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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校园伤害事故责任者主要包括(D)

①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②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③学校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④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

⑤学生⑥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

A.①②B.④⑤⑥C.①②③D.①②③④⑤⑥

4、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可以根据以下哪些依据判定学校存在过错?

①教育教学手段或技术手段使用不当致使学生受到伤害

②教育教学活动中没有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

③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

④学校没有及时采取干预和救治措施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或伤害程度加重

A.①②B.②③④C.①②③④D.③④

5、下列哪项不属于学校与在校未成年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定位?

A.教育法律上的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

B.教育法律上的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

C.教育法律上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D.教育法律上的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

6、在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下列哪项是不能被采用的(D)

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公平责任原则D.归责原则

7、下列哪些校园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时可以免除学校责任?

(A)

①洪水、海啸、地震②学生自杀、自伤③学生本人或学生之间偶发的意外行为④学生突发疾病

A.①②③④B.①②C.③④D.②③④

8、下列校园伤害事故中教师需要承担责任的是:

A.学生不遵守纪律被老师罚跑操场100圈,学生在受罚过程中休克

B.学生考试作弊被教师发现,该生在学校给予通报批语处分的当天服毒自杀

C.王、李两初二学生在课间嬉闹,老师已予以告诫和制止,但学生未听从,后李不慎将王推倒导致左臂骨折,教师发现后及时送医并通知家长

D.学生吴某在上课期间突然发生抽搐,老师发现后及时送医并尽快通知家长

9、目前,解决校园伤害事故赔偿金来源最有效的途径是(A)

A.参加学校责任险B.建立教师责任险

C.学校自筹资金D.教育行政部门协助解决

10、下列校园事故中属于学生个人责任的是:

①高某在体育课中心脏病突发死亡,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未告知校方

②王某和李某放学后在回家的路上玩耍,王某不慎将李某眼睛弄伤

③张某和于某在学校二楼室外楼梯玩耍时不慎坠到一楼,经查是学校楼梯栏杆不符合中小学建筑规定

④张某和王某在上课时打闹,王某不慎将张某推倒造成李某胳膊骨折

A.①B.①②C.①②③D.①②③④

三、简答题

P8-91、如何理解校园伤害事故的定义及基本内涵

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因过失行为造成的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关联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它所侵害的是受害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其基本内涵是:

一是事故必须是发生于中小学生接受学校教育期间;

二是受害人为未成年在校受教育者;

三是行为人已经对受害者造成了伤害的结果;

四是伤害结果的发生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系;

五是学校对伤害结果的发生如果有过错的,对此要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P58-592、请简要论述学校与在校未成年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定位。

(1)教育法律上的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

(2)教育法律上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教育法律上的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

P19-213、导致校园伤害事故发生的学校方面的原因有哪些?

(1)学校相关制度不严,管理不力。

(2)学校校舍、设备陈旧老化或设计不符合安全要求。

(3)教育教学活动中安全保护措施不力。

P93-944、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解决的调解中如何遵循自愿原则?

调解校园伤害事故纠纷,必须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不能施加任何压力,用简单粗暴的办法强迫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自愿原则贯穿在调解的整个过程中,首先,校园伤害事故纠纷发生后,是否由校内调解委员会或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不得采取任何强制的方法迫使当事人接受调解;

其次,在调解具体纠纷时,要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不能采用任何压制、逼迫甚至体罚等粗暴手段;

第三,调解协议的达成及执行,也都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不能勉强,更不能在当事人思想不通、相互未达成谅解的情况下强迫他们达成协议和强制执行协议。

只有始终坚持自愿的原则,才能彻底解决纠纷。

P59-615、学校履行教育、管理、保护职责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1)校舍、设施安全

(2)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3)安全教育到位

(4)即使救助受伤害学生

(5)食品安全

(6)教育、批评注意方式方法

(7)充分考虑不同学生的身心特点,照顾体质特异学生

(8)对擅自离校或有危险行为的学生及时采取措施

(9)严格教师的管理与监督

(10)在以下几个特殊期间,尽职尽责:

1)到校时间

2)课间休息时间

3)午间休息时间

4)离校时间

5)晚自习时间

6)宿舍熄灯前后的时间

7)组织学生外出旅游或参观期间

P706、在学校伤害事故中学校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减责或免责?

学校只要履行了教育法律规定的特定职责并对在校学生尽了“相当注意义务”的,且对其无过错能够举证,就可免责。

P85-907、简述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

(1)事故现场的紧急处置

①预前制定事故处理预案,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②及时救治受伤学生,第一时间同志其家长或监护人。

③做好对其他学生和受害学生家长安抚的工作。

④注意事态发展,郑重对待承诺。

(2)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注意保护现场。

(3)调查取证,做好证据收集工作

①调查取证应当及时。

②收集证据应当合法。

③收集证据应当严谨

(4)做好受伤学生的安抚工作

P1098、校园伤害事故发生后如何追究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作为教育者,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员,我国《教师法》第8条规定“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因此,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由于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尽职责或者违法行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后果的,应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论述题

1、如果你所在学校有多名学生在校食用午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学校应该如何处理?

如果我校发生多名学生在校食用午餐或饮用水后身体不适,我觉得首先不应惊慌失措,要外缓内急,有条不紊地进行“缓”处理。

情景设计:

我接到教师报告,有几名学生出现身体不适或急性呕吐的症状,可能与中午饮食有关。

我会立即派校医或经过培训的专业健康教师到场护理,经过现场观察确有食物中毒的迹象,应该由专业健康教师送学生到最近医院进行救治,同时启动学校的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具体处理方案如下:

在立即妥善处理好中毒学生后,按照以下步骤行事

第一步,打电话到防疫站、急救中心、教育局办公室,汇报发生食物中毒情况。

同时,参与学校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处理的教师立即到达预定位置。

第二步,学校按正常作息时间上课或下课,经过培训的教师迅速进入课堂“听课”,将课堂变为“现场观察室”,如发现学生有异常反应迅速带到“现场急救室”,同时学校布置好交通便利的1—2个教室做“现场急救室”。

第三步,每排教室前由两名教师组成“护送小组”值班,我会指派专人到学校食堂及校外代饭点封存食品,同时安排专人整理食堂,重新准备次日的学生饮食。

第四步,“现场急救室”应挂上窗帘,进出人员最好不穿“白大褂”,由先到场的医护人员组成急救小组,由最有经验的医生或教育领导任现场指挥,对“现场观察室”送来的学生进行初步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分送到医院。

第五步,救护车进出医院或学校最好关闭警报,减轻对小学生心理压力,及时把经过初步处理的学生安全分送到不同的医院。

第六步,防疫站专业技术人员到食堂进行检查,同时对校园必要的地点进行消毒。

第七步,教育局会同卫生局相关人员开现场办公会,同时听取相关人员的病情汇报,制定食物中毒的具体治疗方案。

第八步,学校安排专人通知和接待学生家长,对家长做好安抚工作,稳定学校教学秩序。

 

结果预测:

1.查清食物中毒的原因并整改;

2.由于采用外松内紧的处理方式,学校教学秩序正常;

3.食物中毒的几名学生救治及时,数日后全部回校上课。

设计思想:

本次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可以进行“缓”处理,处理程序按既定的经过演练的应急方案进行,校园内教师应该没有惊慌失措的表现,学生们没有出现大范围的心理恐慌。

“现场观察室”的教师稳定了学生的情绪,将有异常反应的学生送到“现场急救室”;

“现场急救室”对学生进行初步处理,根据具体情况用救护车送到附近医院;

校内、校外“护送小组”护送学生到达指定位置;

及时封闭食堂,有利于防疫部门查清中毒原因,以便对症下药和及时处理。

突发事件“缓”处理的目的,就是为了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防止学生之间产生较大恐慌,在对学生进行有效治疗的同时,又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今后防食物中毒工作的注意事项:

(1)以上事件的处理,是针对普通食物中毒的情况进行的,可以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减少学生的心理压力,防止学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癔病”的发生;

如果属于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那就必须启动更高级别的预警方案,请政府与司法部门介入处理。

(2)学校必须有应急处理方案,学校对相关教师进行过系统的培训,使之具有一定处理食物中毒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且在学校进行过实际的演练。

(3)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如学校的广播、画廊、班级墙报等,对学生进行过食品卫生知识教育,学生对变质食物有一定的鉴别能力,对食物中毒的症状和反应有初步了解。

(4)学校积极开展各项体育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增强体能,发展心理素质,提高身体对疾病的抵抗能力和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减少或减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某小学举办春季运动会,三年级学生俞某与其他同学一起观看铅球比赛。

李某是参加这次铅球比赛的运动员。

在李某之前的运动员投掷完毕后,担任裁判的教师到铅球着落地点丈量投掷距离,俞某等几位同学随该老师进入落地区内观看丈量结果。

在老师和观看的同学尚未撤离运动区域时,李某接着投掷出的铅球,砸中尚未退出运动区的俞某的头部,致其头部急性重型颅脑损伤,右额额部硬膜外出血。

因治疗费用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

俞某称:

被告中心小学对运动会组织管理不严密导致原告受伤,明显具有过错,应负民事责任。

因此,要求学校赔偿损害。

被告中心小学辩称:

原告头部在运动会期间被铅球掷伤是事实,愿意赔偿适当的经济损失。

但俞某违规进入铅球落地区域,李某擅自投掷铅球,对于损害事实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被告李某辩称:

原告头部被其投掷的铅球所伤是事实,但其是参加学校组织运动会的运动员,经老师同意后投掷,且球未掷出投掷区域,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应由学校负赔偿之责。

根据你对校园伤害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的了解,你认为这起事故中各方应该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参考答题要点:

近年来,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

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形式和内容也越来越丰富,虽然学校在学生安全工作方面下了很大的力气,采取了很多的防范措施,但仍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如何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依法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尤其现阶段,由于独生子女多,学生的安全问题受到学校、家庭及社会各界的空前关注。

有时,一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体育教师、学校乃至教育部门都会被拖得苦不堪言。

以上这起事故属于学生校内活动时的意外伤害事故,主要是指学生在校活动时,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或不可抵抗的力量而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

小学生在校内活动致意外伤害事故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第一类是在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伤害事故,比如体育课进行器械运动时的摔伤;

第二类是非授课时间(即课间休息或课外活动时)学生在校园内受伤的事故。

这起事故就属于第一种。

在解决此类纠纷时,首先,我们必须贯彻过错原则,2002年教育部颁发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办法》总则第七条中明确指出“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学校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的责任,造成学生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从学生被铅球砸伤的事故看,

学校运动会组织者对投掷铅球运动的安全区设置过小。

学校在组织运动会时,应该把学生安排在绝对安全的区域观看,

而不能仅仅是站在投掷区以外。

在安全区沿线,还应派人警戒,以免有学生不注意进入危险区域。

如果有条件,应在投掷区设置防护网。

作为观众的我们在观看投掷类比赛时,应特别注意投掷物的运动方向,一旦发现方向偏离正常范围时,要迅速、及时地躲避。

看到其他同学离投掷区太近,我们也要马上提醒。

另外,体育老师在投掷铅球这一危险活动中,没有尽到安全保卫职责,过错是明显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我们明确了学校的教育管理职责,但学校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其一切职责只能由教师这个“活生生”的个体实施。

而老师的所有行为是否都由学校来承担责任呢?

这就涉及到老师是否是履行职务,如果其行为是为了履行职务,那么学校就应承担责任;

但如果是单纯为了个人利益而与教师职责无关的行为,则学校可以免责,由教师个人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教师的哪些行为可以认定是履行职务行为?

笔者认为:

教师上课行为,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这些都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学校应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因此,在运动会上发生这样的事故,主要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的范围根据具体的情况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后期治疗费、车费等。

而且这起事件中,体育教师责任也较大:

“安全第一”的意识不浓;

对可能发生的伤害隐患估计不足,技术动作讲解示范不够,保护设施准备不足或不懂如何去保护与帮助。

如在进行投掷类的教学,教师对动作讲解不够,对其他学生的位置未做限制,部分学生处于危险区内,学生在投掷时致他人严重受伤,这是较为严重和常见的事故。

缺乏责任心:

这类事故也比较常见,有的教师上课不布置明确的教学任务,喜欢“放羊”,学生自由散漫,教师管理不严甚至脱堂,不能发现学生出现的一些危险行为,或者即使发现了也放任自流,没有及时制止,导致伤害的发生。

所以教师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或警告处分。

《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二)

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学校责任事故是指学校由于过错,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未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尽到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造成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承担事故的侵害赔偿责任。

2、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心是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

3、建立校园安全防护体系是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

4、学校安全管理包括学校设备设施管理、学校活动安全管理、学校卫生健康安全管理学校治安秩序安全管理、学校交通安全管理。

5、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校长应“靠前指挥”,亲临第一线领导。

6、学校调查取证过程应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让当事人各方参与调查取证的全过程。

7、在校园伤害事故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调解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8、校园伤害事故特征包括主体的特定性、时间的特定性、地点的特定性、主观方面的特定性、结果的特定性

9、在校园伤害事故中涉及的法律责任追究应当包括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三个方面。

10、在校园伤害事故纠纷的解决中协商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各方承担责任的大小和赔偿的多少

1、校园伤害事故的范围是指:

(D)

A.在校园内发生的所有事故B.在上课期间发生的

C.在学校发生,与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

D.由学校组织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活动,包括校内与校外

2、以下不属于校园伤害事故的是:

A.林某在上学的路上被汽车撞伤

B.运动会上,李某在进行800米比赛的过程中被田赛场地抛过来的标枪刺伤

C.王某在学校组织的春游中不慎将腿摔伤

D.上课过程中学生甲不慎用铅笔将学生乙的眼睛刺伤

3、学校治安防范工作包括哪些?

①加强校园巡逻②建设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网

③发挥基层治保和调解组织的作用④严把校门

A.①②B.①②③④C.③④D.①③

4、下列事故中不属于校方原因造成的是:

A.学校将操场出租商用,学生在上体育课的时候被进校的汽车撞伤

B.校外人员入校砍伤学生数人后扬长而去,学校门卫毫无察觉

C.学生在体育课过程中被从校外飞进来的石子砸伤

D.学生集体食物中毒,原因是食堂选用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

5、人身伤害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①对已经支付的医疗、误工、护理、住宿、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赔偿②对未来将发生的医疗、康复、护理、器械交通、住宿、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赔偿③精神损害的抚慰④残疾赔偿

A.①B.②C.④D.①②③④

6、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包括以下哪几个环节?

①事故现场的紧急处置

②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注意保护现场

③调查取证,做好证据收集工作

④做好受伤学生的安抚工作

A①②③④.B①C④D②③

7、校园伤害事故责任者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④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⑤学生

⑥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

A.①②③B.①②③④⑤⑥C.④⑤⑥D.①③⑤

8、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可以根据以下哪些依据判定学校存在过错的是(C)

①教育教学手段或技术手段使用不当致使学生受到伤害

②教育教学活动中没有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

③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

④学校没有及时采取干预和救治措施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或伤害程序加重

A.①B.②C.①②③④D.③④

9、下列哪些校园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时可以免除学校责任?

①洪水、海啸、地震②学生自杀、自伤

③学生本人或学生之间偶发的意外行为④学生突发疾病

A.①②B.③C.②③④D.①②③④

10、下列校园事帮中属于学生个人责任的是:

①高某在体育课中心脏病突发死亡,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未告知校方

②王某和李某放学后在回家的路上玩耍,王某不慎将李某眼睛弄伤

③张某和于某在学校二楼室外楼梯玩耍时不慎坠到一楼,经查是学校楼梯栏杆不符合中小学建筑规定

④张某和王某在上课时打闹,王某不慎将张某推倒造成李某胳膊骨折

A.①②③④B.④C.②③D.①②

《校园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复习题

(二)

1、简述政府对构建安全校园环境的责任

 

政府作为教育的举办者,对学校的安全有着不容忽视的责任。

在学校安全方面,政府理所应当是第一责任人。

从宏观上讲,各级人民政府都要认真履行对辖区内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监蘑、检查的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

具体来说,政府在保证学校安验方面应承担以下责任:

第一,政府应依法保证对国家举办学校的安全经费投入,为学鞍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基础设施、生活设施和办学条件,并定期对学校的校舍和其他基础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排除,对确认为危房或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责成相关责任部门或民办学校举办者限期解决;

第二,政府应该贯彻好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进行宣传教育,制定学校安全的总体要求和规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第三,指导和督促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并协调各部门对学校的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四,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校园伤害事故。

P72-732、校园伤害事故中学生及其监护人责任的认定包括哪几个方面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纪律与规章制度,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予以有效的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绝改正,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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