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1次作业答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9811139 上传时间:2023-01-10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9.3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宪法第1次作业答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宪法第1次作业答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宪法第1次作业答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宪法第1次作业答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宪法第1次作业答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宪法第1次作业答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宪法第1次作业答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宪法第1次作业答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宪法第1次作业答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B、国家最高的行为准则

C、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D、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则

5、以宪法关系的主体为标准,可以把宪法关系分为(ABCD)。

A、国家与公民的关系B、国家与国内各民族的关系

C、国家与政党的关系D、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6、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宪法惯例的有(BD)。

A、全国人大会议每年第一季度召开B、政协委员可以列席人大会议

C、国家主席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D、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公布宪法

7、宪法规范具有较强的适应性的特点,这主要是因为它的(AD)。

A、原则性B、概括性C、最高性D、广泛性

8、依据《立法法》的规定,普通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同宪法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A)。

A、进行审查的建议B、进行审查的要求

C、进行复议的请求D、加以撤销的要求

9、我国行使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是(AB)。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D、法规审查备案室

10、我国宪法修改的提议权属于(AD)。

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家主席C、国务院D、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大代表

三、简答题

1、简述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宪法与宪政是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建设的不同层面,宪法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动态的宪法;

没有宪法绝无宪政,有了宪法并不必然有宪政。

宪法与宪政存在密切的联系,具体表现为:

第一,宪法是一国宪政运动的结果,同时又是一国宪政的规范形式和依据。

第二,宪政是宪法的内容和实施。

宪政建设的过程,也就是宪法内容的实现过程。

2、简述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

宪法规范是适用宪法调整宪法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根本规范和高级法的地位,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规范的特点。

第一,宪法规范的根本性和最高性;

第二,宪法规范的广泛性;

第三,宪法规范的原则性;

第四,宪法规范的适应性和稳定性。

3、简述宪法法院违宪审查制的主要特色。

宪法法院违宪审查制的主要特色有:

第一,以抽象的原则审查为主,附带的案件审查为辅;

第二,适用一审终审制;

第三,宪法法院的判决具有一般效力;

第四,在判决主文部分判断法律的合宪性。

四、论述题

1、如何理解我国现行的违宪审查制度及其发展。

我国实行的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违宪审查制。

由1954年宪法首先加以确立,1982年宪法在一定程度发展了这一制度。

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现行的违宪审查制度具体包括了以下内容:

第一、宪法序言确认了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为建立和完善违宪审查制度提供了依据;

第二,依据宪法规定,行使违宪审查权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第三,确认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协助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实施宪法监督的职能;

第四,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五,通过制定立法法对违宪审查的对象、启动主体和审查程序作了具体规定。

第六,采取事前的预防性审查和事后的违宪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我国现行的违宪审查体制还存在诸多不完善的方面,难以有效的运行,应当在实践中加以改革和完善。

结合本人看法,可主要阐述:

一是我国违宪审查机构的健全;

二是完善违宪审查的具体程序。

第二章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史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纲领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对)

共同纲领是我国建国初期的临时宪法,它实际上发挥着正式宪法的功能。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政治体制上确认的是五权分立的原则。

(错)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政治体制上确认的是三权分立的原则。

3、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

(错)

1988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

4、美国宪法在制定之初的一大缺陷是没有规定公民权利和自由。

正因为此,美国在1789年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增加了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前10条修正案,又称为《权利法案》。

1、近代意义的宪法最早产生于(B)。

A、法国B、英国C、美国D、德国

2、宪政问题在中国的提出,始于(A)。

A、戊戌变法时期B、1905年C、清朝末年D、辛亥革命时期

3、中国历史上唯一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是(A)。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B、中华民国约法C、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D、中华民国宪法

4、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由人民民主政权颁布的宪法性文件是(C)。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B、中华民国约法

C、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D、中华民国宪法

5、1954年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是(AB)。

A、社会主义原则B、人民民主原则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原则D、灵活性原则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上,将宪法草案提交全民讨论征求意见的宪法有(AD)。

A、1954年宪法B、1978年宪法C、1949年的共同纲领D、1982年宪法

1、简述近代宪法产生的主要条件。

近代宪法之所以产生于资本主义时代,有它深刻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条件。

第一,经济条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生产关系的发生和发展,是宪法产生的社会经济基础。

第二,政治条件,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确立,是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

第三,思想理论条件,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在反封建斗争中提出的人民主权、天赋人权、三权分立、法治等思想学说,是宪法产生的思想理论条件。

第四,法律文化条件,法律部门的增多和法律体系的完善,是宪法产生的法律条件。

2、简述1979年全国人大《〈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

一是将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人大常委会,作为人大的常设机构;

三是将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改为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四是将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由监督改为领导。

3、简述1954年宪法的主要特征。

1954年宪法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它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

1954年宪法所确认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两条,即社会主义和人民民主原则,同时又从实际出发,规定实现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民主制度的方法、步骤上的灵活性与多样性,反映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

第二,体现了历史和现实的有机结合。

它以《共同纲领》为基础,记载了我国人民一百多年来英勇奋斗的胜利成果,又总结了建国五年来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丰富和发展了《共同纲领》。

第三,反映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特点。

它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任务,但还不是完全社会主义的宪法,它是一个过渡时期的宪法,它所确立的社会主义原则还在“逐步”实现之中。

1、试述2004年宪法修正案所体现的人权保障原则。

人权保障是近现代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所贯穿的基本精神,它为完善我国人权保障的具体制度提供了宪法的基础。

(1)宪法修正案第24条,直接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第一,“人权”概念入宪,表明我国在人权观念和人权保障制度的重大进步;

第二,直接确立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从宪法这一原则规定中,可以引伸出人权保障的一系列具体原则与规则。

(2)2004年修正案的其它条款体现的人权保障精神。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确立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完善了财产权的保障规范;

第二,完善国家对非公有经济的政策,体现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原则;

第三,规范了土地的征收征用和补偿制度,加强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

第四,规定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丰富了对公民物质帮助权的保障。

第三章国家性质

1、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性质的规定也反映了人民主权原则。

(对)

我国宪法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的规定,直接体现了我国人民主权的阶级内容。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要组织,不属于国家政权机关体系。

3、依据宪法规定,农村的土地一律属于集体所有。

(错)

依据宪法规定,农村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4、在现代社会,政党活动的主要依据是宪法惯例。

近代宪法时期,政党活动的主要依据是宪法惯例;

而在现代社会,已有不少国家在宪法中直接或间接地对政党制度作出规定。

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是(B)。

A、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B、工农联盟

C、知识分子成为工人阶级一部分D、爱国统一战线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AC)。

A、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B、国家政权机关

C、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D、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3、将“政治文明”写入宪法,体现三大文明协调发展要求的是(B)。

A、2002年宪法修正案B、2004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D、1988年宪法修正案

4、依据宪法规定,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实行(D)。

A、引导、监督和管理B、鼓励和帮助C、指导、帮助和监督D、鼓励、支持和引导

5、依据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制度是(C)。

A、社会主义制度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C、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简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和主要职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人民政协不属于国家机关体系,也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团体或人民团体。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

政治协商;

民主监督;

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2、如何理解政党制度的宪法规范?

政党制度是一国宪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代各国宪法对政党或政党制度较少直接作出系统的明文规定。

政党制度的宪法规范,主要表现为宪法惯例与宪法中的关于结社自由的规定。

随着政党政治的发展,有些国家的宪法直接或间接地对有关政党的组织、政党的活动以及政党领导或参与政权的方式和途径等,进行规范或确认。

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在宪法中直接规定,如德国宪法、法国宪法和俄罗斯宪法;

第二,在宪法序言中确认或在宪法中间接规定,如我国宪法。

第四章国家形式

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议行合一。

依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

2、在单一制国家,地方国家机关的权力来源于中央。

单一制国家的地方国家机关所拥有的权力通常是由中央以法律的形式授予的。

3、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4、特别行政区发生的诉讼案件的终审权属于国家最高人民法院。

依据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1、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AB)。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C、各级人民政府D、各级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2、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D)。

A、民族区域自治制度B、共和制C、联邦制D、单一制

3、下列有关特别行政区的事项中,依法应由中央管理的事务是(BC)。

A、财政B、外交C、国防D、司法体制

4、直辖市建置的批准权属于(C)。

A、国务院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全国人大常委会D、民政部

5、体现分权原则的典型国家是(C)。

A、英国B、法国C、美国D、德国

6、与联邦国家不同,单一制国家(BCD)。

A、是统一的国家B、全国只有一部宪法

C、由普通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D、地方受中央的统一领导

1、简述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结构形式的关系。

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同属国家形式,是实现国家政权职能必要的、不可缺少的表现形式。

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

政权组织形式主要解决国家权力的横向配置和运用,即国家权力机关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权力机关同人民之间的关系;

国家结构形式体现国家权力的纵向配置和运用,即国家领土结构划分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

2、简述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地位。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具有双重法律地位,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负责。

同时,行政长官又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领导特别行政区政府,对立法会负责。

3、简述我国行政区划的主要特征。

我国的行政区划的特点表现为:

第一,行政区划的层次是三级制和四级制并存,主要是三级制;

第二,三种不同类型的行政区域同时并存;

第三,三级市建置并存;

第四,虚实结合制。

1、试述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是指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和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实现人民管理国家权力的制度。

它具有以下的基本特征: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

(2)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体系。

全国人大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3)全国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是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

(4)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和监督其他国家机关;

(5)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基础上,确立权力的分工和监督机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及改革完善的必要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的基本环节。

如:

坚持和改善共产党对人大的领导;

改革与完善人大的自身制度;

完善选举制度,提高人大代表素质等。

(提出改革完善的三个以上方面内容的,同时进行简要分析。

第五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国籍是取得我国公民资格的唯一条件。

依据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外国人可以成为一定范围内的基本权利的主体。

外国人作为基本权利主体的资格是受严格限制的,基本权利的范围是有限的。

3、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所指的住宅主要是指私人所有的住宅。

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所指的住宅不单是一般意义上的私人家屋,还应当包括寄宿宿舍、旅馆等其他各种私生活在物理空间展开的场所。

4、社会经济权利是一个复合的概念。

社会经济权利是经济权利与社会权利的统一,所以它是一个复合的概念。

5、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可以依法加以剥夺和限制。

(错)

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具有不可剥夺的性质,只能依法予以限制6、基本权利在传统上具有防御权的性质。

7、我国宪法所确立的平等权是一种实质上的平等。

我国宪法所确立的平等权包含了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实质平等是对形式平等的修正和补足,它主要适用于对社会经济权利的保障。

8、公民是政治概念,人民是法律概念。

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

1、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ABCD)。

A、国家的利益B、社会的利益C、集体的利益D、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方式是(B)。

A、绝对保障方式B、相对保障方式C、折衷型的保障方式D、依据宪法的保障方式

3、以下自由中,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自由有(AD)。

A、通信自由B、言论自由C、结社自由D、宗教信仰自由

4、我国宪法中首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是(A)。

A、1982年宪法B、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C、1954年宪法D、1978年宪法

5、按照积极的权利和消极的权利的分类方法,以下所列举的基本权利中,属于积极的权利的有(BD)。

A、言论和出版的自由B、物质帮助权C、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受教育权

6、现行宪法规定,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基本义务的是(BC)。

A、选举B、劳动C、受教育D、依法服兵役

7、近代宪法所概称为的自由权,主要包括(ABD)。

A、人身自由B、精神自由C、政治自由D、经济自由

8、依据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因此(AB)。

A、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应有限制B、劳动者有休假的权利

C、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D、劳动者有要求适当的劳动报酬的权利

9、“对基本权利的限制只能通过法律”,体现的是基本权利的(B)。

A、绝对保障B、相对保障C、政治保障D、折衷保障

10、基本权利的特殊主体是指(BD)。

A、公民B、外国人C、少数民族D、法人

1、如何理解基本权利的不受侵犯性和受制约性?

基本权利的不受侵犯性,是由基本权利的固有性和宪法规定性中所推导出来的一逻辑结论。

既然基本权利是人所固有的权利,并为宪法所确认和保障的,那么必然要求这些权利不受侵犯。

宪法对基本权利的确认和保障,其终极的价值目标就是为了实现基本权利的不受侵犯性。

基本权利同时又具有受制约性。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宪法学意义上的制约,包括权利内在的制约和外在的制约;

第二,哲学或法社会学意义上的制约,即人们享有基本权利的程度以及基本权利保障的具体状态,要受到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文化、地理环境、社会制度、经济水平以及人权观念等多方面的制约。

2、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这是我国宪法第一次对人格尊严作出规定。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指与个人的人格价值具有基本关联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它主要包括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以及隐私权等。

人格尊严具有以下的特征:

第一,它是每一个公民都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二,人格尊严具有不可剥夺性;

第三,人格尊严反映的是人的精神生活方面的权益。

国家公职人员或社会公众人物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往往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

3、简析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是指公民居住、生活、休息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或搜查的权利。

它是人身自由的一种延伸,保障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与保护公民的私生活和家庭亦有密切的关联性。

宪法上的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主要是公民对国家或公共权力的一种权利,但在延伸的意义上,也蕴含了对一般公民的相应的拘束意义。

住宅不受侵犯具体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不得非法搜查和查封公民的住宅;

二是不得私自侵入公民的住宅。

1、试述我国宪法的基本权利保障方式。

基本权利的保障方式,可以分为三种具体方式:

第一种,绝对保障方式,又称为“依据宪法的保障”;

第二种,相对保障方式,又称为“依据法律的保障”;

第三种,是折衷型的保障方式。

我国宪法的基本权利保障方式,可归入“相对保障”或称“依据法律的保障”方式之列。

第一,宪法虽然规定了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实施宪法监督权,但并未真正建立起具有实效的违宪审查制度。

第二,在宪法的规定中,体现了公民基本权利应当依法实现和受法律的保障。

第三,宪法虽然还未明确规定“对基本权利的限制只能通过法律”,但已经表现出这一发展趋向。

(结合《立法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的分析。

第六章选举制度

1、我国选举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人民代表的选举、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选举。

我国选举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

2、在我国,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统一的。

(对)

依据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在人民代表的选举中,我国宪法和法律没有对被选举权作出特别的资格限制。

3、依据选举法的规定,正在执行监禁的犯罪分子在选举期间一律停止行使选举权利。

依据选举法的规定,正在执行监禁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在选举期间行使选举权利。

4、直接选举人民代表时,选区一律按选民所在的单位划分。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

1、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产生于(B)。

A、1949年B、1953年C、1954年D、1979年

2、以下行政区域中,应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有(BCD)。

A、省B、县级市C、乡D、自治县

3、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ABC)。

A、具有中国国籍B、年满18周岁C、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D、有固定的居住场所

4、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时,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C)。

A、8倍B、5倍C、4倍D、3倍

5、直接选举时,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的公布应在选举日的(C)。

A、15日以前B、10日以前C、5日以前D、3日以前

1、什么是选区,选区划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其它课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