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常德市水资源保护监测与整治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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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下水取水单位安装流量计

4

常德市水资源公报编制

编制2017年度水资源公报

5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技术报告编制

10

获取“三条红线”考核数据

6

节水型社会建设

对特定单位进行水平衡测试

7

常德市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编制

核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

8

沅江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

保护沅江水源地

9

武陵区中心河生态修复与治理

110

中心河生态修复与治理

鼎城区沧山水库生态修复与治理

沧山水库生态修复与治理

合计 

4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积极推进水功能区划分,强化水功能区水质监管;

加强对常德市水资源保护与监测,建立完善的水资源保护和监测体系;

加强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保障水资源和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2.2017年绩效目标

(1)全年设置水功能界碑56块,明确水功能区划分。

(2)全年对46处入河排污口进行检测,并及时向环保局反馈检测结果,加强水质监测与水体保护。

(3)为三家重点取水单位安装水资源监测流量计6台,加大地下水取水量的监控力度。

(4)完成20家单位水平衡测试,并出具水平衡测试报告,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市民节水意识,创建节水型小区。

(5)编制《常德市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报告》、《2017年常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指标分析计算报告》、《2017年常德市水资源公报》。

(6)拆除并更换沅江饮用水水源地破损护栏,维修上游护栏500米以上,设置一级保护区界标、二级保护区界标、警示牌10块以上。

(7)在武陵区中心河区域铺设人行道板、人行道生态扣板1,000平方米以上、铺种马尼拉草皮8,000平方米以上,栽植、移植香樟300株以上;

在鼎城区沧山水库退塘还库2个、铺设交通桥2处、清理垃圾1,000立方米以上、种植柳树50株以上、渠道衬砌500米以上,对特定水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治理,既有利于水土保护,又美化环境。

(8)入河排污口总磷指标达到一级标准,第三方机构检测合格率达100%。

(9)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8%以上。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市水利局对2017年度常德市水资源专项资金绩效进行了自我评价,对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绩效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了说明分析,并对2017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了进一步说明,自我评价得分97.5分,自评结果为“优”。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本所接到市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

根据项目特点,本次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和公众评判法评价。

评价过程中根据拟定评价方案,主要实施以下程序:

1.了解情况。

以座谈会方式与水利局项目负责人直接沟通了解项目概况,掌握专项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2.收集资料。

包括相关政策文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评报告、招投标资料、与项目相关的检测报告等。

3.财务检查。

查阅原始凭证包括合同、支付凭证、中标通知书、发票、验收资料等,检查专项资金的支付、使用和管理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4.实地查验。

结合相关工程资料和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对项目完工程度进行比较、核对,确定项目工程的建设成效。

5.设计评价体系及调查问卷。

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了解服务对象满意度。

6.综合分析和评价,出具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水资源专项资金年内实际到位4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具体到位情况如下:

指标文号

到位时间

到位金额

2017〔常财农非税〕0005-001号

2017年9月

49.65

2017〔常财农非税〕0007-001号

2017年11月

90.00

2017〔常财农非税〕0009-001号

2017年12月

39.66

2017〔常财农非税〕0010-001号

220.69

合计

400.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水资源专项资金实际使用208.08万元,实际使用资金占拨付资金的比例为52.02%,待支付资金为191.03万元,待支付资金占拨付资金的比例为47.76%。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使用日期

使用金额

结余金额

待付金额

29.97

0.05

-

19.98

2018年6月

20.00

9.84

0.32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技术报告

2018年3月

10.00

节水型社会

常德市水功能纳污能力核定

19.80

0.2

武陵区中心河修复与治理

2018年2月

14.82

95.18

鼎城区沧山水库修复治理

34.15

75.85

208.08

0.89

191.03

经检查支付凭证,未发现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资金挪用等情况。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财政局和市水利局联合制定了《常德市市本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常财发〔2018〕7号),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及标准、项目申报审批和监督管理程序。

此外,为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施政府采购,各项目的资金支付均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保障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市水利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了市级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入河排污口调查管理等10个细化项目。

实施程序方面,工程类项目均通过了财政预算评审,除常德市水资源公报编制项目、入河排污口调查管理项目、常德市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编制项目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而未实施政府采购,其他项目均按规定进行了政府采购。

市水利局对完工项目组织了专人进行项目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方交付使用,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

但市水利局未针对专项资金制定项目业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1.市级水功能区确界立碑项目按照市政府批复的水功能区划,全年设立了56块界碑,并于2017年12月22日验收合格。

经现场抽查,界碑设置在水功能区域,安装完好,字迹清晰,目标完成率100%。

2.全年完成入河排污口抽检46次,并由湖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常德分中心出具了常污监字〔2017〕第001号、002号、003号、004号《检测报告》。

3.全年完成常德烟草、常德烟机、湖南文理学院三个地下水取水单位水量流量计安装工作,每个单位安装流量计2台,共计6台,经现场查看湖南文理学院逸夫楼流量计,流量计运行正常,目标完成率100%。

4.全年完成常德市审计局等20家单位水平衡测试工作,由湖南金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水平衡测试报告20份,目标完成率100%。

5.市水利局按照2017年初制定的方案,及时完成《常德市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报告》、《2017年常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指标分析计算报告》、《2017年常德市水资源公报》编制,目标完成率100%。

6.全年完成沅江饮用水源地护栏安装维修801.5米,设置一级保护区界标、二级保护区界标、警示牌14块,目标完成率100%。

7.截至2018年6月,武陵区中心河及鼎城区沧山水库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均已完工,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及决算评审程序,尚余171.03万元工程款尚未支付。

8.全年完成入河排污口总磷指标检测46次,9次检测不达标,入河排污口总磷指标达标率为80.43%,目标未完成。

9.我们对上述10个子项目的服务对象和受益群体随机发放45份现场调查问卷,收回调查问卷45份,统计显示,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8.79%,目标完成率100%。

(四)项目绩效情况

水资源专项的实施,提高了水资源监测水平,加强了对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主要表现在:

1.加大了水源保护力度。

实施沅江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项目,防止水源地受到人为活动等污染,经检测,沅江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保证率达到了95%以上。

通过入河湖排污口的污染物排放浓度检测、从严核定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水质监测指标均达到了Ⅲ类标准。

2.改善了区域水质。

武陵区中心河及鼎城区沧山水库的修复与治理项目的实施,对项目水域进行清表、出淤等工程,改善了项目水域的水文状况与生态需水量,并提高项目区域的水质,有利于实现项目水域的水生态修复与可持续发展。

常德市全年蓄水量、用水量、耗水量及水质状况都得到了改善,反映出与去年相比,我市在水资源保护、利用与管理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根据《2016年常德市水资源公报》、《2017年常德市水资源公报》,水资源利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6年

2017年

上升幅度

蓄水工程年末蓄水量(亿m³

18.84

21.75

15.45%

用水总量(亿m³

37.68

37.5

-0.48%

耗水量(亿m³

13.88

13.79

-0.65%

市级水功能区达Ⅲ类水质率

80.90%

90.79%

12.22%

3.明确了管理责任。

2014年至2017年市水利局累计完成209个市级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工作,其中2017年完成了56个。

通过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向社会宣传了水功能区的作用及区划内的水质目标,规范了水功能区的目标管理,同时增强了全民关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4.增强了节水意识。

安装水量流量计,改变了以往靠协商来收取水资源管理费的现状,并对取水单位用水量进行实施监控,为水资源费的收取提供依据,有利于树立取水单位的节水意识。

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对用水单位进行水平衡测试,有利于用水单位树立节水意识,减少水资源浪费,创建节水型小区。

城市节水初见成效,初步完成万元GDP用水量五年累计下降25%的目标。

2017年4月常德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常德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常办发〔2017〕7号)的通知,要求至2020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五年累计下降25%。

根据《2017年常德市水资源公报》,2017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为116m³

,相较于2016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127m³

,下降11m³

,下降幅度8.66%。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90分,评价结果为“优”。

得分明细如下:

(一)项目投入总分17分,实得16分,扣1分,扣分明细:

用全市年度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作为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10个子项目产出指标不相匹配,扣1分。

(二)项目过程总分31分,实得27分,扣4分,扣分明细:

1.未建立业务管理制度,被评价单位可以独立完成未完成,扣2分。

2.常德市水资源公报编制项目等3个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项目已完成,以及被委托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等特殊性,扣1分。

3.2018年5月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制度制定不及时,扣1分。

(三)项目产出总分32分,实得28分,扣4分,扣分明细:

1.武陵区中心河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鼎城区沧山水库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已完工,正处于办理竣工结算阶段,项目尚未全部完成。

但工程项目均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加上水利项目因为汛期等自然因素,影响项目工期的因素比较复杂,未公允反映项目产出,扣1分。

2.武陵区中心河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鼎城区沧山水库生态修复与治理未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项目完成不及时,扣2分。

3.入河排污口总磷检测9次不达标,入河排污口达标率为80.43%,未达到100%,扣1分。

(四)项目效果总分20分,实得19分,扣1分,扣分明细:

未及时对入河排污口项目检测结果作出处理,未能产生应有的效益,扣1分。

项目具体评分明细详见附件2:

水资源保护、监测与整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

六、存在的问题

(一)年初绩效目标设立欠合理

2017年水资源保护、监测与整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列示的本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

2017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9.04亿m³

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66m³

/万元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4%以上。

根据该专项年度任务,实际完成指标为:

完成了市级水功能区确界立碑56块、入河排污口全年监测46次、安装水资源监测流量计6台等10个子项目,年初绩效目标设置不能对项目产出的数量、质量、时效进行直接、客观的衡量。

(二)项目管理方面

1.未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业务操作缺少专门的制度约束与保障。

2.常德市水资源公报编制项目、入河排污口调查管理项目、常德市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编制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均为20万元,均未通过政府采购程序,根据《常德市2017-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常政办发〔2016〕39号),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均需要经政府采购确定中标单位。

(三)部分项目未如期完成

至2018年6月,武陵区中心河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与鼎城区沧山水库水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正在竣工验收阶段,待财政结算评审完成后才能办理竣工结算。

(四)产出质量未达标,且检测结果未能得到及时应用

依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入地面水环境Ⅲ类水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根据《入河排污口检测报告》显示,2018年共检测总磷指标46次,其中超出一级标准的次数为9次,总磷指标达标率为80.43%,未达到年度绩效目标达标率100%的要求。

超出一级标准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排污口名称

检测次数

达标次数

达标率

澧县污水处理厂

0%

桃源县首创公司

50%

桃源县深港环保公司

75%

西湖管理区清河污水处理厂

石门县泥沙(社区)生活入河

市水利局未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对5家单位入河排污口总磷超标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及采取相关措施。

入河排污口调查管理项目检测结果未能及时应用,未能产生效益。

七、相关建议

(一)科学设定绩效目标。

按项目具体实施内容设定年度绩效目标,使设定的年度绩效目标能够对项目的实施及完成情况作出客观有效的评价。

(二)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完善业务管理程序

1.市水利局应尽快建立水资源项目独立的《项目管理制度》,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实施程序、验收标准等内容,为项目实施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2.严格执行《常德市2017-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常政办发〔2016〕39号)的规定,对符合标准的项目支出,及时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三)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及时实施具体项目,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严格控制项目在预算执行期内完成。

(四)提高对入河排污口重点监测对象抽检频率,将抽检结果及时通知被检测单位,对检测出的不达标情况,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逾期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相关措施,保障水功能区水质达标。

八、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经综合评定,本项目评价结果为“优”。

该项目是市政府“十三五”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具有提升居住环境、改善居民饮水质量、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多重功能,建议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考核制度,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对水资源监测结果及时加以应用,使水资源环境得到及时的保护。

附件:

1.2017年常德市水资源保护、监测与整治专项资金收支明细表

2.2017年常德市水资源保护、监测与整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框架

3.调查问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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