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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主要领导不联系村,其余人员按联系村和党政统筹安排开展工作。

2、对全体镇干部实行分管领导、办公室(中心)主任、工作人员层级管理考核,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按工作时限实行定期交帐、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党政办主任负责建立效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台帐。

3、组建计生工作组,实行单项目标考核。

4、对村(社区)实行“双文明”考核。

(二)记“民情日记”制度

1、镇干部每人一本“民情日记”本。

2、“民情日记”记的内容:

一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二是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调解矛盾纠纷的情况;

三是下村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协调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的情况。

3、“民情日记”坚持以记促办。

属职责内的事项要尽力协调解决,职责外的(一是解释说明;

二是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

三是向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转达情况)。

(三)“首问负责制”制度

群众到政府办事或第一个接电话被咨询的镇干部为首问责任人;

有关要求按《四川省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执行。

(四)工作制度

1、公文处理及党政网管理制度。

凡涉及党委政府制发的有关公文、文件,由相关部门或分管领导拟稿,交党政办公室初审、由办公室文书交党政主要领导审签后再由办公室统一发文,所有公文必须规范;

党政网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管理。

2、作息时间,每周1—5实行逢场天“签到制”(计生站人员在本单位签到),即每逢农历1、4、7全体镇干部必须在政府办“签到”,1—3月、10—12月,上午9:

00,12点下班,下午2:

30,5:

30下班,4—9月,上午8:

30,12点下班,下午2:

30,6点下班;

签到册上由本人亲自签名,除办公室管理人员外,不允许代签,凡代签一次扣代签人10元,未按时签到每一次扣当事人10元;

镇干部外出开会或出差,事先给办公室打招呼,由办公室注明,签到截止时间到后由办公室收回,月底交纪委汇总。

凡迟到或签到后中途擅自离岗办私事被查实,第一次由分管领导谈话,第二次由纪委通知谈话,本人作书面说明,第三次及以上本人作书面检查,考核小组进行书面通报。

3、原则上执行每周5日工作制,全体镇干部实行24小时轮流到岗值班制度,双休日坚持领导带班和全体值班人员值班,负责接待群众、处理日常事务,过后不补星期。

节假日按县上通知执行,其余时间均为办理中心和业务工作。

4、全体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因私事耽误,必须事先具书面请假条由办公室(中心)主任签字后,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工作人员3天以内交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主要领导审批;

副科级干部请假3天以下由主要领导审批,3天及以上按屏委组通(2009)31号文件执行。

所有假条交镇纪委办或党政办转交存查。

5、不假不到按旷工处理,每天扣30元;

镇上通知开会迟到、早退或未请假中途遛走办私事的,每一次扣10元,全年旷工5天以上,迟到、早退10次以上,视情节轻重,扣当事人年度考核3-5分。

6、严禁镇干部职工在公务时间和公供场所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和从事公务以外的上网及其它经营活动,凡被查实一次扣年度考核3分,并视情节轻重进行书面通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7、严禁单位干部职工吵架闹事和工作日饮酒影响公务和有损干部形象,每发生一次不良行为扣年度考核2分并由分管领导谈话教育,3次以上进行警示谈话或组织处理。

8、以上各项惩戒兑现在年终考核奖中扣除。

(五)学习及会议制度

1、坚持镇干部两月一次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学习制度,并结合实际研究工作;

在全体镇干部中开展“三个一”活动,即:

学理论——科学发展观,学业务——熟练讲一项岗位职责,学技能——计算机。

2、坚持每月一次党政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不少于12次;

半年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资金管理制度

(一)非税收入一律归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管理,所有支出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

(二)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

重大问题:

主要指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乡镇企业项目选定,干部任免、调整、考核,重大工程建设和经费开支等。

(三)经费审批:

支出在200元以内,分管领导经手的由镇长审批,书记经手的由镇长审批,镇长经手的由书记审批;

500元以上,经书记、人大主席、镇长通气后由镇长审批;

1000元以上集体研究审批;

旅差费,镇长的由书记审批,其余人员均由镇长审批。

部门资金支出,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四)公务报销、办公用品和大宗物品采购及小车制度。

1、旅差费按县上文件规定报销,并在一个月内交领导审签;

乘单位小车或包车不得再报销车费;

镇干部出差,一般工作人员经分管领导同意,中层及以上干部出差经主要领导同意,开会以上级文件或电话通知为准,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

2、政府办、财政所座机电话费按规定报销(每月控制在:

财政所200元、政府办300以内),其余电话只接不打。

3、因公事需要租车的,由经办人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租车,租车费由经办人现金支付并在一个月内开据发票和租车清单交领导审签后适时报销。

4、办公日常用品由财政所统一购买,其它用品由经办人向党政办公室申报并由办公室交领导同意签字后由财政所购买,否则不予报销费用,实行领用公共物品登记制;

打印资料在打字室,特殊情况需在外打印的,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5、大宗物品采购。

应进行公开招投标采购的按规定进行,其余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经主要领导同意,1000元以上2000元以内经党政主要领导研究,2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经书记或镇长办公会研究,5000元以上经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所有采购应有财政等相关人员3人以上参加。

6、小车管理制度

单位小车用于公务,不得公车私用和用公车学驾驶技术,严禁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

加强公车维修和配件采购管理。

(五)公务接待制度。

1、公务接待原则上由对口部门负责,必要时,请主管或分管领导参加,坚持“热情大方、周密细致、节约开支”和“节余归公,超支自负”的原则。

县级机关和兄弟乡镇来指导工作,每人每餐20元;

市级机关和县外其它单位来我镇指导工作,每人每餐30元,所有接待和会议无特殊情况,一律使用本单位的工作酒。

2、原则上实行副科级以上领导为接待经办人,所有接待实行现场签单(注名事由、时间、经办人和参培人员等情况),接待费用由经办人现金支付,一个月内持发票和菜单交领导审签,适时报销;

工作人员或中层干部因工作确需接待的,经请示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按标准标准接待,否则不得报销费用。

3、建立个人公务接待登记制度。

经办人所产生的接待、租车费由个人作好登记,财政所分半年,年终进行一次情况通报。

(七)会议费管理

1、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召开的会议方可报销会议费,两干会和其它有关会议按人均10-15元/餐的标准。

2、党代会、人代会按实际参会人员20-25元元/餐标准。

(八)实行公务支出“一票三签”报销制度。

所有支出票据实行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后,交主要领导审批。

四、政务公开制度

1、公开的形式和要求:

坚持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为目的,采取会议通报、发放文件、办公开专栏等多种形式并根据公开的内容和时限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开。

2、公开的内容:

(1)镇政府议事规则和办事制度;

(2)内设办事机构和办公室(中心)的工作职责,服务事项,涉农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

(3)惠农政策和与群众生产和生活密切联系的办事程序和结果;

(4)各种规划和计划及其进展情况,干部任免调配和管理;

(5)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和公务费支出情况;

(6)全镇工作发展思路,任期和年目标,重大工程建设及为民办实事服务承诺事项;

(7)救灾救济款物和社会保障奖励情况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办理情况等。

3、明确责任,落实专人负责。

由分管领导牵头,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做到有依可查;

公开的内容由相关办公室或中心室提供,分管领导审查后公开;

镇纪委监察不定期开展督查。

4、加强村务、财务公开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工作。

五、行政效能建设和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制度

(一)按层级管理制度明确效能目标,采取时限定期报告、季度通报、年度考核。

(二)公开办事承诺制

1、镇党委政府年度实施的民生工程建设事项,向社会公开承诺并明确办事时限、责任人和工作要求。

2、对镇村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除应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除外,凡工程造价在3万元以上的全承包工程,均由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组织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选定承包人,接受群众监督,严禁暗箱操作。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建设“阳光工程”、群众满意工程。

(三)办事时限制和责任追究制。

分别按四川省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执行。

(四)作风建设制度

1、镇党委成立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镇长任副组长,纪委副书记、组织、监察、人事、宣传干事、党政办文书为成员的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收集、督查、考评、作风通报等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资料收集、建档。

2、在镇干部中开展“争创一流服务,树一流形象”为载体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以“五个一”为内容,即:

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把椅子、一声问候、一个满意。

3、实行干部去向公示制,凡镇干部因公事外出或因私事请假均事先向党政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作好登记并及时在去向公示栏进行书面公示,方便群众办事知晓。

4、结合实际推行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建立完善便民服务站工作制度。

5、实行作风建设通报制。

对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不遵守党政机关工作制度,不服从党委政府统筹安排完成交办工作事项或因工作责任心问题影响了全镇工作大局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干管权限和层级管理给予提示谈话、警示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并将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凡干部个人受警示谈话一次扣年度考核1分、书面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受组织处理扣3分,单位受县委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书面通报批评一次各扣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5分。

(三)工作绩效奖励制度

对镇干部(副科级以上领导除外)完成党政中心工作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成效显著的,在年度考核时实行绩效加分列入考核内容。

一是联系村工作:

年度考核名列前3名的,对所联系村的镇干部组长加2分,其他人员加1分;

二是业务工作:

对个人所承担职责内的业务工作,被县级主管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名例全县前一名的,对业务主管人员加2分,个人被评为先进受县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受县委政府表彰加3分,受市级部门以上表彰加5分(以上年考核作为当年加分的依据,一人从事几个岗位的以其中一项的最高一次加分)。

六、环境卫生制度

(一)办公室由各人打扫,确保办公室清洁、资料规范整洁。

(二)环境卫生:

政府大院公共区域由后勤人员负责打扫,随时保持清洁卫生,每发现脏乱差一次扣1分。

政府机关每1周组织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

(三)开展卫生评比:

由分管环境卫生的领导牵头明确责任,建立评比制度和奖惩措施,对各办公室(中心)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评比、通报,考核小组不定期进行抽查,评比结果和抽查情况列入各办公室(中心)主任年度考核。

中共龙华镇委员会

龙华镇人民政府

2009年7月29日

主题词:

党政机关制度通知

抄送:

县委办,县府办,县组织部,县纪委。

龙华镇党政办2009年7月29日印

(网发,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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