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红桂中学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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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红桂中学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实施方案

深圳市红桂中学2018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的通知》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在总结201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综评工作小组:

组长:

凌志伟副组长:

高鹏、刘培军

成员:

温艳、李佳、尉书楼、龚璇琳、张磊、丁瑞耘、廖晓兴、周颖、周倩茹、郑蕙云、冯蠡鑫、王雨、冯筱琳、赵爱民

职责:

负责学校综评工作的实施、组织、统筹、指导、监督、协调、受理学生、家长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事宜,保证圆满完成综评任务。

三、综评监督小组:

组长:

高鹏成员:

温艳黄叶可

职责:

监督评价过程,接受和处理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士的咨询与投诉,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受理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者的复议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四、综合评价工作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温艳、王雨

职责:

制定学校综评表现实施细则;组织实施综评培训,对学校的综评工作进行指导、验收、对综评数据进行汇总和上报。

(二)毕业班学生评定工作监察小组:

学校领导:

高鹏教师代表:

赵爱民

学生代表:

初三(3)班郭恩圻家长代表:

初三(6)班仇玲晖

职责:

监控评定过程,接受咨询,保证评定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规范。

把好“三关”前期公示与审核备案关、评定过程监察关、评定结果审核与申诉复议关。

(三)各班综合表现评定小组:

班级

组长

小组成员

初三

(1)班

张磊

丁瑞耘杨柳张伟黄叶可冯芬凌茂李勇维蔡亮

初三

(2)班

丁瑞耘

张磊杨柳周倩茹姚银华钟凰凌茂李勇维蔡亮

初三(3)班

廖晓兴

龚璇琳周颖周倩茹孙慧蓉冯芬邓拯李勇维蔡亮

初三(4)班

周颖

龚璇琳温艳冯芬黄叶可张伟邓拯李勇维蔡亮

初三(5)班

周倩茹

李艳章颖吴丽云钟凰孙慧蓉邓拯李勇维蔡亮

初三(6)班

郑蕙云

李艳章颖吴丽云张伟姚银华高鹏钟凰李勇维蔡亮

(四)任务安排: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班主任负责评定;2.“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中、英、数三科老师负责评定;3.“体育与健康”班主任、体育老师负责评定;4.“审美与表现”艺术老师负责评定;5.“实践与创新”化学、物理、历史老师负责评定。

班级

评定人员

道德品质与

公民素养

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

体育与健康

审美与表现

实践与创新

关键性表现

1

张磊

丁瑞耘张磊杨柳

凌茂张磊

李勇维蔡亮

张伟黄叶可冯芬

张磊龚璇琳

2

丁瑞耘

丁瑞耘张磊杨柳

凌茂丁瑞耘

李勇维蔡亮

周倩茹姚银华钟凰

丁瑞耘龚璇琳

3

廖晓兴

龚璇琳廖晓兴周颖

邓拯廖晓兴

李勇维蔡亮

冯芬黄叶可张伟

廖晓兴龚璇琳

4

周颖

龚璇琳温艳周颖

邓拯周颖

李勇维蔡亮

黄叶可张伟冯芬

周颖龚璇琳

5

周倩茹

李艳章颖吴丽云

邓拯周倩茹

李勇维蔡亮

周倩茹孙慧蓉钟凰

周倩茹龚璇琳

6

郑蕙云

李艳章颖吴丽云

高鹏郑蕙云

李勇维蔡亮

张伟姚银华钟凰

郑蕙云龚璇琳

(五)信息处理小组:

人员组成:

尉书楼、冯筱琳、冯蠡鑫、张磊、丁瑞耘、廖晓兴、周颖、周倩茹、郑蕙云、王雨

五、评价内容

依据《深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本次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内容为以下5个方面: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践与创新。

具体评价内容、标准及说明见附件1-7。

六、评价程序

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机构建立,宣传发动,学习培训,评价实施,结果审定,质询、复议、投诉处理等工作。

(一)组织建设。

学校将评价实施细则、具体工作程序及机构成员名单等,进行公示并报区评价工作委员会备案。

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根据学科分布的需要和任课时间要求,提出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名单。

如果班级三分之一以上学生对被提名人提出异议,要作相应调整。

(二)宣传培训。

学校就综合表现评价的意义、内容、标准、方法、过程、制度等内容,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学习,做好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

(三)资料整理。

班级评价小组对毕业班学生的三年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及成长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经核定确认后录入电脑。

(四)学生自评。

每位学生对自己三年来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价,描述性评语不超过300字。

(五)学生互评。

每一位学生按本方案的“评价标准及说明”,在“维度”层次,对本班每一位同学(包括自己)进行等级评价。

学生互评以上机操作的形式进行,在学生综合表现评价中所占权重为50%。

(六)家长评价。

学生家长对学生三年来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价,描述性评语不超过300字。

(七)教师评价。

包括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对学生的等级评价和班主任撰写的综合性评语。

1.班级评价小组的教师,认真查阅学生的有关资料,综合分析研究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五个学期的考试考查成绩、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和同学评价等相关信息,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依据本方案“评价标准及说明”,在“要素”层次,对全班每个学生客观、公正地作出等级评价。

评价运用专门软件,实行上机评价,校内联网管理。

评价小组每位参评教师对同一学生、同一项目的评价所占权重相同。

如果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则计算参评组员的评价等级的平均分值后形成等级。

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定。

教师评价在学生综合表现评价中所占权重为50%。

2.班主任综合各种信息,对学生三年发展情况作出整体描述性评语,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反映其进步和发展状况,力求客观准确。

(八)结果审核。

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对于被评价为D的学生进行认真复核。

(九)反馈与复议。

学校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个人及其家长。

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妥善处理复议事宜,在一周内反馈复议结果。

(十)监察与投诉。

市、区、校三级对学校评价工作进行监察。

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向学校监察小组举报和投诉,学校监察小组负责调查与处理,并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作出答复。

七、评价结果

(一)综合表现评价的结果包括以下几部分:

1.等级。

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档。

每个毕业班以在校生为基数,各班评为A的学生不超过40%,其他等级不设定比例。

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待合格”时要极其慎重,尤其是对“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一项的评价,要严格依照有关评价标准进行。

2.评语:

学生自我评语、家长评语、教师综合性评语。

3.实证资料:

个人特长及获奖情况记录等。

4.其他

(二)评价结果的应用

1.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

2.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

C及以上等级为合格。

3.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用于划定招生学校最低录取标准;学业考试成绩同等的情况下,综合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作为保送生条件之一。

八、综合评价工作日程安排

阶段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人

动员、

培训及评价操作进程安排

4月12日前

学校根据市综评方案和区工作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和日程表,学校方案在校内公示一周。

将方案报教育科备案

德育处

学校成立综评工作机构并在校内公示一周,将工作机构报教育科备案

制定学生“体质健康”、“审美与表现”测试方案

对老师、学生、家长进行宣传、培训

完成评价系统安装

尉书楼、冯蠡鑫

核对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初三毕业生数据

赵爱民、冯筱琳

4月19日

培训体质健康测试工作人员

詹国业

学生数据准备工作、整理平时成绩、收集和确认特长与获奖记录、采集相片

班主任、科任老师、年级组

4月19日

学生数据和评价小组教师数据导入系统并核对无误、学生学籍号、身份号、中考号务必准确。

赵爱民、尉书楼、冯蠡鑫

学校指导学生、家长撰写评语,形成电子文档、导入系统

班主任

注:

评语格式见软件操作指南

4月17日-19日

完成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测试

完成审美与艺术表现能力测试

音、体、美老师

4月19日

学生上机互评、教师上机评价

各班主任

4月19日

班主任撰写完学生评语、录入系统

各班主任、尉书楼、冯蠡鑫

4月26日

学校完成综评所有数据、内容的录入

尉书楼、冯蠡鑫

结果反馈及

复议

5月2日

审核评价结果,从评价系统导出教师评语、总等级、维度等级并书面反馈给学生。

学校从综评管理系统打印出综评结果书面通知书向学生、家长反馈(不准公开宣读、张贴学生的评价等级),学校收回家长签收回执。

王雨

5月3日-9日

学校受理复议申请(节假日不受理)

副校长室(高鹏)

验收上报

5月17日

学校导出评价结果上报区教育局,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德育处

5月18日—21日

区教育局审核验收各校综评结果

区教育局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5月22日前

区教育局导出结果上报市教育局

总结

6月15日

向教育科进行综评总结

德育处

九、评价工作监督管理

为了保障科学、规范、高效地做好学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应严格把好“三关”。

(一)把好前期公示与审核备案关。

在综合表现评价具体实施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公布时间不少于一周。

在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后,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把好评价过程监察关。

1.学校成立评价工作监察小组,吸纳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参与监察小组工作,对学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实施全程监管。

2.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评价工作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投诉时,校委员会应该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报区评价工作委员会备案。

对学校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者,可向区评价工作委员会投诉,区委员会作出终结性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市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建立参评人员诚信记录。

严重违纪者予以批评教育,严肃处理,两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和参与综合评价工作。

3.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在接到投诉后不及时处理导致严重后果的,区评价工作委员会按照深圳市中考纪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把好评价结果审核与申诉复议关。

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组织对每一位学生的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对于评价为待合格者必须由评价委员会直接进行审核),处理申诉复议事宜,在一周内反馈复议结果。

对学校复议结果不满意者,可申请由区评价工作委员会在一周内作出最终复议。

区评价工作委员会对学校的评价和复议工作进行抽查。

附件:

1.深圳市初三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简表

2.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价标准及说明

3.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评价标准及说明

4.体育与健康评价标准及说明

5.审美与表现评价标准及说明

6.实践与创新评价标准及说明

7.其他说明

 

深圳市红桂中学

2018年4月10日

附件1

深圳市初三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简表

评价维度

评价要素

关键表现

道德品质

公民素养

思想政治素质

 

另附评价标准及说明

 

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与行为习惯

学习态度

与学习能力

学习态度与兴趣

学习习惯与方法

平时成绩

体育与健康

运动参与与体育道德

体质健康水平

心理健康水平

审美与表现

艺术兴趣与活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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