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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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碳钢、不锈钢平底平盖容器有折边时,执行椭圆形封头容器相

应定额项目;

当碳钢、不锈钢锥底平盖容器有折边时,执行锥底椭圆形封头容器的相应定额项目。

(3)无折边球形双封头容器制作,执行同类材质的锥底椭圆形封头容器的相应定额项目。

(4)蝶形封头容器制作,执行椭圆形封头容器相应定额项目。

(5)矩形容器按平底平盖定额乘以系数1.1。

(6)金属容器的内件已按各类容器综合考虑了简单内件和复杂内件的含量。

除带有内角钢圈、筛板、栅板等特殊形式的内件,执行填料塔相应定额项目外,其余不作调整。

(7)夹套式容器按内外容器的容积分别执行本定额相应项目并乘以系数1.1。

(8)当立式容器带有裙座时,应将裙座的金属重量并入到容器本体内计算。

(9)当碳钢双椭圆封头容器设计压力PN>

1.6Mpa时,执行低合金钢容器相应项目。

当不锈钢双椭圆封头容器设计压力PN>

1.6Mpa时,定额乘以系数1.1。

2、塔器制作:

(1)塔器内件采用特殊材质时,其内件另行计算。

(2)碳钢塔的内件为不锈钢时,则内件价格另计,其余部分执行填料塔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0.9。

(3)当塔器设计压力PN>

1.6Mpa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

(4)组合塔(两个以上封头组成的塔)应按多个塔计算,塔的个数按各组段计算,并按每个塔段重量分别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3、热交换器制作:

(1)定额中热交换器的管径均按φ25mm考虑,若管径不同时可按系数调整。

当管径<

φ25时,乘以系数1.1;

当管径>

φ25时,乘以系数0.95。

(2)热交换器如要求胀接加焊接再焊胀时,按胀接定额乘以系数1.15。

(3)当热交换器设计压力PN>

1.6Mpa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08。

七、本章主材消耗量标有“(另计)”字样者,其主材数量应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和下表中的各项主材利用率,分别计算后相加。

筒体

(常压)

(压力)

圆形

平底盖

伞型

顶盖

椭圆

封头

锥形

管板

折流板

管箱

隔板

法兰

<

φ500

>

94%

93%

75%

70%

60%

50%

30%

31%

88%

55%

塔板

组合件

基础

模板

换热

管束

拉杆

定距管

螺旋盘管

接管

裙座

鞍座

其他

结构

72%

62%

86%

98%

92%

90%

85%

84%

注:

1、金属容器按设计压力分常压容器与压力容器,分别执行“筒体(常压)”利用率和“筒体(压力)”利用率;

塔器,热交换器的筒体均按“筒体(压力)”的主材利用率计算;

2、外购件(外协件)价格另计,不再另计算主材利用率;

3、塔板组合件是指塔盘、受液盘、支承板、降液板等及其连接件,除外购件以外与塔盘组合的零配件;

4、换热管束是指列管式热交换器和U型管热交换器的管束;

5、人孔、手孔、接管补强板按筒体主材利用率计算;

6、短管按接管制作的利用率计算;

7、设备法兰制作按法兰外径的尺寸和金属净重量分别计算主材利用率;

8、其他结构是指随设备制作的内部梯子、档板、支架等,不含设备外的梯子、平台和栏杆等;

9、各部件材料毛重=各部件金属净重量/该部件主材利用率;

10、主材费=各部件金属材料单价×

该部件材料毛重。

第二章静置设备安装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材质为碳钢、合金钢、不锈钢等静置设备安装工程;

包括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以及电解槽、除雾器、除尘器、污水处理等设备安装。

二、根据设备到货状态及现场施工的工作内容,定额项目划分如下:

1、分片、分段设备组装:

2、整体设备安装;

3、塔盘安装;

4、塔内衬合金板;

5、塔内固定件安装;

6、设备填充。

三、本章定额包括范围:

1、容器类:

各种形状的空体、内带夹套立式、卧式容器,内有冷却、加热及其他装置的容器、带搅拌装置的容器以及独立搅拌装置设备。

2、反应器类:

各种形状的内有复杂装置,进行聚合、分离、蒸发、结晶等内有复杂装置起化学反应的设备。

3、热交换器类:

各种结构的换热器、冷凝器、蒸发器、加热器和冷却器。

4、塔器类:

包括各种结构、类型的板式塔、填料塔及其他结构与塔体组合的整体吊装设备。

5、立式隔膜电解槽、电除雾器及电除尘器。

6、污水处理设备。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金属抱杆安装拆除、移位及其台次使用费;

2、设备的水压、气密试验;

3、无损探伤检验;

4、预热、后热及整体热处理;

5、吊耳的制作安装;

6、各类胎具及加固件的制作、安装与拆除;

7、设备的除锈、刷油、防腐、衬里、保温、保冷及砌筑工程;

8、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9、设备的冲洗、钝化与脱脂;

10、设备本体法兰外的管道安装;

11、安装在设备外表面的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安装;

12、电解槽隔膜的吸附处理;

13、电除雾器玻璃钢接缝的处理;

14、管式除雾器壳体的衬铅、木栅板的制作;

15、FRP壳体的接缝玻璃钢积层的施工及内部衬铅;

16、电机抽芯检查,减速器的解体检查。

五、有关定额项目说明:

1、分片、分段设备组装

(1)不适用于散装供货螺栓组对的设备组装。

(2)项目中不包括组装成整体后的就位吊装,该部分工作内容应另执

行一次整体安装定额。

(3)分段设备组装的有关调整系数如下:

①分段容器按两段一道口取定,每增加一道口,定额乘以系数1.35;

②分段塔器按三段两道口取定;

若分两段到货一道口时,定额乘以系数

0.75,三段以上每增加一段,定额乘以系数1.35;

(4)不同材质的分段、分片设备组装按下列系数调整:

不同材质的分段、分片设备组装调整系数表

材质

合金钢

低温钢

复合板

碳钢

不锈钢

人工

1.15

1.2

材料

1.02

1.12

1.1

机械

1、合金钢、低温钢设备以碳钢设备为基数。

2、复合板设备只计算复合板部分。

2、整体设备安装:

(1)立式容器与卧式容器应分别执行相应的定额项目。

(2)热交换器安装不包括抽芯检验;

如需抽芯检验时,应执行热交换器抽芯检查的相应项目。

(3)容器抽芯检查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0。

(4)容器若为壳体与内芯分别安装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5)热交换器抽芯检查所用垫片,定额中是按耐油石棉橡胶垫取定;

如采用金属缠绕式垫片,可按实调整。

(6)塔盘安装是综合测算取定的,不论采用立式安装还是卧式安装,除另有规定外,定额不作调整。

(7)设备填充材料与定额内容不同时,可按实另行计算。

(8)整体设备吊装的重量包括本体、附件、吊耳、绝缘、内衬及随主体吊装的管线、平台、梯子和吊装加固件的全部重量,但不包括立式安装的塔盘和填充物的重量。

(9)整体设备安装定额中,凡标明金属抱杆台班另计者,其金属抱杆安拆与摊销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本册定额第四章相关规定另行计算。

(10)定额按立式和卧式设备的重量综合取定其形体尺寸,以设计正负零为基准,至设备底座安装标高点为吊装高度范围,分别执行相应定额项目。

实际施工采用的吊装方法和吊装机具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第三章设备压力试验与设备清洗、钝化、脱脂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设备水压试验、气密试验、清洗、钝化、脱脂。

二、本章定额除各个项目标注的工作内容外,均包括施工准备、场内运输及清理现场等。

三、水压试验定额内包括了压力试验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其人工、机械消耗量与材料摊销量是综合测算取定的,不作调整。

四、试压用水是指按正常情况考虑,不包括对水质、水温有特殊要求时的措施费用。

五、常压设备注水试漏:

如在基础上试漏,按1Mpa的定额乘以系数0.6,在道木堆上试漏乘以系数0.85。

六、容器、热交换器水压试验是按一般容器、固定管板式测算的;

其他结构型式的容器、热交换器按下列系数调整。

容器和热交换器压力试验调整系数

设备名称

调整系数

带搅拌装置的容器

0.90

蛇管式热交换器

0.95

内有冷却加热及其他装置的容器

1.10

U型管式热交换器

浮头式热交换器

1.30

套管式热交换器

螺旋板式热交换器

0.85

排管式热交换器

七、设备水压试验定额是按设备吊装就位后进行取定的,如必须在道木堆上进行水压试验时,则定额乘以系数1.35。

八、设备清洗、钝化、脱脂需用的手段措施消耗量,按不同项目以“次”摊销计算;

定额内的消耗量是指每次摊销的数量,是综合测算取定的,不作调整。

九、脱脂项目包括通风设备的安装与拆除。

十、设备清洗定额选定水冲洗、气体吹洗与蒸气吹洗三种方法;

如施工中采用与定额不同的方法时,可按实调整。

十一、设备脱脂定额选定四种方法,如施工中采用与定额不同的方法时,可按实调整。

第四章设备制作安装其他项目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金属抱杆安装、拆除与移位,设备吊耳制作与安装,设备胎具制作安装与拆除。

二、使用本章项目时,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选用相应定额项目。

三、金属抱杆定额项目的说明:

1、抱杆安装拆除,按单金属抱杆以“座”为单位计算;

如采用双金属抱杆时,每座抱杆均乘以系数0.95。

2、抱杆移位按“座”计算。

每次移位按15m考虑,不足15m也按移位一次计算。

如累计移位超过60m(含60m)则按新立一座计算安拆费及台次使用费,移位次数为(n-1)次。

如一次移位距离超过60m(含60m),也按新立一座计算安拆费及台次使用费,但不得另计移位费。

上述两种情况均不再计算辅助抱杆台次使用费。

3、定额内的主抱杆安装拆除项目中不包括灵机抱杆的安装拆除。

如加设灵机时,应另执行相应的定额项目。

4、拖拉坑按实际埋设量以“个”计算。

土方量、钢丝绳及绳卡等用量不得调整。

如采用与定额不同的埋件,可按实调整计算。

5、金属抱杆的台次使用费参考下表规定计算。

抱杆台次使用费单位:

万元

序号

单金属抱杆

双金属抱杆

备注

起重能力及规格

(t/m以内)

台次使用费

辅助抱杆台次使用费

1

100/50

8.08

1.86

200/50

15.35

1、抱杆以起重能力为计算依据,抱杆高度只供参考;

2、每安装、拆除一次,计算一次台次使用费;

3、抱杆增设灵机时,灵机的台次使用费以相应主抱杆的台次使用费为基数,单抱杆乘以系数0.08;

双抱杆乘以系数0.04。

2

150/50

11.13

300/50

21.15

3

200/55

19.41

3.14

400/55

36.88

4

250/55

29.98

500/55

56.96

5

350/60

46.25

4.22

700/60

87.88

6

500/80

64.92

5.94

1000/80

123.35

6、抱杆台次使用费包括了抱杆本体的设计、制造和试验、卷扬机、索具等的折旧摊销,抱杆停滞期间的维护、保养,配附件的更换等费用,并已扣除了抱杆的残值回收。

7、每套装置在施工期间,每座抱杆最多只能计算三次台次使用费。

四、吊耳制作安装按荷载能力以“个”计算,其定额消耗量不作调整。

五、胎具与加固项目的说明:

1、主材用量是按摊销量进入定额的。

2、封头制作胎具以“封头个数”计算,即每制作一个封头,计算一次胎具。

3、筒体卷弧胎具是按设备筒体重量综合取定,以“t”为计量单位。

4、设备组装(划分为分片与分段组装)胎具是指组装的手段措施,包括组装时的加固措施。

按设备重量范围划分子目,以“台”为单位计算。

不论采用何种施工方法,定额不作调整。

5、设备吊装加固按审定后的施工措施方案以“t”为单位计算。

定额包括了加固件的制作、安装与拆除。

第五章金属油罐制作安装

一、本章适用于拱顶、内浮顶、浮顶油灌的制作安装及油罐附件安装、油罐水压试验和油罐胎具制作、安装、拆除等工程。

1、本章包括碳钢和不锈钢两类金属油罐。

2、碳钢拱顶罐分为搭接式拱顶罐与对接式拱顶罐。

3、碳钢浮顶罐分为单盘浮顶罐与双盘浮顶罐。

4、本章定额的不锈钢油罐为小容量的对接式拱顶罐。

二、本章定额均按地上油罐编制,不适用于半地下储罐或洞内储罐。

三、油罐试压定额内包括了试压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及材料摊销量。

四、本章定额中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油罐的除锈、刷油、防腐、保温及衬里工程;

2、防雷接地;

3、无损探伤;

4、钢板卷材的开卷平直;

5、型钢圈煨制和角钢擗八字;

6、油罐的平台、梯子、栏杆、扶手的制作安装;

7、机加工件、锻件的外委加工费用;

8、基础工程。

五、金属油罐制作安装定额中主材消耗量,应根据设计施工图及现场供应条件进行计算,其损耗率按下表规定:

油罐制作安装的主要材料损耗率表

主要材料及名称

供应条件

损耗率(%)

平板

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6.2

非设计选用的规格钢板

按实际情况确定

毛边钢板

型钢

钢管

3.5

卷板

卷筒钢板

4.0

不锈钢钢板

7.4

六、油罐制作安装定额是按一个工地同时建造同系列两座以上(含两座)油罐考虑的,如果只建造一座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七、整体充水试压是按同容量的两座以上(含两座)油罐连续交替试压考虑的;

如一座油罐单独试压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水消耗量乘以系数1.50。

八、内浮顶油罐与拱顶油罐的水压试验同列为一个定额项目,但内浮顶油罐水压试验中的人工和机械应乘以系数1.2。

九、油罐附件均按成品合格件供货考虑;

如附件到货不带孔颈或加强板时,在计算主材时应列入孔颈和加强板。

十、油罐附件如为自制者,按外购件价格计算。

十一、不论实际采用何种施工方法,金属油罐均按容量选用定额,不作调整。

十二、油罐本体制作定额内未包括胎具制作,另按相应项目执行。

胎具均能重复使用,同一工地建造的同结构、同容量油罐的台数如在周转使用次数范围以内,按配置一套计算,批量超过周转使用次数范围时,可增加计算一套。

胎具的周转次数根据下表计算:

胎具的周转使用次数

胎具项目

适用储罐容量(m3)

周转使用次数

立式油罐壁板卷弧胎具制作

100~30000

一个工地一套

拱顶、内浮顶油罐临时加固件制作

100~10000

拱顶、内浮顶油罐临时加固件安装、拆除

每座罐计算一次

拱顶、内浮顶油罐顶板预制胎具制作

拱顶、内浮顶油罐顶板组装胎具制作

1000~10000

10

拱顶、内浮顶油罐顶板预制胎具安装、拆除

7

拱顶、内浮顶油罐桅杆倒装吊具制作

8

拱顶、内浮顶油罐桅杆倒装吊具安装、拆除

9

拱顶、内浮顶油罐充气顶升装置制作

拱顶、内浮顶油罐充气顶升装置安装、拆除

11

内浮顶油罐钢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制作

12

内浮顶油罐钢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安装、拆除

13

浮顶油罐内脚手架正装胎具制作

3000~30000

14

浮顶油罐内脚手架正装胎具安装、拆除

15

浮顶油罐船舱预制胎具制作

十三、不锈钢油罐的附件安装均执行本册碳钢油罐附件安装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30(不含加热器制作安装)。

十四、不锈钢油罐的胎具、加热器和水压试验执行碳钢油罐的相应项目,无损检验执行本册定额第十章相应项目。

第六章球形罐组对安装

一、本章适用于设计压力等于和大于0.1Mpa且不大于4Mpa的橘瓣式、以支柱支撑的碳钢和合金钢制球罐组对安装工程。

二、球罐试压定额包括了试压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及材料摊销量。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球壳板制作和预组装;

2、支柱制作;

3、梯子、平台、栏杆的制作安装;

4、喷淋、消防装置的制作安装;

5、防火设施;

6、防雷接地;

7、球罐的无损探伤检验;

8、球罐的防腐、保温和脱脂;

9、锻件、机加工件、外购件的制作或加工;

10、预热和后热;

11、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四、水压试验是按一台单独进行计算的;

如同时试压超过一台时,每台试压定额乘以系数0.85。

五、球罐整体热处理、焊缝预热和后热执行本册定额第十章相应项目。

六、球罐组装胎具及球罐焊接防护棚定额内的钢材消耗量为摊销数量。

第七章气柜制作安装

一、本章适用于低压湿式直升式、螺旋式气柜制作安装工程。

二、气柜试压定额包括了试压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及材料摊销量。

1、导轮、法兰及特种螺栓、配重块的制作和加工;

2、无损探伤检验;

3、除锈、刷油、防腐;

4、基础工程及荷重预压试验;

5、防雷接地;

6、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四、气柜胎具的计算;

1、组装胎具的制作、安装与拆除,按气柜的构造形式和不同容量以“座”计算。

2、螺旋式气柜的轨道煨弯胎具制作和型钢煨弯胎具制作均根据施工图实际,以“套”为计量单位。

五、胎具定额内钢材消耗量为摊销数量。

六、如实际采用的配重块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际换算主材用量,但定额内其他消耗量不作调整。

七、导轮、法兰及特殊螺栓制作应按加工件计价。

八、实际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另有规定外,定额不作调整。

第八章火炬及排气筒制作安装

一、本章适用于φ400~φ1200mm、高度120m以内风缆绳锚定和塔架固定的火炬、排气筒制作安装工程。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焊前预热、焊后热处理;

2、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的加固;

3、点火装置、自控装置的安装;

4、避雷接地工程;

5、现场组装平台的铺设和拆除;

6、刷油、保温和隔热衬里工程;

7、无损探伤检验。

三、火炬、排气筒的筒体制作组对是按钢板卷制计算的,如采用无缝钢管时,除主材外均乘以系数0.6。

四、火炬、排气筒是按金属抱杆整体吊装考虑的。

如有变化,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五、火炬、排气筒筒体制作组对定额内,除包括引火管预制安装外,如有其他配管应另行计算。

六、火炬、排气筒整体吊装的加固,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第九章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

一、本章包括工艺金属结构、烟囱烟道、漏斗、料仓等的制作安装,钢板组合工字钢与型钢圈的制作,以及卷板开卷平直、现场组装平台搭拆和钢材半成品运输等。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与安装工程有关的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不适用于建筑工程。

1、除锈、刷油、防腐衬里和防火层。

2、无损探伤检验。

3、烟囱的防雷接地、缆风绳地锚的埋设。

4、预热与后热。

5、锻件、机加工件的外购费用。

四、本章定额系综合测算取定,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而进行调整。

五、格栅板按原材料供货,需在现场下料制作考虑。

若格栅板系成品供货时,定额乘以系数0.90,主材格栅板的重量不再计算损耗率。

六、金属结构的格栅板连接,是按比例综合取定其螺栓连接和焊接的工程量,执行定额时不作调整。

七、型钢煨制项目是以现场滚压加工取定的,若超出本章型钢煨制规格以外或槽钢、工字钢需要平煨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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