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考试复习三星考点海关事务担保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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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正在办理减免税手续,在海关规定的受理期间,货物已运抵进口口岸,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凭税款担保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
③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不能按期缴纳税款在办理相应手续,在实际进出口时,纳税义务人要求海关先放行货物的
④亟待提取或发运的进出口货物,报关时不能交验有关单证(如合同、发票、装箱单等),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要求放行货物,后补交单证的
⑤暂时进出口货物物品、进境修理货物、出境加工货物(按照保税货物实施管理的除外)、租赁进出口货物
⑥因为进出口货物残损、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原进口货物尚未退运出境或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或者出口货物尚未退运进境的
⑦进口货物收货人申请缴纳、减免滞报金期间申请现行提取货物的
⑧在海关登记备案的汽车生产企业进口汽车零部件前,根据汽车零部件的进口计划向企业所在地海关提供税款总担保的;
⑨反倾销初裁决定确立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要求提供担保作为临时反倾销措施的。
⑩银行为纳税义务人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申请缴纳的进出口税费提供总担保的。
(2)保税事务担保
①申请人经营海关监管货物运输、仓储等业务的
②经营企业或加工企业涉嫌走私、违规,已被海关立案调查、侦查,案件未审结的,或者因为管理混乱被海关要求整改,在整改期,经营企业提供相当于应缴纳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保证函申请予以备案的
③经营企业或者加工企业租赁厂房、设备或者首次开展加工贸易或者办理加工贸易异地备案或者加工贸易手册申请2次或2次以上延期的,经营企业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后申请予以备案
④加工贸易货物已进口,但企业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备案手续提交的单证与事实不符,企业不申请退运,而是向海关提供相当于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后,申请继续履行合同。
(3)涉案担保
①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缴纳税款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的迹象的;
海关责令纳税义务人向海关提供税款担保的;
②缉私、稽查查获的执行风险较大的追征或补征税款情事的;
③受海关处罚的当事人或者其他法定代表人、主要运输工具负责人在出境前未缴清其应缴的罚款、违法所得和依法追缴的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的。
④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或收发货人请求海关放行嫌疑侵犯专利权货物的
⑤有违法嫌疑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无法或不便扣留的;
2、实行总担保的海关事务担保范围
(1)申请经营海关监管货物运输、仓储及报关等特定业务的
(2)同一被担保人申请对一定期限内发生的多次海关监管行为提供担保的
(3)ATA单证册项下暂准出口货物,由中国国际商会统一向海关总署提供总担保
(4)汽车生产企业办理登记备案后,根据汽车零部件进口计划,在汽车零部件进口前向企业所在地海关提供税款总担保
(5)经海关同意,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向海关提供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的总担保
(6)网上支付银行担保,由银行对纳税义务人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申请缴纳的进出口税费提供的总担保。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可以免除担保的,则可免除担保。
“免除担保”优先于“凭担保放行”。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而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规定的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予办理担保放行手续。
(二)担保人的资格及担保责任(了解)
1、担保人的资格
具有履行海关事务担保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成为担保人。
法律规定不得为担保人的除外。
对担保人而言,其履行以外的能力主要表现在它(他)应当拥有足以承担担保责任的财产。
公民作为担保人还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即使拥有承担担保责任的财产,也不能作为担保人。
2、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海关法》规定,担保人应当在担保期限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不免除被担保人应当办理有关海关手续的义务。
1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主要是被担保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面、正确得地履行其承诺的海关义务。
2担保的期间:
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内承担担保责任,逾期,即使被担保人未履行海关义务,担保人也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③担保责任的解除:
被担保人如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其承诺的义务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则应依法予以解除,由海关及时办理销案手续,退还有关保证金等。
(三)海关事务担保的方式:
(掌握)
1、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2、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提供担保
汇票:
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
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
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付款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债券:
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存单:
指储蓄机构发给存款人的证明其债权的单据。
3、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不能为任何人和单位提供担保,故不属于担保银行的范畴。
4、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财产,权利
(四)海关事务担保的实施:
1、担保资金的使用
海关依法收取的担保资金,根据担保业务性质的不同分为保证金、风险担保金和抵押金3种。
①保证金:
(适用以下情形)
A、海关尚未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进口货物物品数量等征税要件的;
B、正在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的;
C、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
D、暂时进出境的;
E、进境修理和出境加工的;
F、因残损、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时,原进口货物尚未退运出境或者
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或者原出口货物尚未退运进境的;
G、对缉私、稽查缴获的货物执行风险较大的追补税款情事的;
H、其他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收取税款保证金的情形。
②风险担保金:
A、对实施联网监管的相关加工贸易企业收取的风险担保金;
B、对加工贸易货物物品备案征收的风险担保金;
C、对同一经营单位申请将剩余料件结转到另一加工厂收取风险担保金;
D、对从事转关运输的企业收取的风险担保金;
E、对加工区之间往来的货物物品不能按照转关运输办理的企业收取的风险担保金;
F、对进口货物收货人在申请减免滞报金期间因故需先行提取货物收取的风险担保金;
G、对租赁进出口货物物品收取的风险担保金;
H、其他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的风险担保金。
典型试题:
下列情形适用缴纳风险担保金的是:
(2006年试题)
A.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
B.进境修理和出境加工的
C.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联网监管的
D.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
答案:
C
根据担保业务性质的不同,海关依法收取的担保资金分为保证金,风险担保金和抵押金一种,下列选项中,属风险担保金的是:
(2007年)
A.对加工贸易货物备案征收的担保资金
B.对无法或者不便扣留的货物,物品或者运输工具收取的担保资金
C.海关尚未确定商品归类,完税价格等征税要件而收取的担保资金
D.对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收取的担保资金
答案:
A
③抵押金:
A、对无法或者不便扣留的货物,物品或者运输工具收取的等值抵押金;
B、对受海关处罚,在出境前未交清罚款、违法所得和依法追缴的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的当事人收取的抵押金;
C、对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收取的抵押金;
D、其他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的抵押金。
(2)保证函的使用
除上述须用担保资金申请担保的以外,担保人均可以保证函方式申请担保。
适用AA类、A类管理的企业按照规定允许担保的货物,海关凭企业提交的保证函验放,免收担保金。
2、担保的作出(掌握)
(1)担保的申请-----凡符合申请担保条件的货物,由担保人向办理有关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海关申请担保,由海关审核并确定担保的方式。
(2)提供担保
1担保资金的交付
A、当事人向海关办理资金交付手续应通过银行转账,无法办理银行转账或金额较小的以现金交付。
B、海关担保资金金额一般应按人民币计算收取。
对能开设外汇(钞)账户的币种,可按其本位币收取,退还时按原币种退还。
C、海关业务部门向相关人收取担保资金后应开具,“海关保证金、风险担保金、抵押金收据”并注明担保资金类别。
2保证函的交付
以保证函方式申请担保的,由担保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保证函一式两份,并加盖担保人印章,一份交海关备案,一份留存。
3、担保的销案(掌握)
担保人必须与规定的担保期限届满前,凭相关单证办理销案手续。
在担保人履行了向海关承诺的义务后,海关将退还担保人已缴纳的担保资金,或注销已提交的保证函。
对以担保资金方式提供担保的,其退还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1)当事人在担保期内履行纳税义务的,海关业务部门应自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办理退款手续。
退款应通过银行转账办理,无法办理银行转账的可以退还现金
(2)自退还通知书开出之日起超过60天当事人未办理退款手续的,海关业务部门负责发布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超过90天当事人仍未办理退款手续的,海关视同放弃资金上缴国库。
4、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掌握)
对未能在担保期限内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的,海关采取以下措施:
(1)以担保资金担保的,海关应自担保期满3个工作日内办理担保资金的扣缴入库手续,缴库后尚有结余的,按规定退还原当事人。
(2)按《海关法》第60条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按《海关法》第61条规定采取税收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