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恢复治理方案说明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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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妥善处理建设期及运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生活垃圾等,要进行统一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弃置。
施工结束后,要进行现场清理,采取恢复措施。
1.1.2土壤侵蚀的防治对策措施
⑴在地面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在春季大风季节以及夏季暴雨时节进行作业。
对于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要及时平整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以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
⑵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要合理布置弃渣场。
不得将废弃土石任意裸露弃置,以免遇强降雨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
1.1.3项目开发占地补偿、恢复措施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给村民合理的经济补偿。
从而减少因项目建设对农业生产等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耕地的补偿和恢复,能够保证当地居民生活质量不会降低,同时项目在当地建设,给当地居民提供也一定的结业机会,也提升了当地发展潜力,因此附近居民的生活质量将因本项目建设得到较大程度的提升。
1.2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⑴地表水
由于本项目建设周期将近23个月,在矿井施工现场需要为施工人员建设临时集中生活
区,施工人员较多,会排放一定量的生活污水;
此外是井下初期少量涌水和施工废水。
建设期间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是SS和COD。
这些污水若不进行处理不能满足排放标
准或农田灌溉水质要求。
所以评价提出在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区要设一体化二级生化处理装置,集中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要求。
处理后用于场地四周绿化。
对于施工废水和井下初期少量涌水,采用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降尘洒水。
⑵地下水
井巷掘进过程会有少量井下涌水,井筒施工过程中将揭穿部分地下水含水层,对浅层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资源可能产生影响。
评价提出在井筒施工揭穿地下水含水层,尤其是对本区具有供水意义的含水层时要及时封堵,封堵时使用隔水性能优良且毒性小的高标号水泥等材料。
井巷掘进过程的淋水等井下少量涌水要排入地面沉淀池,与其他施工废水一并处理后回用,不能排入地表水体。
采取上述措施后,建设期对地表水体质量、以及地下水资源影响较小,而且是短期的。
1.3噪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噪声源是地面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以重型卡车、拖拉机为主的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以及为井筒与井巷施工服务的通风机和压风机。
在所有施工过程中打桩阶段昼间影响范围最大,夜间必须禁止施工。
地面设施地基施工
阶段夜间影响范围达377m,工业场地北约200m为肖家圪旦村,因此会对该村居民产生不利影响。
为防止噪声扰民生,应在施工前将该村居民实施搬迁,或者禁止地面设施地基夜间施工。
为将建设期的噪声影响缩减到尽可能低的程度,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⑴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严格遵守GB12523-90关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规定
要求。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工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夜间尽可能不用或少用高噪声设备。
如因连续作业确需在夜间施工的,应在开工前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以便取得谅解。
⑵在村庄附近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施工方法。
如用钻孔式灌注桩或静压桩代替
冲击式打桩法等。
⑶物料进厂安排在白天,避免夜间扰民。
1.4环境空气影响防治措施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有下面几个方面:
施工作业面和施工交通运输产生的扬尘;
场地平整形成的裸露地表、地基开挖、回填以及散状物料堆放等扬尘;
推土机、挖掘机及交通工具释放的尾气;
施工单位采暖锅炉排烟。
为减小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必须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⑴散装物料装卸应尽可能降低落差、轻装慢卸,车辆上应覆盖篷布;
车辆出工地前应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
⑵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每天洒水4〜5次,并及时清扫道路,碾压或覆盖裸露地表。
可
使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
⑶散装易起尘物料应尽可能避免露天堆放,若露天堆放应加以覆盖。
⑷水泥搅拌场地,在场地选址时,尽量远离居民区,并使其位于居民区下风向。
⑸临时性用地使用完毕后应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⑹施工过程中采用的锅炉应符合环保要求,并配备高效消烟除尘设备,使烟尘达标排放。
⑺沥青熬炼应采用封闭式厂拌工艺,沥青混凝土拌和场集中配置,拌和在封闭的条件下进行,可以不产生沥青烟。
⑻在建设期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可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此外,要求施工单位坚持对施工队伍环境教育,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
矿井建设期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显著减轻施工活动对环境空气质量带来的不良影响。
1.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多余的弃土弃方与井巷基建矸石用于铺垫工业场地和铺设道路。
项目地面工程施工过程中排放的少量建筑垃圾充填工业场地附近的山沟,少量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送到垃圾转运站统一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此外,施工期的岩土和煤矸石也可用于平整填高工业场地、填筑厂外公路路基。
1.6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理工作
为减少建设项目建设期给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按照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聘请具有环境监理资格的人员对工程建设期进行环境监理。
⑴由1〜2名施工环境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进行经常性检查、监督,查看施工单位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改正。
⑵施工环境监理人员要定期以书面形式(施工环境保护监理报告)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其内容主要是落实施工方是否严格执行了工程初步设计和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规定的建设期环境保护措施。
2运营期环境保护对策
2.1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2.1.1地表沉陷区防治及缓减措施
煤炭开采形成的塌陷表现在开采一定时期后,且随着工作面的不断向前推进,地表塌陷过程也将逐渐显现,对地表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也在不断变大。
下面针对塌陷表现出的不同形式分别制定措施:
⑴塌陷裂缝的复垦
本矿井在开采过程中,未采取保护措施的地表每一处均可能发生塌陷裂缝,但最终表现
出的位置一般发生在采空区正上方或地表移动盆地内边缘区与中间区,且分布极不规则。
依
据塌陷破坏程度和土地利用类型,针对不同地层构造和土层厚度,裂缝处理方案及工艺如下:
1地表轻微变形的土地:
这类形变一般不影响农田耕种及植被生长。
对农田可适当给予整平费,由土地使用者自己整修即可恢复土地使用。
灌木林、植被自然恢复。
此种类型适宜恢复到原有土地状态。
2地表塌陷比较严重的土地:
需对地表裂缝和坡坎进行填充、整平。
对受影响的林木、植被进行扶正、移栽和重新植草,达到林业复垦。
3地表严重塌陷破坏的土地;
这类土地由于受塌方的作用,农田将减产,土地数量减少,林草不能正常生长,应作征地处理。
对农田中裂缝较大,坡坎高差大于1m以上的,以机械平整为主。
对地表塌陷的土地复垦费由矿方支付,可由矿方对破坏土地进行复垦、复垦后移交给农民,也可由农民自己复垦,矿方支付合理复垦费。
⑵塌陷耕地的复垦
井田塌陷影响区旱地为2.53km2,约占塌陷影响区的30.34%,由于本矿井开采后形成的塌陷程度并不大,对受影响的耕地进行平整复垦即可。
⑶塌陷区有林地、灌木林地的复垦
本井田塌陷影响区内有林地、灌木林地分别为1.97km2和1.67km2,共占评价区面积的
43.60%。
具体复垦方法如下:
1塌陷林地、灌木林地的复垦采取两种方案:
一是对受损的树木,及时扶正树体,填补裂缝,保证正常生长。
二是对塌陷严重的地块,根据坡向、坡度、土壤质地、土层厚度等,采取适宜的整地措施,选择适宜的品种,适地适树,增加植被覆盖度。
2裂缝处理,如前所述。
3缓坡区整地。
一般情况应全面整地,清除杂草、灌木、石块。
全面整地对幼林生长较好,但投工多,成本高。
在林木生长初期,可实行林、粮间作。
不宜全面整地的缓坡地,可沿等高线将地整成水平阶、水平沟、反坡梯田。
4坡度较陡区整地。
一般多采用鱼鳞坑。
破土面半圆形,坑面低于坡面,呈水平或稍向
内倾斜凹入,有时坑内侧有蓄水沟与半圆两角之引水沟相通。
有出水口,使坑间相连。
5无论何种整地方式,均要生土作埂,熟土回坑。
6整地后的空地选择适宜的植物,及时再植。
再植应作好选苗、植苗、浇
水和抚育管理。
选苗:
遵循良种壮苗的原则,按立地条件选配的树种,从育苗单位选购良种壮苗,确保
造林质量。
本区可选用的抗性强的树种和灌木主要有:
合作杨、樟子松、沙棘、紫穗槐等。
植苗:
苗木要随起随栽,防止风吹日晒,做到起苗不伤根,运苗有包装,苗根不离水。
当天不能栽植的苗木,应在阴凉背风处开沟,按疏排、埋实的方法,进行假植。
毛白杨可带
土球移植,也可植苗。
新疆杨、刺槐单位面积定植点数量为330株/hm2,沙棘为1350株/hm2浇水:
每当植树时常常天气干旱,必须补充坑内水分,才能保证苗木成活,苗木栽植后
应立即浇水,浇灌用水大坑20kg/个,小坑10kg/个。
幼林抚育管理:
包括除草、松土、割灌、除萌、定株和对分枝较强的树种进行定株、平
茬、修枝等。
幼树应连续抚育2〜3a,每年进行1〜2次。
幼林应严格封禁,并作好病虫害的
防治工作。
⑷塌陷草地的复垦
井田塌陷影响区内共有草地1.67km2,共占评价区的20.03%。
所以塌陷对整个草地生态系统的影响不太大,复垦方法如下:
1裂缝处理是塌陷草地整理最主要的方式。
裂缝处理措施如前所述。
2塌陷严重的草坡地,根据黄土层的厚度,选择不同的整地方式。
黄土层较厚的缓坡地段,可修水平梯田、反坡梯田和隔坡梯田;
黄土层较薄的陡坡地段,可多修水平阶等。
具体平整规格类同塌陷林地整理。
3土地整理后,选择优良草种,进行草地改良,发展畜牧业。
4严禁过度放牧,尤其在复垦恢复阶段。
5有条件的地块,可根据市场需求改变土地用途,或用作耕地;
或用作经济林地;
或用作退耕还林、还草之地。
2.1.2工业场地防治措施
工业场地防治措施主要通过采取绿化美化措施达到防治区域水土流失的目的,在绿化布置时,遵循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以工业场地场前区中心绿化为重点,并与其它建筑物空地绿化、场内行道树的布局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达到防治区域水土流失的目的。
工业场地布置在井田北端,占地17.15hm2。
根据场地各功能区建(构)筑物
的空间格局,对其周边及空地进行绿化,绿化面积3.43hm2,场地绿化系数达到
20%。
⑴矿井工业场地周边防护林
在工业场地围墙内,采用行间混栽的栽植方式,栽植宽4m、长1293m的防
护林带,树种选择油松、丁香。
⑵主斜井及选煤厂生产区周边及空地绿化
在主斜井及选煤厂生产区周边,采用行间混栽的栽植方式,宽2m、长420m
的防护林带,树种选择油松、丁香;
在主斜井及选煤厂生产区空地种植进行绿化,草树种选择早熟禾、樟子松、黄刺玫。
⑶副斜井生产区周边及空地绿化
在副斜井生产区周边,采用行间混栽的栽植方式,宽2m、长360m的防护林带,树种选择油松、丁香;
在副斜井生产区空地种植进行绿化,草树种选择早熟禾、樟子松、黄刺玫。
⑷场前区周边及空地绿化
在场前区周边,采用行间混栽的栽植方式,宽2m、长260m的防护林带,树种选择油松、丁香;
在场前区空地种植进行绿化,草树种选择早熟禾、樟子松、黄刺玫。
⑸场外截排水沟土埂造林
在场外截排水沟土埂种植柠条。
2.1.3临时矸石场地防治措施
排矸场位于工业场地南侧的自然沟道内,占地面积7.8hm2,矸石运输线路短顺,可堆放
大量的矿井矸石,设计储矸量约为108万m3。
排矸场为矿井煤矸石的周转场地。
建井期,矸石大部分用于回填工业场地和作为场外公
路路基材料,多余部分弃入排矸场;
生产期间矿井只设临时矸石周转场地,待地面出现塌陷
后,用汽车将矸石直接运往矿井塌陷区回填、压实。
⑴排矸场截水沟
由于场区西南侧地势较高,为防止自然地势坡面水流入工业场地,对场区构成威胁,主
体工程在场区西南侧设置了梯形截水沟,用以截排及疏导场区西南侧的坡面径流。
截水沟采用梯形断面,设计防御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最大暴雨量,设计断面底宽为80cm,沟深120cm,边坡坡比为1:
1,截水沟纵坡为1%。
截水沟采用浆砌片石加固防护,厚度30cm,浆砌片石下铺设厚度为10cm的砂砾垫层。
场区西南侧需修筑梯形截水沟总长度700m。
⑵浆砌片石挡碴墙
排矸场位于工业场地南侧,地形趋势呈西南高东北底,为坡地排矸场。
由于矸石结构松
散,在重力作用下易发生滑坡或坍塌,需修筑挡碴墙予以挡护。
排矸场最大储量为108万m3,主体工程设计建设期弃土7.31万m3,运行期每年排矸量为17.1万m3,排矸场的排矸量按5年计算为105.5万m3,占地7.8hm2,平均排弃高度为13.5m。
浆砌石挡碴墙设置在矸石下侧坡脚处,采用重力式,设计采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技术规范》,断面尺寸要素参考挡碴墙的设计指标。
墙背采用垂直面,墙面坡比采用1:
0.30,墙高采用3.0m,墙顶宽为0.5m,墙底宽为1.40m,基础埋深1.0m,基础宽为2.0m,基础深0.6m。
墙顶设置顶帽,顶帽宽为0.5m,高为0.3m。
挡碴墙采用浆砌石砌筑,墙背铺
设10cm厚的砂砾垫层。
⑶临时矸石场地植被恢复措施
在临时矸石场周边修建防风灌木林带,植物种选择柠条、沙棘等;
在临时矸
石场平台覆盖50cm厚的开挖土,种植柠条、沙棘。
2.1.4场外公路生态防治措施
场外公路包括矿井工业场地外部道路、排矸道路、风井工业场地外部道路,
对其采取的生态防治措施主要是在路基边坡及路基两侧设防护林。
⑴路基边坡防治措施
路基边坡采用人工种植灌木林的防护措施,树种选择柠条。
⑵路基两侧防护林
矿井工业场地外部道路、排矸道路、风井工业场地外部道路路基两侧,种植
宽10m,长6780m的防护林,将施工前剥离的表土用于绿化覆土。
2.1.5输电线路措施
输电线路扰动区采用人工种草的防护措施,草种选择为苜蓿和和沙打旺。
2.1.6生态综合整治规划
㈠生态影响的恢复规划
根据内蒙古生态功能区划,本区属于实行封育禁牧的地区。
因此,对大饭铺
煤矿也应该实行“封育”、“轮牧”、“舍饲”等休养生息的战略,本评价提出以下措施:
⑴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同时设计生态恢复工程,内容包括:
1确定进行生态恢复的地点、范围与面积,并用大比例图表示出来(1:
50000)。
2依据井田内不同地块地貌类型、植被类型分别制定植被恢复指标,对大饭
铺煤矿结合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的实施,最终达到的目标植被恢复系数为98%,林
草覆盖率45%。
3确定生态恢复技术、分期目标、类型目标和经费预算。
4对恢复进行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评估。
⑵生态恢复的技术方案基本围绕有序演替的过程进行,也可以根据大饭铺煤矿所在的区域地形特点,因地制宜。
在考虑生态恢复时,还要注意尽可能利用现有的资源,尤其是土壤和生物资源,例如表土层。
⑶本工程重点的生态恢复地点如下:
工业场地;
临时矸石场地;
塌陷区等。
㈡生态综合整治目标
⑴项目在建设前期临时占地的恢复目标(施工完毕后一年)
矿井临时占地约8.08hm2。
占地类型主要为草地,矿井施工过程中将扰动原地貌、损坏植被,在施工完毕后一年应将该这部分占地恢复到原有或者更高水平,
使植被覆盖率达到35%。
⑵项目在建设期全井田生态整治目标(2010〜2087年)
全井田沉陷土地主要有旱地、林地、草地等占地面积分别为2.53km2、
3.64km2、1.67km2。
对全井田2008〜2067年生态综合整治的目标为:
扰动土地治理率达到98%,造成水土流失面积的治理度达到96%,水土流失模数的控制比为1.5,拦渣率98%,植被恢复系数为98%,林草植被覆盖率为60%,梯田建设率为50%。
㈢矿井生态综合整治方案
⑴临时占地生态综合整治方案
对矿井前期施工破坏的植被主要采取自然恢复措施,对破坏的草地进行平整,并种植花棒、紫花苜蓿、披碱草、沙打旺等植物。
最终使植被覆盖率达到35%。
⑵全井田生态综合整治方案
本矿井全井田共划分了2个盘区,服务年限为56.9a。
根据本地区生态环境特点和区域内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经验,全井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见表1。
沉陷前后评价区生态变化与综合整治效果见表2。
表1全井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表
沉陷土地类型
沉陷面积
(km2)
沉陷区生态恢复主要措施
生态恢复指标
资金预算
进度安排
草地
1.67
采取自然恢复措施,恢复沉陷区植被;
对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区域和地表沉陷产生裂缝、土壤松散和可能诱发滑坡及坍塌的区域,进行土地整平、堵塞裂缝及其他工程措施来防止水土流失,并种灌木树种如柠条、沙棘、羊柴和草本如紫花苜蓿、披肩草、沙打旺等植物。
沉陷土地的治理率达
到98%
植被恢复系数达到
98%
沉陷灾害的治理率达到100%
林草植被覆盖率60%梯田建设率50%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96%
每亩600
元
合150.3X
104元
2008—
2067年
耕地
2.53
平整土地,建设农田防护林,实施粮豆轮作,提高土壤肥力。
沉陷土地的治理率达到98%
建成农田防护林体系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每亩700
合265.7X
2012—
林地
3.64
采取人工生态建设恢复措施,恢复沉陷区植被;
种植物种灌木种选择化棒、柠条、沙柳等;
乔木种选择油松、新疆杨、小叶杨、旱柳等。
沉陷灾害的治理率达
到100%
林灌草覆盖率45%
每亩800元
合436.8X
2060年
合计
852.8X
注:
全井田沉陷土地类型面积及恢复资金预算含首采区。
表2沉陷前后评价区生态变化与综合整治效果
沉陷土地类型
沉陷前面积(km2)
沉陷面积(km2)
治理后面积(km2)
4.44
1.64
旱地
5.11
2.02
5.71
15.26
7.20
6.19
由上表可以看出,在发生沉陷前井田内草地、耕地、林地总面积为15.26km2,其沉陷面积为7.20km2,通过实施生态综合整治后治理草地、耕地、林地总面积为6.19km2,矿井沉陷土地的综合整治率为86%。
其中,整治过程中对林地的恢复难度最大,所以在开采过程中要加强对林地的保护,出现乔灌木倒伏时应及时
派人扶正加固。
对于没有恢复的草地及耕地在闭矿后通过自然恢复可以使其达最初水平。
㈣加强管理制度,保障区域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为保证区域生物生态环境恢复的顺利进行,加强矿区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管理,制定适应的规章制度、加大相关环境保护法规的宣传力度是十分必要的。
针对煤矿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建议强调如下方面的管理:
⑴采用科学、经济的方法营造人工林;
⑵严格保护草原植被,禁止滥垦乱耕;
⑶加强有关野生生物保护的宣传教育;
⑷健全有关生态资源保护的规章制度。
㈤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生态恢复
根据矿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实施进度,计算出每年最大需要整治费用约852.8X104元,为了确保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顺利实施,评价建议在运营期
每年从每吨煤中提取1.0元钱(240.0X104元/a)作为专项资金用于矿区的生态恢复建设和生态监测费用,由矿井设立的环保科根据进度合理安排使用,并由当
地环境保护局定期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管。
2.1.8生态影响的补偿
㈠补偿标准
由于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目前没有明确制定矿区生态补偿办法,本评价拟对因大饭铺煤
矿开采而造成采空沉陷,采空区的耕地、草地、林地受损,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当地群众,参照鄂尔多斯市其他区旗的补偿办法中补偿标准:
⑴因采煤沉陷造成耕地、林地、草地损失,有复垦条件的首先进行复垦,没有复垦条
件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偿:
1耕地(以前年平均产量计值):
水浇地每亩600元,下湿地每亩400元,旱地每亩300元。
共补偿九年,分别是前三年按100%补偿、第四到第五年按60%补偿、第六到七年按40%补偿、第八到九年按20%补偿。
2林地(包括人工草地):
每亩每年200元,共补偿四年。
3天然草地:
每亩每年150元,共补偿四年。
⑵确因环境污染造成农作物减产损失的补偿标准:
1水浇地每亩每年补偿216元(600kgX1.2元X30%=216元)。
2下湿地每亩每年144元(400kgX1.2元X30%=144元)。
3旱地每亩每年72元(200kgX1.2元X30%=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