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性保护发展与创新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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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护法制建设滞后,法规出台速度慢于旧城毁损速度11

(五)对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和“保护古都风貌”的内涵与目标缺乏深入、明确的研究12

(六)缺少必要的资金投入12

(七)旧城改造缺乏计划和统筹12

(八)重物质文化遗产,轻非物质文化遗产13

四、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政策建议13

(一)改变评定政绩的纯经济标准13

(二)加快推进旧城及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平房产权明晰进程14

(三)尽快建立起一套完整有效的监督机制14

(四)拓宽融资渠道,吸纳社会资金,实现旧城保护、维修社会化14

(五)保持历史文化名城独特的个性15

(六)加强理论研究,积极借鉴国外有益经验15

(七)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探索新形势下公众参与旧城改造的新机制15

五、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发展与创新15

(一)“微循环式保护与更新模式”——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的必由之路16

(二)基于文化生态学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16

(三)绿色建筑概念下北京名城保护综合评价体系17

结语19

参考文献:

20

致谢21

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性保护、发展与创新

——以首都北京为例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刘成215123)

摘要

中国的城市化已经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面临的城市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

伴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历史文化名城受到了相当程度的冲击和破坏,尤其是城市特色、文化遗产、历史环境等在现代化建设浪潮的侵蚀下日益削弱。

同时,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城市建设也正在从注重单纯的物质性建设向关注城市环境、文化建设方面转变,政府、民众等各方面日益重视对文化遗产、历史环境的保护。

因此,保护现代化进程中的历史文化名城具有现实而又重要的意义。

本文主要通过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性研究,对其保护现状的分析,发现北京城在保护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在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和实践的基础上,为处于高速发展背景下的北京城的保护提供较为系统的基础对策建议,以及提出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创新之举,以促进北京城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

历史文化名城北京保护、发展与创新

Abstract

TheurbanizationofChinahasenteredarapiddevelopmentperiod,andfacesthecityofprotectionanddevelopmentofincreasinglyprominentcontradiction.Withtherapiddevelopmentofurbanization,thehistoricalandculturalcitieshavebeenbadlydamaged;

especiallythecityfeatures,culturalheritageandhistoricalenvironmentinthemodernizationofthewaveerosionareincreasingweakened.Atthesametime,withtheimprovementofeconomiclevelandthedevelopmentofsocialculturalenterprises,moreattentionispaidtocityenvironmentandculturalconstructionincityconstructionincityconstruction,notonlyvalueonsinglematerialconstructionasbefore.Government,thepubicandothersocialorganizationsarethinkingmorehighlyoftheprotectionforculturalheritageandhistoricenvironment.

ThispaperisbasedontheresearchintheintegrityofthehistoricalandculturalcitiesinBeijing,analysesthecurrentsituationoftheprotectionofthecity,andfindsouttheproblemsexistingintheprocess,andprovidesthesystematicalandbasiccountermeasuresforthehigh-speeddevelopmentofBeijingonthebaseoflearningfromforeignadvancedideasandpractice.MeanwhileitistoputforwardinnovativemeasuresofprotectingBeijing,inordertopromotethedevelopmentofBeijingbetter.

Keywords:

Historiccity,Beijing,Protection,developmentandinnovation

导论

(一)研究背景

我国是一个具有5000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

城市是社会文明的集中体现,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深厚的文化传统,蕴含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大量信息,是人类的宝贵财富。

人们常说“建筑是石头的史书”、“城市是印刷所”、“城市是文化的橱窗”、“城市是一面镜子”等等,道理即在其中。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已有3000多年的建城史和800多年的建都史,留有规模宏大、格调雄伟、布局严整、气势磅礴的历史遗存,是代表东方风格、世界仅有的几个最为突出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在国际上在享有盛誉。

改革开放30年以来,北京城市建设发展很快,成绩很大,城市面貌日新月异。

但是随着其现代化发展进程的加快,特别是90年代以来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在发展的过程中保护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成为北京发展建设面临的重大历史课题。

正确认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现状,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是实现北京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基本概念

历史文化名城,这一概念是我国特有的,是作为我国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一种宣传教育方式和政府的保护策略而提出的,具有明显的本国特色和实践意义。

历史文化名城是指经国家机关明令核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

这一概念包含了三层含义:

(1)城市本身应该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

(2)城市现在保存的文物应该特别丰富。

(3)经法定程序获得国家权利机关核准公布历史文化名城是我国的专有名词,在国际上,还没有和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严格对应的概念,比较接近的是“历史城镇”(historiccity)。

国际上的“历史城镇”是指具有特殊价值的传统文化景观的城镇。

与“历史文化名城”同时使用,有时还交替使用的还有“历史地段”“历史文化保护区”两个概念。

一、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分析

全面把握历史文化名城特色,明确保护对象,使保护要素得到有效的保护,才能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有利于城市长远的发展。

(一)北京城概况

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全国的政治、经济、交通和文化中心,也是我国首批公布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同时是一座世界闻名的历史古城、文化名城。

它不仅是个历史悠久的古城,而且在封建社会后期将近长达一千年的时间内,先后有五个封建时期——辽、金、元、明、清,在此建立陪都或国都,由一个区域统治中心逐步成为全国的首都。

因而地面、地下文物云集,在城市规划上更是吸取了历代都城建设的精华,具有很高的水平。

七百年前,意大利杰出的旅行家马可·

波罗来到这里时,曾被当时的北京——大都城的雄伟壮丽所震惊,他在著名的《马可·

波罗记行》中详细地描绘了“汗八里城”即大都城的地形环境、规划设计、建织布局以及园林绿化以后,赞叹“设计的精巧和美观,简直非语言所能描述”。

到了明代,燕王朱棣在大都城的基础上改建成了更加雄伟壮丽的北京城,它就是今天遗留下来的“凸”字形北京旧城。

北京在近代又是一座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城市,“义和团运动”、“五四运动”、“三·

一八事件”、“一·

二九运动”等为北京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二)北京名城保护与改造的发展进程

北京城的保护工作从解放北平城时就拉开了序幕。

1949年1月16日,中央军委就给平津前线司令部发出指示,要求在北平的解放中,“必须做出精密计划,力求避免破坏故宫、大学及其他著名而有重大价值的文化古迹。

”,“你们对于城区各部分要有精密的调查,要使每一个部队的首长完全明了,哪些地方能攻击,哪些地方不能攻击,绘图立说,人手一份,当作一项纪律去执行。

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改造的进程,大体经历三个阶段:

——20世纪50年代掀起第一个建设高潮,旧城风貌基本保持完整。

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首都城市建设始终处在矛盾的不断产生和调整过程中,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保护的理念、范围、内容、方式都在不断变化。

定都北京以后,在北京古城以什么方式延续和存在的历史与时代的选择中,因为多种原因没有采纳梁思成和陈占祥先生提出的在京郊规划建设行政中心,以使古都得以完整保留、延续和呼吁,而选择了在旧城内建设行政中心和发展道路。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10周年,改造了天安门广场,建成了人民大会堂、革命历史博物馆等十大建筑。

新建筑在设计思想上继承和发展了中国传统建筑的风格,做到了与古城风貌的和谐统一,且数量不多,对北京古城整体格局和景观风貌没有产生大的影响,部分建筑对保持北京旧城古朴、端庄、气势宏大的城市风貌起到较好的烘托作用。

——20世纪60、70年代地铁和二环路等建设,使旧城面貌开始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国内特定的历史环境,人口不断增长,为了建设地铁和二环路,当时还比较完整的、环城40公里的具有老北京标志的建筑及规模宏大的城墙和城门建筑被拆除,兴建了一批立体交叉桥。

至此,北京的旧城风貌、城市道路布局和城市轮廓发生了较大变化.

——改革开放后大规模房地产开发,使旧城保护受到严重冲击。

改革开放后,城市建设不断发展,为把北京建设成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首都的城市建设步入了一个历史性的发展时期,掀起了又一个建设高潮。

据统计,1977——1983年,全市共竣工住宅2352万平方米,城市人均居住面积从1976年的4.57平方米提高到5.68平方米。

据不完全统计,从1990——1999年,全市累计开工改造危旧小区150片,竣工53片,竣工面积达l450万平方米,拆除危旧房屋443万平方米。

北京的胡同正以每年600条的速度消失,1949年,北京的胡同有3600条,1990年有2250条,到2003年,北京的胡同大约只有l600条,而据新华网披露的数据,2004年北京存在的直接称为胡同的只有l300多条。

根据清华大学建筑学院2002年2月卫星影像技术提取的信息表明,除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和主要文物建筑外,支撑北京旧城风貌的老胡同、四合院现在只占旧城总面积的14.14%,其中有一部分已列入近期的危改项目中。

旧城改造和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严重破坏了旧城的传统风貌。

(三)北京名城整体性保护框架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不是狭义的对某一个古建筑或是一个历史街区的保护,它还就座包括对城市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结构中和各种积极因素。

因此,此处我们可以把保护定义为,为降低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衰败速度而对变化进行的动态管理,历史保护学作为新兴学科,综合了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各种因素,涉及了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环境保护、历史学、人文学等领域,成为有理论、有实践的重要学科分支。

“保护

的基本目的不是要留住时光,而是要敏锐地调适变化的力量。

保护是作为历史产物和未来改造者对当代的一种理解”。

(附图1: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

(四)、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现状

1、文物古迹保护现状

北京的文物古迹保护总体情况良好,主要表现在:

通过编制规划、公布保护名单,加强了对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古树名木保护的管理。

北京拥有世界文化遗产5处:

故宫、长城、周口店北京猿人遗迹、颐和园、天坛;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0处;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34处;

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01处;

区、县级文物暂保单位237处;

普查登记在册文物2521处;

共计3553处。

2002年《北京历史名城保护规划》划定了这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这些范围的划定起到了一定的保护文物及历史周边环境的作用。

但是由于城市的快速发展,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

文物中保护等级较低、未列入保护单位的近代建筑、传统民居等受到“保护性破坏”。

例如几年前,北京市有关部门对名人故居进行了较系统的调查,核实在四个城区内共有308处名人故居。

然而,目前,这些名人故居只有8处被辟为博物馆、纪念馆,仅占总数的2.6%,还有少数名人故居实施挂牌明示,而绝大多数名人故居淹没在杂乱无章的建筑之中,鲜为人知。

由于缺乏管理、保护和修缮,大多数名人故居早已失去了当年的风采,许多院落房屋年久失修,院内地面坑洼,自建房丛生,原有建筑格局遭到破坏。

2、历史文化保护区现状

2002年2月北京市通过《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批准了第一批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

其中有14片分布在旧皇城内:

南、北长街,西华门大街,南、北池子,东华门大街,景山东、西、后、前街,地安门内大街,文津街,五四大街,除山门街;

有7片分布在旧皇城外的内城:

西四北头条至八条,东四三条至八条,南锣鼓巷地区,什刹海地区,国子监地区,阜成门内大街,东交民巷;

有4片分布在外城:

大栅栏,东、西琉璃厂,鲜鱼口地区。

2002年9月在旧城第一批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基础上确定北京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

其中,在旧城内继续补充历史风貌较完整、历史遗存较集中和对旧城整体保护有较大影响的街区进行保护;

在旧城外确定一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体现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的街区或村镇,使其得到有效保。

旧城内第二批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为:

皇城、北锣鼓巷、张自忠路北、张自忠路南、法源寺;

旧城外确定的10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为:

海淀区西郊清代皇家园林、丰台区卢沟桥宛平城、石景山区模式口、门头沟区三家店、川底下村、延庆县岔道城、榆林堡、密云区古北口老城、遥桥峪和小口城堡、顺义区焦庄户。

旧城第一、第二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的总面积为2617公顷,约占旧城总面积的42%。

二、北京名城保护与城市发展的矛盾

我们面临的多方面的挑战,实际上,是社会、政治、经济相互交织的结果,要真正解决问题,就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而必须有一个综合而辨证的考察。

——摘自1999年国际建协第20届世界建筑师大会《北京宪章》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而城市也在不断的发展,因而,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必然存在着矛盾的。

特别是在20世纪我国改革开放之初,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城市高速发展,而当时城市扩张往往是以牺牲环境、破坏生态、消耗资源为代价的。

城市建设面临的基本矛盾是“保护与发展”,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的第三世界的城市,矛盾则表现得更为突出。

(一)背景——城市高速发展的历史阶段

有学者认为“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空前破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有两方面:

一是我国处于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期,同时城市建设欠账太多,矛盾往往集中在历史文化名城旧城之中,给历史文化名城造成灭顶之灾;

二是对文物概念和保护方法的认识问题。

不同的保护对象只有采用不同的方法,才能达到保护的目的。

在21世纪的今天,北京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历史阶段,并且提出要在全国率先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面临着发展中的许多问题:

例如,旧城改造的强大需求与动力,以及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政策制度欠缺完善;

旧城功能的过于集中等等,这些都对北京城的保护工作产生了严峻的考验。

(二)透视——历史文化名城的现代化困境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实现城市现代化之间的矛盾,是全国甚至全世界历史城市普遍面临的共同问题。

历史文化名城的现代化困境主要表现有下面两种形式:

第一,功能性矛盾。

一方面,随着技术进步带来的种种变革,生活在现代的人们必然与古老的传统生活方式及生活设施产生诸多不适应,现代功能对建筑空间、城市空间的要求,使得传统的建筑形式、历史环境难以适应。

另一方面,随着城市人口增长和规模的扩大,古城合理的城市环境容量往往被突破,从而造成城市超负荷运转,整体机能下降,出现功能性矛盾。

第二,结构性矛盾。

城市作为一个有机发展的综合体,必要的新陈代谢是自然规律,否则必将带来城市的衰落。

随着历史文化名城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变迁,要求城市的功能、结构和布局随之变化,但由于城市结构的相对稳定性,缓慢变化的城市结构难于适应发展变化的需求,从而产生结构的相对稳定性,缓慢变化的城市结构难于适应发展变化的需求,从而产生结构性矛盾。

(三)困惑——历史文化名城的主观认识问题

保护历史风貌不仅仅是经济的问题,也是文化价值的判断问题。

它不但反映出学术的见解,也反映出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的文化心理。

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力的增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观念正在逐步增强。

近年来,随着城市开发的深入,特别是历史遗产的旅游热潮兴起,人们开始把城市历史保护与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甚至借助历史文化振兴城市,但主观上思想认识不足仍在许多方面、在不同人群中不同程度的存在。

第一,片面强调经济增长的发展观。

在现实中,仍有一些人片面追求GDP增长,把经济发展放在第一位,提倡“先发展,后治理”或是牺牲历史文化名城这个局部利益换取全局利益的大发展。

第二,反传统的文化思潮。

过去五六十年代的拆城、破四旧运动,给中国的大多数历史文化名城带来了难于弥补的创伤。

今天,在“现代化”的旗帜下,“不破不立、去旧迎新”等等潜在的反传统文化思潮仍然存在。

第三,保护观念、保护研究的滞后。

有人认为“中国人只注重写成文字的历史,不重视保存环境中的历史,一种文明、文化的解体往往不仅仅是由于自然的风吹雨打和新陈代谢的结果,更多的时候是由于人的自私和无知造成的”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

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城市的物质空间和人文空间正处在大规模变动和重构之中,随着城市建设对现代功能的追求,旧城功能的衰退,如果不加以调整城市建设和保护之间的矛盾会越来越尖锐。

三、北京名城保护问题分析

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北京在过去的十几年内做了大量的工作,总的状况是好的,但随着旧城改造等建设步伐的加快,也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诚如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张柏在概括当前城市文物保护工作所面临的形势的指出的那样:

“成绩明显、问题突出、矛盾尖锐”。

我们也要看到与发达国家的做法还有很大差距,发现和分析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做好保护工作的开始。

(一)政府分工管理体系不明确

行政层次多,基层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的利益目标不一致,规划和文物部门不能高效地整合资源。

长期以来,北京缺乏明确的行使历史文化名城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管理工作的机构,文物部门只管文物,规划部门只管规划,发改委、财政、建设、国土资源、水务、市政管理、旅游甚至宗教部门都是各管一摊,各司其职,没有明确某个部门或机构去具体执行保护管理的职责。

多龙治水的结果只能是无龙治水。

旧城62.5平方米的土地分属东城、西城、崇文、宣武4个行政区,4个区制定的规划、发展目标、发展模式并不相同,在旧城保护的风格上也不一致,各自为政,没有形成整个旧城一盘棋的保护态势。

从国际城市管理经验看,历史文化名城都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完备的规划体系及法规体系,如英国专门成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机构,负责制定、宣传、执行相关法规,制定遗存的选定,技术标准等程序,遗产申报和融资的管理等工作。

为此,可考虑在旧城区成立一个打破旧城行政界限的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机构来统一执行旧城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理顺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规划性破坏严重

近年来经常看到的现象是规划线就是拆除线。

保护区外的红星胡同、东堂子胡同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消失:

保护区内的也不能幸免,南池子被部分拆除重建,南长街的大部分被夷为平地,什刹海保护区内的旧鼓楼大街被大面积拆除。

在《北京旧城二十五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中在保护区内仍划出了可拆范围:

护区被分为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其中建设控制区是可以“新建或改建的”这就为历史文化区的保护留下了隐患,也为某些谋求局部利益的单位和个人留下了可乘之机,况且这些建设控制区占到第一批公布的二十五片历史文化保护区总面积的37%之多。

(三)保护方式片面单一、消极被动

片面单一的保护。

保护中重“古”轻“今”,重文物轻历史地段,重高级别轻普通,重物质实体环境轻人文环境。

缺乏对历史建筑群、历史环境整体保护的观念,传统建筑与历史环境相割裂,城市的环境意象、景观特征遭到破坏。

消极静态的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一种静态的、消极的方式为主,仅仅作为一项专项规划,没有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作为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在总体规划、城市设计中充分注意保护历史文化传统,维护并发扬城市的格局特色、街巷空间和场所精神。

历史古城保护,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要与现实生活结合在一起的。

有些人可能一直存在这样一个误区,认为保护历史环境就是划定一定的范围,在这个范围之内,对建筑的体量、高度加以控制即可。

实际上,历史古城的保护只有与城市规划设计结合起来,与人们的生活结合起来,这样的保护才是有生命力的,才是可持续发展的。

被动的保护,对历史资源的利用挖掘不够。

保护资金筹集渠道不畅,保护常常被市场作用下的一些活动所主导,许多具体操作与保护的宗旨相背,而政府投资有限,市场开发所不及之处,文化遗产、历史环境的自然衰败日趋严重。

(四)保护法制建设滞后,法规出台速度慢于旧城毁损速度

近年来,北京在旧城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规划和立法方面,遗憾的是,由于历史原因和城市发展速度太快,加之法规建设严重滞后,保护力度不够,破坏速度远远快于保护速度,致使近十几年古城保护状况不断恶化。

1990年,北京市出台了第l批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至1999年才具体划定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和控制范围。

实际上两者应同时出台,只有在明确保护和控制范围之后,才能使各项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而且,也是直至2002年才编制完成《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2005年才完成《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而这十几年正是北京城市建设飞速发展时期,同时也是对旧城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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