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租赁合同标准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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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时的财产处理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保险及赔偿保障
第十三章:
特别约定
第十四章:
附则
附件:
一、租赁房产及配套附属房产、场地的位置图、各层平面图、建筑结构图、外立面图、四周现状照片
二、用来说明房产所有权属、租赁权来源的法定文件
三、工程条件交付标准
四、营业执照、银行账户、签订合同人的授权证明
五、租金表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登记地址:
注册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登记地址:
邮政编码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租赁房产
1.1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其位于中国市街号的房产(以下简称:
租赁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
1.1.1租赁房产为甲方
(1)新建;
或
(2)所有;
或(3)转租;
1.1.2租赁房产的租赁范围见附件一;
1.1.3租赁房产的位置、平面图、结构图、外立面图及四周道路情况见附件一。
1.1.4租赁房产的
(1)相关建设文件
(2)产权文件(3)转租权的取得文件及原出租人及房产所有人同意本合同的书面文件见附件二。
1.2租赁房产的计租面积按实际占用的套内面积计算,为平方米,(其中各层面积为平方米;
平方米)该租赁面积为甲乙双方的最后确定面积,乙方以此租赁面积向甲方支付租金。
1.3甲方同意乙方将租赁房产用于开办大型综合性购物广场之用,并出于经营需要,及时调整商业布局。
如果乙方改变租赁房产的经营业态,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4无须另行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将不超过租赁面积百分之四十的租赁房产转租给乙方的商业合作伙伴,由转租行为取得的收益归乙方所有。
转租不损害甲方基于本合同所享有的利益。
第二章与租赁房产相配套的附属房产、场地
(本章中,提及房产和场地的具体位置及范围均在附件一中标注)
2.1租赁房产周边红线范围内的空地,由甲方按照道路或人行道标准硬化建好后交给乙方,供乙方提供给顾客免费停车、休闲之用。
2.2甲方同意乙方免费使用租赁房产门前及周边广场用于促销、顾客休闲、停车之用,并由乙方统一组织和管理。
2.3为销售旺季临时堆放商品及物流的运行需要,在不影响相邻单位通行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临时免费占用租赁房产的周边道路及部分广场。
2.4甲方同意在货梯口附近免费安排600平方米的乙方专用卸货区和理货区给乙方使用(见附件二)。
该卸货区及理货区应达到防雨、防潮,便于货柜车及电动叉车作业,其设计、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其中100平方米的生鲜食品卸货区和理货区应给排水方便,适合肉制品、冻品、水产品等有较多水渍商品的进出。
从租赁房产四周的市政道路进入卸货区的道路应适合乙方及乙方供应商运输车辆无障碍环行或往复行使。
2.5甲方同意在靠近货梯口附近,安排1000平方米的周转仓库给乙方使用。
该周转仓库的使用条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层高不低于4米,仓库内,电动叉车可以自由运行。
2.6甲方同意在租赁房产周边免费安排200平方米的房产供乙方作员工餐厅使用。
该租赁房产的层高不低于3米,适于作餐厅使用。
2.7甲方同意在租赁房产周边免费安排100平方米的房产供乙方作员工培训中心使用。
该房产通风及采光情况良好,层高不低于3米。
2.8甲方同意乙方顾客可以免费使用租赁房产配套的地上及地下停车场,并保证乙方独立免费使用的停车位不少于300个。
在停车场尚有空余车位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措施限制乙方送货车、供应商车辆、顾客车辆进入停车场。
2.9甲方同意在地下停车场划出300平方米的面积,免费供乙方员工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使用。
第三章租赁期限
3.1租赁期限为年。
租赁期限的起始日为租赁房产的交付日。
租赁房产的交付日预定为年月日。
以此推算,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免租金期为个月,免租期的开始日为乙方商场正式开业之日。
免租金期内甲方免收乙方租金及相关费用。
(若甲乙双方另行确定了免租金期起始时间,则可以在本条款中另行列明)
第四章租赁房产的交付
4.1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租赁房产及配套用房按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三所述条件交付给乙方。
交付房产时,甲方应将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文件的复印件交给乙方。
接到相关验收文件后,乙方将派出代表到现场逐项检查租赁房产及配套用房是否符合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三的要求。
如符合约定条件双方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确认书签署之日为房产正式交付之日;
经检查,如发现租赁房产的建设工程、装修、设备及设施的实际状况与附件三及其他约定不符,则:
4.1.1如果该等不符之处依乙方判断将实质性地影响乙方随后的装修工程,乙方有权拒签交付确认书,并将不符之处告知甲方。
甲方收到通知后,应进行必要的完善、改正工作。
不符点消除后,乙方将再次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交付确认书。
确认书签署之日,为租赁房产正式交付之日。
4.1.2如果该等不符之处依乙方判断并不能对乙方随后的装修工程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则乙方可以选择先行签署交付确认书并在该确认书上签注不符事项,同时要求甲方在限期内完成被签注的不符事项。
甲方未能在限期内完成签注的不符事项,则乙方有权自行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不符事项完工后,双方将就该等工程费用进行确认。
确认后,乙方将书面确认被签注的不符事项已经消除。
不符事项的消除日,为租赁房产交付确认书的签署日。
4.2如果甲方未能在前述日期前向乙方租赁房产,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基本月租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但迟延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否则视为甲方违反本合同,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定金,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4.3如果因为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产,导致乙方的二次装修期恰逢施工条件恶劣不能施工或农历年春节,则施工条件恶劣期间或春节前后相加合计四十五天的时间,应被视为交付租赁房产的进一步迟延。
第五章租金、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
5.1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元人民币,租金已经包括租赁房产的物业管理费。
(若出租方需要将租金进行分拆则:
)
(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元人民币,设备设施使用费每月每平方米元人民币。
设备设施是指:
电话接口、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暖通空调系统、天然气(或煤气)管道设施、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电梯、货梯、消防喷淋及报警系统、道理标识及照明系统、自动收货平台、车辆管理系统等等;
5.2租金递增方式为前五年不递增,从第六年开始,每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百分之1%(相关的计算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租费计算表)。
物业管理费、设备设施使用费不递增。
5.3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租金,甲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乙方提供上述租金的国家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房屋租金发票。
乙方按此凭证以汇款方式将前述租金付至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果甲方不能按时提供上述租金的合法发票,乙方有权推迟支付上述租金并不需要承担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等一切责任。
5.4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或账户如有更改,甲方须于当月缴纳租金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对因此造成的误付或推迟支付租金不负任何责任。
5.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房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变更关于房屋租赁发票的规定,则甲方应提供符合当时新规定的房屋租赁发票。
因甲方提供的租赁发票未能达到税务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补缴税款、罚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由乙方选择从当期及以后应付甲方的租金中抵扣全部损失款项。
5.6如果5.3条所述日期恰逢法定节假日,则一方应在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向对方履行义务。
5.7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支付因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使用权改变及出租而产生的国家或地方规定的任何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等。
5.8因乙方经营需要消耗的水、电、气、热(如有),按独立安装的计量仪表和政府相关部门核准的计费标准支付。
其中用电由甲方负责在乙方购物广场开业前为乙方在供电部门独立开设使用和缴费户头,由乙方直接缴纳,供电部门直接向乙方开具所缴纳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如果甲方未能在乙方购物广场开业前完成前述开户手续,应按缴费金额的17.5%向乙方给付违约金。
第六章定金
6.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第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万人民币的合同定金(定金不计利息)。
租赁房产交付后,该定金在乙方开始缴纳租金的个月内,用来优先抵扣租金,直至扣完为止。
6.2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至租赁房产交付前,为了支持本租赁物业按时交付,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合同定金,增加的定金数额为500万元人民币至5000万元人民币之间,定金不计利息。
在此额度范围内,增加定金的时间、次数、以及每次增加定金的具体数额由乙方自行决定。
甲方同意若本合同约定的甲方银行账户撤销,则乙方支付到甲方所属的其他银行账户的定金完全有效。
增加的合同定金在第6.1条所述定金(不含履约保证金)抵扣完毕后,用来优先抵扣租金,直至扣完为止。
6.3一旦乙方行使第6.2条所授予的权利,除第6.1条、第6.2条外,本合同中所出现的定金字样均为第6.1条所述定金,以及依据第6.2条已支付定金的总和。
第七章租赁房产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更新
7.1租赁房产的结构、外立面、天面由甲方负责维护并承担费用。
7.2乙方负责租赁房产内所有物业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物业管理包括乙方租赁房产内的保洁、保安工作,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及电梯的年检工作,防盗监控系统、中央空调系统的管理工作,乙方使用的卸货区、理货区的保洁、保安工作,乙方的垃圾清运工作。
7.3租赁房产内甲方拥有产权的设备、设施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保修期后交给乙方,乙方负责使用、维护、保养并承担相应费用。
7.4租赁房产之外非乙方独立使用的设备、设施均由甲方负责管理、维护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
7.5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有折旧年限的,应在折旧完毕后,重新购置、新建该等设备、设施。
第八章甲方保证及责任
8.1甲方保证确实拥有租赁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并提供相应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租赁房产的现状不属违章建筑,并保证为商业用途。
乙方对租赁房产有绝对的使用权,可自由进出。
除在紧急情况下或因安全原因外,甲方或其代表进入租赁房产时,均因遵守乙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不得干扰乙方的经营活动。
8.2租赁房产在本合同签订时未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含不规范的抵押、质押)。
甲方保证拥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将租赁房产按本合同之约定条件租赁给乙方,并符合相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如果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出现新的变化,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
逾期未能办妥,而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8.3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办理向相关部门的登记备案手续。
若甲方未能按上述规定履行合同登记义务并因此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营业时,乙方可暂停支付租金直至合同登记手续完成。
乙方行使前述权利不受本合同其他条款约束。
8.4甲方应确保租赁房产具有持续的、不间断的、能够满足乙方正常经营需要的,如附件三所述,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天然气、通讯线路等技术条件的供应。
如果前述技术条件非因供应单位或不可抗力而中断,则甲方应在接到中断通知后,迅速将其恢复,否则由此产生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将其修复,乙方可以自行或委托专业单位协助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果持续中断时间达到三天以上,乙方有权免交中断期间的租金和其他费用,同时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合同。
8.5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影响租赁房产的整体结构和安全的情况下,根据经营实际,进行重新装修。
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规划、环保、水、电(含增容)、通讯、消防、卫生等报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及相关部门提供所需的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等业务不另收费,但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6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关系,确保乙方可自行确定营业时间,正常使用各通道、空调(如有)、员工舆洗室等公共设施。
涉及与大楼水、电、空调或排水、排污系统的接驳、更改或迁移时,甲方应派出专业人员配合,使乙方尽快结束施工。
8.7除非政府相关部门禁止,甲方同意租赁房产的外立面由乙方作广告位免费使用。
租赁房产天面及大楼顶部,甲方同意乙方免费安装公司招牌。
相关的制作、安装、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8.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出售租赁房产全部或部分,在出售前六十日应给乙方书面通知,通知包括购买人姓名、地址、出售价格和其他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如乙方放弃购买,本合同效力不受冲击。
甲方保证使买受人充分了解本合同,同时以买受方书面同意承担本合同中甲方的一切义务为转让生效之前提,否则上述转让行为无效。
8.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甲方将租赁房产的全部或部分抵押,则甲方保证使抵押权人充分了解本合同的存在,同时以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乙方继续行使在本合同项下权利为抵押生效的前提。
8.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同意乙方以相当于第三人商业条件优先承租租赁房产相邻的房产。
租赁期满后,甲方同意乙方以相当于第三人的商业条件优先承租租赁房产。
如果甲方最终以低于或相当于乙方开出的商业条件,将租赁房产租于第三人,则应向乙方赔偿金额为当期一年租金的赔偿金。
8.11若租赁房产门前道路发生道路改建、扩建,修建道路立交桥等市政工程,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的,甲方同意减免收取乙方租金,具体额度双方另行商定。
8.12在租赁期间,若遇爆炸性破坏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乙方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免收停业期间的租金(从警察开始警戒到解除警戒止)。
8.13一旦配套房产及临时占用场地出现任何问题,甲方将配合乙方与相关部门、相邻单位积极协调,确保乙方经营条件的持续性。
8.14在租赁期间,如果出现因竞争形势需要,乙方需要对租赁房产内的商业布局进行重大调整并重新装修,需要停业进行,甲方同意每隔五年给予乙方两个月的免租金的装修期,在该装修期间,甲方给予免收租金。
8.15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没有收到过、也不知悉政府、上级行政机关或其它相关部门发出的收回租赁房产、改变房屋用途、禁止进入、房屋或土地征用或批租等通知,否则,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在本合同租赁期内,除发生市政规划、土地批租,国家强制性规定外,甲方不能以任何其它人为的、行政的决定为理由,要求解除乙方对上述租赁房产的使用权,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实际发生的和可预估的损失。
如确有甲方不可预见的市政规划、土地批租事件发生,致使租赁房产需拆除或被征用,则甲方应自收到通知后3天内,将该通知复印件传送乙方,同时,以尽量保全乙方在此经营为原则,协同乙方与拆迁单位磋商,争取:
A、免予征用或由拆迁单位提供相邻地区条件相似的其它经营场地,保证乙方继续经营;
B、在A款条件无法达到的前提下,甲方应积极提供或协助乙方寻找相邻地区条件相似的其它经营场地;
C、在A、B款条件都无法达到的前提下,乙方租赁物业范围内属于乙方投资的设备、设施及装修因市政、批租获得的经营、装修、设备、搬迁等方面的补偿应归乙方所有。
第九章乙方保证及责任
9.1乙方保证其在租赁房产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
9.2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房产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备、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正常磨损除外)。
使用不当的,应负责及时修复或作价赔偿。
9.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第十章合同终止时的财产处理
10.1本合同如提前终止、解除或届满时,乙方应将租赁房产交给甲方,而无责任将租赁房产恢复至本合同签订前状况。
乙方有权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设施、设备之部分或全部。
但乙方不得损害建筑物本体之结构,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日期后一个半月(45天)内仍未拆除取回其物品,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其遗留物归甲方所有。
但在乙方撤场期间,甲方不得收取乙方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10.2乙方对租赁房产改造、装修投入的设备、设施和其他商用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对之有绝对处置权。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11.1在甲方无任何违约的前提下,乙方若拖欠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每逾期一日,滞纳金标准为0.02%。
若乙方拖欠超过六个月,则甲方有权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1.2甲方若违反其保证或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的其它规定,在乙方通知补救后又未及时补救,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则乙方有权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乙方根据上述情形提前终止合同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结余的款项,租金照实结算。
11.3由于房产所在地的商业环境会因时而易(或其商圈周围发生变化等),包括人流,附近的人口密度、交通情况,商住环境的更改等,有可能影响乙方的营业状况。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在此经营的市场环境基础不复存在,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则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1.4如果乙方利用租赁房产开设的购物广场经营出现持续十二个月亏损(若租赁房产在乙方开业后为独立纳税的,以乙方向税务机关申报的资料为准;
若租赁房产在乙方开业后为非独立纳税的,以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资料为准。
),甲方同意乙方在赔偿总额不高于三个月的租金的违约金的前提下,可以解除本租赁合同及其相关的附属文件。
11.5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七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第十二章保险及赔偿保障
12.1在本合同租赁期内,甲方须向一家或多家声誉良好且具有偿付能力的保险公司购买并持有租赁房产及甲方自有设备的财产一切保险(包括租赁房产外观、建筑结构等),保险金额为上述各项的全置价值。
若甲方未能及时投保或在租赁期内中断投保,乙方可代甲方投保,但费用从乙方应付甲方的租金中扣除。
12.2乙方须向一家或多家声誉良好并有偿付能力的保险公司购买并持有租赁房产内乙方重置部分及自有设备的财产一切保险,如发生损失与毁坏,保险赔偿金应全额偿付给乙方。
12.3每一方须向对方提供一份证明所需保险均已投保的保险单复印件。
每一方在现行保险单到期前至少30天内,须向对方交付一份更新的保险单复印件。
第十三章特别约定
13.1如果甲方向乙方进行商业贿赂,一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即将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房产的租金标准每平方米每月降低五元。
反之,亦然。
13.2双方一致同意不向传播媒介或公众及其他第三者透露本合同部分或全部内容,但应监管机构的要求被动披露的除外。
13.3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和乙方租赁房产属同一整体的其它场地自营或租给从事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的购物广场,否则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营损失。
第十四章附则
14.1有关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甲、乙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修改和补充部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对方的通知或联系文件均为中文书面形式。
人手传送以接收人签收为送达日,挂号信函邮寄方式,以邮政送达日为送达日,传真传送以接收方回传确认时间为送达日。
14.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经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14.4若任何一方名称或机构发生合理变更,应将变更的文件依据复印件送达对方,对方同意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新公司或机构承担。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将在市设立法人独资公司—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暂定名)。
一旦该公司成立,甲方同意即时由该公司替代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承租人地位,乙方退出。
14.5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4.6如果本合同所述的综合购物广场项目,不能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商业网点听证,则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的相关款项,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14.7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另一份由甲方在合同签订五个工作日内送合同登记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附件一:
租赁房产及配套的附属房产、场地的位置图、各层平面图、建筑结构图、外立面图、四周现状照片;
其中用红线标明,并划有阴影线的区域为计租面积。
附件二:
用来说明房产所有权属、租赁权来源的法定文件
如租赁房产为新建,则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建设竣工验收证明书;
(6)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
如租赁房产为已竣工物业,则为:
(1)房产所有权证;
(2)如未办理房产所有权证,则为房产取得的合同,及原权属人确认已经付清对价,并同意出租的证明;
附件三:
租赁房产交付标准及设施清单
(交付标准须满足乙方的以下准则,除非这些准则与地方法规相矛盾或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执行。
任何改变均须得到乙方的确认。
这些准则是根据乙方的最新情况的最低要求。
根据以下准则设计同时满足国家和地区相关规范和要求)
一、平面布局及场地要求(未建租赁房产或在建项目)
1.1、在人流最密集部分设置顾客出入口、在次要路段上设货物入口,租赁房产后部设有内部员工出入口及卸货区。
1.2、甲方需提供一定数量的地面或地下停车场,指标为:
地面停车场35——40㎡/辆,地下停车场40——45㎡/辆。
场内的交通路线采用与进出口行驶方向一致的单向行驶路线,进出入口必须有停车线、限速等各种标志和夜间显示装置。
停车场购成品门卫亭,设计应预留电源及用于保安监控系统的弱电信号线。
1.3、需在停车场适当的位置,按当地实际情况留出一定比例的摩托车车位。
如租赁房产建自行车使用率较高的城市时,则需考虑自行车停车场的数量,按当地实际情况确认。
1.4、在租赁房产前部主入口附近设置公共区域,用于乙方促销和顾客休息。
1.5、整个场地需做无障碍设计。
1.6、场外地面没有铺广场砖的地方采用草皮铺面,斜坡草皮当坡度小于33%时可采用种植方式。
当有集中汇水或明显漫流现象时,应有保护措施。
1.7、底洼地或集中汇水区,坡度应小于5%,应为草皮铺面,否则须采取防冲刷措施。
坡度大于5%时,应采用铺砌地面,卵石地面或铺贴排水无纺布等防护措施,坡度大于30%的斜坡,采取防滑坡技术措施。
1.8、场地人员休息活动区域铺贴广场砖,广场砖的强度能满足小轿车行驶。
1.9、甲方提供的建筑物周边外围总平广场必需按照原设计要求达到竣工使用标准,建筑物外围的环行通道必需硬化并达到竣工使用标准。
二、建筑结构要求
2.1、乙方购物广场为二类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甲方提供的租赁房产是封闭式建筑体,外立面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完毕,外围环境按照原设计及市政需要施工完毕,达到入住的要求,北方地区在顾客入口外要加门斗。
2.2、楼面活荷载标准值
2.2.1收货区、存货区、烟酒售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