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1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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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记帐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帐;
4、根据原始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
5、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公类帐;
6、根据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并按十二条的规定报董事长、财务经理及总经理。
第一十条记帐规则:
1、记帐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
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结时,用记帐员写的转帐说明作记帐依据外,其它记帐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帐簿,且每张记帐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帐、会计师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2、登记帐簿时用钢笔或签字笔写(除了复写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3、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明细科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
4、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5、明细帐应随时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一般一月一登记。
6、每一笔帐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三者看清楚。
每笔帐记完后,在记帐凭证后划“√”号。
7、记帐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
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线注销。
8、记帐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帐前发现记帐凭证有错误,应更正或重制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或帐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加盖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2)、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帐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新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
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
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始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3)、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帐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写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
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写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始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9、红字冲帐除了用于更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不着于下列事项:
(1)、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回或退出;
(2)、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
(3)、帐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五个方向;
(4)、其他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
10、各帐户一张帐页记满后接记次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将加计的借贷发生总额和结出的余额记在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承前页”。
11、月、季、年度末,记完帐后应办理结帐,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帐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月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字下划双红线。
总结的数字本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
发生数笔不多的帐户,也可不总结。
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划单红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双红线。
12、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帐和明细帐记载齐全,试算平衡,每个科目的明细帐各帐户的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帐数额核对相符。
不准先出报表,后补记帐簿。
13、年度更换新帐时,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可直接过到新帐该帐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必要时,详细注明余额组成内容,在旧帐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
结转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帐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戳注销。
第一十一条结帐、对帐:
1、结帐是结算各种帐簿记录,它是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
(1)、在结帐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帐簿。
(2)、本期内所有的转帐业务,应编成记帐凭证记入有关帐簿,以调整帐簿记录。
如待摊、预提费用应按规定标准予以摊销提取。
(3)、在全部业务登记入帐的基础上,应结算所有的帐簿,具体方法参见“记帐规则”的第11点。
2、对帐是为了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具体内容如下:
(1)、帐证核对:
是指各种帐簿(总帐、明细分类帐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帐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帐过程中进行。
月终如果发现帐帐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寻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帐证相符。
(2)、帐帐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帐各帐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二级帐与出纳现金帐,银行帐号存款日记帐相核对,会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帐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帐相核对等。
(3)、帐实核对分两类:
第一类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与开户银行对帐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
第二类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帐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帐目核对等。
第一十二条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向总经理、财务经理及董事长按规定报送相关财务资料,以便及时进行分析作出相应的决策,主要的会计报表及报送时间:
1、资产负债表(年、月);
2、损益表(年、月);
3、利润分配表(年度);
4、现金流量表(年、月);
5、销售明细表(月);
6、成本构成表(月);
7、期间费用明细表(月);
8、往来款明细表(月);
9、财务分析(季);
10、货币资金周转表(周);
11、存货入库出库周报表(周);
12、上述各表中具体报送时间:
周报时间为每周下午5:
00前报送;
月报时间为每月10日9:
30前报送;
季报时间为每季15日9:
年报时间为每年1月20日9:
第二节印章管理
第一十三条对印章的使用与管理应严格按下述规定执行。
1、各类印章必须分处、专人保管使用,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
2、应严格按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各类印章,不得乱用、错用。
印章保管人员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内容,防止漏洞。
3、印章平时不用时放在上锁的铁皮柜内,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应放入保险柜保管,如果放入啧一个保险柜,必须由双人持不同的钥匙才可以打开。
第三节内部稽查管理
第一十四条定期与不定期对公司的财务及相关工作进行内部稽核。
稽核工作内容:
1、公司的采购、销售、成本核算、现金管理及财务操作情况;
2、公司的实物、凭证、帐册、有关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3、公司所提出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和经费预算,信贷计划;
4、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执行情况,以及经济效益;
5、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
6、公司的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情况;
7、固定资产热报废的合理性。
第四节监交管理
第一十五条财务人员变动应严格按下述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后,由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监交,必要时财务经理可直接委派人监交。
2、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离职的,必须在离职以前与接替人员办理好会计闪接手续。
否则,不得离职。
3、财务人员离职前必需提前一个月向行政人事部门递交离职报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会计移交手续,接替人员接管移交工作,办理未了事项,否则,视作自动离职处理。
4、财务人员输移交手续前,须办理未了事项,书面报告未了事项,编制移交清册,并在会计帐簿的最后一笔余额后划线加盖印章。
5、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须指定监交人负责监交。
6、称、接交人员须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核对总帐,做到帐证、帐表、帐实一致,不一致的由移交人负责,书面说明原因。
7、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和监交者要在移交清清册上签明,并注明清册页数、各自职务、移交接日期,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一份留公司财务部存档。
8、凡移交时存在未了事项或遗留问题的,在问题解决清楚或解决之前移交者不得离任。
9、在以上事项未了之前,行政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10、会计手续移交后,接替人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簿,不得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核算的连续性。
若会计业务有违反《会计法》,财经纪律等问题,属移交前事项应由移交人负责。
移交人须向接交人详细介绍财务环节的全部工作,重大财务收支,会计、出纳、仓管情况。
11、离职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包括公司的经营决策和重大举措,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节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一十六条为保证公司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推进公司会计电算化基础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财务电脑由财务人员操作使用,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管理,明确权责关系。
2、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对输入前的会计传票和输入后登帐前的会计数据进行严格的审核。
3、建立会计软件和会计数据的安全保密制度,制定防范计算机病毒的措施。
4、加强会计数据管理,建立会计数据备份及恢复制度。
5、加强对电脑设备的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六节财务盘点管理
第一十七条为保障公司财产完整,真实,特制定如下盘点规定。
1、财务部门在每月月末盘点原材料、产成品、低值易耗品等流动资产,盘点后将真实数据填写盘点表,年末进行全面盘点。
2、盘点时必须由财务人员及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同时盘点。
3、盘点表必须由公司指派专人,财务人员及资产管理的责任人签字后确认。
4、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
第七节会计档案管理
第一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1、公司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并按照第五章查关业务流程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
2、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缟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无能为力人归档,归档前加以装订。
3、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4、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保管年限如下。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年限
备注
一、会计凭证类
1
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
15年
2
银行余额调节表
二、会计帐簿类
3
日记帐
其中:
现金和银行存款
4
明细帐
25年
5
总帐
包括日记总帐
6
辅助帐簿
7
固守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
三、会计报表类
8
主要财务指标快报
3年
包括文字分析
9
月、季度会计报表
5年
10
年度会计报表(决算)
永久
四、其他类
11
会计移交清册
12
会计档案清册
13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5、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总经理和财务经理批准。
6、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应抄具清单,报总经理、董事会、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同意后,才能销毁。
第八节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管理
第一十九条流动资金管理,在保证各环节合理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1、货币资金管理(包括现金、银行存款)
(1)、库存现金的管理
A、每日公司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现金收支必须做到日日清,时时清,随时清点库存现金。
B、不得挪用现金和白条抵库,财务经理或其派员必须定期或不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保证帐实相符。
C、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
D、现金支付范围:
工资、奖金及律贴;
出差人员差旅费;
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2)银行存款的管理
A、公司各部门需要支付的款项,超过规定的现金使用限额以上的,应通过银办理转帐结算。
单位在付款中,必须提供款项的用途、金额,按程序履行各级审签(物资是否入库,是否有符合规定的发票)手续后,才能付款;
B、财务部门原则上不能签发空白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或空头支票;
C、空白支票由专门人员保管。
签发支票由财务人员授权,且必须凭审签手续齐备、审核无误的原始单据或付款单作为依据。
严禁在空白支票上预先盖上“预留印鉴”。
填写作废的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并保存。
发生支票遗失,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在挂失前已造成损失的,奕由丢失支票人负责;
2、应收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必须根据核对的销售发票及付款凭证为依据入帐。
(2)、每月对应收帐款的余额要列出分户清单,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核实,督促催收。
公司有关部门对应收帐款应主动及时清算、催收了清手续。
并定期对各购货单位发出对帐单进行核对。
月终应对应收款进行全面清理,对帐龄较长的,要逐笔进行分析,制定催收措施,明确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负责,促使问题尽快解决;
(3)、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应查明原因,凡符合新会计制度规定的“坏帐损失”条件的,报经公司负责人或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列作坏帐损失。
(4)、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坏帐准备金。
3、存货管理
(1)、仓库必须建立严密的出入库制度,业务流程和保管规范,每月禹财务部门报送一次库存报表,报表同时抄送总经理。
(2)、对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仓库不得自作财务处理。
盘亏在1000元以下者(含1000元),由公司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处理,1000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后处理。
第二十条投资管理,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约定或投出交付的金额记帐,超约定范围的除另有约定外应计入公司债权,投资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
1、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2、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0-35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22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10年;
(4)、其他设备9-14年。
3、固定资产计留存3%残值提取折旧。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不再计提折旧;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4、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费、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人微言轻原价。
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
人微言轻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5、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2)、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娈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公司对固定资产的收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按第五章相关流程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二十二条负债管理
1、各类借款
财务部对公司各类借款要按第五章相关业务流程办理并及时准确记录,每月末将明细上报财务经理及董事长,以便公司进行资金成本分析,合理使用,以降低资金成本。
2、应付款项
(1)、付款职能应与购货、验收业务分开;
(2)、在支付前佃理付款手续人员必须对供应商发票或相关凭证的价格、数量进行审查,如有差错在支付前解决;
(3)、按季对应付款进行清理,对超过三年的未付款项汇总上报总经理、财务经理及董事长请求处理。
第二十三条资本金管理
1、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2、几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历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
第四章资金管理、费用及借款管理
第一节资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与运作,提高其使用效率及效果制定本规定。
工作事项
部门经理
财务经理
总经理
董事长
固定资产购置
5000元以下
审核
审批
5000元以上
货款支付
5000以下
50000元
100000以上
企业借款
100000以下
费用开支(审批额达限的次数每月不得超过三次)
业务费
1000元
核准
5000元
差旅费
500元
5000以上
行政费
工资奖金
其他费用
200元以下
500元以上
对外、私人借款
第二节各项费用和借款管理
第二十五条为严格公司各项支出,特制定本规定,并参照第五章相关业务流程具办理。
1、借款审批及标准
2、差旅费
3、电话费开支标准及报销审批
4、业务招待费标准及审批
5、办公费用
6、其他费用开支
7、费用报销要求
(1)、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都必须以国统一规定的发票为报销凭证。
(2)、票据粘贴必须规范,报销填写数字必须真实、内容完整、字迹工整。
(3)、餐票报销必须注明日期,客户单位及客人名称。
(4)、办公费、福利费、培训费等费用应有具体的情况说明。
(5)、费用报销必须按公司规定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五章相关财务业务流程
第二十六条为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相关业务流程。
(见附件)
第六章附件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逐步完善、重新修订并作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经董事长签批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