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核心制度最新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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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形式及人员安排
各科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
对重大抢救需要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立即呈报院领导。
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二、保证抢救药品及器材的供应
抢救药品及器材必须齐全完好。
落实“五定”原则,用后随时补充。
值班人员必须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执行抢救制度
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医生未到前,护理人员应依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路,行心肺复苏术、配血、止血等,及时提供诊断依据。
1、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用药处置要准确,对危重患者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24小时应有专人留守,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要详细交代,并记录。
所有药品的空安裁,须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口头医嘱护士复诵一遍,与医生核对后执行,并及时补充医嘱。
3、及时与患者家属及单位联系。
4、抢救完毕,6小时内据实补记,做好抢救记录、登记、抢救小结。
护理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药瓶,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丢弃。
抢救完后补开医嘱。
5、整理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各项操作查对
1、服药、注射、操作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
服药、注射、操作前查;
服药、注射、操作中查;
服药、注射、操作后查。
七对:
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方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医嘱是否相符,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甑、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
查对姓名、年龄,并交待用法和注意事项,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甑。
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及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
1、取血标本时,必须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做到准确无误;
凡两位以上患者同时配血时,血标本要分别、分次采取。
2、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还应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裂痕。
3、输血前,必须经两人再次核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询问输血史,确认无误后,方可输入。
4、输血过程中,速度先慢滴,严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及尿量,15分钟后调整滴速,如果病人出现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接上液体观察,并再次核对血型,遵照医嘱使用药物。
如果要继续输血必须经医师同意后方可输入。
5、输血完毕,按规定时间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送检。
6、输血后,按规定认真填写输血登记本,详细记录输血者及供
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开始及结束时间、执行者及核对者签全名(门诊病人将输血单贴于登记本后)。
四、手术患者查对
1、术前准备(包括接患者时)查对科室、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
2、查手术名称及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3、查无菌包内的灭菌指示卡,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坚持术前、缝合前及缝合后核对纱垫、纱布及健针、器械等数目。
5、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五、供应室查对
1、准备器械包,要查对品名、数量、质量及清洁度。
2、发器械包,要查对名称、消毒日期及灭菌指示卡。
3、收器械包,要查对数量、质量及清洁处理情况。
护理交接班制度
一、交接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患者记录,重点巡视危重患者和新患者,并安排护理工作,做好交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二、当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
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
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查对方可离去。
三、上一班必须为下一班备好各种用物。
四、交接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等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
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
接班后再发生问题,则应由接班者负责。
五、在交接班过程中遇到抢救患者时,共同参与抢救,抢救完后交代清楚。
附:
六个不交不接:
1、本班任务未完成不交接;
2、护士站、治疗室及病区环境不整洁不交接;
3、用过物品处置不当不交接;
4、物品及急救药品器材不齐不交接;
5、危重患者护理不周不交接;
6、工作人员衣着不整齐不交接。
消毒隔离制度
一、护理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不戴戒指,头发不过肩(盘发,戴头花),穿护士裤、鞋。
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进行各种操作前均应洗手。
进入隔离单位要穿隔离衣,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二、治疗室、新生儿室、手术室、换药室、产房每日用紫外线消毒一次,每月做空气培养1次,护士站、病房、医办室、医护休息室、走廊每周紫外线消毒一次。
每次消毒完要登记。
各室抹布及拖把应单独使用,并有标记,用后悬挂晾干。
三、换药室应严格划分清洁区与污染区,换药器械用毕浸泡消毒后再清洗、灭菌。
四、无菌容器、器械、敷料要定期灭菌,并注明灭菌日期。
消毒液应定期更换。
五、病人使用过的护理器具应一用一消,未使用的坚持周消。
六、晨晚间护理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巾,一桌一巾;
床单每周更换一次,有污染时随时更换。
七、病员出院、转科后床单位必须进行终末消毒。
1、床头柜,床头、床旁凳用消毒液擦拭消毒。
2、病员死亡或有传染病出院后,病床被褥、枕心须用紫外线照射或密闭消毒。
3、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瓶、吸痰管道、呼吸机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定期消毒和每次使用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氧气湿化瓶内的湿化液为灭菌水。
八、一般科室若收入传染病人,未转出前,应按病种进行隔离。
九、传染病人须按传染科消毒隔离常规执行。
特种传染病人使用过的物品未经消毒不得带出隔离区。
十、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统一分类回收处置。
十一、门、急诊各留观室消毒隔离制度与病房相同。
十二、烧伤病房、抢救室地面每日用消毒液擦洗一次,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
十三、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按医疗垃圾收集处理,符合要求。
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
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患者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在病人一览表、床头卡上作出标记(特护为蓝色、病危为黑色、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黄色、三级护理可不标记)。
(一)特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各种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其它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四)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护理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1、对护理人员进行法制和护理安全教育,增强护理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提高护理质量。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各级人员工作职责。
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严格遵守护理查对制度,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以防院内感染的发生。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时巡视病房,对小儿烦躁,神志不清,使用热水袋、冰袋、卧床等患者要加强巡视,确保患者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6、加强病区药品管理,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
毒、麻药品专柜上锁,专人管理,固定基数,有交班记录,使用有登记;
急救设备和药品、贵重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易燃、易爆、易损物品的管理。
经常检查电源、水源、防火设施,及时维修,保证安全运用。
不得私自对病区的设施乱拆或改建。
二、住院患者安全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应遵守入院须知,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配合,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确保安全。
1、病员入院时,认真听取入院宣教内容。
2、患者应遵守病区作息时间,保持环境整洁与安静,禁止在室内吸烟及使用电器等。
3、护士不得私自答应病员外宿,若有特殊情况外出时,必须经科主任及主管医生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
4、病员若未经允许,私自外出,次日按自动出院办理。
5、病员私自外出发生意外情况,一切后果自负。
6、病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
不得动用医疗、护理设备;
不得进行任何护理技术操作。
7、需留陪人严格按医嘱执行。
护理差错(缺陷)、事故管理制度
一、科室建立护理缺陷、事故登记本,由当事人及时登记发生缺陷、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
护士长每月组织讨论一次缺陷、事故隐患因素及防范措施。
二、发生缺陷、事故后,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消除由于缺陷、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三、发生事故差错时,当事人要立即向护士长或科主任汇报。
护士长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告护理部。
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护理部(医务科)一主管院长。
当事人应在三天内提交书面材料。
四、发生严重缺陷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证据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
五、缺陷、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全科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六、发生事故缺陷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经查实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七、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
讨论时有当事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
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工作,以达到教育的目的。
八、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缺陷、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九、对于各类的差错、事故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医疗事故定义及分类标准
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
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差错的概念及医疗护理差错参考标准
凡在医疗护理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办事发生差错,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称为差错(事故与差错的区别主要是后果的差异,凡事故产生均造成不良后果)。
医疗护理差错参考标准:
一、错抄、漏抄医嘱,影响病人治疗者。
二、多服、漏服药(包括未服药到口),按给药时间拖后或提前超过2小时者。
三、做药物过敏试验后,未及时观察结果,又重做者;
错做或漏做滴眼药、滴鼻药,冷热敷等临床处置者。
四、发生n度褥疮、I【度烫伤,经短期治疗痊愈,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五、误发或漏发各种治疗饮食,对病情有一定影响者;
手术病人应禁食而未禁食,以致拖延手术时间者。
六、各种检查、手术遗漏皮肤准备或备皮划破多处,影响手术及检查者。
七、执行医嘱不及时,以致影响治疗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八、损坏血液、脑脊液、胸水、腹水等重要标本,或未按要求留取,未及时送检,未经查对采错标本或送错标本,以致影响检查结果者。
九、对于手术器械、敷料等准备不全,以致延误手术时间,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
手术标本丢失或未及时送检,增加病人痛苦,影响诊断者。
十、供应室发错器械包或包内遗漏主要器械,影响检查、治疗者;
发放已过期的无菌器械包或器械清洗、灭菌不彻底,培养有细菌生长,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护理查房制度
一、护理部主任每半年组织护士长进行一次全院性护理行政查房或质量检查。
二、护理部每季度组织一次院级护理业务查房。
三、护士长每月组织一次本病区护士业务查房。
四、病区护士长每周参加一次科主任大查房,护士参加住院医师查房。
五、定期组织实施护士长夜查房、节假日查房。
六、护理查房须有完整记录,重点研究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护理质量。
护理会诊、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院内科间护理会诊、疑难病例讨论,须由患者的责任护士或主管护师提出会诊申请,经护士长同意后并签名,邀请有专长的相关科室护理专家前来会诊指导。
1、根据急会诊、普通会诊等不同情况,在30分钟至4小时内完成会诊任务,担当会诊任务的护理人员必须是经验丰富、具备中级职称或护士长职务以上的专业人员。
2、会诊单应逐项填写清楚,责任护士或主管护师需陪同会诊护师,并负责病情介绍、资料准备等。
3、被邀人员会诊后,必须认真填写(讨论病历)会诊记录,提出明确意见或建议。
二、科内疑难病护理会诊、护理病例讨论,由责任护士或主管护师提出,护士长组织科内护理人员讨论。
三、院内疑难病护理大会诊,由病区护士长申请,经护理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科室护理人员(主管护师以上)参加。
会诊一般由申请护士长主持,并负责病情介绍、资料准备等。
被邀护理人员会诊后,必须认真书写会诊记录,提出明确意见或建议,护理部派人参加并记录。
科室要完善各种记录。
四、邀请院外会诊,应建立在科内、院内讨论的基础上确定的疑难护理病历或高难度手术后的护理,由护士长书面申请,患者及其代理人同意并签字,经护理部同意,与有关单位联系发会诊单,确定会诊时间。
五、护理部接到外院会诊单经护理部主任批准后,通知相关科室护士长具体安排。
护士个人接到外院会诊单,必须告知护士长,由护士长告知护理部或院总值班(节假日或夜间),得到同意方能前往,会诊费另行规定。
外出会诊护士一般不需携带本院器械以及有关药物(特殊情况例外)。
健康教育制度
健康教育是一项科技普及工作。
通过健康教育,使广大群众增强卫生知识,有利于防病和治疗。
各病房及门诊应定期以各种形式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并使之形成制度,认真落实。
健康教育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个别指导:
内容包括一般卫生知识,如个人卫生、公共卫生、饮食卫生、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简单的急救知识,妇幼卫生、婴儿保健、计划生育等。
可在护理患者时,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作具体指导。
二、集体讲解:
门诊利用患者候诊时间,病房则根据工作情况和患者作息制度,选定时间进行集体讲解,还可结合示范、配合幻灯、模型等以加深印象。
三、文字宣传:
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编写短文、图画或诗词等,标题要醒目,内容要通俗。
四、卫生展览:
如图片或实物展览,内容定期更换。
五、卫生广播、录像:
利用患者候诊及住院患者活动时间进行宣教。
给药制度
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
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
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
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八、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术前患者访视制度
一、为了更好地使患者配合医护人员顺利地完成手术,手术前1天手术室护士必须对择期手术患者进行访视。
阅读病历,了解患者一般资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体重、文化程度等),收集患者临床资料(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手术方式、各种检验结果、有无特殊感染、配血情况、过敏史及手术史等)。
二、了解患者的心理状态,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及护理。
三、做好术前宣教工作:
1、向患者讲解有关的注意事项,如术前禁食、水,勿化妆,去掉饰物、义齿、更换手术衣裤等。
2、介绍手术、麻醉体位的配合方法及重要性。
3、介绍手术室环境、手术时注意事项等。
四、访视过程中要体现人文关怀,护士态度要热情,主动自我介绍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以减轻或消除患者的疑虑和恐惧心理。
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根据情况进行必要的告知,认真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
五、访视内容要认真记录于手术护理记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