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街头镇美丽文明乡村标准化建设工程上高家村下高家村等施工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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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街头镇美丽文明乡村标准化建设工程上高家村下高家村等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
WL-ZFCG2017-191
五莲县街头镇美丽文明乡村标准化建设工程(上高家村、下高家村等)施工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
五莲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莲县街头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二零一七年七月
第三章项目说明
第五章图纸
第六章合同条款
第七章资料清单
第八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
五莲县街头镇美丽文明乡村标准化建设工程(上高家村、下高家村等)施工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
WL-ZFCG2017-191
三、招标项目概况:
1.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
2.工期:
必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工。
3.招标内容:
对五莲县上高家村、下高家村、挑沟、迟家庄、雅岭沟、代吉子、席家庄、户岭、河东村9个村庄进行街道硬化、大理石铺装、排水沟建设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
17716886.00元。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作废标处理。
本项内容以五莲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五莲检察院电话:
0633-3011729);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在开标会议开始前须出具人民法院出具的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工商注册地在山东省以外的企业须在报名前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
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7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30分至17点30分到指定地点购买(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莲县富强路1号)。
3.售价:
3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服务。
4.方式:
自行领取。
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
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以来在供应商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4.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
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以来在供应商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4.4五莲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7年8月23日16点30分-17点00分,采购代理机构在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
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8月23日17点00分。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于2017年8月23日17点在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
举行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
五莲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五莲县街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五莲县富强路166号、五莲县街头镇驻地
联系人:
单主任
联系方式:
0633-5561300
2.招标代理机构:
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五莲县城富强路1号
联系人:
张作华、郑亚男
联系方式:
0633-3926001
本次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日照政务网发布、五莲县财政局网站同时发布。
2017年7月28日
附1-1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范本)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近期将参与工程(办公设备)招投标(采购)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对单位(个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并将查询结果函告我单位。
申请单位:
xxxx年xx月xx日
备注:
申请查询的单位须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申请,被查询公司(企业)注册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查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
0633-3011729)
附1-2
申请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所需材料:
1、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申请书(包括投标项目、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2、授权委托书;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公开招标文件(简称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五莲县街头镇美丽文明乡村标准化建设工程(上高家村、下高家村等)施工项目。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五莲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五莲县街头镇人民政府。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的法人单位。
2.4评标委员会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2.5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6招标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招标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人。
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
)。
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人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3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3.5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投标费用、踏勘现场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本项目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踏勘项目现场,各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5.合格的投标人
5.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2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4在以往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5投标人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投标有效期
6.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
在此期间,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6.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3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6.5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6.6本须知第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
7.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有效。
7.3投标人须在2017年8月22日16:
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30万元的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户头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并且在备注中注明“五莲县街头镇美丽文明乡村标准化建设工程(上高家村、下高家村等)施工项目”(可简写)。
投标保证金须按以下帐号缴纳:
收款单位:
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五莲县城富强路1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五莲支行
帐号:
37001717008050152398-0002
电话:
0633-3926001
注:
为保证投标保证金的正常退还,请仔细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并与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格式见附件14)
对于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7.4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均须原件)及公证费发票复印件。
7.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五莲县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1投标人无故不参加投标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
7.5.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7.5.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7.5.4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7.5.5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5.6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5.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5.8投标人有前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