按下计时器,开始记录成绩。
考生独立完成测试距离,到达终点后停表,经考官核实、登记后,当场公布成绩。
2.考生按考官下达的口令实施,不得抢跑。
违者,第一、二次警告,第三次取消该项目测试资格。
认定抢跑后,考生返回重跑。
3.考生在跑步的过程中不得借助任何外力,一旦发现考生有受人推拉或帮助他人推拉的动作,考官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受助双方将同时取消该项目的测试资格。
1.突击队员突击攻坚类:
11′30〞为60分合格线,每少3秒加1分,9′30〞为100分。
2.突击队员擒拿格斗类:
12′00〞为60分合格线,每少3秒加1分,10′00〞为100分。
3.狙击、排爆队员:
13′05〞为60分合格线,每少3秒加1分,11′05〞为100分。
14′00〞为60分合格线,每少3秒加1分,12′00〞为100分。
(四)1分钟仰卧起坐(满分100分)
平坦地面、地质不限,垫子。
考试方法:
1.考官确认考生准备完毕后,开始测试,考生自行平躺两腿伸直并拢,两手抱头,辅助人员压住考生踝关节或小腿,考生收腹仰起时身体角度成90度,躺下时必须两肩着地。
1分钟到后,考官下达“停止”口令,记录成绩。
2.未达到标准的动作,不计次数。
35次为60分合格线,每多1次加2分,55次为100分。
三、技能测试标准
(一)300米障碍(满分100分)
300米专用障碍场。
1.考官确认测试各项工作准备就绪后,发出“预备—开始”口令,计时开始,受测者按照规定要求依次通过所有障碍;
考官分别监督受测者通过障碍情况。
考官发现受测者未按规定动作通过障碍时,以举红旗及急促哨音表示受测者未按规定动作通过障碍物,及时发出信号示意重新通过。
2.测试中受测者不得抢跑。
违规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考核资格,认定抢跑后,受测者返回重跑。
3.全程依次通过障碍物,通过顺序是:
地下污水道—单绳水池—轮胎墙—独木桥—层楼
—绕过标志杠转弯—
软梯斜绳—高栏—方窗—圆洞—爱尔兰高板—绕过标志杠转弯—连续矮墙—水平悬梯
—
斜墙壕沟
高墙
低桩网。
4.有以下情形者以违规论,需重新通过该障碍:
(1)起跑时脚踩起跑线;
(2)身体未从地下污水道通过;
(3)未触碰单绳荡越水池、身体未从水面上方通过;
(4)依托轮胎墙两侧立柱攀爬、身体未翻越轮胎墙顶端横梁;
(5)未从独木桥上方通过、或落于桥末端标志线内;
(6)身体未依次通过层楼的低窗、高窗;
(7)双手未抓握挂钩(三角铁)下滑、未沿斜绳滑下、滑下时未使用挂钩;
(8)脚触及高栏或爱尔兰高板立柱、身体未从高栏或爱尔兰高板上方通过;
(9)身体未从方窗、圆洞钻越;
(10)身体的所有部分未从矮墙或高墙上方(墙体延长线上方)通过;
(11)水平悬梯未从抓握第1条横杠起至抓握最后1条横杠止、或途中脚触地;
(11)身体未从斜墙上方通过、未跳下壕沟或攀上壕沟借助外力;
(12)身体未从低桩网下通过;
(13)折返绕杠时抓握标志杠。
5.受测者单个障碍连续三次未能通过,取消该科目考核资格。
6.因特殊原因受测者不能或无法完成该项目测试的,经考官组集体研究同意,可以给予补考。
7.发生以下情形取消受测者成绩:
(1)顶撞考官,不服从命令的;
(2)伪造受测者参加测试资格的;
(3)测试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的。
测试时间精确到秒,3′00″为60分及格线,每减少1秒加1分,2′20″为100分。
(二)擒拿格斗(满分100分)
平地或搏击台、脚手靶若干。
1.拳法空击技术演练(分数20分)。
各考生必须对直拳、摆拳、勾拳、转身鞭拳进行演练,各种拳法在8米长地线上各演练一趟。
2.腿法空击技术演练(分数20分)。
各考生必须对鞭腿、正蹬腿、侧踹腿、后摆腿进行演练,各种腿法在8米长地线上各演练一趟。
3.摔法技术演练(分数20分)。
各考生必须演练3种以上摔法,每种摔法演练3次。
4.拳法、腿法、摔法、步法组合技术演练(时间1分钟,分数20分)。
5.拳法与腿法组合击打脚手靶技术演练(时间1分种,分数20分)。
各考生可自选配合人员,动作自行编排。
由7名国家级及以上专业裁判分别打分评定,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取5个裁判的平均分,60分为合格线。
(三)92式手枪20米射击(满分100分)
射击条件:
1.枪型:
92式手枪;
2.距离:
20米;
3.姿势:
立、跪姿无依托;
4.靶型:
胸环靶;
5.用弹:
10发;
6.时间:
60秒;
7.携装:
按要求携带相应的射击装备。
考生在25米距离上携枪准备(枪入套),考官下达“前进”口令后,同时计时。
考生前进5米,到达20米射击地线后,装弹匣、子弹上膛,自行立姿射击5发,之后更换弹匣,换跪姿射击5发;
听到“停止射击”口令后立即停止射击。
每名考生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考生未按口令,抢先动作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该科目考试资格。
考生听到“停止射击”口令后,应立即停止射击,超过规定时间继续射击的,每射击一次扣除一发最高环成绩,依次类推。
60秒内命中,60环为60分合格线,每多1环加1分,100环为100分。
(四)狙击步枪100米精度射击(满分100分)
85式狙击步枪或88式狙击步枪。
测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
(1)测试科目:
100米卧姿精度射击R100值;
(2)测试用弹:
10发正式射击;
(3)测试时间:
10分钟;
(4)射击目标:
50*50的白纸,内设一直径为3CM的黑色实心圆;
(5)依托物选择:
可自行选择使用脚架射击或靶台射击;
(6)初试阶段每名考生试射3发,时间6分钟,考生自行验靶,不计成绩。
初试测试成绩计算:
10发射弹的R100必须小于或等于8CM,未达到标准不参加复试。
2.复试
100M卧姿精度射击;
5发;
5分钟内完成;
人体部位靶;
(6)复试阶段,每名考生校枪用弹20发,时间30分钟。
(7)考生未按照口令,抢先动作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该科目测试资格。
(8)考生听到“停止射击”口令后,应立即停止射击,超过规定时间继续射击的,每射击1次扣除1发最高环成绩,依次类推。
复试测试成绩计算:
复试阶段按实际射弹命中的环数总和为依据,低于35环的该项不得分,其中有一发弹脱靶即判定不合格,大于等于35环的得分为命中环数*2(如射手命中35环,则该射手得分为35*2=70分)。
(五)排爆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满分100分)
1.基础理论知识(满分40分)
从专业理论题库中随机抽考40题进行闭卷考试,时间1小时,按标准评分。
2.实际操作(满分60分)
(1)炸药识别(5分)
现场摆放常硝铵、TNT、火药、塑性等炸药,以目视判别。
以“对”、“错”评分。
(2)火具识别(5分)
现场摆放雷管、电雷管、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以目视判别。
(3)引信识别(5分)
现场摆放压发、拉发、压拉多用等引信,以目视判别。
(4)爆炸装置的排除(45分)
现场提供一套模拟爆炸装置,由考生进行判别与排除。
自下达“开始”口令后开始实施作业,时间30分钟。
爆炸装置排除程序正确,操作规范,规定时间完成操作,得45分;
程序不对、操作不规范时,每出现一次扣3-5分;
排爆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测试成绩为基础理论测试成绩与实际操作成绩之和,60分为合格线,其中测试模拟爆炸装置爆炸直接判定不合格。
四、专业测试成绩计算
体能测试和技能测试各单项科目成绩都必须达到合格线以上。
各科目都达合格线的,按体能测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进行汇总排名。
专业测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专业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之和)÷
(体能测试科目数)×
40%+(技能测试成绩之和)÷
(技能测试科目数)×
60%,若专业测试成绩相等,则技能成绩高的排名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