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市场管理电信市场监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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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市场管理电信市场监管
第六篇电信市场管理
电信市场监管
【电信市场监管综述】
自1998年电信行业实行邮电分营、政企分开、破除垄断、引入竞争以来,电信市场监管工作走过了充满挑战而又催人奋进的五年。
这五年是中国电信行业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发展态势的五年,是电信改革不断取得突破性成果的五年,也是中国电信市场监管从蹒跚学步到羽翼渐丰的五年。
在这五年中,电信市场监管部门克服人手少、任务重、课题新、压力大等困难,齐心协力、同心同德,以积极进取的思维、稳健务实的态度,审时度势、开拓创新,努力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电信市场监管之路,为保持电信市场的繁荣稳定,促进企业有效竞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现将五年来电信管理的主要工作及2002年的工作重点总结如下:
(一)电信改革循序渐进,不断深化
五年来,本着“保持市场稳定,促进健康发展”的原则,电信行业相继完成了邮电分营、政企分开、企业重组工作,电信市场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形成了6家覆盖全国的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4000多家增值电信业务运营商,竞争有序的电信市场格局逐渐形成。
2002年,根据国务院电信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电信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原中国电信南北拆分后网络资源与业务划分协调工作,对重组完成后业务和用户的平稳过渡提出指导意见,以最终形成政府宏观调控下企业有序竞争、用户从中受益的局面。
(二)电信发展持续快速,举世瞩目
五年来,电话用户数量从1997年的8350万户增长为2002年的4.21亿户;局用电话交换机容量从1997年1.1亿门增长为2002年的2.83亿门;电话普及率由1997年的8.11%提高到2002年的33.74%。
目前,中国网络规模世界第一,用户数量跃居首位,技术水平国际领先,电信业在国民经济价值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地位进一步得到确立。
(三)法制建设适应形势,在短期内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框架体系
随着政企分开,法制建设成为当务之急。
2000年9月中国第一部综合性电信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下称《电信条例》)颁布,标志着中国电信管理和发展步入了依法行政、规范经营的新阶段。
近两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关于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国务院公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等行政法规,信息产业部在《电信条例》的基础上先后制定颁布了20多件配套规章,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中国电信市场监管提供了依据,为初期执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电信市场监管不断探索,为电信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五年来,在分析总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电信市场基本特点的基础上,电信市场监管部门创造性地建立了一套以市场准入为龙头、以互联互通为重点、以业务规划为指导、以服务监督为中心、以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为保障,既与国际接轨又适合国情的监管体系。
2002年电信市场监管部门力图进一步转变观念,把握电信业发展规律,按照电信体制改革的要求,具体地提出了现阶段中国电信市场监管的目的、原则、依据和方法,初步形成了中国电信市场监管的指导思想,并坚持贯穿于电信市场监管工作的始终。
(五)适应WTO要求,做好各项衔接工作
这五年正值中国入世谈判的关键时期。
五年来,在不断地加深对WTO和经济全球化实质内涵认识的基础上,电信管理部门把适应WTO要求和调整电信市场监管思路紧密结合起
来,对照WTO清理修改有关文件,制定《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为中国正式加入WTO后工作的衔接做好准备。
同时积极推进电信设备认证与国际接轨,加快实施APEC相互认可工作。
2002年是中国加入WTO后的第一年,依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有关部门确立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审批流程,完成了许多有关外资准入问题的咨询及政策宣传工作,及时研究和妥善解决了外资进入中国电信业务市场后所涉及到的资质认定、业务范围和业务种类等新问题。
(六)把好市场准入关,优化市场竞争环境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就确立了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许可和电信设备入网许可制度。
几年来,业务市场、设备市场许可制度不断修改完善,颁布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改进和完善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格式条款、审批流程;根据业务发展和市场更新,及时研究和调整《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建立了基础电信业务和重要电信设备专家评审制度;通过电信设备进网/认证管理信息系统,促进了政务公开;整合成立了电信设备认证中心,负责办理电信设备进网申请;进一步规范了检测实验室工作,形成了197种进网设备完全统一格式的“标准文件”。
截止到2002年底,共发放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42个,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6000多个,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12300多个,试用批文328张。
(七)强化市场监督,保证许可制度的权威性
五年来,在电信业务市场方面,主要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工作结合,例行检查与突击检查并举,通过年检制度,掌握市场总体概况,及时发现违规行为,清除不合格经营单位,保证市场的整体良好素质。
同时加强规范市场秩序,对重点业务领域进行检查,查处了大量违规行为,先后开展了电话信息服务清理整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清理整顿等专项整治工作,对维护业务市场秩序起到积极作用。
在设备市场方面,近年来,也加强了证后监督,陆续开通了多种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和许可标志的验证方式;联合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开展整顿电信设备市场工作,有效地规范、净化了电信设备市场。
2002年的主要工作:
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专项工作,对声讯市场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整顿,查处了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正当竞争等各种违规经营行为,对市场中不正当竞争和恶性竞争状况起到了较好的控制作用。
同时还联合国家工商总局,开展了在全国范围内对移动电话终端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打击了制假贩假、走私水货的嚣张气焰。
(八)互联互通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年来,电信市场监管在互联互通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在网间互联的政策、规则及工作程序上、在互联双方经济利益的处理上、在网间互联技术问题上都确立了相应的规则,为互联互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各电信运营企业根据这些互联互通规则,签订了网间互联协议并实现了网间互联,为中国电信市场开展公平有效竞争创造了条件。
针对网间互联的新形势,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出台互联互通“硬措施”的指示,2002年的重点是加紧落实相应的具体措施,建立网间通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在现行的网间通信质量月报制度基础上,指导运营企业按照科学规范的指标体系和测试方法对网间通信质量进行日常检测和第三方抽测,以切实解决电信网间“联而不畅”问题;对网间互联结算办法提出修订,以经济手段来促进网间互联的顺利实施;筹建全国网络监测中心,增强管制部门的监管手段。
在实际监管中,各省通信管理局发挥了很大效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及时、果断地处理了一批互联互通恶性事件,树立了政府权威和形象。
(九)发挥资源管理在电信发展和竞争中的基础调控作用
五年来,号码资源管理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从企业管理为主到政府全权负责管理全国的码号资源;二是从号码使用低效、无序到有效、有序的使用;三是从无章可循到逐步建章立制,制定发布了《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并研究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指导码号管理的文件。
在域名管理方面,从理顺与CNNIC的业务管理关系入手,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提高了域名注册服务的效率,促进了中国域名的发展,注册CN域名数量从五年前不到2000个增加到现在的13万个,境内用户注册通用顶级域名的数量从几千个增长到现在的70万个。
同时我们还积极参与了国际多语种域名标准的制定,以争取中国的中文域名标准在国际上占有主导地位。
2002年的重点工作是,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并按期完成了第一阶段全国短号码的清理调整工作;制定了一套比较完整具有操作性的《电信网编号计划》,为电信业的长远发展创造较为宽松的资源环境;协调和规范号码的启用;本着“方便、公平、安全、效益”的原则,实事求是地修订了中国实施CIC预置、实现平等接入的目标计划;重新制定了《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并研究制定了开放CN下二级域名直接注册的政策。
(十)准确把握新技术、新业务与市场适用性的关系,推进行业稳妥、健康发展
实践证明,电信新技术、新业务对打破垄断、促进竞争、繁荣市场、提高服务水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时,片面强调、甚至盲目炒作某种技术的先进性,忽视该技术的具体应用开发和市场适用性,也极易给行业发展注入泡沫,带来巨大危害。
因此,五年来,电信管理工作特别强调业务发展规划的重要性,并逐渐形成了对利用新技术开展新型电信业务的管理思路,通过积极稳妥的技术业务试验,适时地引入成熟的、适应中国市场需求的新技术、新业务,如成功地引入了IP电话业务,促进了长途电话业务领域的竞争;开展了3.5GHz地面固定无线系统、LMDS系统无线接入业务试验、适时启动宽带用户驻地网开放试点工作,有效地在接入网领域引入竞争。
同时,面对国际、国内兴起的3G热,电信管理部门始终坚持以科学务实的态度冷静应对,明确提出了“积极跟进、先行试验、培育市场、支持发展”的原则,慎重决策,有效地防止了泡沫的产生;在国内宽带建设热浪不断的情况下,针对国内宽带应用不足、市场不甚成熟的实际情况,只在部分城市开展了宽带用户驻地网开放试点工作,通过规范和引导,有效地减少了宽带建设“跑马圈地”、盲目发展的现象。
2002年重点工作包括:
稳妥组织3G技术试验,了解有关技术和设备情况,为发放3G经营许可证提供必要的决策依据;启动LMDS业务的商用试验;研究中国数字集群业务发展的总体思路,准备启动相应商用试验;跟踪研究电话号码可携带、基础电信业务转售等新业务,为今后正式引入做好必要的准备。
(十一)电信服务监督赢得社会支持,成为电信市场监管的形象工程
五年来,按照“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用户监督”的方针,电信服务监管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颁布了电信服务标准,为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水平划定了底线,出台了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确立了服务质量报告制度、通告制度和用户满意度测评制度,引导企业制订高于部颁标准的《企业服务标准》并推行承诺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建立了一套科学实用的用户满意度测评体系;并建立了全国部一级和各省电信用户委员会和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树立电信市场监管形象。
2002年,电信服务监督以贯彻落实各项法规、制度为重点,抓住电信服务的热点、难点问题,利用技术手段和行政手段、从网络质量和窗口服务等多个角度加以规范,有效地解决了一些用户反映强烈的问题。
历年用户满意度指数测评结果显示,用户对中国电信服务的满意程度总体上处于较高水平。
(十二)顺应电信体制改革,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
在国际出入口管理方面,制定了《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基本适应中国加入WTO后对国际通信出入口管理的需要;在应急通信方面,先后在各省通信管理局和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立了应急通信管理机构,编制了应急通信保障预案,顺利完成了每年一度的防汛工作任务;在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方面,发布了有关法规规章,组建了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了一支精干高效的管理队伍,加强了网络信息安全的技术研究,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技术保障。
2002年重点工作:
出台了《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制订了《电信运营业重大事故报告规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圆满完成了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制定了通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
【市场准入与市场监管】
2002年,信息产业部贯彻保护竞争、促进发展的方针,继续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着力加强市场监管,维护了中国电信业务市场的正常秩序,从而保障了电信业务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一)切实完善电信业务市场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对电信业务经营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