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Word格式.docx
《河南省鹤壁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南省鹤壁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Word格式.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划分:
工期要求:
201年月日—200年月日
招标范围:
施工蓝图以内的全部内容
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保安全
2
合同名称:
3
资金来源:
自筹
4
投标人资质: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级以上资质。
5
投标有效期:
60天(日历天)
6
投标保证金:
伍万元
7
发标时间:
201年月日
8
投标答疑及踏勘现场时间:
投标答疑及踏勘现场地点:
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两份
10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图纸押金3000元)
11
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
201年月日9:
30时
地点:
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鹤壁市
开户行:
帐号:
联系人:
电话:
0392-***
传真:
邮编:
458030
第一章总则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
1.1.2结构形式:
砖混六层
1.1.3建设地点:
1.1.4地质概况:
1.1.5建设规模:
1.1.6项目估算总投资:
万元
1.1.7设计单位:
1.1.8招标方式:
公开
1.1.9资金来源:
自筹
1.1.10质量要求:
合格
1.1.11工期要求:
天(日历天)
1.2资格审查要求:
1.2.1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1.2.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1.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1.2.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2.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2.2资格要求符合下列条件:
1.2.2.1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组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3招标范围:
施工蓝图以内的全部内容
1.4招标要求:
1.4.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投标文件所报的质量。
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1.4.2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条件:
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1.4.3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承包方式,中标价在合同实施期内不得调整(调价因素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1.4.4中标人必须承担总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与擅自分包。
1.4.5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施工建造师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
建造师必须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
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若因故确需离开工作岗位则应向招标人提出报告,批准后方可。
1.4.6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或设备,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认可,购置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能满足工程需要。
1.4.7中标人应保证服从业主方的统筹调度,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1.4.8招标范围内未包括的工程,如招标人交由中标人施工,中标人应同意新增加的工程按投标报价与预算价相同等的比率取费,设计变更及签证发生的费用亦按此取费。
1.4.9施工用水、电,分别按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收费单据结算。
招标人在给中标人拨付工程款时,扣除招标人代中标人交付的水、电费;
水电费的线路损耗由中标人承担。
1.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6现场条件: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7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第二章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内容:
2.1.1投标人要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技术规范、规定格式和图纸等。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2.1.2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可能发出的补充说明文件和招标答疑会议纪要:
第一卷投标须知(含前附表)
第二卷合同格式及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卷技术要求与规范
第四卷投标书格式
第五卷图纸(另附)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后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注:
质疑文件必须在月日前)提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2.2投标人应派代表于201年月日8:
30时在参加答疑。
2.2.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召开答疑会议将答疑结果以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来源)。
2.2.4招标人应当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为投标人踏勘现场提供方便。
2.3招标文件的修正:
2.3.1在规定的时限内,招标人可以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文件收受人应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每一份补充文件。
2.3.3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文件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4当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内容发生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业绩标和技术标两部分)
3.1.1商务标、业绩标
3.1.1.1投标函(见附件一)
3.1.1.2投标书格式(见附件三)
3.1.1.3法人代表授权书(见附件二)
3.1.1.4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3.1.1.5服务承诺;
(投标人拟在本工程中技术力量、资金投入承诺;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与招标人、监理工程师积极认真配合的承诺;
对招标人有无其他实质优惠;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承诺等)。
3.1.1.6项目部组织机构形式、拟派项目部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姓名、职称、工作年限、本工程中拟担任的职务。
3.1.1.7投标人认为与本工程投标可能有关的其他资料;
3.1.2业绩标
2.1.2.1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3.1.2.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表;
(见附表五)
3.1.2.3用于本次投标工程的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
3.1.2.4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3.1.3技术标
3.1.3.1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3.1.3.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a.施工方案;
b.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c.施工总平面图;
d.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e.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f.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g.劳动力安排计划;
h.主要材料、构件用量计划;
i.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
(见附表四)
j.合理化建议;
k.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3.2.投标文件格式
3.2.1投标文件包括本章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卷--投标书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2.3技术标的制作的要求:
3.2.2.1技术标书必须应使用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封面、封底。
统一装订部件,其中特制封面在A4规格的基础上,在右方连有一梯形可折叠页,投标单位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投标单位名称(从外表看,不得现露单位名称),向内折叠并密封。
3.2.2.2技术标书文本采用A4规格的白色纸张,标题为黑体2号,文字为4号仿宋-GB2312,黑色打印,页码一律不得设置。
3.2.2.3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计划图及施工平面布置图应采用电脑绘制,白色纸张,黑色打印。
3.2.2.4技术标书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封面、封底和内页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也不得采取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它投标人的特殊做法。
否则技术标书为无效投标文件,该项评分为零分。
3.2.2.5投标文件技术标不得有涂改和行间插字。
3.3编制预算的依据。
3.3.1以施工图为依据。
3.3.2工程预算造价按《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1)》版《河南省安装工程综合计价(201》和省市有关造价文件编制。
3.3.3土建主材及安装未计价材若招标人未制定材料价格,则
按201年第期《鹤壁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信息》材料预算价格计算;
3.3.5本工程建筑及安装按四类计取。
3.4投标保证金:
3.4.1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在201年月日17:
00时之前交到招标单位指定的帐户。
收款单位:
帐号
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不同意上述条款的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4.2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4.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4.5.2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3.5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
3.5.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壹套(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相应标明“正本”或“副本”。
副本与正本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3.5.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
3.5.3投标文件商务标中若报价表的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总价数字表示的数据与文字表示的数据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为准。
3.5.5专项条款:
农民工保障金的承诺(包含以下内容)
3.5.5.1建筑企业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如实反映其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工资支付的情况,需特别注明截止竞标之日止,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3.5.5.2建筑业企业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承诺中标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5.5.3建筑业企业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
一旦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注:
投标人在工程投标文件中不具备以上三项内容的,在开标时对其实行(一票否决)。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在两个包装内,并相应标明“正本”和“副本”。
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4.1.2统一使用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的商务标、技术标档案盒,并按档案盒上的内容填写工程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4.1.3无须提交技术标的,不用执行上述4.1.1、4.1.2款有关技术标的要求。
4.2投标截止时间
4.2.1投标人应根据前附表11项之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
4.2.2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4.2.3如果截标时递交标书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名,招标人将不进行下一步的开标和评标程序;
因招标失败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人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4.3迟交的投标文件
4.3.1招标人在本须知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4.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4.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3.2条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4.3根据本须知第4.2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第五章工程款的支付
5.1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本工程按形象进度付款,每月支付工程进度款为上个月招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实际工程造价的8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后付致实际工程款的95%;
剩余5%将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后结清。
5.2结算时调整工期价款的范围:
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监理工程师和投标人三方另行洽商,调整合同价款和工期:
5.2.1设计变更:
变更建筑面积(体积)、改变建筑标准、改变结构类型;
5.2.2招标人提供的地下管网,地下构筑物等资料或地质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而引起的工程处理费用及增加的工期;
5.3.3由于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原因而影响工程施工的,只调整工期,不调整合同价款。
第六章开标
6.1开标
6.1.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上述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6.1.2开标大会于201年月日9:
30时整(北京时间)在准时开标。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先投后开、后投先开”的顺序,当众拆启投标文件商务分册(技术分册在评标时予以拆启)并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投标质量,投标工期,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宜的其它内容。
6.1.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应在登记册上签到以证明出席。
第七章评标
7.1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组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2人。
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河南省评标专家库鹤壁市分库中随机抽取。
7.2评标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评标应遵循下述原则:
7.2.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72.2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工期适当、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技术可行;
7.3评标纪律:
7.3.1评标活动实行封闭式管理。
评标会场只允许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是由参加评标的业主评委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及监督人员进入,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评标会场;
7.3.2凡进入评标会场的人员必须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交由监督人员统一保管;
7.3.3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活动结束前,不得擅自离开评标会场。
因特殊情况确需暂时离开的,应当向监督人员说明情况,并由监督人员陪同方可离开;
7.3.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7.3.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及时向监督人员反映或举报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不正常现象;
7.3.6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7.3.7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监督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7.4评标方法
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7.5评标程序:
分初审、详审和推荐中标候选人三个阶段。
7.5.1初步评审:
7.5.1.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b.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a.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b.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c.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d.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拟准备负责管理和实施本工程的建造师、主要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与资格预审文件提交的不一致。
e.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6评标内容的保密:
7.6.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工程标底情况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7.6.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机构其它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7.7评标标准及内容:
本工程按鹤建〔2002〕168号文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定。
综合评估法是指投标人的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建造师的资历和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从而确定投标人中标的评定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采用以计分为基础的评定方式。
评估内容由商务标和业绩标二部分组成,本工程为四类工程,商务标的权重为75%,业绩标的权重为25%。
总分值为100分。
二部分按照下列方式进行评定。
7.7.1商务标按照有标底的综合法进行评定(评定分值为100分)。
7.7.1.1标底分为“暂定标底”和“平均标底”,是招标单位或其委托单位按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政策编制的标底乘以系数0.97得出的暂定值。
一般情况下在暂定值上下浮动的区域内(±
5%)的投标报价可以参加平均标底,“平均标底”是在(±
5%)以内区域的投标报价与暂定标底的算术平均值,是有效投标价的评定(期望)值。
7.7.1.2投标单位报价等于平均标底的为100分,低于平均标底的,每低于1%扣3分,高于平均标底的,每高于1%的扣6分。
7.7.1.3标底的编制:
标底由工程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
工程成本由综合基价、施工措施费、专项费用、人材机差价组成。
其中施工措施费中的技术措施费和组织措施费按规定计取。
利润按中间值计取。
7.7.2技术标:
(可行或不可行)
7.7.3业绩标:
(评定分值为100分)具体如下:
7.7.3业绩标的评定按照下列步骤进行评定,评定分值为100分。
7.7.3.1一级建造师资质得20分;
二级建造师资质得10分。
7.7.3.2项目班子配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人员齐备得10分。
7.7.3.3投标企业在去年获得建设行政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单位颁发的国家、省、市级先进单位(先进安全、先进管理、先进质量)的分别得10分、8分、6分。
(不兼得)
7.7.3.4上年度获得国家、省、市优秀建造师的分别得10分、8分、6分。
7.7.3.5上年度获得鲁班奖、中州杯奖、省、市优质工程的建造师分别加20分、15分、10分、6分。
7.7.3.6上年度获得国家级文明工地、中州平安杯奖、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建造师分别得10分、8分、6分、4分。
7.7.3.7上年度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优质结构奖项的建造师分别得10分、8分、6分。
7.7.3.8其他10分[业主考查信誉分,分优、良、一般(10分、8分、6分)在开、评标时业主将此项装进信封密封,评标时予以公布]。
7.8计分办法
本办法中,定性、定量部分由招标人指定不少于2名熟悉该计分办法的评委进行计分,相互校正,以确保计分准确;
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取至小数点后3位,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2位。
7.9计算投标人得分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对各投标人商务、业绩标的二项得分之和。
7.9.1在评标过程中,遇到既缺乏有关文件明确规定且又难于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标委员会予以表决,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予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予否决。
7.10定标:
7.10.1评标委员会推荐一至二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7.10.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国务院对中标人的确定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八章中标通知及合同授予
8.1确定中标人:
8.1.1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依法推荐的有排列顺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
8.1.2法律、法规对中标人的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2中标备案:
8.2.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十五日内将招标投标备案资料报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
8.2.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后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8.3履约保证金:
8.3.1合同签署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万元人民币;
8.3.2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8.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与合同备案: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定合同或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招标人最后商定和签署合同,将合同提交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