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自查报告Word格式.docx
《税务稽查自查报告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务稽查自查报告Word格式.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主营业务收入:
我司XX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其中:
2.营业税:
我司XX年上缴纳营业税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
我司XX年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元。
4、教育费附加:
我司XX年上缴教育费附加元。
5、堤防费:
我司XX年应缴堤防费元。
6、平抑食品价格基金:
我司XX年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元。
7、教育发展费:
我司XX年应缴教育发展费元。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法人代表XX年工资收入元,我司XX年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
无
3.房产税:
我司XX年度无房产税
4.车船使用税:
我司拥有小车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元,已缴纳。
5.印花税:
我公司XX年主营业务收入元,按%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
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元。
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司XX年度为职工4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XX年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发票使用情况:
X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
地方税收XX分局检查记录
被查单位:
XX房地产管理局
所属时间:
XX年X月至XX年X月
我分局派人于XX年X月X日起对你单位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应缴地方各税费情况依法进行了检查,根据你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财务帐簿及相关纳税资料,检查结果如下:
一、基本情况
1、X年度职工人员X人,属于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
2、X年度收入合计元。
其中营业税应税收入—服务性收费元,包括转让费元,评估费元,测绘费元,抵押费元,租赁手续费元,档案费元,资料费元,代理费元。
支出类合计元
工资薪金元,办公费元,印刷费元,水电费元,交通费元,差旅费元,会务费元,招待费元,福利费元,培训费元,设备购置费元,维修费元,其他费用元,邮电费元。
3、共使用6个营业帐本,支付车辆保险费元,实收资本增加元。
4、XX以前年度地方税费已缴清。
二、各地方税费结算情况
1、应征营业税—服务业2896614×
5%=元
申报税额元
已征税额元
欠税0元
本次查补税额0元
应补缴税额0元
2、应征城建税×
3、应征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元申报额元
已征数元
欠交数0元
本次查补数 0元
应补交数0元
4、应征印花税—帐本6本×
5元/本=30元
印花税—保险合同×
1‰=元
印花税—实收资本×
5‰=元
应征印花税合计:
156元
申报税额 0元
已征税额 0元
本次查补税额元
应补缴税额元
5、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元
申报税额0元
已征税额0元
欠税 0元
6、应征车船税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
7、应征水利建设基金×
‰=元
申报数0元
已征数0元
本次查补数 元
应补交数元
8、应征工会经费×
2%=元
9、应征残保金42×
%×
20333=元
10、企业所得税结算如下:
总收入元,其中应税收入元。
应税收入占全部收入总额比例÷
=%。
支出与收入配比×
%=元。
应税营业利润=元。
调增部分元。
其中:
①、XX年度税金元,
②、XX年度费用元;
③、资本性支出[233731-÷
3]×
%=元;
④、业务招待费210311×
%-×
5‰=
元;
⑤、罚款15000×
%=元
⑥、捐赠与赞助×
调减部分元。
查补印花税元,查补费用元。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元。
应纳税所税额:
+=元
应征企业所得税:
×
25%=元
本次查补 元
三、应补缴地方税费合计:
1、应征税费元
2、申报税费元
3、已征税费元
4、欠缴税费0元
5、本次查补税费元
6、应补缴税费元
四、发票违章情况
1、XX年X月X月第14号凭证,收款收据支付住宿费、资料费元。
2、XX年3月15日26号凭证用收款收据支付培训、资料费元。
3、XX年12月30日第24号凭证,用材料发票入帐支付工程款元。
、以上违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之规定,处定罚款元。
五、税务违章情况
1、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元。
2、未按规定申报而造成少缴印发税元。
以上违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和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处定罚款元。
六、处理意见
1、对于应补缴税费元,予以追缴。
2、对于应补缴税款及相关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及相关法规分别以滞纳之日起加收‰和5‰的滞纳金。
3、对于发票违章行为和税务违章行为分别处以罚款元和元。
法人签字:
财务人员签字:
单位公章: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国税自查报告
天门市国税稽查局:
我公司于XX年5月对公司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结果汇
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者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天门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42900678093980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建设、租赁、商铺出租(涉及许
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法人代表:
胡初春
自查所属时间:
年 月日至年月日
天门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天门市侨乡开发区义乌路1
号,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开发华泰百花小区、华泰商贸城、华泰铭苑及华泰丽晶苑4个项目,其中,1个项目百花小区已于XX年底进行了国税企业所得税清算工作;
华泰商贸城、华泰铭苑至XX年底也开始进入准备企业所得税清算工作阶段;
华泰丽晶苑于XX年5月开始预售工作,现因房地产行业大环境影响,销售形势远不如之前的项目。
下面对各项目进行一个简单说明。
1、华泰百花小区:
华泰百花小区位于天门老城区百花路,总建筑面积㎡,
工程于XX年9月开工,先后分两期建设,百花小区西楼和南北
楼,于XX年5月完工,截至XX年10月公司账面已实现销售的
产品销售收入元。
截止XX年10月30日,百花小区
项目完工产品计税成本为元,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房地产企业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我公司
已于XX年2月向天门市国家税务局缴清百花小区所得税税款共计元。
2、华泰商贸城
华泰商贸城位于天门侨乡开发区义乌路,项目总建筑面积
m2,除去配电房及物业管理用房面积m2,可售面
积为m2,共有商铺2570间。
根据账面反映已实现销售面
积m2,实际销售商铺908间,实现销售收入亿元,
平均每平方米销售价格为6493元,截至XX年8月31日账面总成
本为元,已销售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为元,
经自查,商贸城已缴纳元税款,还需缴纳 元税款。
3、华泰铭苑项目总建筑面积m2,已实现销售的面积
m2,已实现销售收入8576万元,平均每平米销售价格2603
元。
根据账面反映已实现销售面积m2,截至XX年10月
已销售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为 元,经自查,华泰铭苑已缴纳元税款,还需缴纳 元税款。
4、丽晶苑项目第一期总建筑面积㎡,于XX年5月
开始预售,现已实现已售面积㎡,实现已售收入
丽晶苑项目属于预售阶段,但已收收入每月均按25%已缴纳所得税税款元。
以上项目,按照天门市国税稽查局安排,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华泰百花小区项目已清算缴纳完毕,丽晶苑项目刚处于预售阶段,华泰商贸城及华泰铭苑还需补缴税款为元,自查工作结束后,我公司已于XX年5月20日,向天门市国税局已缴纳500万元所得税。
税务检查分析报告
这次仿真模拟,我担任的职位是税务局的业务主管。
作为业务主管,对3区仿真模拟中8家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是我的责任。
在做税务检查之前,我们给8家制造企业下达了税务检查通知书,让各出纳整理会计账簿、凭证管理还有相关增值税报税依据,方便我们这次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以随机抽样的方式,一次4家,分2次完成对天祥电气有限公司、温州市微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卓凡电器有限公司、欧姆电子有限公司、温州迅杰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温州精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这8家制造企业进行检查。
8家企业的经营地址:
2-724,注册资金:
3000万元,XX年度各种税额及
长制定的税务局实施准则。
在我们检查温州市微特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我发现该制造企业的出纳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的时候出现了书面错误多交了1角钱,考虑到相差数目非常小,而该制造企业的会计已经入账,如要修改,工程浩大,得不偿失,所以我们仿真模拟三区税务局决定对其从宽处理。
另外,该制造企业账务处理方面存在问题,而他们的会计又没有及时发现,导致出纳前来报税时将第三季度的进项税额漏报,结合企业仿真模拟的实际情况,我们准许该企业将这部分少计的进项税额留抵到第四季度。
检查结束之后,我们给该企业做了以下几点建议:
1、出纳在进行增值说申报时,一定要谨慎对待,在填写税额时要确保无误。
2、该企业的税务管理手段薄弱,纳税人建账、发票使用要求不够严,企业的纳税行为还没有切实有效的管理手段。
企业应该加强税务管理,所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以及账簿要定期整理,报税前进行自我检查。
如何应对税务自查
税务自查,是指企业的主管税务局通知企业进行自己检查,而后回报税务机关的一种检查方式,根据企业的自查结果进行相应的补税处理。
税务自查是督导纳税人自查自纠税收违法行为的有效方式,通过组织纳税人自查,督促、引导纳税人自查纠正已经发生的税收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改过”机会,可以让纳税人感觉到税务机关对其基本权利的尊重,鼓励纳税人认真开展自查并积极缴纳税款。
企业自查阶段发现了涉税问题,企业根据税务机关审核的补税表去征税大厅将税收缴款书打印,将补税金额及相应税款滞纳金缴纳即可,通常不涉及罚款。
故税务自查要弱于税务检查,更弱与税务稽查。
税务机关将在企业上报自查结果的基础上,进行评估分析,对自查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企业展开抽查和重点检查。
本文对国税机关组织的税务自查工作进行介绍并就企业如何应对税务自查进行相应提示。
第一阶段,企业的主管国税机关会依据一定的条件对辖区企业进行筛选,选取部分企业作为此次自查工作的企业,电话通知或者以函件的形式,通知企业开展此次税务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即企业的自查阶段,企业财务或税务人员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并对照自查提纲认真分析研究,掌握自查的重点,对如何开展税务自查工作有一个总体规划思路。
企业只有自身先严查,才能最大限度地确保不被税务机关复查。
在自查工作中发现员工的报销不合规行为,如假发票等问题,必须做好耐心的解释;
对自查阶段发现的其他涉税问题,也应及时向领导说明情况,灵活处理在自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避免承担与自身工作不相应的责任,发现的涉税问题经报告领导批示后,最终均应在自查报告中体现。
当企业将企业近两年的进行重新自查后,企业将撰写自查报告并提交主管税务机关。
自查报告并无固定格式,但自查报告的好坏也能反映企业自查工作的重视程度,故一份质量好的自查报告能给税务机关以主动配合、态度积极的印象。
一般而言,自查报告主要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概述即可;
第二部分为企业就开展自查进行简介,自查中是否发现涉税问题;
如果有问题第三部分为此次自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即通过税务自查发现哪些问题并进行介绍,写明原因,以及涉及应补缴税款等情况,列示3等。
若企业经过自查确无涉税问题,可以提交自查无问题的报告。
第三阶段为企业提交自查报告及补缴税款计算表的阶段。
部分税务机关会根据自查工作安排,会指派税务自查辅导员对企业进行辅导,并对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及补缴税款表进行审核。
税务机关是“征收管理稽查”三分离的管理体制,故企业若需补缴税款须根据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过的自查报告及补缴税款表去主管税务局征税大厅进行补税及滞纳金即可。
附件:
国税自查提纲
自查提纲
自查期间,企业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对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自查。
自查工作应涵盖企业生产经营涉及的全部税种。
其中,四个主要税种的自查提纲如下:
一、增值税
进项税额
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
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2.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是否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
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
是否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
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具体包括:
向经销农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收购农产品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扩大农产品范围,把非免税农产品开具成免税农产品;
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
4.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5.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完税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6.是否存在购进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7.是否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8.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9.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10.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帐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销项税额
1.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
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
是否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
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
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
是否存在将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
2.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如用于内设的食堂、宾馆、医院、托儿所、学校、俱乐部、家属社区等部门,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捐助等,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
3.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
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4.是否存在购进的材料、水、电、汽等货物用于对外销售、投资、分配及无偿赠送,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的情况:
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水、电、汽等费用,不计、少计收入或冲减费用;
将外购的材料改变用途,对外销售、投资、分配及无偿赠送等未按视同销售的规定计税。
5.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是否按规定纳税。
6.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是否作销售处理。
7.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8.是否有应缴纳增值税项目的业务按营业税缴纳。
9.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是否依法纳税:
对增值税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征税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纳税;
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否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10.兼营的非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对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是否按增值税的规定一并缴纳增值税。
11.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
12.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
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
有无擅自扩大免税范围的问题;
军队、军工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其免税的企业、货物和劳务范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
福利、校办企业其免税的企业、货物和劳务范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
兼营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免税额、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是否准确?
二、营业税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营业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
1.现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2.不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3.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
4.向客户收取的价外收费未依法纳税。
5.以劳务、资产抵债未并入收入记税。
6.不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递延纳税义务。
关联企业间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申报纳税时不做调整。
按税法规定负有营业税扣缴义务而未依法履行扣缴税款。
兼营不同税率的业务时,高税率业务适用低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
自查各项应税收入是否全部按税法规定缴税,各项成本费用是否按照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税前列支。
具体自查项目应至少涵盖以下问题:
收入方面
1.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未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计税。
3.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所得税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的问题。
5.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
6.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入或权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8.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9.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0.是否存在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未按地区差补缴企业所得税。
成本费用方面
1.是否存在利用虚***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
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4.内资企业的工资费用是否按计税工资的标准计算扣除;
是否存在工效挂钩的工资基数不报税务机关备案确认,提取数大于实发数。
5.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
整。
6.是否存在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是否存在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7.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8.是否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9.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
10.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11.专项基金是否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
12.是否存在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进行税前扣除。
13.是否存在扩大计提范围,多计提不符合规定的准备金,未进行纳税调整。
14.是否存在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
15.企业从关联方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金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是否在税前扣除。
16.是否存在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
是否存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作纳税调整。
17.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