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与香港世华集团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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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最高行动准则,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2双方从签订合同即日起各委派三人成立“长春世华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组长由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指派;
1-
3“世华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仅针对“长春世华产业园”,建设开展工作。
第二章
合作背景
2-1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成立于2005年9月29日,为长春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共同建设的省级开发区,区域面积118.59平方公里,主要目的是以一汽集团为平台,集中整合长春市汽车产业资源,迅速做大做强长春市汽车工业,并承担一汽集团辅业剥离职能;
在未来的5到10年,将发展成为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环境优美,适合人居的长春市东南部新城;
2-2世华集团隶属于世界华人协会、世界华人工商促进会,其分会遍及全世界156个国家及城市,多年来世华集团积极参与中国内地的投资建设,成为响誉全球的知名品牌。
集团紧密依托世界华人的精锐,以高新技术为先导,整合全球优势资源,积极致力于华人经济、中国大陆经济的发展,始终是全球500强等跨国集团的合作首选。
“长春世华产业园”的建设,是世华集团与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加强政企合作并具体实践的典范。
它不仅为海外跨国集团更加快速、便捷地落户长春,搭建起了新的平台,同时,通过“长春世华产业园”模式以及完善的服务体系的支持,必将有力的推动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的对外开放工作。
第三章
合作方向
3-1世华集团拟在五年内实现3000亩,两年内第一期实现工业用地500亩“长春世华产业园”的规划布局及园内建设,至少进入两家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且国内空白的“高、精、尖”项目;
首期总投资9600万美金,引进的第一个项目是乙方与达航科技合作的特种车项目,该项目将填补国内特种车技术方面的空白;
第二个项目是乙方将引进德国技术的发动机,生产4000cc–9000cc的发动机,专门提供发动机给国际著名品牌的跑车,这项技术将填补国内没有生产跑车发动机的空白;
3-2世华集团引进的项目将力求与全球500强企业或其相关产业合作,其产品在满足国内市场的同时,力争纳入全球采购计划,充分提升长春市的国际竞争力和城市形象;
3-3世华集团力争每月筛选一家有望客户(意向投资方)和三家潜在客户(待开发投资方),递交给“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并由领导小组委托‘国际对华投资联盟’进行项目评级与世华集团专家委员会进行选项评审;
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双方通报备案;
3-4世华集团在长春建立长春世华产业园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并由该公司实施投资计划。
届时由该公司与不同的海外跨国企业集团设立合资公司;
3-5世华集团与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的合作分工是:
世华集团负责用其注册资金进行项目的引进(知识产权及技术转移),项目公司的建立,设备及相关生产线的投资以及生产流动资金的投入;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负责土地征用,并负责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需要出资进行前期建设,总垫付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4-1根据“振兴东北长春产业基地专案框架协议书”的要求,为乙方提供订购宗地。
4-2协助乙方,并按投资方要求,完成‘长春世华产业园’订购宗地的征地拆迁工作;
4-3在乙方提供全部材料、交纳相关费用的前提下,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用地、规划、开工等相关手续。
4-4由招商局跟踪服务,并成立专门的开发区世华项目服务组,协助乙方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协调工作;
4-5根据乙方项目用地需要,由甲方出资负责“长春世华产业园”规划内土地实现三通一平及周边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4-6为乙方无偿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临时办公场所及特种车展销地,水、电等消耗费用由乙方自理;
4-7为乙方预留2500亩的发展用地,乙方有优先购买和使用权;
4-8保证乙方享受开发区现行优惠的各项政策。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双方应执行调整后的政策;
4-9乙方按国家工商法规定注册资本金全部到位后,甲方展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在乙方注册成立长春世华产业园有限公司30-45天内,为乙方办理首期工业用地500亩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规划用地许可证》;
4-10负责解决乙方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各种配套费用的免、减、缓的各种手续,具体工作另议,以不影响乙方施工时间为限;
4-11保证乙方享受国家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乙方责任:
4-12负责“长春世华产业园”的总体规划设计;
4-13负责在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完成长春世华产业园有限公司注册及建立,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各种手续所需相关材料,以便办理土地审批和开工手续;
4-14向甲方提供项目工程建设时间表及详细投资计划,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总投资;
4-15未经甲方同意,在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并正式达产前,不得转让项目及该项目名下的土地及建筑物;
4-16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批复》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后,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开工建设,超过规定日期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接受甲方处罚;
4-17负责‘长春世华产业园’后期驻园企业/项目的引进工作;
4-18负责‘长春世华产业园有限公司’的推广、宣传工作,提升‘长春世华产业园’的形象;
4-19负责为驻‘长春世华产业园有限公司’企业提供融资、管理、营销等顾问服务,以确保企业的健康运营;
4-20乙方保证五年内,全部完成世华名下的所有规划用地内的项目建设。
第五章违约责任和责任的免除
5-1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应据实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5-2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和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其它约定
6-1乙方项目一期达产后,甲方同意将该项目所在地临街主路命名为世华大路(街);
6-2在满足乙方后续项目要求下,乙方应将未来规划项目落位于汽车产业开发区;
6-3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定之前的其它协议、函电等,如与本合同不符,均以本合同为准;
6-4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独立条款,其中任何一个条款无效,不会导致其它条款无效;
6-5甲方为乙方的前期建设所垫付的基建工程款(如3-5所述)。
乙方偿还期从甲方提供资金之日起至三年期满日止一次性偿还甲方垫付的全部资金,甲方为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6-6乙方有义务为‘长春世华产业园’做好后续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甲方将根据项目评估结果依据《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6-7在满足乙方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乙方原则上应使用一汽集团公司生产的底盘、车身及相关零部件。
甲方负责与一汽集团协调争取优惠政策;
6-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9本合同签约地:
中国。
合作双方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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