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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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其他资金流事业部长认为不需要附合同的。
1.4如无合同对外付款,资金流经办人应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经办人100元;
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经办人200元;
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经办人500元;
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公司可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如废品处理等。
3.1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法律中心、各单位印鉴管理员。
3.2所有合同都要建起价格平台,没有价格平台就不能签合同。
3.3所有需专家出意见的单位都要建一个专家网络,专家报酬要确定,专家人数需3-5人以上,每次招标的专家人选在招标前24小时由第三人随机选中。
3.4报审合同中无招投标资料,法律中心应不予审核,印鉴员不予盖章,否则哪一个环节没有闸住,由其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
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
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责任人500元;
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由人力资源部门闸口。
4.1公开的标准是:
4.1.1所有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标;
4.1.2招标应该公开:
4.1.2.1在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
或
4.1.2.2向不限于本地区的5家以上单位(或属已优化的网络内单位在3家以上)发放招标书,且:
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应有1家,每次都有新的单位参加投标,有在本地区或全国同行业中排前5名的单位投标(本地区和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各一家)(行业无排名的,以其在当地完成的着名项目来证明);
且符合资质有回执的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
4.1.2.3属于行业管理的,按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单位名单全部邀请,投标的单位不少于5家(或不少于邀请数的2/3)。
4.1.3只要有投标人投诉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有不正当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经查证属实的,中标无效。
4.1.4邀请和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有进行过同类业务的业绩证明,并具备相应的资质。
邀请招标的单位的资质应在发放招标文件前进行审查。
4.1.5企业注册资金及现有资产必须大于合同预算金额。
4.1.6若属连续性业务,或有统一招标价、招标公司的业务,应不定期招标,或如出现低于招标价格时,比如有新的单位承诺以低价申请加入时,应重新确定招标价、招标公司。
4.1.7网络优化部门、组织招标部门、评标部门、签合同部门、闸口部门应各司其职,严格按本办法办理。
4.1.8每次招标都应有此项目原价格与招标价格进行的比较,同比价格应降低。
集团设立公开监督电话:
法律中心8938788;
纪委8938207。
4.2公平公正的原则是:
4.2.1招标内容、评标标准和投标内容必须一致,且对所有单位都统一,招标书按法律中心审核的格式由投标单位签收。
4.2.2投标书必须是密封的,并现场开标。
4.2.3禁止个人提前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书,或打探投标单位标书内容。
4.2.4对中标单位和未中标单位要按法律中心审核的格式有书面说明中标、未中标原因,并由所有投标单位签字确认(如投标单位有异议,不能确定中标)。
4.2.5连续性、同一要求的业务,原则上三个月进行一次招标,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4.2.6招标结果经过法律、纪委审核(或被授权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方可发中标通知书。
4.2.7中标单位选择时资质就高不就低,同等资质情况下,在满足项目要求的情况下,选择价格低的单位。
4.2.8投标必须明确价格总额或价格标准。
4.3评标的原则与标准:
4.3.1资质就高不就低
4.3.2同类资质选价低者(在满足项目要求前提下)
4.4预算原则:
4.4.1预算必须有明细,有依据,不能估算,且必须经总裁或其他有权批准的领导批准。
4.4.2合同标的额必须小于预算,否则合同不能报审。
4.5在招投标过程中,业务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或其他违规行为被投诉,该次招投标行为无效,重新进行。
对责任人按差价部分进行赔偿,或视情节给予责任人警告、记过等处分,并罚款100—500元;
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1,各单位的招标项目必须通知法律中心参加,法律中心根据项目的标的额及复杂程度决定是否参加招标(标的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及建筑装修类工程项目,法律中心必须参加)。
法律中心决定不参加的招标项目,在报审合同时由法律中心进行书面审查。
5.2各单位要按平台要求执行,不按此要求执行者,法律中心有权不予审核合同,由此造成的延误或损失,法律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报审合同人员承担。
6.1各单位招投标人员必须经过法律中心的培训,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上岗证才有资格。
6.2不具备资格人员进行招投标,一经发现,该次招投标无效,重新进行;
法律中心并有权对该单位进行处罚。
因此招投标无效而引起投标方投诉或造成损失,由该人员承担
确定预算测算标底
五.工作流程:
与中标单位签合同
六、流程说明:
1.对外业务首先根据本办法规定确定是否需经过招投标进行。
需要招投标的,招标单位应先确定预算、标底,标底应低于预算,标的应保密,不可向投标单位透露及内部非相关人员透露。
2.1根据项目要求,编制招标书。
招标书的具体内容参见本办法附件,必须写清项目的具体要求或附上工程设计图、质量要求、技术规范或其他具体要求、指标,招投标时间、开标、评标时间,要求投标方按照招标要求提报投标书、文件。
2.2编制标书发放审批表,事业部内部审批。
标书编制完后,根据网络单位情况,提出拟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并明确标书发放形式。
邀请参加投标单位除网络内单位外,还应有一定比例的非网络内单位参加。
标书及标书发放审批表经事业部长以上级别领导批准后可移交给标书发放人。
上述两项工作应在24小时内完成。
3.1标书发放人接到标书后,当场检查所有标书的内容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将标书退给标书制订人,由标书制订人重新修订。
3.2标书内容一致,标书发放人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E-MAIL或其他方式通知投标单位前来获取取标书或发放标书,投标方在“招标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上签字或传真回复是否收到标书。
投标方必须按照标书规定的时间反馈标书,并签字登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标书为无效标书。
4.1标书发放人在开标前4小时将投标书送到评标委员会处。
4.2评标委员会在标书规定的时间进行公开招投标。
具体的程序由评标委员会制订,招投标应当由法律、纪委等部门参加。
4.3评标委员会根据各单位投标结果,对招投标的情况进行汇总,并提出中标单位报事业部长以上领导批准。
5.领导批准招投标结果后,评标委员会将招投标结果转标书发放人,标书发放人在“招标结果通知书”上对各投标方的情况进行汇总,并通知所有投标方对本次招投标进行评价。
6.上述程序中,标书制订人、发放人、评标委员会应属不同的部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开标前保密。
7、招标单位应与投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七、复审
由集团纪委、法律中心复审。
八、本办法自2001年3月23日起开始实行。
本办法由集团法律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
招投标资料
1.1招标书
1.2标书发放审批表
1.3招标书发放回收登记表
1.4开标评标汇总表
1.5招标结果通知书
1.6专家评标意见表
1.7事业部招标投标操作平台
1.8法律中心参与招标投标操作平台
1.9法律中心参与招标投标收费标准
集团法律中心
2001年3月23日
编制:
审核:
批准:
附件1.1招标书
单位:
我单位(以下简称为招标方)拟对(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与。
一、招标方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__月__日时,其后所到达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要求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兹定于年__月__日时在
(开标地点名称)公开开标。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任何符合此资格要求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者须以投标货币提交金额不少于投标总金额的_%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一部分。
(2)未中标的投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者根据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除非有效期已延长)30天予以退还,不加计利息。
(3)中标的投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者签订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履约保函后予以退还。
(4)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A、投标者在投标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B、中标投标者未能签订合同或开具履约保函;
或有其他违反商业道德及法律要求的行为。
(5)投标保证金应与投标书同时交付招标方。
四、合同
收到中标通知和合同格式后天内,投标者应派遣其授权代表与招标者在(地点)签署合同。
招标结果最终以双方合同确认为准,无合同,任何双方签字或其他形式确认的内容均无效,即使招标方以任何形式宣布该投标方中标,亦无效。
1.作为投标单位,保证遵守商业秘密,不以其他形式在任何时间对外泄露有关本次招标的内容,否则
招标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2.投标方知道并承诺同意如不正式签定合同,本次招标结果对双方无任何约束力。
投标方同意双方合同须经海尔集团法律事务中心审核后方有效,否则即使招标单位已签字盖章,招标单位仍有权对有关合同条款予以变更,投标方愿接受本条款约束,并同意有关纠纷由招标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五、招标要求(应具体明确,可另附页)
六、技术规格(应具体明确,可另附页)
注意:
以下说明请投标者务必仔细阅读、注意,一旦贵司参与投标,就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否则给投标者造成损失,责任自负,与招标方无关。
一、投标费用:
投标者应承担与投标的准备和提交有关的一切费用。
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且不论招标进行或结果如何,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提交截止日期15日前任何时候,招标者可以任何理由,主动地修改招标文件,或在答复未来投标者提出澄清要求时,修改招标文件。
(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收到招标文件的未来投标者,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
(3)为使未来投标者在准备投标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修改内容,招标者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的截止日。
三、投标者准备的投标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1)投标格式、包括招标文件所有实质要求的投标书、投标价格表及货物说明一览表。
(2)关于投标者有资格投标并且在授标时有资格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3)出具的有关投标者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证明文件。
(4)投标保证金。
四、开标
(1)招标者在投标者代表愿意出席的情况下,按招标通告中规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公开开标。
(2)开标时宣布投标者名称、投标价格、投标价格的修改、投标的撤销,是否有适当的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者认为适当的其他情况。
五、中标时招标者更改数量的权利:
授予合同时招标者对招标要求中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保留增加或减少技术规格中列明的范围的权利。
六、招标者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招标者保留在授予合同前因客观情况致使项目不能进行时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取消招标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无须对受影响的投标者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义务将招标者的行动背景通知受影响的投标者。
七、中标的通知
(1)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招标者将通知中标者其投标已被接受。
(2)中标者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者即速通知不中标者投标已被拒绝并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八、履约保证金
(1)中标者在签署合同后30天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交履约保证金。
(2)如中标者未按上述第(1)款或其他要求办理,则招标者有充分理由取消中标并没收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招标者可将合同授予下一最低评估投标者或重新招标。
九、合同主要条款的说明
1、变更、解除:
1.1、投标者不得因招标方未及时付款而单方面终止合同,但招标方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招标方向投标者补交时,投标者未向招标方主张支付逾期期间利息的,视为投标者放弃)。
招标方接到投标者要求付款的书面通知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一个月后双方可协商是否推迟履行合同。
1.2、如投标者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或工作不符合招标方标准、要求,经招标方通知后10日内仍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招标方要求,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投标者应赔偿因此而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
1.3如因招标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变化,招标方不需再进行本招标项目,经招标方提前通知投标者,可变更或解除合同,招标方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2、其他约定:
2.1、招标方除按合同约定向投标者支付相关款项外,不需承担投标者的任何费用、利润损失、其他特殊或间接或意外或后续的损失、税金和其他款项等。
2.2、双方之间签订的其他合同与本合同有不同约定时,以本合同为准。
招标方根据经营需要将自己在本合同中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海尔集团内部企业)时,招标方只需通知投标者即可,在将本合同中的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时,需取得投标方同意。
2.3、投标者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已书面告之招标方其与招标方关联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及合同履行情况,否则造成招标方与其关联企业为同一目的与投标者重复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投标者承担。
2.4、如本合同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和合同鉴证手续,由投标者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2.5、投标者同意其与招标方(包括招标方的关联企业)发生的任何业务,在履行前都与招标方签订有书面合同(合同双方均已盖章认可)。
如未签订符合本条约定的合同,投标者履行合同义务,招标方经办人接受而导致成立合同的,投标者同意招标方对未经招标方盖章确认的此类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为招标方的经办人的个人行为。
如因此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投标者应负责赔偿。
3、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如因本次招投标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十一、如投标方对此次招标有任何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海尔集团法律中心:
(0532)-8938788,海尔集团纪委:
(0532)-8938207
招标单位:
年月日
附件1、2投标格式
致:
(招标方)
按照项目的招标,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者(投标者名称和地址),提交下列文件正本1份,副本_份。
(1)投标价格表
(2)货物说明一览表
(3)规格差异表
(4)资格文件
(5)(银行名称)银行开具的金额为__的投标保函。
(6)招标书要求投标者交付的一切文件。
签字人兹宣布并同意下列各点:
(1)所附投标价格表所列的供应和交付货物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2)投标者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投标者已详细审查了全部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供参阅的资料及有关附件。
投标者完全知道必须放弃在这方面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一切权利。
(4)投标自开标之日起__个日历日内有效。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投标,则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者没收。
(6)提供招标者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7.1)作为投标单位,我们保证遵守商业秘密,不以其他形式在任何时间对外泄露有关本次招标的内容,否则由招标单位没收保证金。
(7.2)投标方知道并承诺同意如不正式签定合同(签字、盖章),本次招标结果对双方无任何约束力,双方同意有关纠纷由招标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8)有关本投标的所有正式通讯应致: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E-MAIL:
代表姓名:
(投标者名称)
(地址)
(公章)
附件1.3招标文件发放审批表
项目名称:
发放数量:
是否有预算:
预算总金额:
项目具体要求:
招标文件发放形式:
□在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
□向不限于本地区的5家以上单位发放招标书;
□属于行业管理的,按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单位名单全部邀请。
拟发放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应参加开标的人员:
编号
拟邀请参加投标单位全称
资质、业绩符合要求,有证明材料
1
□是,□否
2
3
4
5
6
7
8
9
10
注:
不够可附页或列明细附后,但必须有编制、审核、会签、批准。
会签:
附件1.4招标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发放时间:
投标单位全称
发放时间
签收人
反馈投标书时间
反馈人
11
12
附件1.5招标结果通知书
年月日招标方(海尔公司)在(地点)举行了就项目的公开招标,共有家单位参加,经现场公开评标,名次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名次
投标情况
综合评价
备注
1.作为投标单位,我们保证遵守商业秘密,不以其他形式在任何时间对外泄露有关本次招标的内容,否则无权要求招标单位返还保证金。
2.投标方知道并承诺同意如不正式签定合同,本次招标结果对双方无任何约束力,双方同意有关纠纷由招标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投标单位
授权参加代表
对本次招投标评价
(不评价视为认为不公正)
特别说明
□公开公平公正□不是
专家评标意见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招标时间:
评标时间:
招标地点:
评标地点:
招标组织人:
专家姓名:
职称:
、
专业:
所属单位:
评标意见
专家签名:
1、专家评标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及对标书的理解独立评标,其他人不得干涉。
2、专家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3、专家对自己的评标意见负责。
事业部招标投标操作平台
流程
工作内容、标准
项目立项
1、拟招标的项目,应先进行立项,或有固定资产购置表,或经CEO、总裁批准的请示报告,均为立项的依据。
2、项目立项应经事业部长以上的领导批准。
编制预算,测算标底
1、项目预算应与立项书一同报事业部长以上的领导批准。
项目预算应根据价格控制平台进行编制或通过市场询价,进行项目的横向、纵向比价进行编制。
2、预算应有明确的计算依据,经过科学、周密、细致的论证,并经事业部长以上的领导批准。
3、同类项目的预算同比应降低。
4、根据项目预算确定招标项目的标底,标底应不超过预算。
5、预算、标底经确定后应保密,不可向招标单位以外的人员和招标单位无关的人员泄露。
制作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书、投标书、评标标准、招标文件发放审批表、招标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招标结果通知书及其他招标单位认为应该制作的文件。
2、标书应按法律中心规定的标准格式制作、填写。
3、招标书中关于招标项目的内容、范围、工程设计图、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现场条件或其他的项目具体要求应明确、详细,招标书中空格不够用的,可另附页。
4、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招标单位没有能力制定招标文件的,可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制作。
预算、招标文件送法律中心审查
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将招标文件、预算、价格控制平台、市场询价材料或项目价格纵向比较及横向比较的材料报法律中心审查。
法律中心发现预算不合理或招标文件不完善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
位提出修正意见,招标单位根据法律中心意见重新调整相应内容,并经事业部长以上的领导批准。
招标项目的行政审批
招标单位的大中型招标项目列入市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标底应报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审查
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函
1、公开招标的,应在媒体(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包括招标单位的名称、招标项目的内容、范围、投标单位资格、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