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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3)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5)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监理单位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
监理单位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
(6)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
如在合同中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监理单位一般应提交:
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
监理指令性文件;
各种签证资料等档案资料。
(7)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从两方面进行监理工作总结。
其一,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
其二,向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
二、项目监理机构的建立步骤、组织形式及监理人员职责分工(概论P125)
1.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
监理单位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
(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
(3)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
1)选择组织结构形式。
2)确定管理层次和管理跨度。
项目监理机构中一般应有3个层次:
①决策层,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助手组成,主要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和监理活动内容进行科学化、程序化决策与管理;
②中间控制层(协调层和执行层),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具体负责监理规划的落实、监理目标控制及合同实施的管理;
③作业层(操作层),主要由监理员、检查员等组成,具体负责监理活动的操作实施。
项目监理机构中管理跨度的确定应考虑监理人员的素质、管理活动的复杂性和相似性、监理业务的标准化程度、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建设工程的集中或分散情况等,按监理工作实际需要确定。
3)划分项目监理机构部门。
4)制定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
5)安排监理人员。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2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1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且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4)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为使监理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应按监理工作的客观规律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问题】监理合同签订后,总监理工程师分析了工程项目规模和特点,拟按照组织结构设计、确定管理层次、确定监理工作内容,确定监理目标和制定监理工作流程等步骤来建立本项目的监理机构,是否合理?
[答疑编号950154010101]
【正确答案】不合理,项目的监理机构设计步骤不应包括“确定管理层次”,其步骤顺序也不对。
正确的步骤应是:
确定监理目标→确定监理工作内容→组织结构设计→制定监理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答案解析】参见教材P125-127。
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项目监理机构常用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
这种组织形式的特点是项目监理机构中任何一个下级只接受唯一上级的命令。
各级部门主管人员对所属部门的问题负责,项目监理机构中不再另设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及合同管理等职能部门。
适用于能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子项目的大、中型建设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工程的规划、组织和指导,并负责整个工程范围内各方面的指挥、协调工作;
子项目监理组分别负责各子项目的目标值控制,具体领导现场专业或专项监理组的工作。
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的主要优点是组织机构简单、权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决策迅速、隶属关系明确;
缺点是实行没有职能部门的“个人管理”。
(2)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
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把管理部门和人员分为两类:
一类是以子项目监理为对象的直线指挥部门和人员;
另一类是以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及合同管理为对象的职能部门和人员。
这种组织形式一般适用于大、中型建设工程。
这种组织形式的主要优点是加强了项目监理目标控制的职能化分工,能够发挥职能机构的专业管理作用,提高管理效率,减轻总监理工程师负担;
但由于直线指挥部门人员受职能部门多头指令,如果这些指令相互矛盾,将使直线指挥部门人员在工作无所适从。
(3)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
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是吸收了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和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的优点而形成的一种组织形式。
这种形式保持了直线制组织实行直线领导、统一指挥、职责清楚的优点,另一方面又保持了职能制组织目标管理专业化的优点,职能部门是直线指挥人员的参谋,他们只能对指挥部门进行业务指导,不能对指挥部门直接进行指挥和发布命令;
其缺点是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易产生矛盾,信息传递路线长,不利于互通情报。
(4)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
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是由纵横两套管理系统组成的矩阵性组织结构,一套是纵向的职能系统,另一套是横向的子项目系统。
这种形式的优点是加强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具有较大的机动性和适应性,把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实行最优的组合,有利于解决复杂难题,有利于监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
缺点是纵横向协调工作量大,处理不当会造成扯皮现象,产生矛盾。
3.项目监理机构中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
施工阶段,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主要有以下职责:
①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②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③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④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⑤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⑥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⑦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⑧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⑨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⑩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⑾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⑿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⒀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①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②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③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④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⑤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要有以下职责:
①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②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有以下职责:
①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②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③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④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⑤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⑥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⑦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⑧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⑨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⑩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职责。
监理员主要有以下职责:
①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②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③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④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⑤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⑥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案例】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建设单位根据监理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公司报送的监理规划,宣布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人名及授权范围。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规划介绍了监理工作内容、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和监理设施等。
其中,有关人员岗位职责如下:
本项目监理机构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其职责包括:
①负责日常监理工作;
②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③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④处理索赔事宜,协调各方关系。
监理员的职责包括:
①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检查及签认
②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③现场工程计量及签认
请指出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中不妥之处并改正。
[答疑编号950154010102]
【正确答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中,
②错误,应改为: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③错误,应改为:
总监理工程师调配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④错误,应改为:
总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事宜,协调各方关系。
监理员职责中:
①错误,应改为: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检查及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负责现场工程计量及签认。
三、监理规划的编制(概论P145)
监理规划是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并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之后,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的情况下制定,经监理单位技术人员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应将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单位承担的责任及监理任务具体化,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监理的具体措施。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概况
①建设工程名称;
②建设工程地点;
③建设工程组成及建筑规模;
④主要建筑结构类型;
⑤预计工程投资总额;
(预计工程总投资额可以按以下2种费用编列:
a)建设工程总投资;
b)建设工程投资组成简表。
)⑥建设工程计划工期;
⑦工程质量要求;
⑧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名称;
⑨建设工程项目结构图与编码系统。
(2)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工作范围是指监理单位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的工程范围。
如果监理单位承担全部建设工程的监理任务,监理范围为全部建设工程,否则应按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建设工程的建设标段或子项目划分确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①立项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②设计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③施工招标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④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的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⑤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⑥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⑦施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⑧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⑨业主委托的其他服务的工作内容。
(4)监理工作目标
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是指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建设工程的监理控制预期达到的目标。
通常以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的控制值来表示。
(5)监理工作依据
①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②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④其他建设工程合同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要求选择。
项目监理机构可用组织结构图表示。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的进程合理安排,满足监理工作的要求。
(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9)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作程序比较简单明了的表达方式是监理工作流程图。
一般可对不同的监理工作内容分别制定监理工作程序。
(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的方法与措施应重点围绕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这三大控制任务展开。
为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监理职责,在监理规划中,也应对安全监理的方法和措施做出规划。
(11)监理工作制度
(12)监理设施
业主应提供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如下设施:
①办公设施;
②交通设施;
③通讯设施;
④生活设施。
【案例】某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某监理公司负责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该公司副总经理出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责成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经营、技术部门人员编制该项目监理规划。
参编人员根据本公司已有的监理规划标准范本,将投标时的监理大纲做适当改动后编成该项目监理规划,该监理规划经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送给建设单位。
该监理规划包括以下8项内容:
(1)工程项目概况;
(2)监理工作依据:
(3)监理工作内容;
(4)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5)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
(6)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8)监理设施。
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建设单位根据监理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公司报送的监理规划,宣布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及授权范围。
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回答:
【问题】
1.请指出该监理公司编制“监理规划’做法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的做法。
2.请指出该“监理规划”内容的缺项名称
3.请指出“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建设单位不正确的做法,并写出正确做法。
[答疑编号950154010201]
【正确答案】1.①监理工程规划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经营、技术部门人员编制不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②公司经理审核不妥,应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或公司总工审核;
③根据范本(监理大纲)修改不妥,应具有针对性(或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合同等编制)。
2.缺项名称:
监理工程范围,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制度。
3.建设单位根据监理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公司报送的监理规划宣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范围不正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
四、目标控制的基本流程及主动被动控制的区别(概论P60)
控制流程包括投入、转换、反馈、对比、纠正5个基本环节。
主动控制是在预先分析各种风险因素及其导致目标偏离的可能性和程度的基础上,拟订和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从而减少乃至避免目标偏离。
被动控制是从计划的实际输出中发现偏差,通过对产生偏差原因的分析,研究制定纠偏措施,以使偏差得以纠正,工程实施恢复到原来的计划状态,或虽然不能恢复到计划状态但可以减少偏差的严重程度。
【案例】某监理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后,总监理工程师组建了监理机构,并重点提出了质量目标控制措施如下:
1.熟悉质量控制依据和文件;
2.确定质量控制点,落实质量控制手段;
3.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责任;
4.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拒签付款凭证;
5.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问题】分析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质量目标控制措施哪些是主动措施,哪些是被动措施?
[答疑编号950154010202]
【正确答案】1、2、3、5属于主动控制措施;
4属于被动措施。
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概论P18)
1.关于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概论P23)
(1)施工准备阶段
①监理单位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②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③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a)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b)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c)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d)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f)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④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⑤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个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⑥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⑦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⑧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2)施工阶段
①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②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比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③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④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有下述违反《条例》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规定行为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
(2)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
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
(3)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监理单位没有及时报告;
(4)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履行了《条例》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5)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应负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五十八条)。
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将受到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处罚。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
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
背景:
某建设监理公司近几年监理业绩持续下滑,项目管理比较混乱,该公司监理的某项目出现了一次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因此受到了停业整顿3个月的处罚。
经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