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集团首页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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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集团首页Word下载.docx

对无需现场安装的特种设备,凡有连续5年以上(含5年)验收检验合格记录企业制造的定型产品,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员确认其安全技术性能合格的,可以免于验收检验,但监督检验机构必须在《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并发给加盖统一规格钢印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该标志有效期自监督检验机构签署免检意见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验收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配套土建基础技术图样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存入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第十三条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后,才可以投入使用。

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二、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三、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四、与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文件,或者与本单位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人员签订的维修保养责任书;

  五、维修保养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或者本单位维修保养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六、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当由制造企业提供免费维修保养且其期限达到时,必须向注册登记机构补报本条第五款规定的维修保养合同或者维修保养责任书。

  第十四条收到注册登记申请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查验资料工作,符合13号令及本规则规定的,应在《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上填写有关内容。

注册登记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将一份《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交由使用单位存档,另保留一份在本单位存档。

厂内机动车辆完成注册登记后,还应当核发厂内机动车辆牌照(格式见附录5,编号见附录8)。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必须将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和证书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照规定张挂《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以下称为"

安全管理人员"

)。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覆行以下职责:

  一、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二、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三、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四、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五、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六、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必须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当包括:

  一、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

  二、操作人员守则;

  三、安全操作规程;

  四、常规检查制度;

  五、维修保养制度;

  六、定期报检制度;

  七、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八、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检查可根据本单位设备的具体情况进行,但内容至少应当包括:

  一、对在用特种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乘载类特种设备,必要时要进行载荷试验,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二、月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1.各种安全装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

  2.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3.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备用电源是否正常;

  4.绳索、链条及吊辅具等有无超过标准规定的损伤;

  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

  三、日检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1.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

  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

  3.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备易磨损件状况;

  4.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等是否完好(当有这些装置时)。

  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

使用单位变更时,应随机移送技术档案。

技术档案内容至少包括: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随机文件;

  三、安装、大修、改造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

  四、运行使用、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的记录;

  五、验收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故障与事故的记录。

  第二十条特种设备安装、操作、维修保养等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对特种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人员数量应与工作量相适应。

本单位没有能力维修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第二十二条接受委托的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单位,必须与使用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并对维修保养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使用单位自行承担特种设备维修保养的,维修保养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由使用单位负责。

  第二十三条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报检制度,按时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

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在申请3年一次的全面检验前,应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运营复审申请报告,经该机构对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状况审查合格并填写《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审查表》后,方能向国家客运索道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全面检验。

  客运索道的年度检验按照13号令的第51条执行。

  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产权发生转让时,应当履行以下手续:

  一、原产权单位应当持拟转让设备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及有关牌照和证书,到原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二、原产权单位应将特种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随机文件、办理注销变更手续后的原《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2份)、历次检验报告、维修保养和改造记录等有关资料及其有关牌照和证书,移交给该设备的产权接收单位;

  三、易地重新安装的特种设备,新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分别申请备案、验收检验和注册登记的手续,其《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限重新计算;

  四、不需要易地重新安装的,该设备的产权接收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当重新填写《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2份)并到原注册登记机构重新进行注册登记(设备编号不变),设备定期检验的期限不变。

  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产权单位不变但需要易地重新安装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分别申请备案、验收检验和办理注册登记的手续,其《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有效期限重新计算。

  第二十六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承担维修保养的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

  一、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

  二、发生设备事故;

  三、停止使用1年以上。

  经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完全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后,方可以投入使用。

实施大修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大修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工作情况应当详细记录。

  第二十七条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自行决定封停特种设备使用且其期限超过1年时,应当报该设备注册登记机构备案,办理停止使用手续。

经确认的,在其停止使用期间,不对其进行定期检验。

封停特种设备期限超过1年但未报注册登记机构备案的,或者封停设备期限不足1年的,仍按照原期限进行定期检验。

停止使用期限达到并拟重新使用时,应当按照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履行相应工作。

  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或者其零部件,达到或者超过执行标准或者技术规程规定的寿命期限后应予报废处理。

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该设备的注册登记机构报告,办理注销手续。

厂内机动车辆报废后,还应将厂内机动车辆牌照交回原注册登记机构。

  第二十九条使用单位每年至少应当组织一次特种设备出现意外事件或者发生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演习情况应当记录备查。

  第三十条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除执行13号令和本规则的有关要求之外,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相关规章或者标准中关于防爆安全技术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按本规则规定执行特种设备备案、注册登记等工作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可将上述工作委托当地的监督检验机构或者下属行政部门办理,但必须对外公告,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必须按照附录5规定的制作规则,由省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的单位统一制作。

  第三十四条本规则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ΟΟ一年四月九日

附录:

1.特种设备分类目录

   

2.实施设计审查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目录

   3.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4.客运索道安全管理审查表

   5.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制作规则

6.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证》的编号与张挂规则

    

7.《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证》(格式)

8.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编号与张挂规则

特种设备目录

代码

种 

类 

品 

1000

锅炉

1100

承压蒸汽锅炉

1110

电站锅炉

1120

工业锅炉

1130

生活锅炉

1200

承压热水锅炉

1300

有机热载体锅炉

1310

有机热载体气相炉

1320

有机热载体液相炉

B100

锅炉部件

B210

封头

B110

锅筒

B120

集箱

B130

锅炉过热器

B140

锅炉再热器

B150

锅炉省煤器

B160

锅炉膜式水冷壁

C100

锅炉材料

C110

锅炉用钢板

C120

锅炉用钢管

C130

特种设备用焊接材料

2000

压力容器

2100

固定式压力容器

2110

超高压容器

2120

高压容器

2130

第三类中压容器

2140

第三类低压容器

2150

第二类中压容器

2160

第二类低压容器

2170

第一类压力容器

2200

移动式压力容器

2210

铁路罐车

2220

汽车罐车

2230

长管拖车

2240

罐式集装箱

2300

气瓶

2310

无缝气瓶

2320

焊接气瓶

2330

液化石油气钢瓶

2340

溶解乙炔气瓶

2350

车用气瓶

2360

低温绝热气瓶

2370

缠绕气瓶

2380

非重复充装气瓶

23T0

特种气瓶

2400

氧舱

2410

医用氧舱

2420

高气压舱

2430

再压舱

2440

高海拔试验舱

2450

潜水钟

B200

压力容器部件

C200

压力容器材料

C210

压力容器用钢板

C230

气瓶用钢板

C240

气瓶用钢管

8000

压力管道

8100

长输(油气)管道

8110

输油管道

8120

输气管道

8200

公用管道

8210

燃气管道

8220

热力管道

8300

工业管道

8310

工艺管道

8320

动力管道

8330

制冷管道

7000

压力管道元件

7100

压力管道管子

7110

无缝钢管

7120

焊接钢管

7130

有色金属管

7140

铸铁管

71F0

非金属材料管

7200

压力管道管件

7210

无缝管件

7220

有缝管件

7230

锻制管件

7240

铸造管件

7250

汇管

7260

过滤器

72F0

非金属材料管件

7300

阀门

7310

安全阀

7320

调压阀

7330

调节阀

7340

闸阀

7350

球阀

7360

蝶阀

7370

截止阀

7380

止回阀

7390

疏水阀

73A0

隔膜阀

73F0

非金属材料阀门

73T0

特种阀门

7400

法兰

7410

钢制法兰

74F0

非金属材料法兰

7500

补偿器

7510

金属波纹膨胀节

75T0

特种型式金属膨胀节

75F0

非金属材料膨胀节

7520

金属波纹管

7600

压力管道支承件

7610

支架

7620

吊架

7700

压力管道密封元件

7710

金属密封元件

77F0

非金属密封元件

7720

紧固件

7T00

压力管道特种元件

7T10

防腐管道元件

7T20

阻火器

7TZ0

元件组合装置

C800

压力管道材料

C810

压力管道用钢板

3000

电梯

3100

乘客电梯

3110

曳引式客梯

3120

强制式客梯

3130

无机房客梯

3140

消防电梯

3150

观光电梯

3160

防爆客梯

3170

病床电梯

3200

载货电梯

3210

曳引式货梯

3220

强制式货梯

3230

无机房货梯

3240

汽车电梯

3250

防爆货梯

3300

液压电梯

3310

液压客梯

3320

防爆液压客梯

3330

液压货梯

3340

防爆液压货梯

3400

杂物电梯

3500

自动扶梯

3600

自动人行道

B300

电梯部件

B310

绳头组合

B320

电梯导轨

B330

电梯耐火层门

B340

电梯玻璃门

B350

电梯玻璃轿壁

B360

电梯液压泵站

B370

杂物电梯驱动主机

B380

自动扶梯梯级

B390

自动人行道踏板

B3A0

梯级踏板链

B3B0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驱动主机

B3CO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滚轮

B3DO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扶手带

B3EO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控制屏

4000

起重机械

4100

桥式起重机

4110

通用桥式起重机

4120

电站桥式起重机

4130

防爆桥式起重机

4140

绝缘桥式起重机

4150

冶金桥式起重机

4160

架桥机

4170

电动单梁起重机

4180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4190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41A0

防爆梁式起重机

4200

门式起重机

4210

通用门式起重机

4220

水电站门式起重机

4230

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4240

万能杠件拼装式龙门起重机

4250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4260

造船门式起重机

4270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

4280

装卸桥

4300

塔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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