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岩土工程勘察投标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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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处理中心
位于规一路以南、中横港以西的地块内,占地41396.5m2。
由拟建业务处理中心(3~9层)、二期业务处理中心及二期档案受理中心(均为4层)组成。
框架结构,柱间距为8.4m。
其中3~9层业务处理中心、二期业务处理中心西部约2/3面积范围设有一层地下车库,埋深为5m,其余不设地下室部分基础埋深为2.0m。
设计拟采用独立承台桩基础,单柱竖向最大荷重设计值:
3~9层业务处理中心为4500~13000kN/柱,二期业务处理中心及档案受理中心均为6000kN/柱。
设计要求基础最终沉降量均控制在5cm之内。
3、后勤服务中心
位于规一路以南、中横港以东地块,占地面积41327.1m2。
由拟建后勤服务区与培训中心共同组成的主体建筑、餐厅组成。
拟建培训中心及后勤服务区均为4~5层,框架结构,柱间距7~9m。
其中,培训中心东部约1/3面积及后勤服务区中南部场地共同构成一地下车库,基础埋深为5.0m,其余基础埋深为2.0m。
培训中心为6000~7000kN/柱,后勤服务区为4000~8000kN/柱,要求基础最终沉降量控制在5cm之内。
拟建食堂为2层,框架结构,按照勘察补充招标文件内第3条所述的“餐厅参照后勤服务区参数”之精神,并结合同类建筑的常规设计经验,估算单柱竖向最大荷重设计值约为2000kN/柱。
4、其它附属建筑包括由二期业务处理中心及培训中心分别通向食堂的连廊,沿上丰路一侧的业务处理中心地块和后勤服务中心地块的2座门卫组成。
其中连廊均为单层,框架结构,柱网尺寸8.4m,基础埋深2.0m,单柱竖向荷重为250kN/柱,设计拟采用天然地基。
门卫为单层砖混结构,设计拟采用天然地基。
综上所述,本拟建工程的各功能区域内的主体建筑柱间距及荷重较大,基础沉降控制要求严格。
以上各拟建物平面分布特点详见“勘探孔平面布置图”,建筑物的性质特征及设计要求见表1。
(二)标书编制依据与原则
1、编制依据1)《交通银行数据处理中心(上海)岩土工程勘察招标文件》及其所附的建筑总平面图1:
1000(含电子文档)、场地地形图(1:
1000);
2)由本单位所掌握的勘察场地所在区域已有岩土工程勘察资料—《上海银行卡产业园区市政道路、桥梁、堤岸及设施工程详细勘察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中国银联上海信息处理中心岩土工程经验;
3)场地历史地形图;
4)招标答疑回复(即勘察补充招标文件)精神:
⑴招标文件中“拟建建筑物性质一览表”中最大荷重指的是单柱最大荷重;
表列地下车库为非独立地下车库,仅指业务处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区域内相应拟建物所附的地下车库。
⑵二期档案受理中心、餐厅及数据运行中心东侧单层部分均包含在本次勘察范围。
其中二期档案受理中心为4层,框架结构,单柱最大荷重设计值为6000kN/柱;
数据运行中心东侧单层部分为框架结构,单柱最大荷重设计值为3000~4000kN/柱;
餐厅为2层,框架结构,其荷载参照本功能区域内的后勤服务区建筑物进行估算;
⑶本次勘察拟建连廊仅包括二期业务处理中心及培训中心通向餐厅的部分,单层,框架结构,单柱竖向最大荷重仅为250kN/柱,拟采用天然地基;
⑷拟建业务处理中心荷重为4500~13000kN/柱,荷重变化较大是因为建筑层数不同所引起的;
⑸本场地内桩基类型首选考虑PHC管桩,勘察单位可自行提出其它桩型建议;
⑹各功能区域内的主体建筑物基础最终沉降量要求控制在5cm之内;
⑺招标文件所述基础埋深均以±
0.000为基准,±
0.000按现场自然地面标高考虑;
⑻在本次勘察实施前,建设单位可提供场地界桩及坐标。
4)本次勘察需执行的标准、规范及规程
⑴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⑵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37-2002)《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1999)《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03)《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GJ08-40-94)《基坑工程设计规范》(DGJ08-61-97)《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DGJ08-72-98)《上海地区地基勘察钻探安全操作规程》(DGJ08-2-83)⑶行业标准《静力触探技术标准》(CECS04:
8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⑷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国家计委、建设部)
2、标书编制原则1)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方案(勘察纲要)的合理性、针对性,必须对本勘察过程具有指导意义;
由此而实现的预期勘察成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必须满足本工程地基基础设计和施工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要求。
2)根据本拟建工程性质及设计要求,认真分析场地附近已有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结合场地施工环境及同类工程建筑经验,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及规程要求,合理布置勘察工作量,在保证勘察成果质量的前提下,力求体现勘察工作量的经济合理性。
(三)场地工程地质条件预分析
为了了解本勘察场地所在区域的地基土空间分布状况及性质特征,初步分析各拟建物的地基基础形式,并为相应勘探工作量的合理布置提供依据。
根据由本单位掌握的本场地所在区域的《上海银行卡产业园区市政道路、桥梁、堤岸及设施工程详细勘察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以及《上海银联信息处理中心详细勘察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资料,结合场地历史地形图,经综合分析,预估本拟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具如下特征:
1、场地地貌特征场地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长江三角洲入海口东南前缘滨海平原地貌类型,地势平坦,目前场地标高为3.8~4.3m,一般为4.0m左右。
2、场地现状及施工环境按照历史地形图反映,本场地内除后勤服务中心区域及信息处理中心区域的局部场地涉及原有农村民宅及小型厂房外,其余均为农田。
且各拟建物均不同程度地涉及原有河浜。
经现场踏勘,目前本场地已经平整,原有河浜均已回填。
场地周边除顾唐路、上丰路已建成外,其余规一路、规二路均为规划待建道路,穿越场地中部呈南北走向的中横港河道已作清淤,相应的岸坡工程尚在建设之中。
而本场地内各拟建物距周边已建道路及建筑距离远,拟建物边线距周边已建道路最近距离达40m以上。
本场地空旷,施工环境条件良好,拟建各类基础工程施工基本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岩土工程条件初步特征1)地基土的构成本场地处于更新世末期古河道切割区,场地内缺失上海地区可作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桩基础的良好桩端持力层的第⑥层暗绿~褐黄色粉质粘土;
且可作为上部荷重大、地基变形控制要求较高建筑物桩基础的良好桩端持力层——⑦层土,不仅埋藏深度大,而且分布不稳定。
继而在原⑥、⑦层土深度范围内沉积了厚层⑤层软弱粘性土及稍~中密状粉土。
结合区域地层资料分析,就桩基工程而言,本场地所在区域属工程地质较差区。
根据本场地周边已有勘察资料分析,预估本场地地基土性质及空间分布基本具如下特征:
⑴一般埋深
2.4m以浅除表部厚约0.6m的人工填土外,为②层褐黄色粉质粘土,可作为上部荷载较轻、地基变形控制要求不高的连廊、门卫等拟建物的天然地基基础持力层。
其中在暗浜涉及区,该土层往往缺失。
⑵一般埋深2.4~24.0m,除4.5~8.0m段为③2层稍密状灰色砂质粉土外。
其余均为灰色淤泥质粘性土(③1、③3及④层),流塑状,高压缩性,地基土强度低,工程力学性质差,是以②层土为持力层的天然地基的主要压缩层。
其中,③2层砂质粉土结构较为松散,在动水头作用下易发生流砂、管涌现象。
⑶一般埋深24.0~32.5m为⑤1-1层灰色粉质粘土,软塑状,高压缩性,地基土强度相对较上覆④层土高。
根据其埋藏特征及性质,可作为上部荷载不大,沉降控制要求不高的拟建餐厅等建筑物桩基础的桩端持力层;
⑷一般埋深32.5~42.0m为⑤1-2层灰色粉质粘土夹砂质粉土,软塑状,中压缩性。
就场地内各拟建主体建筑桩基础,在选择该土层为桩端持力层的情况下,相应桩型的桩基承载力也可满足上部荷重要求,且基础最终沉降量也基本可控制在规范容许范围之内。
但为了满足基础最终沉降量需控制在5cm之内的设计要求,桩基数量较多,桩身强度发挥率较低,经济性较差。
⑸一般埋深42m以下,受古河道切割影响,土层空间分布变化相对较大。
从场地周边勘察资料所反映的地层分布趋势分析:
在埋深42m以下一般均由⑤2层砂质粉土分布,其顶板标高较为稳定,而沉积厚度受下卧⑤3及⑦层土切割程度影响,变化较大,为3~16m左右。
当⑤3及⑦层土埋藏较浅时,⑤2层土厚度较薄;
反之,当⑤3及⑦层土埋藏较深时,⑤2层土厚度较厚。
⑤3层土受下卧⑦层土的埋藏深度及上覆⑤2层土的切割影响,分布不稳定,按周边勘察资料分析,主要分布于沿上丰路一侧的南部场地。
空间形态呈透镜体状分布,厚度仅为2~3m左右。
由于其性质较差,厚度薄,空间分布不稳定,不宜作为拟建物桩基础的桩端持力层;
⑦层土受上覆土层的切割影响,顶板起伏较大,本场地内总体分布趋势:
自西向东埋藏深度渐深,顶板埋藏深度最浅为45m左右,最深达58m左右。
虽然⑤2、⑦层土在整个场地内空间分布变化可能较大,但就某单体建筑而言,空间分布变化可能相对较小,且此类土层均属中密~密实状砂质粉土,地基土强度较高,压缩性较低,工程力学性质良好,场地内拟建主体建筑由于单柱荷重大,而且基础沉降控制要求严格,因此宜考虑采用此类土层为桩端持力层,不仅桩基承载力可满足单元承台适宜桩数所需承载力要求,地基土提供的桩基承载力与桩身强度相正配,桩基经济性较强,而且基础沉降也可满足设计要求。
2)不良地质现象据历史地形图和现场踏勘核实,本场地除中横港河道仍保留外,其余原有明浜均回填成暗浜,各拟建建筑均有不同程度的涉及,暗浜宽度8~18m。
按照邻近场地同类规模暗浜勘探资料,暗浜浜底(浜底淤泥底部)深度3.2~3.7m,一般为3.5m左右。
由于本场地历史上基本为农田,除局部曾有民宅及小型工厂分布外,没有大规模的建筑分布,故一般不会有地下障碍物分布,具体尚应根据实际勘察后确定。
3)场地地下水及水、土对砼的腐蚀性与本工程设计、施工相关的地下水主要为赋存于场地浅部土层中的潜水,其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并受地表迳流影响,水位变幅为0.3~1.5m,常年平均地下水位埋深0.5m左右。
根据调查,本场地未曾有过污染历史,且场地内无有关污染源存在,地下水及地基土对砼无腐蚀性。
具体仍有待于本勘察时进一步验证。
4)场地地震效应根据有关规范,本场地属Ⅳ类建筑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处于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
因本场地内埋深20m以浅存在着③2层砂质粉土,虽按照场地周边勘探资料,该地基土不会发生砂土液化,但由于其岩性变化往往较大,在地震烈度7度条件下,在本场地内是否会发生砂土液化,尚应根据本次勘察后最终确定。
5)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本场地处于滨海平原,地形平坦,场地地层分布稳定均匀,不存在能导致场地滑移、大的变形和破坏等严重情况的地质条件,场地稳定性较好,适宜建筑。
有关本场地现状、周边环境及邻近已有勘察资料详见本标书附件二。
一)基础形式及其持力层
按照建筑功能分区,本场地内拟建物可分为数据运行中心、业务处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三大区域。
现按照场地预估地层资料,对不同拟建物进行基础型式及其持力层分析。
1、数据运行中心位于规一路以北场地。
主体部分为4层、附属部分为单层,框架结构,基础埋深2.0m。
其中主体部分单柱最大荷重设计值为8500kN/柱,附属部分为3000~4000kN/柱。
设计拟采用独立承台桩基础,要求基础最终沉降量控制在5cm之内。
根据场地预估地基土空间分布及性质特征,结合施工环境,针对拟建物设计荷载特征及基础沉降控制要求,就主体部分建筑,一般宜选择以⑤2层土为桩端持力层,采用φ500PHC预应力管桩或者450×
450预制方桩,桩端全断面入土深度45m左右,桩基承载力及基础沉降量均可满足要求。
虽然附属单层建筑部分荷载相对主体部分轻,该部分建筑虽选择⑤1-2层土为桩端持力层的桩基础,采用φ400PHC预应力管桩或者350×
350预制方桩,桩基承载力可以满足上部荷载要求,而且基础沉降量也可控制在设计要求范围内。
但以⑤1-2层土为桩端持力层时,桩身范围基本由软弱粘性土组成,由地基土提供的桩基承载力较低,桩身强度发挥率较低,单元承台内桩数较多,桩基经济性较差;
并且因该部分建筑与主体建筑紧贴,二个建筑之间的基础沉降差控制要求严格,因此该部分建筑以⑤2层土为桩端持力层,不但基础沉降控制效果明显优于⑤1-2层土,而且单桩承载力较大,单元承台内桩数相对较少,桩基经济性强,同时因同一建筑范围桩型统一,有利于桩基的配置及施工。
因此,对于该单层建筑部分亦宜考虑与主体部分建筑相统一的桩基形式,即选择⑤2层土为桩端持力层,采用φ500PHC预应力管桩或者450×
450预制方桩,桩端全断面入土深度45m左右。
2、业务处理中心位于规一路以南,中横港以西场地内。
由3~9层的业务处理中心、4层二期业务处理中心及二期档案受理中心组成,框架结构,柱间距均为8.4m。
其中,业务处理中心与二期业务处理中心西部近2/3面积区域共同构成一地下车库,埋深5.0m;
其余建筑无地下室,基础埋深2.0m。
单柱最大荷重设计值:
3~9层的业务处理中心为4500~13000kN/柱,其余均为6000kN/柱。
设计拟采用独立承台桩基础。
考虑地下车库部分的地下水浮力作用,整个建筑竖向最大净荷重设计值为4000~11000kN左右。
设计要求该建筑最终沉降量控制在5cm之内。
由上可知,本拟建物结构、荷重变化较大,而且基础沉降控制要求严格。
按照场地预估地基土分布特征及性质,本拟建物一般宜考虑选择以⑤2层土为桩端持力层,采用φ500PHC预应力管桩或者450×
450预制方桩,桩端全断面入土深度45m左右,桩基承载力及沉降量均可满足要求。
对于不同荷载的承台单元,可利用调整桩数的方法使桩基承载力与上部荷载相匹配,并满足相应的基础沉降控制要求。
3、后勤服务中心位于规一路以南、中横港以东场地。
主要由后勤服务区与培训中心组成的一主体建筑及餐厅组成。
1)主体建筑地上4~5层,框架结构,柱网尺寸7~9m。
其中后勤服务区中南部及培训中心东部近1/3面积共同组成一地下车库,埋深为5.0m,其余无地下室部分基础埋深均为2m。
单柱竖向最大荷重设计值:
后勤服务区为4000~8000kN/柱,培训中心为6000~7000kN/柱。
设计拟采用独立承台桩基础。
考虑地下车库部分的地下水浮力作用,整个建筑单柱竖向净荷重设计值为4000~6000kN/柱左右。
设计要求基础最终沉降量控制在5cm之内。
按照场地预估地基土分布特征及性质,本拟建物宜选择以⑤2层土为桩端持力层,采用φ500PHC预应力管桩或者450×
450预制方桩,桩端全断面入土深度45m左右,桩基承载力及沉降量均可满足要求。
2)餐厅2层,框架结构,柱网尺寸7~9m,基础埋深为2.0m。
按照招标补充文件精神,估算单柱竖向最大荷重设计值约为2000kN/柱。
按照该拟建建筑规模、结构及荷载特征,虽采用以②层土为持力层的天然地基,在适当基础形式(如柱下条基或十字交叉条基)及尺寸条件下,地基承载力可满足上部荷载要求,而且基础沉降量一般也可满足规范容许范围之内;
但根据场地历史地形图,本拟建物中北部所涉及的暗浜面积较大,考虑到整个基础工程的经济性及更有利于基础沉降控制,本拟建物宜考虑采用独立承台桩基础,针对其荷载特征,可选择⑤
1-1层土为桩端持力层,采用250×
250~300×
300预制方桩,桩端全断面入土深度26m左右,桩基承载力及基础沉降量均可满足要求。
4、其它附属建筑物包括自二期业务处理中心和培训中心至餐厅的拟建单层连廊、门卫等建筑,荷载较轻,一般可采用②层土为持力层的天然地基,对局部暗浜涉及区可采用砂垫层进行地基处理。
上述分析的数据运行中心、业务处理中心(含二期业务处理中心及二期档案受理中心)、后勤服务区及培训中心等各拟建主体建筑,当实际勘察后,场地内⑤2层土分布厚度较薄,其下又有薄层⑤3层软弱粘性土分布,且⑦层土顶板埋藏深度较浅时,则也可考虑选择以⑦层土顶部为桩端持力层的桩基础,采用φ500PHC预应力管桩或者450×
450~500×
500预制方桩,结合沉桩可行性,桩端全断面进入持力层深度宜控制在0.5~1.0m左右。
按照场地周边已有勘察资料分析,即使上述各主体建筑选择⑦层土为桩端持力层时,桩端全断面入土深度一般也在47m以浅。
二)基坑设计初步分析
本场地内拟建地下车库基坑埋深均为5.0m。
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土层主要为①层填土、②层褐黄色粉质粘土、③1层淤泥质粉质粘土及渗透性能较强的③2层粉性土,土体强度总体较低。
根据基坑开挖深度及土体性质,本基坑开挖时一般可采用深层水泥搅拌桩进行围护,对局部涉及暗浜处宜通过适当加大水泥掺入量,或插钢筋、毛竹等相对刚性杆件,以增强围护墙体整体刚度。
鉴于拟建基坑距周边已有道路及建筑物远,场地开阔,除了与相邻拟建物一侧基坑边外,其余也可考虑采用复合土钉墙进行支护。
有地下车库与不设地下车库之间基础埋深相差2m,该结合部为便于施工,也可采用拉伸钢板桩围护,当采用水泥搅拌桩围护时,其墙体应设置在浅基坑一侧,基坑施工结束后将水泥搅拌桩的墙体凿到低于浅基坑的承台底部。
由于本场地地下水埋藏较浅,基坑开挖所涉及的③1层中往往夹有薄层粉土,且③2层粉性土,结构松散,渗透性较强,为方便基础施工,防止基坑开挖过程中局部产生流砂、管涌等不良工程事故,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应进行降、排水工作,一般可采用井点降水措施。
为防止基坑开挖过程中基坑边坡发生过大的侧向位移,确保施工安全,基坑开挖施工时,宜开展施工监测工作,以信息化指导施工。
(三)单桩承载力估算根据邻近场地勘察资料,本标书分别对以上分析的各桩基进行单桩竖向承载力估算,并对相应的经济指标进行比较分析,估算分析结果见表2。
单桩竖向承载力估算及经济比较分析表
注:
1. 预制桩、PHC管桩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分别为C35、C80;
2. 各类桩基价格均按市场价,包括材料费及施工费;
3. 经济比价估算时,按设计值考虑;
4. 单柱竖向承载力设计值一栏中,带“()”者为竖向净荷载,已扣除地下水浮力作用。
(四)桩基沉降量分析以上述桩基分析为依据,按照邻近场地勘察资料,现就各主要拟建物进行桩基最终沉降量估算,见表3。
桩基沉降量估算表
从表3、表4桩基承载力及沉降估算结果可知:
对于场地内各拟建主体建筑,当选择以⑤2层土为桩基持力层的桩基础,不仅桩基承载力可满足要求,而且基础沉降量亦可得到保证;
实际勘察实施时,如本场地内⑤2层厚度较薄,下卧又有⑤3层较软弱粘性土层分布,且⑦层土埋藏较浅,则也可选择⑦层土顶部为桩端持力层。
对于拟建数据处理中心单层部分,从满足自身的荷载及沉降要求出发,也可考虑以⑤1-2层为持力层的桩基础,但为统一整体建筑的桩型,以及桩基经济性,宜考虑与其主体部分相一致的桩型。
拟建餐厅由于其荷载相对较轻,当采用以⑤1-1层的桩基础,桩基承载力可满足上部结构荷载要求,而且基础沉降量也可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之内。
(五)沉桩可能性及对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估地层分布特征及性质,结合场地附近在建“中国银联上海信息处理中心”等同类地质条件下的沉桩经验,本标书所分析的上述各挤土桩基,在选择适当能量的沉桩机具条件下,沉桩均可顺利实现。
但当以⑦层土为桩端持力层,桩端进入持力层宜控制在0.5~1.0m左右。
本场地空旷,与周边已有建(构)筑物距离较远,上述挤土桩均可采用锤击法施工。
当拟建物采用独立承台桩基后,单体建筑内桩数较小,桩基施工所产生的挤土效应不甚强烈;
但对于各单元承台内桩基而言,由于桩身范围基本由软弱粘性土组成,桩基施工时尚需安排施工流程及控制沉桩速率,以防止桩基本身产生过大侧向变形影响。
当数据运行中心采用长短桩时,施工顺序必须坚持先长后短的原则。
(六)同类工程建筑经验
中国银联上海信息处理中心,位于本勘察场地正南部,是距本场地500m范围内唯一在建已有工程,与本场地内拟建物最近距离仅300m左右。
该工程由一座4层生产厂房、一座2层动力房及一幢3层办公楼组成。
各建筑均为框架结构,其中生产厂房单柱最大荷重设计值为10000kN,动力房与办公楼的单柱荷重设计值为5600~6500kN。
与本场地内相应主体拟建物的结构、荷重特点相近,沉降控制同样要求在5cm之内。
1、该工程各建筑物均采用以⑤2层土为桩端持力层的PHC管桩,桩径Φ500,桩端全断面入土深度47m,有效桩长46m。
其中生产厂房单元承台内布桩数为4~6根,动力房及办公楼单元承台内布桩数为2~4根。
桩基静载荷试验实测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3350kN,试桩总沉降量为14.31~20.59mm,回弹量为5.38~8.40mm,回弹率为37.60~43.63%。
目前该工程已结构封顶。
2004年2月20日地坪施工结束后,实测生产厂房基础沉降量为13~16mm,按照沉降观测资料分析,其最终沉降能控制在5cm之内。
有关该桩基的桩基荷载试验及基础沉降观测资料,详见本标书附见一。
2、该工程桩基均采用锤击法施工,基桩长径比达90左右,整个桩基施工过程中未出现断桩及桩端送不到设计标高的现象。
3、另根据同类地质条件的桩基施工试桩经验,本区域当采用⑤1-2、⑤2层作为桩端持力层时,为使试桩承载力与实际值相接近,试桩休止期宜在35天以上,该问题请引起有关方的注意。
三、勘察工作量布置
(一)勘察目的、任务及重点
本次勘察属详细勘察阶段,目的是为拟建物地基基础及基坑设计与施工提供必需的工程地质资料。
主要勘察任务为:
1、查明各拟建物地基及基坑稳定性验算影响深度范围内各土层空间分布规律及岩性特征;
2、提供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综合指标,提供地基承载力值(包括特征值和设计值)和桩基承载力参数(包括桩周土极限摩阻力标准值fs和桩端土极限端阻力标准值fp以及桩端阻力特征值qpa和桩侧阻力特征值qsia);
提供基础沉降估算所需岩土参数;
3、评价场地的稳定性及适宜性,划分场地类别,明确场地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