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城市公共绿地养护技术规范Word格式.docx
《张家港市城市公共绿地养护技术规范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张家港市城市公共绿地养护技术规范Word格式.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剪口要平整,涂抹防腐剂。
对于剪口直径大于15㎝以上的粗壮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止撕裂树枝,并做好安全工作。
②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
③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
④绿篱、地被修剪应促期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加速覆盖。
⑤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作业现场洁净。
7、树木补植及死树处理。
①补植树木应选用规格近似的原树种。
②补植季节选择与绿化相同的。
③对主要干道和街头绿地的死树,应连同根部及时清除、并填平坑塘。
④对枯死的大树及古树名木,倒伐前须报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草坪养护
1、总体要求。
草坪覆盖度不得少于95%,集中空秃不得大于1平方米;
及时控制病虫害;
及时挑除杂草,保证草坪色泽正常、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
2、浇水灌溉。
必须湿透根系层;
应根据土质、生长期、草种等因素确定灌溉量;
灌溉方式应以喷灌为主,也可用浸灌;
灌溉时间及时期:
冷季型草坪在春秋二季充分浇水,夏季早晨适量浇水;
暖季型草坪宜在早晚浇;
夏季要勤浇水;
雨后要及时排除草坪上的积水。
3、修剪。
草坪在生长季节,应按“三分之一”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修剪后高度冷季型宜为60—80㎜,暖季型宜为50—70㎜。
草坪年修剪次数按草坪生长情况而定。
冷季型草坪宜在春秋季施追肥,暖季型草坪宜在晚春施追肥。
追肥的时间和数量按草坪的生长情况而定。
一般采用撒施和根外追肥的方法。
5、清除杂草。
草坪杂草应及时清除,做到除早、除小、除净。
清除方法可采用人工除草、生物除草、机械除草和化学除草,采用化学除草剂必须经园林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6、病虫害防治。
病虫害应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尽量采用生物防治。
如采用化学防治应选择无公害药剂或高效低毒化学药剂。
7、草坪更新。
可采用补播草籽复壮、条状更新、定期封闭和断根更新等办法。
8、其它养护。
草坪中的树坑、花坛边缘应进行切边,保持线条清晰;
每年秋冬应在草坪上打洞,除去打出的老土、撒入泥炭土或沙粒,以增加土壤的透气性,促进草坪生长。
张家港市公共绿地管护考核办法
及百分考核细则(试行)
一、考核依据
公共绿地考核验收的依据是《张家港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城市公共绿地养护技术规范及养护技术管理技术标准》、市城乡及绿化管理局有关的规定。
二、考核办法
考核检查由绿管局组织,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按工作内容分项考核,每月考核汇总一次。
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结果将作为承包经费发放的依据。
三、考核条件
1、承包方于每月28号前将当月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及下月的养护计划报送绿管局,并建立完整的养护技术档案,填写养护日记。
2、为确保养护质量,承包方养护的道路(或绿地)落实专人进行动态养护管理,全天候作业。
3、承包方养护过程中,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工作人员、公众和他人财产的损害,因承包方操作不当及养护不当(如蛀干害虫未及时防治,引起枝条砸落)造成行人及其它财产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树木突然倒塌、碰线、碰屋、非养护原因造成的树枝伤人、伤物),承包方在接到我局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力量,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处理,处理费用我局按实另行核算;
如承包方久拖不决,造成交通堵塞及损失,我局有权从承包方月度经费中扣除人民币伍佰元(每次)。
5、承包方承包范围内的养护工作如不能及时完成,我局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养护,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方月度养护费中扣除。
6、承包方养护期间的树木花草如有死亡,必须在合适的季节补植同规格的苗木,若承包方未按规定补植,我局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种植,所发生的费用加20%的管理费,从承包方全年费用中扣除。
承包方养护期间,如未按照协议进行工作或未经我局批准,进行项目分包、转包,经我局书面提醒后,七天内问题仍未解决,我局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7、养护期间,如发现承包方未按规定实施养护,我局有权要求承包方无偿返工,直至达到规定标准。
8、凡违反规定和管理要求,达不到管理标准的,按附表办法扣分,直至扣完每项标准分。
9、管护期间如发生重大事故或接到投诉,经核查属实扣除当月管护费50%。
10、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的根据扣分细则加倍扣分。
四、新建绿地管护考核参照此办法。
张家港市市区绿化管护百分考核细则
序号
分类
条目
考核内容及管护要求
标准得分
扣分细则
1
卫生保洁(20分)
每天全天候保洁,及时清理绿地、广场、道路、假山等处垃圾、杂物、杂草,无卫生死角。
10
发现有垃圾、杂物、杂草,扣1分/处;
垃圾拾后乱放扣1分/处;
当天未及时清运扣2分。
2
绿化景点标志牌、指示牌、坐椅、灯箱、庭院灯、栏杆、垃圾箱及园林建筑小品等设施保持完好,清洁、卫生,水池定期清理换水,水体无漂浮物,喷泉按要求开放。
5
有一项内容卫生保洁达不到要求,扣0.5分,未能按要求定时开喷泉、景灯,设施未采取措施保护而被损坏的,有一项扣2分,并且负责赔偿损失。
3
树木、草坪修剪后枝叶、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过夜,做到不乱丢乱抛。
发现一处扣2分。
松土除草(8分)
4
绿地及时松土除草,保持土壤疏松,松土深度不伤根系。
树穴、地被土壤板结,长期不疏松,扣1分/处。
树穴整修,草坪内树穴与绿篱及时切边,草坪与树木、绿篱、草花应有分隔沟。
树穴、绿篱等不及时切边,草坪与树木、绿篱、草花等无明显分隔沟扣1分/处。
6
经同意使用除草剂须保证园林植物的安全,确保不发生药害。
发现一处药害不得分。
浇灌排水(8分)
7
根据实际,对绿化树木及草坪进行适期适量浇水、喷水,及时抗旱,确保正常生长。
未及时浇水、喷水,致使树木、草坪生长不良,树木扣0.1分/株,草坪扣0.2分/㎡,致植物枯死的加倍扣分。
8
绿地内不积水,坑坑洼洼必须及时填平,确保雨后积水及时排除。
雨后绿地、草坪有积水,扣1分/处。
施肥(4分)
9
绿地、草坪、植物按要求施肥及时,每年休眠期施基肥,生长期施2-3次追肥,规范操作,施肥后及时覆盖。
不按规定及时施肥,扣1分/次;
偷工减料,肥料挪作他用,发现一次扣2分,不及时覆盖,发现一处扣1分。
施肥方法适当,用量合理,不产生肥害。
如发生肥害,扣1分/处,致使植物死亡,加倍扣分。
绿化长势(22分)
11
绿地及道路内树木无死株、断枝及明显枯枝,树木无大片光秃落叶。
发现死树,扣1分/株;
有断枝、枯叶、大片光秃落叶,发现一处扣0.5分。
12
绿地内乔灌木有缺株,绿篱及满种模纹、草花有空缺应及时补缺,少数树种因季节不能及时补种除外。
乔灌木未按规定及时补缺,扣1分/株;
绿篱未按规定及时补缺,扣1分/米;
模纹及草花未按规定及时补缺,扣1分/㎡。
13
绿地内树木无倾斜、倒歪现象,高大乔木在大风来临时应采取防倒有效措施,因台风等灾害天气造成树木倒伏时,应及时扶正支撑倒伏树木。
正常情况下,绿地内乔木、大灌木有倒伏现象,扣1分/株;
因灾害天气造成树木倒伏,应在规定时间内扶正支撑,逾期扣1分/株;
无有效措施导致高大乔木倒伏,扣1分/株。
14
草坪应长势良好,无黄化、积水及明显杂草未拔除迹象。
草坪有黄化现象,扣1分/处;
有积水现象扣1分/处;
有明显杂草未拔除现象,扣0.2分/㎡。
15
草坪无空缺,如有空缺应及时重播或重铺。
草坪有空缺,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补种的,扣0.2分/㎡。
病虫防治(10分)
16
发现病虫害应主动汇报,积极防治,效果明显。
发现病虫害不汇报,扣2分/次;
不及时防治,有明显危害症状扣2分/次;
大面积危害加倍扣分。
17
使用农药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配比、用量正确,无药害产生。
用药效果不佳,造成病虫危害症状加重,扣1分/次;
使用不当发生药害,致使植物落叶死亡,扣2分/处。
18
结合冬季树木涂白、修剪,及时清理消灭越冬虫蛹、虫茧及有关病原体。
不实施,有一项扣1分。
整枝修剪(18分)
19
树木修剪规范整齐,定枝、整枝合理均匀;
花灌木修剪及时、准确;
色块、绿篱适期修剪,曲线润畅,轮廓明显,不脱脚,不缺损,三面整齐平整,球类修剪圆整。
不及时修剪,扣2分;
不按要求乱修剪,扣3分;
有脱脚、缺损,扣0.5分/处;
绿篱修剪面不平、不直,宽度不匀,扣1分/100m;
有明显凹凸,扣0.5分/处;
色块轮廓不明显,面不平,扣0.5分/处;
球类修整不圆,同条路或同块趋向不一,扣0.5分/处。
20
根据树木习性及时修剪剥芽,修剪符合要求,树木通风透光良好。
树木未及时修剪剥芽,扣1分/处;
乔木萌孽芽未及时剥除,发现一株扣0.5分;
修剪不当造成树木枯死,扣1分/株。
21
草坪按照1/3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保持一定高度,修剪面平整,边角无遗留,草屑及时扫尽运出。
草坪修剪高度:
冷季型为5-7cm;
夏季6-8cm;
暖季型3-5cm。
修剪面不平,边角有遗留,扣1分/处;
修剪后色斑明显,扣0.5分/处;
不及时修剪,扣1分/处。
其它(10分)
22
管护组织制度全,工作有台帐,记录全,内容实并及时上报。
管护小结及记录不及时,上报少不全,每次扣0.5分;
无管护台帐,不得分。
23
着装仪容整洁上岗,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作业,养护管理规范。
无养护计划,现场管理乱,发现一次扣1分,管护员仪容不整,不按要求安全作业,不得分。
24
按局要求,准时参加会议、活动及各类业务培训。
迟到一次扣0.5分;
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
无故替开会一次扣0.5分。
25
养护管理负责人到位,通讯畅通,承包绿地无转包现象;
发现破坏绿化现象能及时汇报。
养护管理责任人经常变更不明确,扣1分;
通讯不畅有一次扣1分;
有转包现象不得分;
发现毁绿未及时制止上报,不得分。
26
上级领导及相关部门、社区、居民反映管护存在问题。
提出问题,反映情况属实,有一次扣1分。
张家港市市区四季草花种植管护百分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及种管要求
种植
种植前报草花更换方案(含更换地点、品种、规格、花色搭配、每平方米种植株数),草花种植时需经园林局验收。
未报更换方案的扣5分/次;
方案内容不全的,扣1分/项,扣完为止。
不按方案种植的扣2分/次;
未经园林局验收的扣2分/次。
草花种植模式必需符合园林局要求,色彩图案搭配合理。
所种草花距离路牙应小于5cm,每大于5cm扣2-5分;
模纹及5㎡以上花坛草花种植时线条模糊扣1-3分,色彩不协调的扣1-2分,不按要求拉线条的扣1-5分。
草花种植密度视草花蓬径大小,以种后泥土基本不露为好。
草花单株蓬径低于招标规格的扣2分,种植时不全覆盖有黄土见天的出现一处(面积在0.2㎡以下)扣2分。
草花更换应及时,且换花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为一周左右)。
种植时必须是青壮苗,且处花蕾初开时。
不按时换花的扣3分,经督促后不及时更换的加倍扣分;
换花时间过长扣2分。
种植时无花的扣1-3分,草花规格不统一的扣1-2分,植株形态不完整影响景观效果的扣1-3分。
草花换种时,应及时清理垃圾,严禁泥土溢出。
更换下来的草花应日清,清运不及时的扣2分;
周围有泥土溢出扣1分,不及时清扫的扣1分。
对草花种植地应定期适当运出泥土,以确保草花种植高度适中。
泥土不及时清运的扣2分,因不定期清运致使浇水时泥土外溢影响景观的扣1分。
管护
草花地无空缺、积水。
草花补缺不及时的扣2分,有积水现象的扣2分。
草花地无杂草。
发现有杂草的每处扣1分。
草花出现病虫应及时防治。
草花上有病虫害且危害症状明显的每次扣2分,如大面积危害影响景观的该项不得分。
草花无黄叶及枯萎花蕾,长势良好。
草花黄叶及枯萎花蕾不及时剪除的每处扣1分,长势不良的扣1分/处。
张家港市市区公共绿化管理操作流程
到期移交工程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接收单位三方同时到现场,根据苗木品种、规格进行实地清点
接收单位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
编制管护预算,续签接管合同,纳入月度考核
下一年度与原由公共绿地进行标段归并
政府采购办公开招标,确定管护单位
跟中标单位签定养护合同,同时修改完善考核细则,按百分考核进行每月考核
考核结果上报财务,以此作为财政发放绿地管护费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