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学生社团建设与发展的管理指导文件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9788535 上传时间:2023-01-10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7.0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对学生社团建设与发展的管理指导文件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学校对学生社团建设与发展的管理指导文件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学校对学生社团建设与发展的管理指导文件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学校对学生社团建设与发展的管理指导文件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学校对学生社团建设与发展的管理指导文件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学校对学生社团建设与发展的管理指导文件文档格式.docx

《学校对学生社团建设与发展的管理指导文件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对学生社团建设与发展的管理指导文件文档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学校对学生社团建设与发展的管理指导文件文档格式.docx

以“让每一位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一个学生社团"

为目标,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各级各类社团活动,让每一个学生都能较好地掌握两项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技能。

3。

主要任务:

整合教育资源,发展学生社团,创造良好条件,开展多彩活动;

制定相关制度,建设管理并重,丰富校园生活,提升综合素质。

积极探索学生社团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课程化、品牌化之路,努力把学生社团建设成为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课堂、实践基地和大舞台.

三、完善管理机制,努力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的规范性

1.完善领导机制:

要将学生社团活动纳入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整体工作之中,建立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社团的开发建设、活动策划和组织管理等工作。

要加强学生社团骨干队伍建设,切实为学生社团配备专业指导教师,高度重视对学生社团负责人的选拔培养,鼓励各院系聘请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专业人士和家长志愿者担任学生社团荣誉社长,指导学生社团建设,让学生在活动中与专家、名人对话,不断提高人文素养.

2。

加强组织构建:

各院系要立足校内外实际,按照学生社团创建标准,筹划建立数量规模适当,中心社团、草根型社团、精品社团相互衔接的社团组织体系,确保每一位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至少参加一个学生社团,为学生搭建展示个性特长的平台,满足学生的多元需求。

组建学生社团可以由对某一方面感兴趣的同学自发联合组成,人数可多可少,也可以由学校在广泛组织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结合学校传统项目、特色项目、素质教育、师资优势,结合研究性学习、“体艺2+1项目"

、社会实践以及学科延伸拓展的需要,指导学生组建相关社团,争取尽量多的学生能够加入社团组织,参与社团活动。

3.修订制度章程:

各院系要加强学生社团的自主化管理,制订本院系的《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在社团成立、审批、活动开展、权利义务、工作考核、评优奖先、监督管理、队伍建设等重点环节明确管理内容、目标和办法。

要督促学生社团制定、执行《社团章程》和内部工作制度,对学生社团及其成员的行为加以规范,实现社团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学生社团健康、持续、稳定运作.

四、开展多彩活动,务求实现学生社团建设的实效性

活动是社团的生命。

各院系要支持和引导学生社团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各自《社团章程》,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兴趣特长,因势利导,独立自主地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

1。

活动设计:

应顺应需要,贴近生活,百花齐放,灵活多样,不拘一格.要体现通俗性、高雅性、益智性和趣味性,体现校园文化精神,让学生参与活动策划、组织、总结等全部环节。

活动领域:

要体现广泛性、多样性、实践性,有利于培养和锻炼学生多方面的素质,可以涵盖文化类、科技类、实践类、公益类、体育类、艺术类、技能类、娱乐类等多个领域。

3.活动组织:

要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提高活动的参与率和互动性,深化学生社团的实践环节,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在社团实践活动中寻找到一个岗位、扮演一个角色、获得一份体验。

要突出成员主体间的精神沟通,激励学生表达观点、张扬个性,真正成为社团的主人。

4.活动范围:

要体现开放性和机动性,社团活动可以定期举行,也可以随机举行,可以是校内活动,也可以深入新农村、工厂、企业、机关、社区、场馆等进行参观、考察,增长见识。

5。

活动效果:

要使学生在社团自治自理、健康发展的过程中拓宽视野,加强交往,增强体验,提高综合素质.各院系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优秀社团评比展示、社团文化节、社团活动展演等,进一步活跃社团活动,扩大社团在学生中的影响,为学生社团的发展创造条件、搭建舞台、营造氛围、注入活力.

五、提供政策支持,自觉保持学生社团建设的长效性

1.落实保障机制:

各院系要通过政策扶持、强化宣传、评先树优等举措,为学生社团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发展空间。

要通过各种途径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评优表彰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统筹安排社团活动时间及活动场地、设施设备。

各院系要从每周的大课间活动、课外活动及地方课程、院系本课程教育时间内划出1~2课时作为社团活动时间。

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争取广大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同时与周边社区、街道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扩大学生社团活动半径,促进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提高.

2.完善评价机制:

科学全面的评价体系是实现学生主动参与社团活动、达成社团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

各院系要把学生社团活动作为院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育人功能、组织过程和活动效果为主要指标,以年度考核为主要方式,积极探索大学生参与社团活动情况的考评机制,科学评定学生社团的活动和建设情况.要将学生在社团活动中的表现纳入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3.优化激励机制:

各院系要鼓励大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社团活动,使大学生社团活动开展正常化,活动形式多样化,活动组织规范化.要创造条件,积极组织参加省内外各类相关竞赛活动,以赛促建。

要定期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社团、成效显著的社团活动、工作出色的社团负责人、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学生个体、成绩突出的社团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4.建立创新机制:

各院系要顺应时代要求,针对大学生特点,研究学生社团发展的规律,掌握学生社团工作的动态信息,开展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格调高雅的社团活动,使社团成为培养学生兴趣、引导学生需求的阵地,成为课堂的延伸和补充.要整合地方资源,积极创新,培育特色,提升层次,努力打造一批立意新、品味高、策划好的社团活动和精品社团.要积极探索跨校际社团活动、网上社团活动、协调社团内外关系等课题,通过创新工作内容、形式,不断增强学生社团的吸引力、凝聚力和生命力.

各院系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将学生社团建设和开展社团活动作为学校实现内涵发展、建设特色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要求,加强组织管理.要逐步探索学生社团建设和开展社团活动的新途径、新方式,及时总结推进社团建设内涵发展的经验,创新社团发展的特色,整体推动社团建设和谐发展,使学生社团真正成为我县广大青少年的精神乐园、成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亮点、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学生社团建设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湖南城市学院大学学生社团类型,推动湖南城市学院校园文化健康、有序的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根据《湖南城市学院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湖南城市学院大学所有预备注册学生社团及其成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具有一定章程并预备在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登记注册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社团筹备委员会成员应当是我校在校大二级以上正式注册登记的学生。

第四条所有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须由校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全权负责,全权指导。

第五条所有筹备中的学生社团的宗旨和基本任务必须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

推动学生社团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成立须按照本办法的程序要求进行,并经校团委和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审批。

第七条成立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经过兴趣小组和社团筹备组阶段.

(1)兴趣小组:

对某一特定领域具有浓厚的兴趣、积极明确的活动目的,由六人以上(含)发起的非正式团体;

(2)社团筹备组:

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批同意,十五个以上(含)成员组成的兴趣小组。

社团筹备组在经过校社团联合会三个月考核后,如具备成立社团的必要条件,即可正式成立社团.

(二)社团筹备组发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有开展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学习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2。

0。

(三)学生社团宗旨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

社团的成立应有利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四)学生社团名称应简单明了,符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悖校园文明风尚。

其全称应冠以“湖南城市学院大学大学生XX社团(或协会)"

字样;

(五)有固定的挂靠单位,挂靠单位应是具有管理职能或学术研究的正式机构;

(六)聘请一名以上相对固定的专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七)有规范的章程。

第八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社团筹备组应当向校团委和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下列文件:

(一)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

(二)学生社团章程的草案。

学生社团章程不得与《湖南城市学院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相抵触,否则视为无效

(三)学生社团发起人和拟任会长的自荐书、基本情况及学院意见;

(四)学生社团挂靠单位的书面意见及指导老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学生社团活动计划书。

第九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学生社团名称;

(二)学生社团宗旨;

(三)常规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

(四)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五)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六)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使用规定;

(七)会长的任职条件、权限和任免程序;

(八)章程修改程序;

(九)社团终止程序;

(十)其它应当在章程中说明的事项。

第十条学生社团成立程序:

(一)由兴趣小组递交社团筹备组申请书,成立社团筹备组;

(二)确定挂靠单位及指导老师;

(三)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委托一个正式学生社团代为指导工作;

(四)社团筹备组经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考核合格后领取并填写《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五)递交第八条规定之文件,均一式三份;

(六)筹备并参加由校社团联合会组织的答辩会。

(七)经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查,报校团委批准后,予以公告成立。

第十一条经批准成立的正式社团,应当自校团委批准学生社团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成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会长,并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成立社团: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及其范围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

(二)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社团;

(三)申请成立社团时弄虚作假;

(四)筹备组任务未完成;

(五)与第七条所列条件相抵触.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须在每学年规定时间内统一招新,招新后两周内到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注册,并填写《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逾期不执行者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将警告公示两周,仍未登记则视为自动解散。

第十四条注册时应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一)章程修订情况;

(二)本学年工作活动计划;

(三)工作组及成员名单各一份。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更名必须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并重新登记。

如既更改名称,又更改活动范围则视为注销原社团,重新成立新社团.

第四章学生社团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每学期必须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实行会长负责制.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会长的产生、任免与更换:

(一)各学生社团会长应由该社团成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经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常委会确认,并报校团委审核通过;

(二)各学生社团会长任期原则上为一年;

(三)会长在任期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暂停或免去其职务:

(1)触犯国家法律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3)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

0者;

(4)经社团联合会年终考核不合格者;

(5)严重失职或有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学生社团会长者。

(四)如遇特殊情况,经校团委审核后,可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广泛征求社团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指定临时会长,并通报该社团挂靠单位和指导教师。

第五章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九条学生有权按照学生社团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学生社团,并凭统一有效的学生社团成员证作为证实成员身份之用。

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建设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会长有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成员有参加社团各项活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成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成员有按照各社团规定交纳会费的义务,并应当到所属学生社团进行定期注册,逾期未注册者,视为自动退出。

学生社团发展的指导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的重要性

1、学生社团是由我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我校学生社团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才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新形势下有效凝聚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织动员方式.

2、多年来,我校学生社团在活跃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学生社团工作也存在着管理不够规范、硬件条件有限、发展还不平衡等问题。

因此,全校上下要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

二、明确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1、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以推动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

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积极扶持,规范运作,促进健康发展;

推动学生社团在活跃校园文化、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2、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积极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大力促进学生社团发展;

切实加强对学生社团管理,引导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三、积极支持学生社团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1、支持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支持和引导学生社团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化娱乐、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体育竞技等活动。

通过举办社团文化节,对具有示范作用、能够切实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开阔学生眼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学生社团进行集中展演和展示,在主题的确定、文化节的内容和形式上不断推陈出新。

通过举办新社团策划大赛及品牌社团评比活动,进一步规范和激励学生社团的建设,进一步活跃社团活动,扩大社团在学生中的影响,为学生社团的发展创造条件、注入活力、营造氛围、开拓载体、形成精品、培育人才.

2、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在学生社团发展过程中,要加强工作指导,把握正确方向。

大力扶持理论学习型社团,重点鼓励支持学术科技型社团,正确引导兴趣爱好型社团,积极倡导社会公益型社团。

要充分调动专业教师的积极性,选派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教师指导学生社团建设,并创造条件,提高社团指导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和工作水平。

3、加强学生社团骨干队伍建设。

高度重视对学生社团负责人的选拔培养,使那些思想过硬、作风正派、素质全面、有工作能力的学生担任社团负责人。

并要有计划地对学生社团负责人进行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要把学生社团负责人和骨干人员纳入到学生干部体系,在推优评奖和综合测评等方面充分考虑他们从事社团工作及其业绩,通过他们凝聚更多的学生。

4、加大对学生社团建设的投入。

学校继续为学生社团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开展,同时积极支持和引导监督学生社团通过吸纳社会赞助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方式募集活动资金。

各有关部门要在活动场地、活动条件等方面给予学生社团以优惠和支持,为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5、建立健全领导体制。

学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校学生社团工作的领导。

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是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整体工作计划中的一部分;

学生处和学校团委要切实承担起对各类学生社团的指导工作;

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社团联合理事会建设,使其在管理各类学生社团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学校宣传、学生管理、教务、科研等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为学生社团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支持,提供必要的指导;

学校后勤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的支持和帮助,形成学校领导党政支持,学生处具体管理,各部门共同关心的管理格局。

同时,也要把握学生社团建设和发展的方向.对学生社团组织的大规模社会调查、举办哲学社会科学讲座和报告会等活动要严格把关,并加强监督,避免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通过我校学生社团或社团活动散布、传播。

要在社团活动中融入生动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学生社团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更好的发挥作用。

6、规范完善管理办法。

学生处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在社团成立、审批、活动开展、工作考核、评优奖先、财务管理和监督、队伍建设等重点环节明确管理内容、目标和办法。

要督促学生社团制定、执行《社团章程》和内部工作制度,对学生社团及其成员的行为加以规范,保证学生社团健康、持续、稳定发展.要重点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管理规范、在校园和社会上有广泛和积极影响的社团,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

7、不断推动工作创新。

要密切关注和研究学生社团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精神改进和创新学生社团工作。

要积极探索网上社团活动与宣传活动的管理方式和办法,认真研究学生社团之间竞争加剧、学生社团与学生会及其它学生组织的关系处理、学生社团活动个性化和社会化程度增强等问题.要通过创新工作内容和形式,适应学生需求,增强学生社团和社团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形成新形势下通过学生社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手段、新方法、新载体。

8、不断健全学生社团发展的工作机制。

要努力探索评价机制,以育人功能和活动效果为主要指标,以年度考核为主要方式,综合评价学生社团的活动和建设。

要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加强重点社团建设,定期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社团、成效显著的社团活动、工作出色的社团负责人、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的学生、成绩突出的社团指导教师和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表彰和鼓励;

兼职社团指导老师在学年度考核中,学校将适当计算其工作量。

要积极建立研究机制,以专家学者、干部教师和学生骨干为主体构建研究队伍,关注和研究学生社团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掌握学生社团工作的动态信息,总结和把握学生社团发展的规律,为学生社团的繁荣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学生社团发展的管理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城市学院大学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根据《湖南城市学院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具有一定章程并以经在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登记注册的群众性学生组织.社团成员应当是我校在校正式注册登记的学生。

第三条学生社团要服从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的管理,并积极配合校社团联合会一同发展校园文化。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活动管理

第四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奉行自主、公开原则,接受校团委及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管理、监督。

社团活动必须以促进学生综合发展、全面成才为目标并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

第五条学生社团应在每学期初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上交学期工作计划,期末上交本学期工作总结。

第六条凡由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的主要活动,相关社团应积极参加、配合。

第七条学生社团举办的常规活动,应提前三天到社团联合会登记;

大型活动须提前一周领取和填写《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并附详细活动计划(打印稿),经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后,方可开展。

活动申请必须说明活动目的、宗旨、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会长、范围及经费预算.

第八条活动结束后,学生社团应做好活动总结工作,活动总结须包括书面总结材料及音像资料,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九条学生社团及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合法性及活动的安全、秩序负责。

第三章学生社团财务管理

第十条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为专项资金、会费及社会赞助,学生社团所有经费均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

第十一条各学生社团收取会费的标准应按照星级划分并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

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湖南城市学院学生社团经费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各社团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制订详尽的财务管理制度.各学生社团账目管理情况、物资管理情况、活动资金使用情况等将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在每学期进行财务公开,以供成员检查、监督,并作为学生社团星级评定标准之一。

第十三条详细财务管理规定参见《湖南城市学院学生社团经费管理办法》。

第四章学生社团宣传及外联管理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进行公开宣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