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技计划重点项目任务书模板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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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年月
填表说明
1、本《任务书》是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科技发展计划重点项目而设计。
2、《任务书》必须依据重点项目申请书和评审反馈意见认真、如实填写,原则上不得变更内容。
如发生变化,承担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市教委科研处,经市教委科研处批准后方可填写本合同书。
3、填写内容涉及到外文名称,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字母。
4、本栏应根据申请书中评审专家意见,调整后重新修改的研究内容填写。
5、《任务书》“密级”和“编号”由市教委下发立项文件确定。
6、经费预算中“市教委科技经费”指通过市财政评审批准的经费额。
“其它来源”是指市教委以外的各级财政拨款和依托单位融资、集资、入股等各种形式的经费来源。
“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指依托单位为此项目专门提供的研究经费。
依托单位为研究人员所提供的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能计算在内;
依托单位提供的已有设备及其它设施条件等也不能折合为配套专项经费。
经费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取两位。
7、项目经费支出明细中各项开支范围说明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文件下载网址:
【网址】)。
8、硕士生、博士生参加项目研究的应当在“项目组主要成员简况”项“专业技术职务”栏中注明。
“签名”栏中必须由研究人员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
9、各栏大小可随内容多少调整,不够时可以自行加页。
本任务书中,凡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10、本《任务书》以Word文档格式录入。
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于左侧装订成册,按规定日期报送北京市教委科研处。
一、立项依据
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简述项目的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要着重阐述其对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意义
二、主要研究内容
(一)要解决的主要科学问题和技术难点,或要实现的关键技术或要研制的新产品
(二)主要创新点
三、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
说明研究项目的总体工作思路、与合作单位的分工、组织管理措施,以及拟采用的技术路线和手段。
四、年度实施计划及考核指标
年度
年度实施计划及考核指标
年
(中期检查)
五、项目成果形式及指标(对成果指标作简要说明。
指标应具有可考核性)
(一)主要技术指标:
如形成的专利、著作权、论文、专著、新产品、新装置等数量、指标及其水平等;
(二)经济、社会效益方面:
(三)人才培养、队伍建设方面:
(四)其他:
六、知识产权归属及管理
我承诺:
1、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软件、数据库等均明确标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技计划重点项目资助”,并标明项目编号;
2、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实用技术及无形资产,由我所在高校代表国家行使使用权和经营权。
项目研究成果及无形资产使用和经营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七、经费预算及用途单位:
万元
(1)项目经费来源
市教委经费
其他来源
国家有关部委拨款
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
项目合作单位自筹经费
合计
(2)项目经费支出
科目
经费
设备费
材料费
测试化验加工费
差旅费
会议费
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
知识产权事务费
劳务费
专家咨询费
仪器设备购置费用明细:
(单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
名称
型号
数量
金额
购买时间
八、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合作单位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年龄
专业技
术职务
学位
现从事专业
所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一级学科)
工作单位
(高校写明院系)
项目中的分工
签名
项目组主要成员
九、共同条款
1、订立《任务书》各方共同遵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市教委科研处负责组织对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中期检查结果作为确定本项目后续支持与否的依据。
3、项目实施中出现问题,并属于项目承担单位责任,甲方有权停拨剩余经费;
情况严重者,市教委有权责令项目承担单位部分或全部退还已拨经费。
4、承担单位的主要职责:
(1)按本《任务书》支付自筹的科技经费;
(2)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按进度要求完成本任务书约定的研究内容,实现项目的实施目标,使项目达到或超过本任务书约定的验收考核指标;
(3)随时报告与项目有关的重大问题;
(4)当本项目完成时,向市教委科研处提交项目验收所需的有关材料;
5、承担单位对项目经费必须单独核算,应当按任务书规定的开支范围,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项目承担单位不履行任务或不能保证科研经费专款专用时,应当部分或全部退还市教委已拨科技经费。
6、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须保持稳定。
如遇特殊原因需调整变动,项目承担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市教委科研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调整变动。
7、项目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发生可能影响本《任务书》按期完成的重大事件,或者本项目需要调整或者撤消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向市教委科研处提交书面报告,经市教委科研处确定处理意见后执行。
8、《任务书》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市教委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9、《任务书》文本一式四份。
市教委、市基金委、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各执一份。
十、其他条款
十一、签定任务各方
市
自
然
科
学
基
金
委
员
会
负责人(签章):
(单位盖章)
教
项
目
承
担
单
位
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签章)
(签章)
合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