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演练预案5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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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紧急处置
4应急工作组的应急措施
4.1抢险救灾组的应急响应措施
4.2次生灾害防治组的应急响应措施
4.3后勤保障组的应急响应措施
4.4治安保卫组的应急响应措施
5保障措施
5.1疏散与抢救保障
5.2宣传、培训和演练
5.3监督检查
6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6.1地震谣传事件处置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7.2预案实施时间
1.1编制目的
在乌苏市政府、乌苏市地震局的指导下,明确学校防震减灾工作职责,加强学校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的管理,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快速、协调、高效、有序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师生伤亡、经济损失和减轻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学校遭受到破坏性地震后及与之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活动。
1.4工作原则
1.4.1自行启动的原则。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学校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及时处置学校内的突发事件。
1.4.2分组负责并协调一致的原则。
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下设抢险救灾组、次生灾害防治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等,在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地开展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
1.4.3紧急处置的原则。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如不及时处置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时,各组可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置,防止灾害或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2.1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实施学校抗震救灾工作。
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蔺国席校长
副组长:
张超副校长徐振副校长王振霞副校长
成员:
叶正军(办公室主任)、聂永山、刁红梅、刘新建(德育处副主任)姚咏菊(中学教务主任)、葛明隆(总务主任)、金玲(教研室主任)、敏全成(实验室主任)、杨琳(小学教务主任)、年福平(小学教研室主任)、王保华(工会主席)、于婵(团委书记)
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的防震减灾工作;
组织制定和实施学校地震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全校抗震救灾工作;
安排部署调动各组工作,根据震情和灾情,制定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管理措施;
并视灾情提出请求当地政府支援的建议。
(2)配合公安部负责部门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落实财务、仓储、水源等要害部门和重要目标的警戒和保卫工作;
负责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3)临震期间做好抗震物资和救灾药品、食品、防寒、防雨等购置储备计划的检查落实工作;
统一调配全校救灾物资、设备、人员等资源;
震后完成抢险救灾后勤保障方面的各项任务。
(4)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工作,增强师生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师生自救互救的能力。
(5)遇震时迅速组织学生避震和有序疏散,组织各方力量抢救被埋压师生,开展自救互救工作,负责在震后向当地政府、地震局和教育局报告学校的紧急救援工作情况。
(6)负责督促落实抢险救灾人员的配置、抢险救灾装备的准备情况;
制定疏散方案,检查落实疏散场所、路线、标识、信号;
负责督促检查校内的送配电、供排水管道、锅炉、消防设施、各种危险物品等的防护措施;
(7)承担当地政府、地震局和教育局下达的有关工作。
2.2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负责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协调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
向当地政府、地震局和教育局报告灾害损失情况和上报抗震救信息,提出紧急救援处置建议,做好灾害损失调查工作。
2.3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机构设置
2.3.1校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叶正军
办公室成员:
丹瑞
负责防震救灾工作总协调、信息报送(实施零报告制度)
张超校长、聂永山、葛明隆主任进行每日巡查,将情况告知陈彦龙,陈彦龙上报教育局。
2.3.2抢险救灾组
抢险救灾组组长:
张超
副组长:
徐振王振霞
成员:
王保华、刁红梅姚咏菊金玲杨琳年福平于婵张延伟赖萍汪玲萍谢会红
四中全体教师
2.3.3次生灾害防治组
次生灾害防治组组长:
葛明隆
郑金龙张勇苏荣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2.3.4后勤保障组
后期保障组组长:
郑金龙张勇苏荣王学华闫华琼都荣达丽玛布音克西克
2.3.6治安保卫组
治安保卫组组长:
聂永山
刘新建敏全成(仪器、设备)
何志兵晁阳朱原
3.1震前应急响应
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在接到临震预报后,立即进入临震应急期。
领导小组要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学校师生应急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时刻保持通讯联系;
督促检查各小组抗震救灾各项准备工作;
组织师生进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检查抢险救灾人员落实和物资储备情况;
检查校内的送配电、供排水管道、锅炉及消防设施、各种危险物品等的紧急防护措施;
做好防震宣传教育工作,平息地震谣传,保持学校安定。
3.2震后应急响应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组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位的,由学校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替补,指挥各应急小组快速开展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及时向政府、地震局和教育局汇报,切实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稳定情绪;
决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援助或求援。
自治区、市现场工作组和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到达学校后,有效协调和配合做好现场救援工作。
3.3紧急处置
3.3.1紧急处置措施
当破坏性地震发生时,学校迅速发出紧急警报(三次急促的铃声),提示地震发生,并采取如下撤离行动:
(1)上课时间:
教学楼一、二、三、四楼学生在上课教师的组织下,按照“前后排分开,先中间后两边,先低层后高层”的撤离程序迅速有序地撤离到操场中央。
楼梯转角处要有老师负责接应,防止出现跳楼和踩踏事故。
(2)就餐时间:
在餐厅就餐的学生在餐厅管理员的组织下迅速有序地撤离到到操场中央。
(3)就寝时间:
住校学生在值日教师、宿舍管理员的组织下冷静有序并迅速安全地撤离到操场中央。
(4)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3.3.2迅速组织抢救被压埋师生,并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互救;
抢险救灾组人员在第一时间要全力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3.3.3紧急处置内容
沟通汇集信息并及时上报,包括地震破坏、师生伤亡和被埋压的情况、师生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
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险或威胁,消除次生灾害后果;
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师生;
组织协调抢修供水、供电等设施;
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建设物安全鉴定工作和灾害评估工作。
4.1抢险救灾组的应急响应措施
负责按预定路线和场所疏散师生,并对受伤师生进行现场救护,将重伤师生送医院,对被埋压师生进行挖掘抢救;
积极配合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对埋压师生的挖掘抢救。
4.2次生灾害防治组的应急响应措施
负责对水、电、煤气及其它危险物品进行检查和抢修,防止灾害蔓延,确保饮用水消毒和水质安全,做好卫生防疫,妥善安排受灾学校生活。
4.3后勤保障组的应急响应措施
负责分配师生的生活用品,确保师生的防暑、防寒、防疾病传染的物资到位;
调配可能的储备物资供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抢险使用。
4.4治安保卫组的应急响应措施
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对财务、档案等重要部门加强防护,对可能再次造成学生伤亡的危险建(构)筑物进行监视和警戒。
5.1疏散与抢救保障
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人员以及各应急工作组人员在破坏性地地震发生后必须迅速到位,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原定人员因故不能到位的,要指定其他人员顶替,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5.1.1抢险救灾组要确定疏散路线,规定疏散信号,指派疏散引导教师,组织学生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5.1.2次生灾害防治组要对学校水、电、煤气及其它危险物品进行检查和严密监控,同时备齐应对次生灾害的救援物资和设备,以防不测。
5.1.3后勤保障组要切实落实基本的自储物资储备,并做好定期检查工作,认真做好政府救灾物资的管理、分配工作。
5.1.4治安保卫组要做好学校重要区域、重要部门和避难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好师生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有序进行。
5.1.5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要确定紧急避难场所,有计划地做好人员撤离工作。
紧急避难场所建立的原则是安全、使用方便、撤离快捷。
紧急避难场所要设有醒目的标志和撤退路线,备有夜间照明设施、临时厕所、简易救治所、垃圾处理场地等设施;
要有防寒、防火、防各种次生灾害的有效设施。
紧急避难场所建立划分区域为:
学校操场和红砖广场。
紧急避难场所对市民开放。
5.2宣传、培训和演练
学校要通过课堂安全教育和地理教学、墙报宣传、橱窗宣传、学校广播站、学校网站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自救互救常识,使学生树立科学的防灾减灾观念,努力提高学生面对的灾害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技能。
培训:
定期组织各应急小组的应急培训,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演练:
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学校应当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的规定,定期开展学校师生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全面检查学校震前的应急准备,保证地震应急工作能及时、高效开展。
5.3监督检查
本预案接受所属地震局、教育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
6.1地震谣传事件处置
地震谣传事件,是指某地区广泛出现地震谣言,对正常社会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的地震传言事件。
发生地震谣传,学校及时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谣言,做好平息谣言和学生思想稳定工作,并将处理情况上报所属防震减灾局(工作部门)和教育局。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并报所属防震减灾局(工作部门)和教育局备案。
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应急组织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
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预案由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