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附安全绩效考核标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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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0

班组长(主任)

750

2250

员工

600

1800

二类部门

800

2400

650

1950

450

1350

三类部门

500

1500

330

990

第三章安全生产绩效检查及考核

第八条月度检查考核工作在公司安委会的直接领导下,由安全部牵头组织,采取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考核。

第九条安全生产绩效检查考核标准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质量管理”4个方面(见附件一:

安全生产绩效检查考核标准),总分为100分。

第十条为保证检查考核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安全部将安全生产绩效检查考核情况汇总后,反馈至各部门核实,由考核部门签字确认。

安全部将安全生产继续检查考核得分汇总表及扣分情况汇总后由人力资源部核实。

第十一条若部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照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中的事故控制指标进行考核,未达到部门控制指标的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中关于对事故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规定落实处罚;

超过部门控制指标的事故,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安全部每月通过安全会议、公示来公告等形式公布各部门当月事故统计信息及各部门得分情况,安全部每季度向各部门公布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执行情况。

第四章安全生产绩效奖金发放管理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绩效奖金按月进行考核、按月进行发放,计算公式如下:

(一)考核分数在95-100分的(含95分),当月按下述公式执行;

公司部门月度安全生产绩效发放金额=当月发放标准×

部门当月考核得分/100。

(部门当月考核得分取值100)

(二)考核分数在80-94分的(含80分),当月按下述公式执行;

(三)考核分数在60-79分的(含60分),当月按下述公式执行;

部门当月考核得分/100×

80%。

(四)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当月按下述公式执行;

(部门当月考核得分取值0)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绩效与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各项指标挂钩,当部门突破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或发生超过部门年度目标事故等级上限的事故时,当月安全生产绩效奖金为零,并且当季安全生产绩效奖金为零。

若每季度第一个月突破指标,则在本季度每个月中扣除安全生产绩效;

若每季度第二个月突破指标,则在每季度第二月扣除前两月安全生产绩效,同时在第三月扣除相应的安全生产绩效;

若每季度第三个月突破指标,则在当季度第三个月扣除当月和前两个月的安全生产绩效。

下季度按当季度标准发放奖金,并以此类推,但各季度奖金标准不跨年执行。

第十五条第一季度累计缺勤20天及以上、前两季度累计缺勤30天及以上、前三季度累计缺勤40天及以上、全年累计缺勤50天及以上的员工(带薪休假除外),当季奖金均不予发放,离职员工当季度奖金不予发放。

每季度累计缺勤达到上述条件,则在当季度第三个月扣除当季度奖金。

第十六条连续三年未突破年度安全目标的部门,且三年安全考核平均分一类部门高于85分(含85分)、二三类部门高于91分(含91分)时,第三年第四季度的奖金按标准的1.5倍发放;

连续五年未突破年度安全目标的部门,且五年安全考核平均分一类部门高于88分(含88分)、二三类部门高于94分(含94分)时,第五年第四季度的奖金按标准的2倍发放;

连续十年未突破年度安全目标的部门,且十年安全考核平均分一类部门高于91分(含91分)、二三类部门高于97分(含97分)时,第十年第四季度的奖金按标准的4倍发放。

公司安委会将在第三、五、十年的第四季度,根据这一奖励原则,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发展实际,研究决定具有激励作用的发放方案。

第十七条各部门要根据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各班组安全生产目标,制定针对班组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励实施细则,要做好班组事故统计及累计奖励统计工作,认真组织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绩效自查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落实到班组;

要对安全生产绩效奖金进行二次分配,针对员工出勤情况、三违行为、事故险情及新、转岗员工要制定具体细化的分配标准,具体分配办法及班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安全部备案。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中所产生的费用需设立单独账户管理,除用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励以外,年底时用于与安全评先和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其它奖励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绩效检查考核标准,将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变化进行调整,其扣分项以单项标准分为上限。

第二十条本办法实施后,原公司《安全生产奖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中的“附件三:

事故责任部门安全生产奖扣罚标准”,按本办法同时进行修订、实施,具体见附件二:

事故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标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在册员工,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自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附件一:

安全生产绩效检查考核标准

类别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办法

实得分

扣分原因

安全基础管理

1

组织

领导

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部门安健环管理领导小组。

未建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0.5分;

未建立部门安健环管理领导小组或其他公司要求的安健环管理组织的,每项扣0.5分。

 

安健环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各专兼职负责人员按要求开展工作。

安健环各项工作未明确相关责任人的,每项扣0.5分;

部门安健环专、兼职人员未能认真履行职责,未按要求完成职责内工作的,每人次扣0.2——1分。

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未全员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扣1分。

定期召开部门安健环会议,总结回顾安健环工作,部署安排工作计划,并有会议记录。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健环会议,未召开的,扣0.5分;

会议流于形式、内容不全面的,扣0.2分;

无会议记录或记录不全的,扣0.2分。

2

规章

制度

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部门级安健环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等规定,应当制订而未及时制订相应实施办法的,每项扣0.5分;

虽制定了相关制度,但不符合部门实际的,每项扣0.3分。

及时更新规章制度

公司及部门新颁发或修订规章制度后,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并及时更新相应文件档案,未落实的,每项扣0.5分。

3

档案、

台账

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及港口企业安健环管理标准要求,建立档案、台帐及相关资料并保持更新,做好各项日常检查、维养护等工作,并认真、及时记录。

未按要求建立相关档案、台帐的,每项扣0.5分;

无日常检查及维养护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的,每项扣0.2分。

安健环档案资料保存、整理完整、规范。

档案资料保存不完整或整理不规范的,每项扣0.2分。

4

目标、

计划

与总结

制定年度安健环目标、月度计划,指标明确、具体并且可操作强,按计划开展安健环工作,并做好总结工作。

未制定年度安健环目标、月度计划的,或目标、计划不合理的,每次扣0.5分;

安健环总结未对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的,每次扣0.5分。

5

安全

活动

按公司要求积极、认真的开展各项安健环活动。

未开展安健环活动或活动流于形式、组织不到位的,每次扣0.5分。

参加公司及上级组织的各项安健环活动

人员无故不参加的,或者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0.2分。

6

信息

传达

及报送

公司及上级的安健环信息及时传达至部门员工

对公司及上级有关会议决议及通知精神未及时传达、贯彻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0.5分。

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及港口企业安健环管理标准要求开展工作,并按时上报各类文档记录。

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的,每项扣0.5分;

虽按时上报材料但工作质量未达到安健环工作要求的,每项扣0.2分。

7

事故

管理

分类统计事故、未遂事件,并在月度总结中进行分析回顾。

未按要求做好事故、未遂事件及工余安健环事故的分类统计工作的,或者月度总结中未进行分析回顾的,扣0.5分。

认真开展事故、未遂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事故调查记录及原始资料齐全。

未认真组织事故、未遂事件的调查分析的,或者事故调查记录填写不认真、原始资料不齐全的,每次扣0.5分;

事故、未遂事件未按规定时限进行上报、调查分析的,每次扣1分。

组织开展事故回顾活动,教育员工,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

未组织开展事故回顾工作的,回顾记录填写不认真、记录造假的,参与事故回顾人数不足部门总人数的95%的,扣0.5分。

8

风险

评估

开展持续的风险评估,不断提高风险预控能力。

事故、险情发生后,未进行补充风险评估的,每次扣0.5分;

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应用前后,未进行专项风险评估的,每次扣0.5分。

风险评估结果保持最新,并培训至全员。

部门风险评估结果未随风险评估内容的更新而及时更新、上报的,扣0.5分;

风险评估更新后,未组织风险评估培训的,扣0.5分。

安健环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

基础管理

一类部门、协力单位每月不少于2次安健环检查,班组每班至少进行1次安全检查,并进行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检查人、检查时间、发现问题、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完成情况、复查责任人、复查情况,每个问题都要形成闭环。

无安健环检查制度的,扣1分;

无检查记录的,扣0.5分。

运行

日志

运行日志认真填写,字迹工整,内容齐全。

运行日志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字迹不清楚的,每次扣0.5分;

无记录的,不得分。

特种

设备

特种设备有检验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保养记录齐全、规范。

无合格证或证件过期的,扣2分;

保养记录不齐全、不规范的,扣1分;

无维护保养记录的,不得分。

设施

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无隐患

每发现一处设备隐患,扣0.5——2分。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且证件有效;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上岗,且证件有效。

无证上岗,每人次扣1分。

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严格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

每发现一次违章作业,扣1分。

高处作业与起重作业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其他特种作业违章行为

人员

行为

人员行为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每发现一次违章行为,扣0.5——2分。

生产

作业

各项作业遵守各岗位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操作规程

每发现一次违章作业,扣0.5——1分。

安全教育培训

教育

培训

组织开展各项安健环培训,并完善相应档案材料。

未按要求组织部门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健环培训的,每次扣1分;

出勤率不足80%的,每次扣1分。

持证率100%

各类人员应持相应证件,积极参加相应复审、换证培训,持证率为100%,考试通过率100%。

未按要求考取证件或考试不通过的,每人次扣1分。

参考

资源

安健环参考资源定期更新,组织员工定期学习安健环参考资源。

安健环参考资源未按时更新,或未按时组织学习并记录的,扣1分。

部门班组安全管理

班组安全基础管理

明确本部门分管班组安全基础管理建设的负责人

未明确的,扣1分。

结合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编制部门的年度班组安全基础管理建设规划或计划,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未编制的,扣1分。

建立、健全关于班组安全基础管理方面的制度、考核办法及相关标准。

未建立的,每项扣0.5分。

部门每月对班组开展月度安全生产动态考核。

未进行动态考核的,扣1分。

部门领导或安全员按要求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正确引导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每月应对本部门各班组的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未按要求进行的,扣1分/次。

部门结合生产实际,组织班组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岗位练兵、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方面活动。

未组织的,每项扣1分。

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关班组安全基础管理建设方面的学习培训或经验交流。

公司检查考核各班组时,部门内各班组安全管理符合公司规定。

部门所辖班组安全管理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每项扣1分。

定置及安全标识

5S定置管理

对工作场所的物品进行分类放置,清除无关物品,定置标识清晰规范。

每一项/次不符合标准的,扣0.2分。

将工作场所内所有地方清扫干净,保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按5S定置管理标准开展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符合5S定置要求的区域进行整改。

未定期开展部门自查的,扣0.5分;

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的,每项扣0.2分。

安全标识及划线

按照标准悬挂、张贴标识、宣传牌,且保证其状态良好。

未在需要的场所悬挂、张贴标识、宣传牌的,每处扣0.5分;

在使用期限内,因人为原因导致标识出现破损、缺失等问题的,按标识制作价格对部门予以处罚。

按照标准进行有规划的、统一的划线标记,定期检查并维护划线。

未按标准进行划线、标记的,每处扣0.2分;

划线标记不清晰、破损或不符合标准的,每处扣0.2分。

员工和承包商正确识别和理解色标,并能遵照执行。

培训员工正确识别、理解、执行公司色标、标识及划线规定,培训覆盖全员,一人次未培训的,扣0.2分;

员工不能正确解释色标或未正确执行的,一人次扣0.2分。

消防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

动用明火施行严格的安全动火管理,必须有动火审批手续。

违章动用明火的,未认真落实安全措施的,每次扣0.5分。

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符合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防火门、防火卷帘、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报警等设施按规定配置并完整好用;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未按要求执行的,每项扣1分。

一类部门建立志愿消防队,报安全部备案,如有人员调整及时上报。

未按要求执行的,每项扣0.5分。

对协力单位及外来施工队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进行必要的培训教育,并登记存档。

协力单位及外来施工队伍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每次扣0.5分。

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重点部位(场所)无火灾隐患和违章行为;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巡查人员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报告;

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巡查记录填写正规有效,巡查人员或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扣0.5分。

开展经常性的有防火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检查,有记录;

一类部门组织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职能部门对重点部位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检查记录全;

一般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安全措施,限期解决;

有整改通知书、有复查记录;

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位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或有关文件上签名。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部门,应按照有关标准做好自动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

火灾自动报警、灭火设施运行正常;

建立健全报警设施、报警装置有关档案资料。

部门消防器材档案;

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维修保养及时、运行正常、完整有效,灭火器材实行定置定人管理、有定置图;

责任区的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池数量清晰、完整有效、有平面图。

未按规定执行、失效的,每项扣0.5分。

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维修应上报安全部统一办理,并发放专用标签进行编号和检查,以便统一管理,检查周期不能超过35天。

凡超使用日期的,每一次扣0.5分;

未贴有专用标签的,每一次扣0.5分。

火灾隐患整改

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对公司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在限期内整改。

对火灾隐患不按要求整改,或在规定期限内无故不整改的,每项扣0.5分。

对不能在当场或规定期限内整改的火灾隐患,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根据本部门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安全部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未确定整改措施、期限的,未确定整改部门、人员的,无整改方案的,每项扣0.5分。

应急管理

应急安全管理

分析部门内有较大风险事件,根据公司预案制定部门现场处置方案。

一类部门每季度至少1次应急预案培训,部门员工熟悉应急预案。

未定期培训的,或者员工不熟悉的,每项扣0.5分。

各类应急设施完好有效

应急设施失效的,每项扣0.5分。

一类部门建立应急反应队伍,报安全部备案,如有人员调整及时上报。

应急

演练

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一类部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演练,每年不少于6次,演练计划要有针对性,符合部门实际及气候条件。

演练次数不足的,无计划或计划不合理的,每项扣0.5分。

按照计划进行演练,要有方案、记录、评价、总结。

0.5

根据演练情况完善部门预案

职业健康管理

体检

及档案

做好员工体检安排及员工体检档案建立工作

人员体检漏检的,每人次扣0.5分;

健康档案每少一人,扣0.5分。

基础

防护设备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存在问题的,每项扣0.5分。

照明、通风设施完好

照明、通风设施存在问题的,每项扣0.5分。

所有的化学品都有对应的MSDS

没有MSDS的,每处扣1分。

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穿戴个体防护用品,并做好防泄漏、防污染的措施。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5分。

环保管理

粉尘

控制

堆取料机斗轮下边缘距料垛垂直距离不超过2米,不超量取料;

吸渣车、吸尘车吸取的垃圾入杂质库时,洒水车要及时洒水抑尘。

堆取料机斗轮下边缘距料垛垂直距离超过2.0米或超量取料的,每台次扣1分;

垃圾入库不洒水的,每车次扣0.5分。

污水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投用,处理后的水符合国家标准。

经处理的污水指标不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每次扣1分。

固体

垃圾

按要求对固体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回收。

未按要求对固体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并回收的,每处扣0.5分。

危险、有害物料

有专用的危险、有害物料存放区,并且放置了防泄漏应急物资;

在危险、有害物料的包装箱外及容器上进行标识。

未划分专用的仓储区放置危险、有害物料的,每处扣1分;

未将有害物料放置在不泄漏、不渗透的容器内,未放置防泄漏应急物资的,每处扣1分;

未对危险、有害物料进行正确标识的,每处扣1分。

环保设备设施管理

环保设备设施台帐全面、规范。

环保设备设施台帐不全面、不规范的,每项扣0.5分。

环保设备设施完好、整洁,并按要求投入使用。

擅自拆除环保设备、设施的,每处扣2分;

环保设备设施不整洁的,每处扣1分;

不按要求投入使用的,每次扣1分。

污染问题整改

对查出的污染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对查出的污染问题不及时进行整改的,每次扣1分。

质量管理

卸车作业质量管理

中控调度员接到卸车指导员确定对车的车次、煤种后,提前安排堆取料机对垛,由库场煤管工核实垛位并指令巡视工检查流程,通报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流程作业。

10

盲目启动流程作业,发生混舱、混垛的,每次扣10分。

发现在卸车过程中煤种与计划要求的垛位不相符时,中控调度员要及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值班经理,经值班经理确认后再组织流程作业。

由于中控调度员工作不认真发生混垛的,每次扣10分。

皮带巡视人员要检查皮带、料斗、挡板等,发现杂物及时清除,除铁器工作正常。

抽查巡视记录,缺记录的,每次扣2分;

记录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

不使用除铁器的,每次扣2分。

注意观察车内煤炭表面有无杂物、燃煤、人员。

翻入人员的,每次扣10分;

翻入杂物的,每次扣2分。

加强对列车车况的监视,发现不合格车辆或其他异常现象,要停止翻卸及时报告中控值班员或卸车指导员,同时作好记录并采取相应措施。

未发现或未采取措施,翻卸造成设备、设施或车辆损坏的,每次扣10分。

重车对位后,卸车指导员对摘钩员反馈的车次、首车号与进车通知单进行核对,如有差错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核对清楚后,方可通知中控值班员启动流程进行作业。

由于卸车指导员工作不认真发生混垛的,每次扣10分。

监视漏斗料量,料量超限,要及时调整给料量和翻车速度,防止堵漏斗和途中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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