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非税收入管理系统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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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配备操作日志,自动记录各环节操作情况并可供查询。
非税系统内部设置相关单位,包括预算单位、非预算单位、各县区财政、罚没单位等单位。
设置收入项目及往来项目,并对系统内部单位进行项目关联。
只有关联了具体收入项目和往来项目的单位,方能在其开票界面显示该项目并开具财政票据,否则系统不予显示和开具票据。
具体基础信息数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票据基础信息。
参见下文“财政票据基础功能设置”。
2、单位信息。
按照执收、执罚、非执收三类分类管理单位信息,包括单位代码、单位名称、主管部门、预算级次、业务处室、单位状态、票据领购证属性、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单位负责人信息等。
3、项目及科目信息。
包括收费类别代码、收费项目代码、预算类别、收费项目名称、项目级次,入库科目代码,预算科目名称。
同时,对项目进行设置,是否可以允许在单位业务系统开具并调用非税系统打印端口。
其中,罚没收入入库级次按照:
“入市级金库”、“入区级金库”、“一半进中央金库一半进市级金库”等不同方式进行策略配置。
单位、项目均作为入库级次和科目确定的策略配置条件。
4、银行账户信息。
包括金融机构代码、财政专户账号、财政专户收入分户账号、开户行、账户名称、罚没收入代理银行同城票据财政暂收户账号、人民银行市级金库账号等金融机构信息。
5、缴款通知书应收信息。
包括开单日期、执收单位代码、执收单位名称、应缴金额、应缴项目、缴款识别码、缴款通知书编号、缴款期限等非税收入应收信息。
6、资金实收信息。
包括缴款日期、缴款金额、执收单位名称和代码、缴款人姓名、缴款通知书编号、代理银行收款码、代理银行编号、电子支付标志等非税实收信息。
上述基础数据信息以及执收方式、开票方式、缴款方式、滞纳金计算比例及方式、利息计算、常用账户、票据可用项目、单位可用票据、单位可用项目、项目可用账户等基础信息均采用前台策略化配置方式,提供给财政管理部门和执收单位自行选择配置。
三、财政票据管理
(一)传统票据管理
1、票据日常管理及预警需求
(1)系统提供《票据申领证》办理、票据印制、入库、发放、使用、缴验、结报、作废、销毁、查询及其他票据管理的功能,实时掌握财政票据操作各环节情况及全方位数据统计信息。
同时票据使用单位分为罚没票据使用单位和一般票据使用单位。
(2)为提高部门单位财政票据发放、使用、缴验结报、作废等操作的规范与高效,在申领、发放、缴验、库存、省准印单等相关环节设置系统性监控与预警,通过设置预警条件,将达到预警条件的预警信息第一之间反映至相关单位、督促单位及时完成相关操作。
设置单位预警操作整改期,超过规定期限不完成预警提醒操作的单位,系统对该单位的票据申领操作实行部分操作性惩罚限制,该操作性惩罚限制当单位完成预警制定操作时候自动解除,也可以由市财政局票据管理专管员根据单位反映情况手工解除。
(3)在财政票据电子化及电子票据管理的基础上,完善财政票据统计分析功能,能够从单位管理、票种管理、票据操作环节管理、省准印单管理、出入库管理、库存管理等多角度时间区间实现完善的统计功能。
2、财政票据基础功能设置
(1)参数设置
票据参数设置可以设置各种单据编号的生成规则,以供业务模块中新增单据时生成单据编号时使用。
(2)票据种类
票据种类就是对票据名称的分类,票据种类由财政统一维护,该功能完成票据种类的录入、修改、删除等。
(3)票据名称维护
该功能完成票据名称的新增、修改、删除、停用、启用等功能。
票据名称维护要素中,除常规的票据代码、种类、名称、前缀、联数、计量单位、单位份数、缴库方式、使用方式、票据面值、票号长度、校验码长度、库存上限、库存下限、备注等要素外,对于联数,允许同种票据提供多种联数选择。
同时,维护票据的开具方式为“电子”或“纸质”,或“电子与纸质同时存在”。
对于后期的票据分类统计及库存统计,对于同种票据,也可分联数进行统计。
(4)票据单价维护
通过本模块可以完成对票据单价的录入、修改、删除等功能。
(5)票据印制企业维护
印刷厂是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定点印制票据的印刷厂,通过本模块可以完成对印刷厂的增加、修改和删除等功能。
(6)票据仓库管理
票据仓库是用来存放票据的地方,通过本模块可以完成对票据仓库的增加、修改、删除等功能。
(7)票据领用单位管理
在此模块可以进行票据领用单位的新增、修改和删除操作;
也可以浏览执收单位的信息。
主界面中的执收单位信息,只能浏览,不可以操作。
(8)票据领用单位的关联票据管理
系统通过对申领票据单位进行关联票据挂接,只有挂接了相应财政票据的单位,财能够在其挂接票据范围内申领印制和开具财政票据。
没有关联票据的单位,无权限申领印制财政票据。
(9)设置多种票据开具打印模板
由于在非税系统开具的电脑票据为多种,所以应设置多种票据打印模板和开具界面。
3、票据准印单制定及审核
(1)可以通过导入功能进行省批复准印单的导入新增准印单,也可以在本模块录入界面进行录入操作新增准印单;
(2)对已制定的准印单进行审核确认。
4、票据印刷管理
(1)印刷申请:
分为单位印刷申请、财政仓库印刷申请两项印制申请角色。
对于执收单位印刷申请界面出现的是单位印刷申请,对于财政局票据专管员界面,出现的是财政仓库印刷申请。
执收单位和财政局票据专管员分别用各自的票据印制申请角色进行印刷申请提交。
(2)印刷申请的审核:
财政局票据专管员对执收单位或者财政局票据专管员递交的单位印刷申请、财政仓库印刷申请进行审核、票据号码赋码和准印单匹配等操作。
同时,系统进行如下功能实现:
①在财政局票据专管员的单位印刷申请审核界面、财政仓库印刷申请审核界面,增加三个按钮:
一是“赋码”、二是“保存并发送至印刷厂”、三是“审核”。
在印刷厂端口操作界面增加两个按钮:
一是“印刷厂确认”、二是“印刷厂退回”。
②“赋码”按钮功能:
财政局票据专管员在印刷申请审核界面按下此按钮,系统自动根据该笔印刷申请单上的准印单、票据名称、申请票据量等要素,根据同种票据前期“赋码并保存”时已经赋码的最后一位票据号码加一,对当前该笔印刷申请单进行自动计算并赋予起止票据号码,同时,该赋码起止号段即被该笔票据所占用。
下次同种票据再次申请印刷并赋码时候,以前期已经赋码的最后一个号段加一进行计算和赋码。
③“保存并发送至印刷厂”按钮功能:
财政票据专管员按下此按钮,将当前票据印刷申请信息(含票据已赋码信息、财政局票据专管员修改要素等保存信息)发送至印刷厂端口。
④“印刷厂确认”按钮:
印刷厂端口操作人员在接收到该笔票据印刷申请后,进行包括票据号段在内要素的确认无误后,按下此按钮,将信息反馈给财政端口财政票据专管员。
同时,在财政局端口财政局票据专管员界面相应的票据印刷申请条目后面出现“印刷厂审核通过”信息。
财政局票据专管员可以对该笔信息按下“审核”按钮进行审核确认操作。
⑤“印刷厂退回”按钮:
印刷厂端口操作人员在接收到该笔票据印刷申请后,进行包括票据号段在内要素的确认发现有问题并将该笔信息退回给财政局时,按下此按钮,将该笔票据印刷申请退回给财政端口财政票据专管员。
同时,在财政局端口财政局票据专管员界面相应的票据印刷申请条目后面出现“印刷厂退回”信息。
财政局票据专管员可以对该笔退回的票据印刷单进行再修改操作。
⑥“审核”按钮:
财政局票据专管员在其印刷审核操作界面,按下此按钮进行审核确认。
5、票据出入库管理
出入库管理维护票据入库、发放等功能。
通过本模块可以完成对领用票据的增加、修改、删除等功能。
对于出入库管理,部分功能可以通过系统自动实现,部分出库发放功能及特殊业务处理,财政局票据专管员可以人工操作调整出入库管理相关信息,具体系统功能实现如下:
(1)对于单位端发起的单位印刷单申请
①在单位端申请印刷界面增加“确认收票”按钮。
对于审核通过的单位印刷申请,申请印刷单位在收到票据后,点击单位端界面该笔票据印刷申请单对应的“确认收票”按钮,确认收到票据。
②自动出库和发放操作:
票据申请印刷单位在单位端点击该笔印刷申请单对应的“确认收票”按钮后,系统自动将该笔印刷申请单上相应的票据进行如下操作:
一是入库操作,选择入库“某印刷厂仓库”;
二是出库和发放操作,将该笔票据自动出库操作和自动发放操作,将该批票据给该印刷申请单位。
(2)对于财政仓库发起的票据印刷申请
①在财政局票据专管员端申请印刷单位界面增加“确认收票”按钮。
对于审核通过的财政仓库印刷申请,财政局票据专管员在收到票据后,点击单位端界面该笔票据印刷申请单对应的“确认收票”按钮,确认收到票据。
②自动出库操作:
财政局票据专管员点击该笔印刷申请单对应的“确认收票”按钮后,系统自动将该笔印刷申请单上相应的票据进行如下入库操作,选择入库“财政局仓库”。
③发放管理:
对于存放于“财政局仓库”的票据,由财政局票据专管员依据审核通过的财政票据申领申请进行发放操作,具体如下:
a.在单位端的财政票据申领界面,单位可进行财政票据申领操作,包括选择票据种类、联数、份数等信息,并上报给财政局进行审核。
b.财政局票据专管员对单位上报的票据申领申请进行审核,并有权修改申领要素并保存。
c.财政局票据专管员对单位上报的票据申领申请进行审核通过后,进行票据发放操作。
凡是通过“财政票据申领”操作进行票据申领的,财政局票据专管员进行发放操作时,该票据自动默认从“财政局仓库”中选择相应票据和号段进行出库和发放。
(3)票据移库管理
财政票据专管员可以在票据移库操作界面,将A仓库内财政票据移至B仓库,进行票据迁移。
6、票据使用管理
(1)财政票据申领记录簿申领
①财政票据申领单位在单位端界面申请领用财政票据申领记录簿,并填报相关要素,递交至财政部门审核。
同时,能够打印要素按规定格式的纸质打印单。
②财政票据专管员在财政端审核单位递交的财政票据领购簿申请,可选择审核通过或不通过。
(2)财政票据申领
①财政票据申领单位在单位端财政票据申领申请界面进行票据申领申请的递交,同时填写相关要素,包括票据代码、票据名称、联数(联数的选择,根据单位选择的票据名称关联的基础信息设置的联数进行选择,例如江苏省一般缴款书的基础信息为五联、三联、二联,则在单位申领界面既可出现五联、三联、二联的选项)、数量等的选择。
选择后,进行保存并自动生成年度申领申请单号并递交财政部门审核。
②财政票据专管员在财政端进行单位对单位的票据申领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发放财政票据。
具体可参照前述“三、系统建设需求”章节下属“财政票据管理”的“5.出入库管理”相关描述功能。
(3)财政票据印制申请
选择后,进行保存并自动生成年度印制申请单号并递交财政部门审核。
②财政票据专管员在财政端进行单位对单位的票据印制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参照前述“三、系统建设需求”章节下属“财政票据管理”的“4.印制管理”描述功能。
(4)财政票据缴验结报申请
①电脑票据缴验申请:
凡是用票单位申领的电脑开具的机打票据,若该项目实现正常银行缴款,经执收单位确认收款后,可以开具纸质票据,纸质票据正常开具后,系统自动完成自动缴销操作。
如果单位有开具作废的票据,可进行作废操作后。
对于作废票据,用票单位可在财政票据缴验界面进行缴验申请操作,包括选择需结报票据代码、名称、需要结报号段、缴验类型(正常、遗失、作废)等要素。
该界面提供需要结报的手工票据号段录入或者批量EXCEL导入功能。
②手工票据结报申请:
凡单位申领使用的手工票据,对于已经使用的手工票据,单位可以在票据缴验申请界面进行结报申请操作,包括选择需结报票据代码、名称、需要结报号段、缴验类型(正常、遗失、作废)等要素。
其中,已开具的手工票据如果经挂接开具缴款通知书并且缴款通知书金额已经完成缴款并经执收单位查验确认资金到账后,非税系统将缴款通知书挂接的批量手工票据统一自动缴销,已经被系统自动缴销的票据,无需人工再次申请结报。
财政票据专管员可以在财政端财政票据结报缴销界面进行单位递交结报缴验审核,同时可以修改单位递交申请相关要素,包括票据号段。
同时,财政票据专管员可以在此界面进行手工录入结报缴销信息操作,可以选择需要结报缴销的单位,并补充录入该单位需进行结报缴销的票据信息,包括票据代码、票据名称、票据号段等信息,这些信息可以手工录入也可以批量导入。
系统可提供财政票据结报缴销情况的相关统计功能,供财政用票单位及财政票据专管员查询。
(5)财政票据销毁申请
凡单位申领销毁的财政票据,单位可以在票据销毁申请界面进行销毁申请操作,包括选择需结报票据代码、名称、需要销毁号段等要素。
该界面提供需要结报的手工票据号段录入或者批量导入功能。
财政票据专管员可以在财政端财政票据销毁界面进行单位递交销毁审核,同时可以修改单位递交申请相关要素,包括票据号段。
同时,财政票据专管员可以在此界面进行手工录入销毁信息操作,可以选择需要销毁票据的单位,并补充录入该单位需进行销毁的票据信息,包括票据代码、票据名称、票据号段等信息,这些信息可以手工录入也可以批量导入。
(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
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技术规范,实现电子票据的赋码、开具、缴销、查验等全套功能,并能与传统票据业务同步运行。
财政电子票据管理要素主要包括:
(1)制样。
由财政端描述电子票据的数据要素及可视化样式,制作形成电子票据模板文件。
(2)赋码。
由财政部门向单位发放电子票号,保证财政电子票据票号唯一性。
可采用两种赋码模式:
一是财政部门向用票单位预发电子票据票号,单位按顺序使用电子票据票号;
二是用票单位开票时系统按照财政部门设定规则自动分配电子票据票号。
(3)开具。
用票单位可以使用系统单位端开具财政电子票据,或者通过单位自有业务系统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接口自动开具财政电子票据。
开票信息中需包含单位数字签名。
单位开具生成含有单位签名的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自动上传到财政端,财政端验证电子票号唯一性、单位签名有效性无误后,追加财政监制签名,制作生成完整的财政电子票据。
(4)传输。
财政电子票据信息通过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电子票据专用App等多种方式发送给缴款人。
缴款人可以通过财政票据管理服务网站等方式获取财政电子票据。
(5)查验。
缴款人通过财政票据管理服务网站或应用工具等查验票据真伪。
(6)入账。
由开票单位和缴款单位进行财政电子票据入账处理。
财政部门应提供支持财政电子票据入账接口,单位可以建立单位财务管理系统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接口,自动获取、查验本单位的财政电子票据,生成记账凭证。
(7)归档。
由财政部门、开票单位、缴款单位分别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形成符合长期保管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
财政部门归档作为备查依据,开票单位归档作为记账依据,缴款单位归档作为报销凭据。
(8)启用无锡市本级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专用章。
执收执罚单位在开具财政电子票据时候,所开具的财政电子票据均在特定环节加盖市本级非税收入电子专用章。
(三)设置多方数据端口
设置部门单位端口、县区财政局端口、印刷厂端口,实现领用票据单位申领、印制、缴验、结报等操作全程电子化管理。
在以往设置单位端口、县区财政局端口的基础上,增加印刷厂接受数据端口,市财政局审核通过的财政票据印制申请信息实时发送至财政票据印制企业,确保财政票据印制信息快速、准确传输,提高财政票据印制效率。
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
(一)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业务
根据我市非税收缴正常业务流程开发,围绕“单位开缴款通知书、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收缴模式并结合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电子票据信息化管理等需求,实现非税收入直接解缴、集中汇缴等非税收入收缴业务。
与代理银行系统对接,实现银行根据缴款通知书信息和收入缴款情况,信息回传,财政票据开具票据、自动缴销等业务。
实现财政部门同金融服务机构、执收执罚单位之间进行实时数据交换。
银行在处理缴款时,可通过系统直接获取应收信息,无需二次录入;
已收信息可通过系统同步至财政部门和执收执罚单位。
同时,非税系统可以通过选择委托单位,进行委托代征业务的办理。
1、非税收入直接解缴
直接解缴是非税收入中最基本的收缴方式,直接解缴是由执收单位开具缴款通知书,缴款人持缴款通知书到银行进行缴款。
主要流程是在“直接解缴录入”窗口中录入缴款通知书信息,填写完全后点击“打印”,打印纸质缴款通知书,非税系统将应收信息同步到银行,缴款人凭纸质缴款书到指定银行缴款。
该模块可以完成对缴款通知书的查询、回执、新增、保存和打印、作废等功能。
直接解缴功能主要包括:
(1)非税收入直接解缴录入模块,本模块可以完成对缴款通知书的查询、回执、新增、保存和打印等功能。
(2)非税收入直接解缴列表模块,通过本模块对直接解缴类型的缴款通知书进行查询、回执、打印等功能。
缴款通知书一经生成,系统相应生成该笔缴款通知书对应的缴款识别码,缴款通知书相关缴款信息及缴款识别码同步发送至相关代理银行及财政部门。
相关代理银行收到缴款通知书信息及缴款识别码后,向财政部门发起缴款查询交易请求,财政部门非税系统自动对代理银行缴款查询交易请求进行信息安全有效性查验处理并应答反馈至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据此处理缴款交易,完成资金实收,同时生成收款识别码,并将资金实收信息和收款识别码同步发送至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
同时,代理银行向缴款人开具缴款凭证(在纸质缴款通知书上盖章)。
经执收单位核验资金到账确认后,涉及开具票据有以下情况:
凡缴款通知书开具金额经执收单位确认资金到账后,非税系统自动针对该笔缴款通知书匹配电子票据(电子票据号段),同时系统加盖电子章(非税收入征管电子章、财政票据电子章),并对该笔电子票据进行自动缴销处理。
缴款人可在相应网络平台或设备端口查询和打印电子票据。
同时,该笔已经匹配了电子票据的缴款通知书可进行“一次”打印纸质票据的权限,执收单位可以选中需要打印纸质票据的缴款通知书,选择需要可供打印的财政票据及号段(财政票据的号段必须是该单位从财政局申领的未使用财政票据号段,收取非税收入的财政票据为《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进行财政票据打印,打印票据时,该缴款通知书信息自动打印至关联财政票据上,无需执收单位二次录入。
纸质票据正常开具后,系统自动对该批纸质票据进行自动缴销处理。
同时,该模块可以对已生成的缴款通知书进行“作废”处理,并将作废信息同步发送至相关代理银行。
被“作废”的缴款通知书,银行无法进行收款处理,执收单位无法生成电子票据、无法关联打印纸质财政票据。
(3)非税收入直接解缴数据导入,通过本模块可以把单位自己内部业务系统开具的缴款通知书信息导入到非税系统中进行打印、缴款通知书信息(缴款识别码)与代理银行进行同步传输等业务处理。
本模块是非税系统提供的标准接口。
非税系统通过批量导入进行缴款通知书(缴款识别码)的批量生成和打印,信息同步传输至代理银行进行业务处理。
代理银行办理缴款及执收部门确认收入开具财政票据等主要业务流程参见前述“
(2)非税收入直接解缴列表模块”。
2、非税收入集中汇缴
非税收入集中汇缴方式是为一些特殊单位专门设置的缴款方式,集中汇缴是对执收单位批量开具的明细缴款通知书统一挂接并开具为一张集中汇缴缴款通知书,执收单位缴款人凭统一开具的集中汇缴缴款通知书及收取的资金到银行进行缴款。
(1)非税收入汇缴明细录入模块,执收单位向缴款人收款的流程是在“汇缴明细录入”窗口中录入“汇缴明细缴款通知书”的票面信息。
填写完全后可以点击“打印”,系统打印明细汇缴通知书,执收单位凭打印的票据向缴款人收款。
汇缴明细缴款通知书信息在此模块不传输到代理银行与财政部门,只有按下述操作生成集中汇缴缴款通知书时候才将相应信息及缴款识别码传输至代理银行与财政部门。
(2)非税收入集中汇缴列表模块,执收单位向代理银行财政专户缴款的流程,在“生成集中汇缴”窗口中打“√”选择要汇总的“汇缴明细缴款通知书”,汇总选中的“汇缴明细缴款通知书”,生成“集中汇缴缴款通知书”和缴款识别码,保存并打印集中汇缴缴款通知书,同时系统自动将集中汇缴缴款通知书信息及缴款识别码发送至代理银行,执收单位凭纸质集中汇缴缴款通知书到代理银行缴款。
相关代理银行收到集中汇缴缴款通知书信息及缴款识别码后,向财政部门发起缴款查询交易请求,财政部门非税系统自动对代理银行缴款查询交易请求进行信息安全有效性查验处理并应答反馈至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据此处理缴款交易,完成资金实收,同时生成收款识别码,并将资金实收信息和收款识别码同步发送至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
缴款通知书开具金额经执收单位确认资金到账后,非税系统自动针对该笔集中汇缴缴款通知书所挂接的批量汇缴明细缴款通知书进行批量匹配电子票据(电子票据号段),同时系统加盖电子章(非税收入征管电子章、财政票据电子章),并对该批电子票据进行自动缴销处理。
同时,该集中汇缴缴款通知书所挂接的批量汇缴明细缴款通知书就可以分别进行“一次”打印纸质票据的权限,执收单位可以选中需要打印纸质票据的汇缴明细缴款通知书,选择需要可供打印的财政票据及号段(财政票据的号段必须是该单位从财政局申领的未使用财政票据号段,收取非税收入的财政票据为《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进行财政票据打印,打印票据时,该汇缴明细缴款通知书信息自动打印至关联财政票据上,无需执收单位二次录入。
上述操作,系统仅对已确认资金到账的集中汇缴缴款通知书所挂接的批量明细汇缴缴款通知书匹配关联电子票据,并可以打印纸质票据,集中汇缴缴款通知书不匹配关联电子票据,不能打印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