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内部交易定价管理制度编订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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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9
文件级别
集团级别
正文页数
13
复核人
潘洁、黄勤、田丽
评审日期
2013.11.11
制度类别
管理制度
附件数
批准人
薛华
生效日期
修订记录
版次
作者
修订内容简述
修订日期
杨少林
首次制定
2013.10.31
下次审查时间
2014年11月10日
原件存
行政和人力中心、流程与信息中心
此文件版权属广东海大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外传
1目的
为了明确集团内部各公司间发生各类产品和服务的内部交易定价规则,公平进行绩效考核,控制内部交易的税务风险,规范内部交易的过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原则
2.1因内部交易定价关联到多个组织的计税问题和考核问题,所以由集团对内部交易定价集中管理,对各分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定价方案进行审核批准。
2.2内部交易分别对计税价格和考核价格进行定价管理。
3适用范围
3.1本制度的主要规定适用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下属分子公司之间,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之间的饲料产品购销。
3.2预混料、原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劳务按独立交易原则定价,不需另行设计税务和考核定价。
4定义和缩略语
内部交易计税价格:
指用于集团内部交易确认、计量销售收入,开具发票,纳税申报的价格,该定价必须符合税法规定。
内部交易考核价格:
指用于内部交易调整考核利润的价格,该定价以内部资源合理配置为导向,达到合理评估交易双方经营绩效的目的。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
成本加成法:
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
内部公司:
指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或由其控制的控股公司,以是否纳入海大集团合并报表为标准。
内部交易:
指纳入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之间的交易。
5职责
主管副总裁:
批准内部交易定价管理制度、内部交易定价策略和内部交易定价方案。
内部交易考核定价管理设计小组:
由财务总监、生产运营总监、大区事业部总经理共同组成,按年度对关联交易的定价策略进行讨论和设计,具体包括加工费标准、管理费用标准、利润分配标准等,并由财务总监最终负责输出具体的定价方案。
财务中心税务管理部:
制定内部交易计税价格定价方案,具体跟踪和审核内部交易计税处理,定期评估计税价格的合理性。
6流程
6.1内部计税价格定价流程图
6.2计税价格后续管理流程
6.2.1日常管理流程
6.2.2特殊调整流程
6.3内部考核价格定价流程图
6.4考核价格特殊调整管理流程
7规定
7.1内部交易基本规定
7.1.1内部公司发生饲料产品内部交易业务,在会计核算、税务管理方面视同外部销售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在内部利润考核方面以委托加工方式协调处理。
7.1.2为保证内部交易的饲料产品符合相关免税规范,需要发生内部采购和内部销售饲料产品的公司,必须根据下年度销售预算、在业务发生前,在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办理完成饲料产品免税备案手续。
7.1.3内部饲料产品销售,原则上由内部销售方承担所有原辅料成本(包括原料、包装袋、标签等),组成产品的生产成本在销售方完整核算。
7.1.4内部购销业务以年度预算为依据,对于在年度预算之外的临时内部购销业务,内部购销双方在年度方案的基础上,单独协商考核价格的调整额,以便覆盖因预算变化而带来的存货资金成本、采购成本等方面的变化。
7.1.5对于内购方实际内购量低于年初之内部购销预算,导致内销方存货屯压、资金成本上升等额外的损失,内购方需要承担因预算不准确而带来的相关成本。
7.1.6对于内销方实际供应量低于年初之内部购销预算,导致内购方销售不畅,内销方需要承担因此给对方带来的损失,具体损失金额由管理小组核定。
7.2内部交易定价管理原则
7.2.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要求,合理税负管理。
7.2.2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
7.2.3符合集团内部绩效考核理念的原则。
7.2.4内部交易定价方法由集团统一确定标准,并定期修正。
7.2.5根据税收法规和公司内部考核制度的不同要求,分别制定内部计税价格和内部考核价格。
7.2.6内部计税价格用于各公司会计核算、申报纳税;
内部考核价格用于各分子公司、利润中心绩效考核。
7.2.7内部交易定价方案和内部交易价格由集团财务中心归口管理。
7.2.8内部计税价格根据销售给外部非关联方客户销价,并结合内部销售费用,购销双方所得税税率、实际税负、是否经营亏损期等因素确定。
7.2.9内部计税价格必须实行售前定价,即在发货前应确定计税价格;
内部考核定价根据财务核算的实际成本定价。
7.3内部计税价格具体管理规定
7.3.1计税价格定价方法
内部购销饲料产品计税价格按“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定价,折扣比照非关联方的平均折扣标准,且不发生销售费用,所以定价公式为:
内部计税价格=本月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单吨折扣-单吨销售费用±
调整因素
Ø
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为内销方本月销售给外部非关联方客户的平均单吨销售价,等于单吨厂价减去单吨现折。
单吨折扣,由内销方根据当年销售预算,用外部客户折扣预算除以外部客户销量预算计算确定。
单吨折扣包括除现场折扣之外的所有折扣,在ERP系统中按月核算能单独取数分析的折扣,包括月度折扣、年奖预提、预付款利息、不涨价优惠、赠料(实物折扣)等各类型临时折扣。
单吨销售费用,由内销方根据当年预算销售费用除以外部客户预算销量计算确定。
调整因素,由税务管理部根据税负管理策略和安全管理要求确定。
7.3.2计税价格定价操作规程
每年底,由财务中心税务部根据集团税收策略、集团整体税负、下一年度销售预算、现行市场价格等提出下年度计税价格定价方案。
计税价格定价方案经财务中心总监和主管副总裁审批后,财务中心税务管理部下发方案制给各分子公司,各分子公司据以编制《内部交易计税价格表》,提交税务管理部审核。
内销方销售会计根据《内部交易计税价格表》,并录入到ERP系统。
财务中心税务管理部不定期对各分子公司内部计税价格进行跟踪检查和管理,检查内容包括定价公式是否符合集团规定、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税务风险。
内部交易等同于集团外部同类交易,内部公司根据内部计税价格下达内部订单,或以内部采购计划作为内部订单,并录入ERP系统,安排生产、发货、收货。
每月结帐后,内销方财务部出具《内部购销核对表》,交内购方财务部核对数量和计税价格,确认无误后,双方盖章回传。
内部货款采取月结的方式,次月15日前凭对账金额结算,对于逾期付款的,财务中心将根据内购方逾期支付金额、逾期天数及集团资金利息率计算内部利息,调减内购方的考核利润,调增内销方的考核利润。
7.3.3每月管理报表
发生内部交易的各分子公司财务部编制《内部交易计税价格分析表》上报税务部,重点分析上月饲料产品内部交易计税价格与同期对外销售平均单吨净价之间的差异。
税务部汇总各分子公司上报《内部交易计税价格分析表》编制集团《内部交易计税价格分析表》、报送集团财务总监和主管副总裁。
税务部认为需要调整相关分子公司内部交易计税价格的,由税务部提出调整建议,按特殊调整管理流程,上报审批同意后,通知相关分子公司在ERP系统调整、更新计税价格。
7.3.4内部计税价格回顾和特殊调整管理
每年中,当年有发生内部交易的分子公司财务部,根据税法及当地主管税局关于内部交易的最新政策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税负、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等,评估内部计税价格定价方法、内部计税价格是否存在税务风险、税务成本是否合理。
分子公司财务部评估认为需要调整内部计税价格定价方法或内部计税价格的,由分子公司财务部提出内部计税价格调整建议,上报财务中心税务部审核。
每年中,财务中心税务部根据各相关分子公司上报的内部计税价格调整建议,全面评估集团内部交易定价政策、定价策略是否合法,集团内部交易税务成本是否合理,是否需要做出必要调整,并提出集团内部交易计税价格调整方案上报集团财务总监和主管副总裁。
集团内部交易计税价格调整方案经集团财务总监和主管副总裁审批后,下发给各相关分子公司财务部更新ERP系统内部计税价格。
7.4内部考核价格具体管理规定
7.4.1考核价格定价方法
内部购销饲料产品考核价格按“成本加成法”定价,定价公式为:
内部考核价格=本月原材料实际成本+包材实际成本+加工费+管理费用+预留利润
原材料实际成本,指饲料产品当月生产实际所耗用的原材料成本,包括库存和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材料损耗,按ERP系统设定的存货计价方法计算。
包材实际成本,指用于包装饲料产品所领用的包装袋、编织袋、标贴等的实际成本。
SAP系统中原材料实际成本包含包材,EAS中包材作为制造费用核算,在考核价格中统一纳入材料成本,加工费中不包含包材。
饲料加工费,指由委托方提供饲料原材料,由受托方加工,因此应收取的饲料加工费。
用于弥补受托方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指受托方在加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性管理费用,结合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预留利润,受托方加工利润。
7.4.2考核价格定价操作规程
各分子公司财务部组织销售部门编制下年度饲料产品内部购销预算,并由大区事业部汇总上报财务中心。
财务中心汇总编制集团下年度饲料产品内部购销预算。
生产运营中心根据行业平均水平、产能等因素,确定下年度饲料产品加工费和管理费用标准。
财务中心根据集团绩效考核政策、下年度内部购销预算、饲料加工费标准,拟定下年度内部交易考核价格方案。
大区事业部总经理审核内部考核价格。
主管副总裁审核内部考核价格。
集团经委会审核并签发内部考核价格管理方案。
财务中心发布内部考核价格加成标准,加成标准包括:
加工费、管理费用、预留利润。
每月结帐后,内销方财务部出具《内部购销核对表》,交内购部财务部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盖章回传。
7.4.3每月管理报表
发生内部交易的各分子公司财务部编制《内部购销核对表》,与交易方核对完毕后,上报财务中心。
财务中心审核无误后,根据各分子上报的《内部交易核对表》,分大区事业部、公司汇总形成《集团内部交易考核利润调整表》,报送集团财务总监、大区事业部总经理、主管副总裁、集团经委会。
每半年度和年度,财务中心汇总考核利润,形成对大区事业部绩效考核调整数据。
7.4.4内部考核价格回顾和特殊调整管理
每年中,当年有发生内部交易的大区事业部,根据集团关于分子公司绩效考核的最新政策规定、行业最新饲料加费水平,以及所在公司实际生产成本、生产经营情况、产能利用率等,评估内部考核价格定价方法、内部考核价格是否公平合理。
大区事业部总经理评估认为需要调整内部考核价格定价方法或内部考核价格的,由大区事业部财务负责人提出内部考核价格调整建议,上报财务中心。
财务中心会同生产运营中心审核内部考核价格调整建议。
内部考核价格调整建议经大区事业部总经理、生产运营中心、财务中心、主管副总裁审核后,由财务中心呈报集团经委会审批。
由财务中心下发给各相关分子公司财务部更新ERP系统内部考核价格。
7.4.5非全资子公司关联股东利润分配调整
集团内非全资子公司与其他公司发生内部交易的,应以考核价格为标准调整会计利润,以调整后的利润作为利润分配依据,会计利润以年度审计报告为标准;
每年初,财务中心根据各非全资子公司审计报告和内部交易考核调整数据,编制《非全资子公司小股东利润分配调整表》,经集团财务总监审核后,发给各非全资公司关联股东代表审核;
集团经委会审核;
财务中心依据审批后的《非全资子公司小股东利润分配调整表》制定上年利润分配计划。
8记录
无
9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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