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三星级服务标准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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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屋外观完好、整沽,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明显污迹。
(5)楼梯、扶手、公共门窗、休闲设施等共有部分牢固、无裂缝、无破损、无明显污渍,使用安全。
(6)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7)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2、巡查与维修养护
(1)巡查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选择房屋维护巡查项目,包括:
——每年1次观测房屋结构,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必要时请专业单位进行检测评定;
——每年检查1次墙体、墙面;
——每年检查1次顶棚;
——每年检查1次楼梯、扶手;
——每年检查1次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层;
——每年检查1次散水坡、雨檐台、连廊;
——每年全面检查1次楼板、地面砖;
——每季巡查1次小区各标识;
——每月全面检查1次公共门窗;
——每月巡查1次路面、侧石、井盖等;
——每月巡查1次围墙;
——每月巡查1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
——每月巡查1次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
(2)维修服务
在房屋巡查中发现的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
依照合同约定,属于物业服务费用中支出的维修项目在3日内组织修复;
需要动用维修资金的,应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并于3日内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装饰装修管理
(1)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请登记,与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须知和注意事项。
(2)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巡查1次现场,发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未申请登记或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及时劝阻或制止;
拒不改正的,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3)装饰装修结束后进行检查,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处理。
(4)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在3-5日内清运。
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在3-5日内清运。
三、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服务
1、供配电
(1)每日1次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低压配电室可每月巡查1次。
(2)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每年1次检修除尘,按要求对高低压配电设备、绝缘工具进行打压检测。
(3)配电室安全标识、安全防护用品齐全,通风照明良好,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
无有毒有害危险品及杂物存放,环境整洁。
(4)无自身系统故障引起的计划外大面积停电。
2、公共照明
(1)院落、楼道照明巡查每月1次,及时修复损坏的开关、灯口、灯泡;
保持公共照明灯具清洁,亮灯率90%以上;
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2)公共照明系统控制柜、线路、灯具综合检修每年1次,控制柜工作正常,无损坏组件;
灯具基本无损坏、无变形、无锈蚀,完好率85%以上。
3、电梯
(1)电梯设备运行情况每日巡查1次,建立记录。
(2)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照明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内整洁。
(3)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单位按质监部门要求定期进行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在轿厢内张贴《年检合格证》,并对维保单位保养工作进行监督,保存相关记录。
(4)电梯发生故障,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督促维保单位对故障进行修复,一般性换件维修1日内完成,较为复杂维修3日内完成;
发生困人或其它重大事故,物业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在
15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理,协助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救助;
物业服务企业保存相关记录。
4、给排水
(1)生活供水
①泵房设备运行情况每日检查1次;
地下室、管道井等部位明装管线、阀门巡查每月1次。
②水泵、阀门进行全面检查、检测、保养每年1次,保证正常供水;
水泵润滑点注油每月1次,水泵、管道等除锈、防腐、刷漆每年至少1次。
③水箱、水池每年清洗2次,检查保养附属配件,并对水质进行化验,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④水箱、水池管理具备一箱一卡;
上人孔盖板完好并加锁;
溢流管口安装防护网并完好;
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温处理,确保供水的安全性。
⑤泵房环境整洁,通风良好,无杂物存放,能有效防蛇鼠等小动物进入。
(2)雨污水排放
①公共污水管道每年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
②雨水管道、化粪池等部位每半年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通,排水畅通,无堵塞。
③污水提升泵检查保养每年1次,对化粪池进行清挖、清抽,集水坑定期清理。
④雨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清挖。
⑤不定期对铸铁雨污水井盖、明装雨污水管道进行除锈、刷漆,损坏井盖及时更换。
5、供热设施
(1)自行供热的住宅小区,其供热设备、设施及供热管线应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管理,或由其委托专业供暖公司维护、管理;
采用集中供热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集中供热部门的委托,承担小区内供热交换站及二次供热管线的维护和管理。
(2)每年在供热开始前完成采暖供热系统的年度检修保养工作。
(3)供热季节,供热交换站内应设24小时值班人员,每6小时巡视一次机房和设备,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各类故障隐患。
(4)维修人员每日10:
00、22:
00对小区供采暖阀门进行巡视检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6、安全防范设施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安全防范设施配备的实际情况,选择做好下列维护保养工作:
——监控系统,做到:
●设备设施24小时运转正常,实现对管理区域的有效监控,画面齐全、清晰;
●按设备随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等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设备出现故障,能及时修复。
——门禁系统,做到:
●每周巡视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门锁、对讲主机检查保养每季1次;
●一般性故障2小时内修复;
较为复杂的故障2日内修复。
——电子巡更,做到:
●调试保养每季1次,保证正常运行;
●保持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及打印功能正常,巡更违规记录提示功能正常。
——周界防范系统,做到:
●主机除尘,压线端子牢固,对射探头牢固性检查每年1次;
●报警系统有效性测试每周1次,中心报警控制主机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系统发生故障,一般性故障1小时内修复,较为复杂的故障24小时内修复。
7、防雷接地系统
(1)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2次检查,锈蚀、变形、断裂部位及时修复。
(2)高层建筑每年雨季前对避雷系统进行测试,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
四、协助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人员要求
(1)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中5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60%以上,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2)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安防器械和设备。
(3)配备对讲装置或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
2、门岗
(1)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2)保障值班电话畅通,接听及时。
(3)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主出入口双人值勤,7:
00~9:
00、17:
00~19:
00设立岗,按照委托合同要求进行进出车辆管理、访客登记。
(4)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记录规范、详实。
(5)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加强出入询问。
(6)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阻止小商小贩、可疑人员随意入内。
3、巡逻
(1)制定详细的巡查方案,小区院落、车库、车场每3小时巡查1次,重点部位增加巡查频次。
(2)每天定时巡查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保持楼梯间畅通、无擅自占用、乱堆乱放现象。
(3)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
4、车辆管理
(1)按车辆行驶要求设立标识牌和标线,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地上车位标识规范。
(2)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消防通道中禁止停放车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进行劝阻、纠正。
(3)车库门禁系统、车库内照明、消防设备设施配置齐全并保持正常使用。
(4)收取车辆看管费的车场、车库设专人24小时值班,车辆出入记录规范、详实。
(5)住宅小区中的车库不应私自改建、分隔、拆除。
(6)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5、监控
(1)设有监控室的应有专人24小时值班,交接班记录规范、详实。
(2)监控室收到报警信号后,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3)监控的录入资料至少保持30日,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
6、紧急事故防范
(1)对洪涝、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事件处理责任人。
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2)对因故障导致的临时性停水、停电事故,应及时排除故障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3)每年组织1次以上应急预案演习。
五、保洁服务
1、楼内保洁
(1)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扫1次,地面每周湿拖1次。
(2)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每周清洁1次。
(3)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每季清洁1次。
(4)共用门窗玻璃,每2月擦拭1次,目视干净。
(5)电梯轿厢地面每日清洁1次,目视干净。
2、外围保洁
(1)主要道路每日清扫1次,目视无明显杂物、污迹和积水;
雨雪天气清扫主要道路,方便出行。
(2)绿化带:
每2日清洁1次,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洁次数。
绿化带无杂物。
(3)水景:
开放期内,每2日清洁1次。
水面无明显漂浮物。
(4)休闲娱乐、健身设施:
每2日擦拭1次。
设施表面干净,地面无杂物。
(5)3米以下庭院灯、草坪灯:
每月清洁1次,目视干净。
(6)标识、宣传牌、信报箱、景观小品:
(7)天台、明沟、上人屋面:
每2月清洁1次,排水顺畅、无垃圾堆放。
(8)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1次;
每月1次对公共卫生间进行消杀。
3、车库、车棚
(1)地面每2日清洁1次,每2月冲刷1次。
保持空气流通,地面无明显杂物、垃圾、积水。
(2)天花板、墙面每季清洁1次,无蜘蛛网。
(3)门窗、消防栓、指示牌、指示灯、防火门、箱柜等公共设施每季清洁1次。
4、垃圾收集与处理
(1)应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2)建筑垃圾设置临时垃圾池,集中存放,定期外运。
(3)垃圾桶、果皮箱每月清洁2次。
5、卫生消杀
蚊、蝇、蟑螂孳生季节每月消杀1次,其它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
灭鼠每半年进行1次,无明显鼠迹。
六、绿化服务
根据住宅小区内绿化实际情况应做到:
——对草坪、花卉、树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保持观赏效果;
——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杂草面积小于10%;
——适时进行防冻保暖,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树木侧枝分布基本均匀,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与建筑架空线路无刮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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