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概论》第十一章到第十五章Word格式.docx
《《金融学概论》第十一章到第十五章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融学概论》第十一章到第十五章Word格式.docx(4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4)现金准备可以维持相当低的水准。
(5)银行分支机构多,且分散于各地,可便利于客户的汇款要求,汇兑成本也可保持在最低水平。
4.分支行制的缺点
(1)容易导致银行业的垄断,不利于效率的提高,甚至会出现操纵控制经济、金融的局面,形成金融寡头。
(2)分支行往往要将各地的资金吸收后转到经济发达地区发放,这会牺牲地方产业的发展。
(3)由于分支行制容易出现垄断,分支机构又如网络分布,关系密切,因此,当银行经营不善而出现危机时,往往会产生连锁反应而造成较大的危害。
(三)两种新式的商业银行组织形式——集团银行制和连锁银行制
集团银行制(又称银行持股公司制)是由某一集团成立一股权公司,再由该公司控制或收购两家以上银行的商业银行组织制度。
连锁银行制是通过持股或聘任董事的方式,把两家以上独立的银行联系在一起,取得对这些银行的控制的商业银行组织制度。
第二节商业银行的性质与职能
一、商业银行的性质
商业银行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是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特殊企业。
商业银行业务活动是整个社会再生产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资金循环周转的必要环节,是社会再生产中不可缺少的经济机构。
商业银行与工商业一样,作为一个企业,既有独立的投资,又有独立的经营,经营目标都是为了取得最大的经济收益。
商业银行又是一种特殊企业。
银行经营的对象是货币和货币资本这个特殊商品;
银行的经营活动处于货币流通领域;
银行在国民经济中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二、商业银行的职能
(一)充当信用中介
作为存款金融中介机构,银行对资金多余单位和资金短缺单位都提供金融服务,为借贷活动充当信用中介,这是银行最基本的职能。
(二)变闲散货币为经济建设资金
变闲散货币为职能资本(建设资金)是银行的又一重要职能。
银行通过日常的存款活动,把分散的社会资金集中起来,变闲置货币为周转资金,变消费性的货币为生产资金。
(三)创造信用流通工具
银行产生以后,为适应货币信用业务的需要,创造了各种各样的信用流通工具,如银行券、支票、信用卡等。
(四)充当支付中介
是指商业银行充当工商企业、单位团体、居民个人之间货币收付的中介人,为它们办理货币资金运动有关的技术性业务,包括:
货币的保管、受托办理货币的收付与结算等等。
第三节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
一、负债业务
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也就是银行融进资金,筹措经营资本和资金的业务。
在商业银行的负债表上,具体由三部分组成:
银行自有资本、存款负债及借款负债。
(一)银行自有资本
1.概念和构成
银行自有资本是代表银行股东对银行的债权,是资产总额减去非资本负债总额的剩余,即净值。
不同所有制的银行自有资本的来源不同。
凡由国家组织的商业银行,其资本金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拨付的信贷基金。
公司制形式的商业银行,其资本金来自股份资本、储备资本及未分配利润,或由个人资本或合伙资本构成。
2.作用
(1)提供经营资金的来源。
(2)获得最低的法定资本。
(3)提高银行承受非预期损失的能力。
(4)促进银行的经营和业务发展。
(二)存款负债
1.概念
存款是商业银行所接受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存入的各种资金总称。
存款负债是商业银行负债业务中最重要的业务,是商业银行经营资金的主要来源,也是商业银行全部经营中起支配作用的基本部分。
2.在现代商业银行体系中,存款通过两条途径形成
(1)靠以现金形式或以应付货币凭证(支票、债券、息票等)形式存入银行的货币。
(2)银行在对客户贷款过程中所创造的派生存款。
3.商业银行存款的分类
(1)活期存款。
也叫往来存款,存款人把款项存入银行,形成往来账户以后,可以自由存支,没有什么时间上的限制。
(2)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是一种由存款人一次存入并只能一次提取的、有一定期限的存款。
(3)储蓄存款。
储蓄存款是指个人为积蓄货币和取得利息收入而开立的存款账户。
(三)借款负债
银行资金外部来源的第二部分是借款负债。
借款负债又称非存款性负债,是商业银行通过金融市场或直接向中央银行融通的资金。
商业银行借款的主要途径有:
1.银行同业借款
2.向中央银行借款
3.回购协议
4.欧洲美元市场借款
二、资产业务
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也就是融出资金,运用货币资本来获得盈利的业务。
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
1.现金资产
包括:
库存现金、中央银行存款、同业存款、应收现金。
2.放款
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也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放款占商业银业资产总额的2/3以上。
放款的分类:
(1)从放款的期限划分,有定期放款和活期放款,或划分为长期放款和短期放款。
定期放款的借款人必须在约定的放款期限届满时偿还银行的本利。
活期放款的借款人可以随时偿还部分贷款,银行也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2)从放款有无实物或有价物作保证划分,有信用放款与担保放款。
信用放款是一种不需以一定的实物或有价物作保证,通常仅凭借款人信用或出具本人签字的票据即可获得借款的放款方式。
担保放款是指以借款人提供的有价证券或实物为抵押或者以有经济实力的第三者为借款人作保而提供的放款。
具体包括:
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3)按放款利息收取方式划分,有放款与贴现。
(4)按放款的对象和用途来划分,有工商业放款、消费者放款和其他放款。
工商业放款既包括企业用于生产商品和购买劳务的短期准备,又包括用于添置固定资产方面的长期资金。
消费者放款和其他放款也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贷款及其种类
贷款又称放款,是银行将其所吸收的资金按一定的利率贷放给客户并约期归还的业务。
通过贷款,银行可以密切与企业的联系,有利于稳定吸收存款的业务的拓展。
3.证券投资
是商业银行另一类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在公开市场上购买有价证券作为资金运用的一种业务。
商业银行投资所购买的各种有价证券主要包括:
(1)国家公债券和国库券。
(2)地方政府债券。
(3)公司债券和股票等。
4.其他资产
三、中间业务
(一)转账结算业务
是指银行为那些用收取或签发书面的收款或付款凭证代替现金流通来完成货币收支行为的企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技术性中介服务,即用划转客户存款余额的办法来实现货币收付的业务活动。
(二)信托业务
是指暂时代理别人管理财产,办理遗产转让,保管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代发股票和国家债券,清理破产企业财产,提供一般性的投资顾问与咨询服务,等等。
(三)汇兑业务
是指银行代理客户把现金转交给其他地方的受款人。
(四)代收业务
是指银行根据各种凭证,以客户名义代收各种款项,以收取一定手续费的业务。
(五)信用证业务
是指顾客委托银行根据其所指定的条件,向卖主支付货款的业务,主要是为异地买卖,特别是为国际贸易服务的一种中间业务。
(六)保管业务
现代商业银行把原来单纯保管货币扩展为可代保管一切物品,出租保险箱是银行为顾客保管物品的较好形式。
(七)代客理财业务、租赁业务、信息咨询业务等
第四节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概述
所谓信贷风险,就是贷款不能按期收回,造成信贷资金损失的可能性。
主要有以下几种:
信用风险。
又称违约风险,主要是指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没有能力向银行偿还本金或者有意不履行还款义务而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利率风险。
是因市场利率变化引起资产价值变动或银行业务协订利率跟不上市场利率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市场风险。
是指由于经济形势的变化和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化给银行放款带来的风险。
通货风险。
是因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物价波动引起货币贬值或升值而带来的风险。
国家风险。
即国家信用风险,指借款国家经济、政治、社会环境的变化使该国不能按照合同偿还银行债务本息的可能性。
内部管理风险。
这类风险经常同银行内部经营管理不当有关,如决策不当,管理存在漏洞,营业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管理人员及员工素质较差,等等。
此外,还有政治风险、外汇风险、会计风险等。
二、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管理原则
安全性原则。
所谓资产的安全,主要是指银行信贷资产免遭风险的程度。
安全性原则是银行信贷经营的首要原则,它要求贷款到期要如数收回。
流动性原则。
流动性是指资产的名义价值在不发生损失的情况下迅速变现的能力。
盈利性原则。
是指银行尽可能收取最高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三性”原则的相互关系
(1)对立、矛盾的一面:
第一,资金的盈利性要求尽量提高资金的运用率,而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则要求降低资金的运用率。
第二,利率越高,从盈利性考虑,会选择期限长的资产组合,但是,资产期限越长,流动性越低。
同时,不确定因素就越多,资产风险越大,和安全性原则矛盾。
第三,从银行存款结构看,活期存款在存款中比重越高,存款平均利率就越低,存贷利差也就越大,银行盈利性也就越高。
但是,活期存款随时都可能提取,活期存款需要银行更多的流动性准备,从资金流动性考虑,则要求提高定期存款的比重,降低活期存款的比重。
(2)一致的一面:
流动性与盈利性的一致表现在:
首先,流动性是盈利性的基础。
其次,盈利性的提高并不一定会降低流动性。
再次,一些增加资金流动性的措施不一定会降低资金的盈利性。
最后,一些盈利性措施也不会降低资金的流动性。
盈利性和安全性的一致表现在:
第一,资金的盈利要以资金的安全为前提。
第二,资金的安全也离不开盈利。
第三,盈利资产并不一定都是高风险资产。
三、实施经营管理原则的一些具体措施
借款人的信用。
商业银行经营贷款业务,首先要重视借款人的信用。
贷款的用途和偿还计划。
贷款的用途与性质对贷款的回收关系很大。
贷款用于生产或商业经营,其风险一般小于把贷款用于投机。
贷款的保护。
银行在贷款时,除了要求借款人有良好的信用外,还需要借款人提供担保品。
贷款种类及其对象的分布。
银行为了资金运用安全,必须实行分散性原则。
对存、放款实行浮动利率,以避免市场利率变动给固定利率带来的银行经营损失。
第五节商业银行存款货币的创造
一、何谓存款货币
流通中大量使用的是支票货币,即存款货币,它是商业银行对活期存款客户的负债。
活期存款因其通过支票能在商品交换中担负起交易中介的使命,发挥着货币的基本职能,所以称为“存款货币”。
在高度发达的信用经济中,支票货币的使用非常广泛,占流通中货币总量的绝大部分。
二、原始存款与派生存款
所谓原始存款,是以现金方式存入银行的直接存款,也就是商业银行吸收到的能够增加其准备金的存款。
派生存款,是由商业银行用转账方式来发放的贷款、贴现或投资等业务活动引申而来的存款,又称为衍生存款或虚假存款。
简言之,由商业银行的贷款转化而来的存款就叫派生存款。
2.区别
(1)原始存款是基础货币的一个转化形态,而派生存款则是超过基础货币的一个增量。
(2)原始存款的增加会直接引起银行体系准备金的增加,而派生存款并不能增加银行体系的准备金。
(3)派生存款的形成是整个商业银行体系的特殊机能,而原始存款是任何某一个别银行都能形成的,原始存款的增加是先存后贷,而派生存款的增加是先贷后存。
(4)原始存款的增加一般不会引致信用膨胀,而派生存款的增加,则有可能导致信用膨胀。
第十二章证券、保险与信托机构
第一节有价证券及其发展历程
一、有价证券概述
有价证券,是具有一定票面金额、代表一定财产权利,并可以通过它取得一定收益的凭证。
广义的有价证券共分三类:
商品证券,代表商品的所有权或债权。
货币证券,代表了对货币的所有权或债权。
资本证券,代表对某项资本具有所有权或债权。
狭义的有价证券,即资本证券,包括股票和债券。
二、股份公司及股票的产生和发展演变
第二节证券机构及其主要业务
一、证券机构概述
证券机构大概可分为两大类:
证券管理机构和证券经营机构。
证券管理机构是指对证券的募集、发行和买卖等业务在法律上制定管理规章和其他管理条例并实施监管的机构。
证券经营机构是指为买卖证券的双方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为资金供求双方提供适合需要的各种金融资产的机构。
两类证券机构组成一国的证券管理与组织体系,其中证监会、证交所与证券公司在证券机构的组织结构中分别承担起监督管理、证券交易经营等不同的作用。
二、证券交易所及其主要交易业务和交易方法
(一)证券交易所及其职能
证券交易所是各种证券进行集中交易的场所。
所有种类的证券,包括股票、债券、认股权证等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内,由证券商进场进行买卖。
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包括:
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
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审核批准证券的上市申请;
组织、监督证券交易活动;
根据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
提供和管理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市场信息等。
(二)证券交易所的主要业务
证券交易所的业务主要有现货交易、信用交易、期货交易三类。
现货交易,即买卖成交后,在很短的时间内立即办理交割手续的交易。
从成交达成到交割之间的时间一般只有两三个营业日,最长不超过14天。
期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同意在约定的将来某个日期按约定的条件(如价格、地点、方式)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协议。
信用交易,是当购买有价证券的投资者没有足够的资金时,采取先付一部分资金,另一部分由经纪人垫付的方法进行的交易。
故又称垫头交易或保证金交易。
信用交易分为信用买进交易(或保证金购买)和信用卖出交易(或卖空)两种。
信用交易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各国都对有价证券的信用交易以立法或其他形式进行严格的管理。
(三)证券交易所的主要交易方法
1.计算机交易
2.交易站交易
3.唱名交易
4.拍卖和标购
三、证券公司的职能、类型及主要业务
(一)证券公司及其基本职能
所谓证券公司是指在有关主管机构注册,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
其主要功能表现在:
在发行市场中,通过承购、包销有价证券等活动促使发行顺利进行,使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市场,而发行者则顺利筹得长期资金;
在交易市场上,通过代理或自营买卖有价证券等活动,使投资者持有的证券能在一定合理的价格水平自由转移,保持证券的流动性。
(二)证券公司的类型及主要业务
按其功能分类,可将证券公司分为证券自营商、证券承销商和证券经纪商三类。
证券自营商,是指自行买卖有价证券的证券商。
证券自营商按其发挥作用的不同又可分为以下几种:
(1)传统自营商。
是指不负责市场供求平衡及连续性,仅从本身利益角度出发进行证券买卖的自营商。
(2)特种会员。
指有责任调节市场供求,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和“连续性”的证券交易所的特殊会员。
(3)零股证券商,是指为自己买卖不足一个成交单位证券的证券商,其买卖对象是代表公众的经纪商。
证券承销商,是指以包销或代销形式帮助发行人发售有价证券的机构。
证券公司作为包销商的主要责任是:
证券公司在有价证券发行时,先将其全部或部分买下,然后再转卖给非特定的众多投资者。
证券包销给证券发行人带来的好处是:
可以及时得到足额的股金,且不必承担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
但其不利之处在于:
发行价格较低,无法得到可能出现的溢价销售的好处。
证券经纪商,是指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证券的证券商。
(三)我国证券公司的特点和主要业务
我国的证券公司从机构设置形式上可分为证券经营法人公司、证券经营分支机构、证券交易代办点。
证券经营法人公司。
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办理投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出资组建的,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不同法人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证券公司。
①承销有价证券;
②代理买卖股票,代理或自营买卖债券;
③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或分红派息;
④证券的代保管和鉴证业务;
⑤接受客户委托代收证券本息、红利和代办过户;
⑥自营买卖股票;
⑦证券投资咨询;
⑧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2)证券金融公司。
①证券买卖的融资融券;
②证券保管;
③证券或其他金融投资;
④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3)证券投资信托基金。
①发行受益凭证;
②证券投资;
③金融业投资;
④赎回收益凭证;
⑤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证券经营分支机构。
是指证券经营法人机构、金融机构等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分部、证券交易营业部等。
其中证券交易营业部的业务范围有:
②代理股票买卖,代理和自营债券买卖;
③代理证券还本付息或分红派息;
⑤接受客户委托代收证券本息、红利及代办过户;
⑥证券投资咨询;
⑦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证券交易代办点。
是指证券经营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利用现有营业场地和人员代办证券业务的场所。
其业务范围有:
(1)代理证券买卖。
(2)代理支付证券本息或分红派息。
(3)经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三节保险的产生和发展
一、保险的起源
(一)合伙经营说
(二)互济互助基金说
(三)共同海损说
(四)海上借贷说
二、保险业的发展及其前景
三、中国的保险业
第四节保险的相关概念及主要业务种类
一、保险的概念、基本要素和职能
(一)保险的概念
概括地说,保险是指风险损失的转移和分散,通过这种风险损失的转移和分散,保险可以起到使社会生产和生活稳定的作用。
风险,是一种不能确定发生原因、时间和地点,但一旦发生就会给受其影响的单位或个人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事件。
以风险对象来区分,有财产风险、责任风险和人身风险三种。
以风险原因来区分,有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三种。
(二)保险的基本要素
作为经济补偿制度的保险,必须具备以下要素:
风险不是投机性的。
即保险的风险,被保险人只有受到损失的可能性,并没有获得收益的可能性。
风险必须是偶然性的。
可保风险既有发生的可能性,而且又必须是偶然和不可预知的。
风险必须是大量的、分散的。
即有大量同质而且相互独立的风险存在。
必须是可能导致比较大的经济损失的风险。
如果只是一点轻微的损失,就不需要保险来进行保障。
必须是多个经济单位的结合。
为了广泛分散风险,需要结合有共同风险顾虑的个人或单位,形成集体的力量来分担损失。
(三)保险的主要职能
分散风险职能。
保险组织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
当被保险人遭到损失时,用保险基金进行补偿。
赔偿损失职能。
是指保险人把有共同危险顾虑的经济单位和个人所缴付的保险费集中起来,对遭受危险损失的经济单位或个人实行经济补偿,以对抗危险,保障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和人民生活安定。
融通资金职能。
保险的融资职能是指将保险基金的暂时闲置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
二、保险公司和保险合同
(一)保险公司
所谓保险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公司。
保险公司是依法设立的。
保险公司是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公司。
保险公司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范围的标准来划分的一种公司。
(二)保险合同
概念。
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的前者向后者交付保险费,后者在约定的责任范围内对前者负赔偿损失责任或支付一定金额的协议。
主要内容和条款。
在保险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保险对象、保险金额、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赔偿办法、保险费缴付办法及保险起讫期限等条款。
保险对象一定要具体、明确,保险危险、保险事故也必须明确规定。
保险条款是规定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条文,是保险公司对所承保的保险对象履行保险责任的依据。
形式。
保险合同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或协议;
另一种是由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经保险人认可后由保险人单方签发的保险单。
三、保险的主要业务种类
(一)按风险对象分为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
也叫“损害保险”,就是指以物质财富及其有关利益所受损害为保险对象的保险。
财产保险保的是各种各样的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或其利益损失。
责任保险。
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它是一种无形财产保险。
它承保被保险人在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由于疏忽、过失等行为造成对他人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保证保险。
实际上是一种担保业务。
即由保险人代被保险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在被保险人不履行契约义务,失去信用或者有犯罪行为,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时,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保证保险主要有契约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忠实保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