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镇中心小学教师结构工资制实施细则概要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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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工资;

职务岗位津贴;

教龄津贴;

各类政策性补贴。

2、固定工资均在每月12日左右发放。

第四条浮动(奖励)工资部分

1、浮动工资由岗位职务工资、效益奖、综合考核奖三部分组成。

2、浮动工资的来源:

国拨工资的津贴工资(即30%活津贴部分)中提取每人每月200元;

年终奖;

学校自筹经费(含社会捐助)。

第五条岗位职务工资

1、岗位职务工资的计发:

按实际课时和承担的工作量折成课时算出月工作分,再乘以分值按月计发。

(有关辅导项目以奖励代补贴,体现在效益奖内,不列入岗位职务工资)

2、岗位职务工资的计算公式:

月工作分=基础课时×

(1+浮动因子)×

教学系数×

4+兼职补贴分+其他补贴分(班主任分及教龄分)

3、浮动因子:

低段语数0.1,中段语数0.2;

高段语数0.3;

常识、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体育0.15;

小学一级0.1,小高0.2,中高0.3。

4教学系数:

说明:

⑴各项系数分的获得以规范要求为准,不符合规范的减半处理。

⑵课外活动含体育活动、兴趣活动;

科技小组含综合实践、校本课程。

⑶备重复课的备课系数减半计核;

体育、美术、音乐、英语、信息技术专职教师总系数分别加0.1分。

5、兼职工作量的核定及折合工作分。

(以周课时计算,月工作分核定)

学校行政人员按行政岗位工作计分,兼任以上职务不再加分;

各项兼职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兼职范围内的一切工作并接受考核检查,未履行岗位职责的不予计分;

各校兼职岗位的设置、和给予的工作分需根据学校实情和实际工作量的大小报镇小审定。

正校级指镇小书记校长;

副校级指镇小副校长,校长助理;

中层指镇小总务、教导、政教、教科室主任;

总辅导员同中层副职。

镇小行政人员不兼课的按镇小最末位计工作分。

成校、食堂教师考虑到工作特点,单独核算工作量。

7、班主任补贴分的核定

⑴班人数40人(不含40人)以下20分,40人以上25分,50人(含50人)以上30分。

⑵班主任补贴不包括国家规定发放的津贴,国拨部分到学期末一次性发放。

⑶属班主任(含辅导员)兼职范围内的工作(早操、专题教育课、班队活动)不计工作分。

8、教龄补贴分:

5-10年加3分;

11—15年加5分;

16-20年加7分;

20年以上加10分。

9、有关说明事项:

⑴教师的工作量因其本人的要求照顾而不足的,每少一课时扣工作分3分;

非本人原因而不足的,则按实计算。

⑵学校临代人员、返聘的教职工不参加工作分的计核。

⑶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30元,直接从月岗位工资中扣除。

⑷岗位职务工资按月结算,全镇参照数为每分1.5元。

由教导处统计结算,校长审定,每月10日左右发放。

经费来源为30%活津贴中提取的每人200元和校内自筹资金,教师职务工资中超过200元的部分由校内自筹资金补足。

教师岗位职务工资视学校经济状况上下浮动。

⑸此项工资每年发10个月,7、8两个月按国家规定(即档案工资)发放。

⑹代课补贴单独计算。

⑺试用期的教师及试聘教师不参加岗位职务工资的考核。

第六条:

效益奖

效益奖根据教育、教学效果和所取得的成绩大小予以奖励(以分数结算)。

一、教学指导奖

1、指导学生作文、书画在市属级(含《马山教育》)发表每篇(幅)奖1分,市级及以上报刊上发表,每篇奖4分。

以指导老师署名或注明学校并经审核为准;

外省市每篇(幅)加2分,同一题材算一次。

(此项一学期最高限奖50分)

2、指导学生在教育部门(含少工委、教育工会)组织并行文通知的作文、数奥、书画、

书画类、三小作品资金分配比例为指导老师奖3/4,班主任奖1/4;

全镇组队并集训的,集训单位和选送单位指导者分配比例为4:

6;

运动会前三名对照一、二、三等奖。

按名次取奖的,根据取奖情况折合成三等对应奖分(下同)。

3、指导学生团体获奖(镇级)

⑴上述单项包括书画、阅读等项目。

⑵只奖指导者;

集训的,集训单位和选送单位指导者分配比例为4:

6,多人指导分数均分。

(3)取奖超过六名的,按上述次第逐减(下同)。

4)市属及以上按镇级的4、5、6„„倍奖励。

(5)团体比赛不评等第奖时,奖金另定;

名额属分配性质的不奖;

二、教育、教学成果奖

1、教师论文发表于教育、教学专业报刊杂志每篇奖:

(不含文艺类作品)

(1)、有偿刊登的不奖;

学院、校报减半计奖;

论文系发表而非征集(以稿费收据为准);

(2)、与课题无关的心得、体会论文一学期最高限奖50分;

(3)、同一题材奖最高级别的一次。

2、教学活动参赛奖。

(包括教育部门组织或行文通知的所有参赛活动)

⑴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⑵名额属分配性质的不奖。

3、教学先进奖:

凡当年被评为镇级、市属级、市级、省级教坛新秀或优质课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的,分别奖励10分、20分、30分、40分、50分。

4、课堂教学质量奖:

语、数、英、常等学科以抽考为准,设基本分10分。

合格率、优秀率、平均分三项总平达到全镇平均水平的得基本分10分(以抽测为准)。

⑴三项总平与镇平均水平每增、减1,奖、扣1分、0.5分,扣完基础分可在其他效益分中扣。

统计口径视实际情况而定。

⑵由学校或教委认定的特殊学生除外;

兼任多门学科的取平均值;

⑶上级组织的学科抽查、调研奖罚另定;

⑷体育锻炼达标率(总分)达到上级标准,奖8分(每班);

分配比例为体育教师50%,班主任50%。

获先进称号的见下条5。

5、教育工作先进奖:

所带的班、团、队、兴趣小组、教研组、工会、电教、学校等获镇、市属、市、省、全国级先进集体,则给予负责人奖励分别为10、20、40、50、60分。

个人被评为各级各类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不含教学先进奖所列荣誉)单独奖励。

6、通讯报道奖:

教师为马山教育宣传报道的文章发表于各级党报,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工会),少先队机关报刊奖励如下:

⑴同一题材只奖最高的一次;

外省市、系统外报刊一概视为市属级。

⑵此项一学期最高限奖50分。

7、公开课奖:

教师在镇级以上开出公开课(包括组织队活动观摩、非检查性技艺活动展示等,不包括指导性、调研性听课)分别奖励,镇级5分,市属级10分,市级20分。

其中组织队活动观摩、非检查性技艺活动展示等多人合作算一人。

三、月全勤奖:

1、月全勤奖为每人60元。

2、当月病假1天扣30元,1天以上全扣;

当月事假半天30元,半天以上全扣;

因病因事请假须按程序办理手续,未请假者或未经学校同意擅离岗位者视作工,旷工1天,扣除全学期全勤奖。

3、教师上班迟到或早退累计6次(或突击检查累计2次)折算请事假1天。

4、周一升旗仪式无特殊情况不参加2次,折算请事假半天。

四、效益工资的计发:

以学期为单位结算(月全勤奖除外),期末由教师本人填写,各校核准,镇小备案,一次性发放。

分值暂定全镇参照数为每分5元。

第七条综合考核奖

一、考核奖按规定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综合评定其德、能、勤、绩。

二、考核内容:

(三)考能(岗位职责)50分A、专任教师:

B、管理人员:

(四)考绩(附加分)

1、专任教师:

效益奖中教育、教学指导奖和教育教学成果奖两部分的积分。

2、管理人员:

效益奖中教育、教学指导奖和教育教学成果奖两部分的积分或校全体教师效益奖总分的平均值。

因主观原因,学校发生重大事故,工作受到上级批评、学校总体质量下降,除了扣直接责任人岗位分外,分别扣主要领导、分管领导10、5分;

市属级以上工作先进受表彰一个,分管领导加5分。

三、说明

1、综合考核以学期为阶段进行,先有教师自评,再由学校考核审定。

2、综合考核分A、B、C、D四级,保底分为70分,70分以下为D级,D级不发奖。

3、学期综合奖从学校经费中提取人均每月50元(10个月)设立基金,分四等发放。

4、年终奖综合两个学期的考核情况分等级发放,连续两个学期考核为D级或年终综合考核为D级的不发年终奖。

成校、食堂教师因其工作特点,单独考核发奖。

5、由于学校工作繁杂,临时性工作不可预计,因此教师应发扬奉献精神。

6、管理人员考核到镇小中层正职、完小校长。

如果兼任基础学科或是专任教师的管理人员则在综合考核时先照专任教师标准考核,再进行管理人员的考核,其中一块的得分不低于80%时则哪块高靠那块。

6、试聘、待聘教职工不发学期综合考核奖

第八条说明事项

1、本细则中的有关奖额随着学校财力按比例上下浮动。

2、本细则由教代会通过,二00二年九月起正式实施,学校原有各种岗位考核、教育教学奖励方面的规定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终止。

3、本细则考核对象为全镇小学在编教师及职工,由各校依照本细则进行考核,镇中心校负责监督。

幼儿教师、临代人员按相应制度考核。

4、本细则解释权属校长室。

绍兴市马山镇中心小学二○○五年二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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