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管理办法1文档格式.docx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1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测量管理办法1文档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3、测量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工程测量资料和复测成果资料应妥善保管并移交工程技术部归档管理,装订成册。
4、测量工作必须每日记测量日志,做到一天一计划,一周一总结,对于测量中的问题及时反馈项目部工程技术部。
对于整改完毕的问题要进行复查并闭合,做好闭合记录。
5、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施工组织安排及施工计划提前进行测量,超前计划、合理组织。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组织机构
项目部测量组在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测量组组长1名,配置专业测量人员8名。
第五条项目部测量组职责
1、听从项目总工程师工作安排,根据项目工程技术部编制的施工计划,组织测量工作及测量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测量人员档案,掌握测量人员的工作状况及岗位业务水平情况,合理分配岗位。
3、建立项目部测量仪器的台帐,专人进行保管,负责项目测量仪器的送检及日常维护,确保仪器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4、对第三方测量单位提供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网进行复测、完成项目控制网的加密等工作。
5、编制项目测量方案,按照方案审核流程及时上报。
6、负责保护各类桩橛,防止丢失或破坏。
7、遇有测量事故等情况应及时上报。
8、及时收集、整理测量资料和绘制有关竣工图以及编写测量技术总结。
9、钻研业务,提高技能,积极推广“四新”技术,掌握测量仪器的基本性能、用途及保养知识,熟练操作各种测量仪器。
10、对作业队技术员进行测量数据交底,明确各种桩位现场标识及表示方法。
11、积极参与测量培训,不断地进行知识更新,提高测量技能。
第三章测量设备的配置和管理
第六条仪器的配置
1、项目部测量组根据工程任务情况,选择与工程匹配的测量仪器数量、规格。
2、工程测量仪器本着“统一采购,统一调配,统一管理,便于维修,合理使用,资源共享”的原则进行管理,采取集中购买性能稳定、满足现场要求的设备,减少设备的种类,同时做好培训及技术支持。
3、测量组购买测量仪器,必须向项目部工程技术部提出仪器使用申请,经主管领导上报项目领导后审核办理。
4、新购测量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立即建立测量仪器档案,内容包括:
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发票复印件、履历书、开箱检查表、年检证等,并认真填写,做到帐、物、型三符合。
5、项目完工或不再使用测量仪器时,应将测量仪器、工具送交工程技术部封存或由公司调拨至其它项目部并办理移交手续。
6、对暂时不用的测量仪器,应由仪器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项目总工审批后入库或原地封存,做好标记,并做好台账。
第七条仪器的正确使用
1、仪器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仪器的构造、性能及各螺旋的部位和作用。
2、使用及保管应事项按照测量有关规定和规程办理。
第八条测量仪器的日常管理
1、测量仪器应在鉴定的有效日期内使用,必须按规定送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严禁超期使用;
发生异常情况均应及时送检,以保持良好状态。
2、经检定合格的测量仪器要粘贴合格证;
停用的仪器要粘贴停用标志。
3、测量仪器应专人操作、专人保管,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以防损坏或降低仪器精度。
对于人为损坏测量仪器的,仪器修理费将由本人承担。
4、定期进行测量仪器的清查,要求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保证帐实相符。
5、全站仪中的参数(如:
棱镜常数、气压、温度、2C
值、指标差、补偿器等)他人不得随意更改。
测量组应自行设置一条平坦(约100m)基线,进行常规性的自检,并有自检记录;
水准仪尤其注意i角误差的检查,以确保仪器原有精度。
6、仪器存储地方要通风、防震、防尘、防锈、干燥,并不得靠近火炉或暖气管摆放。
严禁将仪器放置在地面上或靠墙随便摆放,以防受潮;
放置仪器必须正放,不可倒置、受压、震动。
7、全站仪、水准仪、对讲机等仪器及电子设备长期不使用时,必须每个月完全放充电一次。
不要连续充电或放电,否则会损坏电池和充电器,如有必要充电或放电,则应在停止充电约30分钟后再使用充电器,充电器严禁在潮湿的环境中使用。
8、仪器在长途运输或者施工便道上行驶时,应切实作好防震、防潮工作,测量人员应将测量仪器放在腿上抱持怀中或背起来以防颠簸震动损坏仪器。
第九条钢尺、皮尺、水准尺、计算器等低值易耗品使用与保养
1、钢尺:
使用中不可抛掷、脚踏或车碾,以免折断或劈裂;
如有扭结或打环,应先解开而后拉紧,以防折断;
遇有尺子着水、表面有污垢等应立即擦干并涂凡士林油或防锈油再收入卷盘中。
携尺前进时应将钢尺提起,严禁拖地而行。
2、皮尺:
用皮尺量距时拉力要均匀适当不得用力过大,以免拉断。
尽量避免着水、车碾或折叠。
如遇受潮或浸水应及时将尺由盘中放出,凉干后再收卷入盒。
3、水准尺:
水准尺注意接口防止落尺;
用完后应将抽出的第二节及时放回,以使接口处保持严密完好。
决不可将水准尺自行靠在就近的电杆、树木或墙壁上而撒手不管;
扶尺时不得用尺底砸击地面,以保持塔尺的零点位置精确可靠。
4、计算器要专人专用,不宜混用防止程序丢失或程序遭到修改。
第四章审图
第十条审图
审图和审核测量资料是测量人员在工程开工前测量准备阶段的一项重要技术工作,测量人员接到施工图和测量资料后,应熟悉图纸和测量资料的内容、要点及特点,弄清设计意图,若在审图和审核测量资料时发现疑问,应及时上报工程技术部和项目总工,以便使用准确的图纸和测量资料。
第十一条审图要点
1、测量使用的施工图纸资料是否齐全,能否满足测量需要。
2、收到铺轨综合图后仔细阅读铺轨综合图总说明。
3、检查线路平纵断面中各曲线要素(断链表、转向角、半径、缓和曲线长、切线长、曲线总长、交点号、里程等)是否一致。
4、审核后有无问题,必须按要求记录并上报;
如存在问题和疑点应记录汇总表(要注明图别、图号,原因,必要时附图说明)。
第四章复测
第十二条施工前准备
复测前必须先检查水准仪i角误差和塔尺接头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全站仪2C值、竖盘指标差、大气压、温度、棱镜常数、补偿器、光学或激光对中器、水准管、加常数、乘常数等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强制对中杆是否垂直。
第十三条复测的内容
1、水准基点高程测量、控制桩的平面测量等。
2、铺轨基地及临时存料场的测量放样。
3、复测第三方所提交的各种控制桩点位。
4、基标设置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要求测设,并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控制基标直线上每120m、曲线上每60m设置一桩;
加密基标直线每6m、曲线每5m设置一桩。
必需放出曲线五大桩和道岔岔前、岔后部位。
测设完成后,经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核合格后方可供铺轨使用。
第十四条基标的测设
铺轨基标是轨道铺设平面和高程的基准,基标测设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轨道铺设质量,为此,基标测设必须准确,以确保轨道铺设的质量,为列车平稳安全运行奠定基础。
⑴工作程序
①从业主授权的第三方办理控制点或中线点的交接桩手续,在15天内进行复核测量并上报资料。
②根据控制点、铺轨综合图及规范做铺轨测量实施方案,交驻地监理审核,报业主授权的监理公司同意后实施。
③利用调整好的线路中线点或施工控制导线点和施工控制水准点测设基标,由驻地监理审核签字,向监理部申请复测,经测量监理100%的检核测量,合格后进行加密基标测量,加密基标测量由驻地监理旁站和检核。
④轨道工程竣工后,应向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交桩和移交控制基标、加密基标的坐标和高程资料。
⑵线路中线控制桩测量
以地铁线路施工控制网点起算,按设计要求测设线路控制桩。
一般直线上每120m、曲线上每60m及曲线起止点、缓圆点、圆缓点、道岔起止点各设一个。
中线控制测量使用不低于2″级全站仪水平角观测两测回,测设的线路中线控制桩每1km~1.5km与施工网点联测,以克服测量误差的积累。
⑶基标测设
基标分控制基标和加密基标两种。
以测设好的线路中线控制桩为起算依据进行测设。
控制基标,一般直线120m,曲线60m及曲线起止点、缓圆点、圆缓点、道岔起止点各设一个。
两控制基标之间距离较近时,首先满足曲线要素桩后可适当减少。
控制基标应稳固,长期保存。
加密基标,一般直线6m,曲线5m各设置一个。
整体道床区段,所有基标(包括控制基标和加密基标)一般设置在线路行车方向的右侧。
线路整体道床区段基标(包括控制基标和加密基标)一般埋设在线路行车方向右侧的排水沟内,标高低于行车前进方向右股(左线左股和右线右股)钢轨顶面335mm,铺轨基标距离线路中心线的水平距离为1300mm;
道床采用中心水沟时基标设置于中心水沟内线路中心线处。
。
岔区基标一般设置在直股和曲股的两侧。
⑷基标埋设方式
铺轨基标埋设时首先应将底板凿毛,以增加基标与底板的粘结力,并以水泥砂浆初步固定。
控制基标埋设永久标志,加密基标埋设临时基标,以满足轨道铺设施工的需求。
⑸基标埋设技术要求及精度标准
①控制基标
使用不低于Ⅱ级(2″,2+2ppm)全站仪进行测量。
直线段夹角与180°
较差应小于6″,实测距离与设计距离较差应小于10mm,曲线段控制基标间夹角与设计值较差计算出的线路横向偏差小于2mm,弦长测量值与设计值较差应小于5mm。
两控制基标间距离测量相对误差在直线段为1/5000,曲线段为1/10000。
高程测量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精密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作业,其要求如下表;
水准测量等级
每千米高差中数中误差(mm)
附合水准线平均长度(km)
水准仪等级
水准尺
观测次数
往返较差、附合或环线闭合差(mm)
偶然中误差M∆
全中误差Mw
与已知点联测
附合或环线
一等
±
1
2
24
DS1
铟瓦尺或条码尺
往返测各一次
4√L
加密基标在控制基标的基础上进行加密。
距离测量误差在直线段为±
6mm,曲线段为±
5mm。
横向误差(方向误差)。
相对于两控制基标的横向偏差一般为±
1mm。
高程测量误差,相邻两基标间实测高差与设计高差较差不大于1mm,每个加密基标高程实测值与设计值较差为±
2mm。
②道岔基标
岔心相对于线路中线的里程与设计值较差不应大于10mm。
铺轨基标与线路的距离和设计值较差不应大于2mm。
铺轨基标间距离与设计值较差不应大于2mm。
相邻基标间距离实测高差与设计高差不大于1mm,高程实测值与设计值较差不应大于2mm。
第十五条全站仪和水准仪复测要求
1、复测铺轨基标应使用不低于Ⅱ级全站仪和DS1级水准仪测设。
2、复测控制基标间夹角:
左右角各两测回,左右角平均值之和与3600应小于4”,距离往返观测各两测回,测回较差及往返较差应小于4mm。
测角中误差为±
2.5″,测距中误差为±
3mm。
3、直线段控制基标间夹角与1800较差小于8”,实测距离与设计距离较差应小于10mm,曲线控制基标间夹角与设计值较差计算出的线路横向偏差应小于2mm,弦长测量值与设计较差应小于5mm。
第六章测量资料的记录和整理
第十六条测量记录要求
1、所有测量记录应采用测量专用记录薄。
2、一切原始测量记录、计算必须在现场记注,做到记录真实、记录明确、计算清楚、字迹清洁、整齐美观,不得涂改、擦改、转抄、撕毁,更不得事后凭记忆补记。
3、记录薄必须编列页次(第几页、共几页)、注明观测者、记录者、观测日期、起迄时间、气象条件、使用的仪器,并应详细记载观测时的特殊情况。
4、水准测量中,若原始记录有错,对原始记录有错误的数字(只限于米、分米的读数)与文字,应仔细核对后以单线划去,在其上方写出正确数字与文字,并在备考栏内注明原因应以单线划去,在其下方另起一格写出正确数字或文字,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但一测站内不得有两个相关数字连环更改,作废的测
站划去亦应注明原因,并注明重测原因及重测结果记于何处,重测记录加注“重测”二字。
5、水平角观测,秒值读记错误应重新观测,度、分读记错误可在现场更正,但同一方向盘左、盘右不得同时更改相关数字。
6、距离测量中,厘米及以下数值不得更改,米和分米的读记错误,在同一距离、同一高差的往、返测或两次测量的相关数字不得连环更改。
7、导线测量中,凡更正错误,均应将错误数字、文字整齐划出,在上方另记正确数字和文字。
凡划改的数字和超限划去的成果均应注明原因和重测结果的所在页数。
8、观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和检查外业观测手薄,检查手薄中所有计算是否正确,观测成果是否满足各项限差要求,确认观测成果全部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计算。
9、导线点、三角点、水准点和中线点的名称,必须记载正确。
同一点名在各种资料中和现场必须一致。
10、所有测量资料必须由测量组长复核签字,杜绝无复核或代签字等现象。
11、按照项目部工程技术部有关要求进行资料整理,签字上报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