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北安昌路北安全监理计划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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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1)、地形、地貌
柯桥区地处杭州湾南岸,会稽山北麓。
东与上虞区接界,东南和西南分别与嵊州市(县级)、诸暨市(县级)毗邻,西和西北部与杭州市萧山区接壤,北部濒海,腹部横亘越城区。
位于北纬29°
42′02″至30°
19′15″,东经120°
16′55″至120°
46′39″;
东西宽46.6公里,南北长68.5公里,周边长356.59公里。
区域面积1114.86平方公里。
素有“江南明珠”、“丝绸之府”、“文化之邦”、“名士之乡”之美誉。
2).区域地质构造
测区分属扬子准地台和华南褶皱系的东端,两者以江山-绍兴断裂为界,其西北部属扬子准地台,东南部属华南褶皱系。
区内经历了晋宁和加里东运动以来的各期构造变动,断裂构造发育,主要为四条区域性深大断裂:
江山—绍兴深断裂、常山—漓渚大断裂、昌化—普陀大断裂、长兴—奉化大断裂。
按断裂走向分,区内主要有北东、北西和近东西向三组断裂,其中以北东向最为发育,规模较大,活动历史较长,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本区不同构造单元的的发展历史。
区内北东走向的断裂带为江山—绍兴深断裂和常山—漓渚大断裂。
昌化—普陀大断裂属东西向断裂,形成时间较早,结束活动的时间较晚,最早形成于晋宁期,对晚中生代-新时代盆地有一定的控制作用。
长兴—奉化大断裂属北西向断裂带,切割北东向的构造线,它与北东向、近东西向断裂交汇处,常有中等强度的地震发生。
上述区域性深大断裂带通过线路或在外围通过。
它们形成的时代多有不同,有些虽在中生代末期活动还较强烈,但新生代以来活动较弱,无全新世活动断裂。
3).地震
测区以江山-绍兴断裂为界,西北为扬子准地台、东南为华南褶皱系。
测区内最大地震为1678年海盐4.8级地震,且未发现测区内有全新活动断裂和古地震的遗迹,说明测区总体上地震活动微弱,区域稳定性较好。
根据1:
400万《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01)本区地震动加速度为0.05g,相对应于地震基本烈度Ⅵ度区。
4).气象、水文
项目区域地处中亚热带和北亚热带的边界,属亚热带季风性所候,温暖湿润,受冬夏季风的交替影响,四季分明,光照充足。
全年平均气温在16.2℃-16.5℃之间,最热月份7月平均气温28.8摄氏度,极端最高气温41.1摄氏度,最冷月份1月平均气温4.1摄氏度,极端最低气温-10.1摄氏度,日平均气温大于10摄氏度的天数为238天。
降水量:
多年平均降水量1446.5毫米,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1%。
不良地质
2、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
柯北大道改造工程(起点位于安华北路交叉口K0+000,终于柯海线交叉口K4+029.82,全长4.03km,路基宽度由34米拓宽至38米)、安昌路北延工程(起于在建钱滨线与安昌路交叉口K0+000,终点与八柯线相接K0+745,全长0.745公里,道路宽度28米)施工。
本次施工招标设2个合同段:
施工主要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市政配套设施、候车亭、照明等工程。
建设单位:
绍兴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绍兴宏盛交通设计有限公司(柯北大道改造工程),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安昌路北延工程);
监理单位:
浙江华恒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浙江中威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柯北大道改造工程),浙江宝业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昌路北延工程)
2)主要工程量
项目
单位
柯北大道改造工程
安昌路北延工程
起讫桩号
K0+000-K4+029.82
K0+000-K0+745
公路里程
km
4.03
0.745
路基挖方
m3
20086.82
17100.3
土石方填方
13449
42659
圬工砌体
1064.5
4912.3
基层
m2
61973
72814
沥青混凝土路面
146313
33288
水泥混凝土路面
33384
715
桥梁
座
4
1
涵洞
道
绿化工程
详见工程预算
3)技术标准
(1)柯北大道改造工程主要技术标准指标表
技术指标
K0+000—K4+029.82
备注
公路等级
二级公路
兼顾城市主干路功能
设计速度(Km/h)
60
行车道宽度(m)
24
路基顶宽(m)
38
最大纵坡(%)
2.38%
桥涵汽车荷载
城-A
路面结构类型
沥青砼(白改黑)
路基设计洪水频率
1/100
5.39m
桥涵设计
洪水频率
大中桥
1/100
小桥、涵洞
1/50
(2)安昌路北延工程主要技术指标
1)、道路等级:
按一级公路(集散功能)设计
2)、设计速度:
60km/h;
3)、路基宽度:
主线28米,八柯线33米
4)、行车道数:
主线双向六车道,八柯线双向八车道
5)、行车道宽度:
主线:
2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3.5m*2机动车道+0.5m路缘带+2m中央分隔带+0.5m路缘带+3.5m*2机动车道+3.5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
八柯线:
5m非机动车道+0.5m隔离栏+3.5m*3行车道+1m隔离栏++3.5m*3行车道+0.5m隔离栏+5m非机动车道
6)、最大纵坡:
≤2.5%;
7)、路面横坡:
2.0%;
8)、设计汽车荷载:
公路-Ⅰ级;
9)、设计安全等级:
一级;
第二章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监理服务合同;
(2)施工合同;
(3)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4)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规范;
(5)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前期有关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合同指定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及补充技术规范)等;
(7)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与承包人或监理单位形成的有关纪要、函件以及浙江省、温州市通知、指令或其他文件;
(8)《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第三章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以绍兴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目标、监理合同段各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载明的安全生产指标为目标:
(1)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
①杜绝因工死亡事故;
②杜绝重大设备、火灾、爆炸安全事故;
③年人员负伤率1.2‰。
(2)安全生产管理控制目标
①安全宣传教育面覆盖率达100%;
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③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④单位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分数在合格分以上;
第四章安全监理工作范围
1、根据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及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安全监理工作范围为柯北大道改造工程(起点位于安华北路交叉口K0+000,终于柯海线交叉口K4+029.82,全长4.03km,路基宽度由34米拓宽至38米)、安昌路北延工程(起于在建钱滨线与安昌路交叉口K0+000,终点与八柯线相接K0+745,全长0.745公里,道路宽度28米)施工。
施工主要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市政配套设施、候车亭、照明等工程.
2、在施工阶段实施全过程安全管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安保体系正常运行,采用巡视、旁站、专项检查、月度大检查等手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第五章安全监理工作原则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保证重点、应急体系相衔接的原则。
2、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当事故发生时,按国家规定及时上报发生的事故。
第六章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1、在浙江华恒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绍兴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领导下,监理办成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为副组长、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安全组织机构框图(见附表)
3、安全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
(1)开工前检查: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分项、分部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和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检测情况,审查部分工程应制定的预警、应急、抢险、救治等机制、措施、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该分项、分部工程开工;
①抓好日常工作②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③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制④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工作⑤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监理教育培训⑥开展监督活动、安全监理讨论活动,发动所有参与施工、监理人员提高安全意识,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动群防群治;
(2)施工过程中检查:
①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确保了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②是否配备了一定数量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③各项作业是否按照规范操作,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说明;
④是否在施工现场建立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了各项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和操作规程;
⑤是否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基坑边沿、爆破物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⑥是否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
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严格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发动全员参与自查自纠。
(3)竣工检查:
安全事故处理未结束的,暂不签发交工证书,总结经验,找出薄弱环节。
4、各级监理人员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和权限
1)、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办安全监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监理办的安全监理工作。
2)、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制,组建监理办安全监理机构,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职责,并将其作为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定期考核。
3)、主持编写《监理计划》中的施工安全监理计划,审批《安全监理细则》,审核签发施工安全监理通知单、《安全监理月报》和安全专题报告。
4)、组织监理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安全监理计划》、《安全监理细则》和安全监理制度,及时阅批安全文件和通报,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落实。
5)、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严把《开工令》审批关。
6)、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需经专家认证、审查的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签认。
7)、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巡查,发现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签发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
8)、定期组织召开工地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
9)、配合、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协助建设单位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事故报告,监督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落实。
10)、及时处理安全监理相关问题,督促指导本项目监理人员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11)、组织编制本监理办《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建立监理办应急管理体系。
(2)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工作。
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安全监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组织,制定本合同段安全监理细则搞好安全监理工作。
3)在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负责对施工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用电、机械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方面并将检查结果报送监理办。
4)在工程施工中设立安全监理风险控制点对风险点加强安全监理。
5)按照规定格式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各种安全检查文件,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按月提交安全监理月报。
6)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
7)主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8)在总监授权下签发安全监理通知。
9)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2)审查本专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3)核查本专业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组织本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
5)检查现场安全物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用具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情况。
6)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监督承包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施工。
8)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10)每周例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旁站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职责
1)检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2)按设计图纸和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生产进行检查和记录。
3)在旁站监理工作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每日例行检查发现现场人员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应要立即制止。
第七章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安全工作制度
(1)审查核验制度:
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安全方面的内容。
(2)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审核发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审核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3)巡视检查制度:
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现场时均要注重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进行记录与汇报。
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主要的施工现场一次,并记录有关安全情况,处理有关安全隐患。
(4)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重大隐患且为很可能发生事故,要立即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的停工令;
重大隐患且可能会发生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在4~8小时内消除隐患,否则必须签发隐患影响区域内停工指令。
如仍得不到整改,必须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对情况紧急,施工单位又拒绝整改或停工,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办应直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安全行政管理部门电话报告,请求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干预,以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事后再以书面形式报告。
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通话记录,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5)检查验收制度:
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书面指出施工现场所在的安全隐患,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检查施工安全情况;
对需验收的工程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工序)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在资料审查合格、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签署意见。
2、监理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为贯彻和落实业主的规章制度和监理编制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各项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并进行监理的交底工作。
交底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各级监理人员参加,也可邀请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计量负责人、试验检测负责人等参加。
2)安全教育的目的:
提高各级监理人员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安全教育内容
①加强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②教育各级监理人员,充分了解施工中的危险区域、危险部分、各类不安全因素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③认真核对承包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
④及时制止“三违”现象发生。
⑤安全培训定期每月进行一次,在业务培训同时进行安全培训。
⑥监理办应建立监理内部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培训制度,根据工程进展的情况和工程的特点进行学习、培训,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监理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1)遵纪守法,自觉履行职业道德准则,行为规范,尽职尽责,坚持工作的服务性、科学性,维护国家和行业的荣誉和利益,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格按监理合同约定提供工程监理服务。
不损害其它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声誉;
(2)在规定的职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3)坚持公正的立场,合理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4)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不得与委托方和承包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不得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6)坚持廉洁执业,自觉抵制腐败行为,不利用职务之便谋求私利,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不占用被监理单位的通讯、交通工具,不在被监理单位报销个人费用;
(7)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不为所监理工程指定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
(8)在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时,按规定提供真实的相关材料,不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
(9)不出卖、出租、转让、涂改、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10)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注册或者执业;
(11)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12)接受继续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更新专业技术和工程监理知识,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工作水平。
4、监理人员自律守则和奖惩制度
1)监理人员自律守则
(1)监理人员必须工作到位,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并不得违背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承担超额的工程监理工作。
(2)监理企业的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工作到位,落实质量责任制,杜绝监理工作的重大失误。
(3)监理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执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的不得上岗作业,如违反由此引起的责任由责任单位负责。
监理从业人员不得转借、出卖、涂改监理执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不得利用职权介绍承揽业务。
(4)受聘监理人员必须与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监理企业同意,不能到其它单位另行从业,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如有违约行为,可根据《劳动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5)坚持廉洁从业,自觉抵制腐败现象,不得接受被监理方任何形式的报酬。
2)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2)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
(3)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4)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5)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
(6)不以个人的名义在报刊上刊登承揽监理业务的广告;
(7)不得损害他人名誉;
(8)不泄露所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
(9)不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中兼职;
(10)不擅自接受业主额外的津贴,也不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津贴,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3)监理人员奖惩制度
(1)安全奖惩制度依据《温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违约处置办法以及温州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相关奖惩制度、办法。
(2)对各级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中严重失职的给予批评、经济处罚,直至开除。
第八章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服务各阶段内的具体安全监理工作,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中规定的监理内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对工程实施全过程严格、规范、全面的监督。
包括: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安全监理的工作准备
(1)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派出安全监理人员的资质、数量应满足合同要求,且能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求的相关监理人员进驻现场。
由监理工程师及时建立安全监理的相关组织机构。
在编制监理计划中确定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安全职责范围,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立正常的工作程序和联系渠道。
(2)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项目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和施工周边环境,学习施工、监理合同文件,熟悉掌握合同文件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并按照监理计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和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中的内容,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进入工地现场的自身安全教育。
(3)监理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会,了解设计对结构安全的技术要求和施工过程的安全注意事项。
(4)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计划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并根据工程特点和高危作业的施工,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5)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理组织网络,确定各项安全监理管理工作内容,制定安全监理责任制及各级监理岗位安全职责,将安全监理责任分解到各监理岗位,纳入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并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6)审核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并附专家论证意见),在项目开工前,报现场监理机构,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7)审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质。
分包工程开工前,安全监理人员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的安全资质证书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8)审查进场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
施工单位应对进场设备、安全设施的验收(检测)合格证及操作人员的上岗证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合格后,报请安全监理核查,安全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