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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每位投标人可对上述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审查条件

4.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执行,其中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投标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在“在锡执业建造师信用管理系统”中执业状态为“无在建工程”(网址:

http:

//218.90.141.182:

81/jgcxy/);

(8)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9)宜兴市内企业持有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10)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详见宜建(2010)67号文件)。

(11)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宜兴市内企业)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宜兴市外企业)④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⑦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开标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其中交费证明必须注明个人代码和身份证号码,以便核查,否则该证明不予认可)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⑨授权委托书⑩投标保证金票据和施工图光盘押金票据。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

请注意宜兴市招投标网“招标文件发放公告”。

7、网上答疑:

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

施工企业可以通过阅读宜兴市招投标网“投标人须知专栏”,以了解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一般规则。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2投标项目负责人变更工作单位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8.3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投标项目负责人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

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8.4报名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有同时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有隐瞒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投标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

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8.6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

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7对于投标人的不良投标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宜政发(2008)243号文件《宜兴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作出相应处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宜兴市招投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公告为第次发布公告。

10、评标办法详见本公告附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附件:

工程评标办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4

项目名称

1.1.5

建设地点

1.1.6

建设规模

1.2.1

资金来源

1.2.2

资金落实情况

1.3.1

招标范围

1.3.2

标段划分

1.3.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1.3.4

质量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

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2.2.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方式:

通过宜兴市招投标网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

2.2.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年  月  日

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要求:

1.12

偏离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1

工程造价计价方式

3.2.3

不可竞争费项目及费率

3.3.1

预算价和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公示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宜兴市招投标网公示栏

网站:

3.4

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包括:

商务标光盘

□技术标光盘

注:

招投标专用光盘(包括商务标专用光盘、技术标专用光盘)由施工企业在平时领取一定数量的光盘,不针对具体工程发放光盘。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3.5.1

投标有效期

3.6.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汇票或本票或转帐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将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至宜兴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帐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

接收单位: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

帐号:

892010189300007502

开户行:

江苏银行宜兴支行

在开标时投标人提交票据,由招投标中心负责接受核验。

对未通过核验的,拒绝其投标文件;

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未通过核验,一律不予评审;

对在评审结束后发现未通过核验且对评标结果有影响的,则作重新评审(若投标人是第一次缴纳投标保证金,则在开标时应携带开户许可证登记备案,以便以后核对其基本账户)。

3.7.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年,指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7.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7.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8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9.5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

壹份正本,份副本

电子投标文件份数:

是否分标段编制:

纸质投标文件□是□否

电子投标文件

是□否

3.9.6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1、采用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其他要求: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工程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陶都路115号)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是,退还安排: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

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开标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7.4.1

合同签订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天内

2.1.2

图纸的获取方式

□宜兴市招投标网下载;

□招投标中心领取施工图纸(押金5000元);

□招投标中心领取施工图光盘(押金(5000元)。

2.1.3

招标文件售价

元(在开标签到时收取)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原件资料要求

10.1.1

开标时检查到会人员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和施工图纸(或施工图光盘)领取情况需提交的原件资料

1、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明和开标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

5、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保证金票据和施工图纸(施工图光盘押金)票据;

养老保险证明包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交费证明两种,其中缴费证明必须注明个人代码和身份号码,以便核查,否则该证明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所在地有其他的养老保险形式,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可在提交投标疑问时提出,由招标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

10.1.2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原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5、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宜兴市内企业)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宜兴市外企业);

7、《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

8、业绩原件(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要求提供业绩的须提供)。

10.1.3

本工程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并标明有效期。

10.2投标保证金管理要约

1、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被查实投标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前或项目经理更换备案不满六个月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其中,对中标候选人按不良行为公示并限制市场准入一年。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为不该出现的雷同情况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9、招标文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10.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在办理工程承发包合同备案手续时经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科在往来款单据上签字后,中标单位至市招投标中心综合科以电汇、转帐形式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对其余中标候选人则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以电汇、转帐形式办理无息退款手续,对其余未中标投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以电汇、转帐形式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10.4图纸押金退还方式和管理要约

1、如施工图未从网站上传下载,而是收取押金现场发放的,则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押金收取人按“押金票据核验单”及押金收据经与票据存根核对后,将押金退还投标人。

2、投标人获取施工图纸或施工图光盘后,如放弃投标,应以正当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并向招管办监督科备案。

否则,无正当理由、未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并向招管办监督科备案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或者递交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图纸押金不退,并以疑似不良行为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

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5“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采用,施工组织设计电子版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以电子版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不作暗标要求。

10.6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

是否要求投标人填写“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

□否

□是,表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0.7中标项目经理变更

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经理。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经招标人和招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备案。

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经理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

招投标监管部门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经理变更情况、限制承接工程的期限在网上予以公布。

10.8差额保证金

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和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10.9投标文件商务标补充要求

1、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包括招标人发出的清单总说明,且不得修改,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如另有其他须说明的内容,附在招标人发出的清单总说明后。

2、投标报价书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委托编制的投标报价应有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并附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签订的委托协议,否则按“未按规定格式填写”作废标处理。

但单独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对造价人员签字盖执业专用章不作要求。

10.10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11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2同义词语

1、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2、本招标文件中涉及“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为同一概念。

10.13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4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5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5.1

缩短招标(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是,本工程招标(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已经缩短,投标人须知关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不足15天的规定不再适用,如投标人对此有异议,请在投标人须知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前提出,否则视为已经认同本工程招标时间。

10.15.2

材料设备品牌承诺表

10.15.3

资格审查资料是否须单独编制(适用于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的)

□是,资格审查资料不仅要包含在投标文件中,还必须单独装订一份,但不设正副本。

密封和标记按投标人须知第4.1项要求,并在封套上标明为“资格审查资料”。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1.1.6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1.3.2本次招标标段划分:

1.3.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

(6)其他要求: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要求。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招投标专用光盘(包括商务标专用光盘、技术标专用光盘)

(10)投标人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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