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
《民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因工作失误引起行政诉讼败诉,对相关人员予以降职离岗处理,涉及的经济损失赔偿全额自理。
对情节严重的交司法纪检部门处理。
第六条讲究卫生,保持清洁。
工作人员每日提前10分钟到班,搞好室内卫生,做好机关值日。
办公桌椅、橱柜和其它物品摆放整齐,报刊杂志、文件资料存放有序,确保工作区域卫生整洁,环境优美。
考勤制度
第一条出勤。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法》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上下班,勤奋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工作人员探亲、休假(含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期间要严守纪律,坚守岗位,违者取消年度评优、先资格。
第二条请假。
工作人员因事、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按照管理程序逐级报批,并自觉到局办公室履行手续。
局领导外出须向办公室说明去向;
局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或局长委托主持工作的局领导批准。
1、局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的由局长批准;
机关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主管副局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
2、因病确需要住院治疗的,须持医院诊断书和住院证明书,经主管副局长同意报局长批准。
住院治疗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过期限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按时参加学习和义务劳动。
学习和义务劳动不得请假。
5、各科室人员外出办事,要向本科室其他人员或主管副局长说明情况,全科室人员全体外出的要向局办公室说明情况。
第三条值班。
局机关值班平时由专人负责。
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需值班的由科室人员轮流值守,局领导为带班领导。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全部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
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带班局长汇报;
值班时间为当日8:
30至次日8:
30;
值班期间不到岗者,因值班缺勤影响工作或出现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条请销假情况局办公室登记备案,局办公室每月初对上月的出勤情况进行公布。
会议、学习制度
第一条每月不定期召开局务会,局党组全体成员参
盖章时必须凭领导签发的文稿,手续不完备者,办
公室不予盖章。
第三条各类文件采取传阅的方法传承各位局领导。
办公室要严格按照领导批示传递,认真履行好签发和收缴手续。
借阅文件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后要如期归还,防止文件丢失。
第四条文件阅后要签名,机密文件要严格阅读范围,不得带出办公室。
文件外借时须经领导同意,办完有关借阅手续后方可外借。
当年文件一律在次年元月份前交办公室立卷存档。
第五条局行政公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盖章时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有关人事、财务等重大事项须盖章时,局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第六条文书档案指定专人保管、专人负责,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
第七条上级部门或纪检、信访部门交办的有时限要求的文件,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机关各项经费、专项资金的支出一律执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二条严禁私人借款。
因工作需要借款,必须履行借款申请手续,明确借款事由,报局长签字后方可借出,事后借款人员要及时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否则,财务人员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第三条未经局长签字的原始凭证,一律不得入帐,如有违反,追究财务人员相关责任。
第四条财务科每月月底要对当月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
第五条严格执行财会制度。
加强安全保卫措施,提高财会安全意识。
因渎职、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第六条财务科每月要将财务运行情况形成报表报局长审核。
第七条下属(敬老院、光荣院、军休所、殡仪馆)每月底前把财务运行情况报局长审核。
纪检、财务科要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规范管理。
第八条办公室、财务科每月30号前按审批单将接待、车辆、购物等费用情况汇总后加盖财务章报局长审核,作为结账依据。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固定资产的购置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计划,凡超过500元以上的需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后统一购置,统一发放。
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购置,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条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清点,登记建帐、造册,实行编号管理,与科室签订保管责任书。
科室不得自行外借或转让,更不得挪为私用。
每年定期清核,发现遗失、损坏、短缺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第三条各科室确需购置或更换大型固定资产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副局长提出明确意见后交办公室,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经局领导研究同意方可购买。
第四条凡属于专控商品及车辆用油、计算机、复印机等物品的购置,一律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进行购置。
第五条固定资产维修需填报维修审批表,经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由局办公室管理,未经局长和办公室安排,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调车和出车。
中层干部及工作人员1人因公外出无急事不派车;
同时、同向、同目标不重复派车。
第二条司机要自觉服从办公室管理,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
没有出车任务时,要坚持在办公室待命,平时要加强对车辆的检查和保养,保持车况车貌完好整洁。
严禁违章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私自出车,违者造成事故的全部费用和刑事责任由司机个人承担。
第三条司机和车辆实行专人专车,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或司机之间交换驾驶。
如需外借或换车,必须提前报告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车辆维修事前征得局长同意,由办公室主任随车,到局定点修理点维修,维修结束后由办公室和计财人员共同核算维修费用,办理结帐手续,局长审核签字后报销入帐,未按程序办理的,维修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五条车辆用油实行专人管理。
出车一律经主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审批签字后到办公室领取出车单,凭单在指定地点加油。
需在外地临时加油的,回单位向办公室说明后核报。
第六条到县各机关拿取文件,没有特殊急事,原则上不派车。
第七条局办公室行使管理职权时,既要科学安排、热情服务,又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办公用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物品的保养和维护。
第二条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电脑、打印机耗材、打(复)印纸张等办公用品要尽量做到物尽其用。
对确需购置的大件办公用品,由主管副局长向局长汇报后,交局办公室统一购置。
第三条各科室配备的公用物品,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支配权,任何人不得随意外借。
如情况特殊,确需外借,要请示办公室批准,
第四条科室人员要爱护办公设施,不得私自拆卸电脑等办公设备,不得在电脑中装载不健康内容的软件,不得上黄色网站,不得在电脑上违纪操作、泄露机密。
需维修的设备设施,科室先与办公室联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维修。
第五条局办公室要做好办公设备和公用物资登记管理工作。
工作人员调整、调动时,应办理公用物资、文件资料等物资的移交手续,不得将其据为已有。
来客接待工作制度
第一条来客接待实行派餐制度,需用餐者先填写《派餐单》。
注明事由、来人和陪餐人员,由主管办公室副局长审批签字后按标准用餐。
第二条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定点酒店,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来人数量单独或合并接待。
用餐完毕后,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结算并签字。
签字人员要在结账单上说明来客单位姓名、人数及时间方可报销。
第三条确需到非定点饭店的,须经局长在派餐单上签字后,再由办公室安排指定的酒店接待。
第四条接待标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陪餐人员由办公室请示主管局长后确定陪餐对象。
第五条本单位或下属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安排就餐的,一律由办公室在单位食堂安排工作餐。
第六条机关接待费按月公开,增加透明度,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
采购制度
1、机关各科室使用的办公用品、礼品、设备,一律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2、价值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单件办公用品、礼品或设备的采购,采购前须经主管办公室的副局长批准;
价值在500元以上1000以下的物品采购,除向局长汇报同意后,应由办公室采购;
1000元以上的物品、设备采购时应由办公室、财务科共同参与;
对有合同的物资采购,报销时应附合同。
首问责任制度
第一条首问责任人,是指干部群众来我局办事或来电来信,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含借调、工勤人员)。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1、热情、礼貌接待来访,耐心回答来电的询问。
2、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办事要求和情况反映。
3、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推诿;
对不属于自己本职工作范围的,是群众来访,要主动告诉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处理,并主动帮助联络。
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是来电、来函的,及时转有关部门和科室处理。
4、对需按一定程序才能办理,或一时无法答复和解决的问题,要认真作好记录,并告知相关事宜,能够办理的要及时办理;
自己不能办理的要跟踪催办,保证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和落实。
5、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承办的职责单位。
6、对干部群众应当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以礼相待。
积极推行“您好”,“请坐”、“请讲”、“请放心”、“请跟我来”、“请销候”、“请慢走”等文明用语,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接待,一阵促膝交谈,一个实在说法”。
接待群众严禁态度粗暴,互相推诿,禁止使用“不知道”、“问别人去”、“不是我管的事”等让群众感到失望的语言。
第三条办公室负责首问责任制工作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评议,重点评议接待态度、办事效率、办理效果,并把评议工作与年度考核挂钩。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首问责任,不能冷落来办事的群众,不能简单、粗暴地回答群众的询问。
对首问责任人违反职责的要按以下规定处理:
1、第一次被投诉后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
2、第二次被投诉后经查证属实的,当事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3、第三次被投诉后经查证属实的,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并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其所在科室负责人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安全保卫制度
第一条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第二条办公室负责本局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三条档案室、财务室、领导办公室等重点要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第四条各办公室不得存放有价证券、现金、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
第五条各办公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保密制度
第一条所有文件、内部资料、内部刊物都要严格管理。
参加会议带回的重要文件、资料,原则上应交档案室集中保存,工作需要时再办理借阅手续;
秘密以上文件、资料的内容,原则上不得抄录和传达;
秘密文件不得复制。
第二条干部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要将所保管的文件如数交还档案室,不得带走。
第三条各科室应经常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造成文件失密、泄密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信访接待制度
第一条为密切我局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我局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群众来信来访由局办公室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负责办理,作好详细登记,根据来访者要求和来信内容提出处理意见,并回复当事人;
重要信件送领导阅示;
与科室工作有关的,交有关科室处理;
需由有关单位处理的,由办公室转交相关单位,并回复来信来访者。
第三条局党政领导班子建立领导值班日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轮流值班的形式,负责当天的重要来信来访。
第四条当天值班领导受理的信访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并报局长批转。
第五条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科室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交局长审核后,由办公室报送给上级机关或上级领导。
第六条各值班领导和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做到认真接待,详细记录,耐心解答,文明用语。
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