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英语书面表达背诵范文Word下载.docx
《中考英语书面表达背诵范文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考英语书面表达背诵范文Word下载.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1、鲁H5C80挂华宇达牌LHY9409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12、鲁H5D15挂华宇达牌LHY9409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13、鲁H5D90挂华宇达牌LHY9409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14、鲁H5D60挂华宇达牌LHY9409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15、鲁H5D91挂华宇达牌LHY9409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16、鲁H5C15挂华宇达牌LHY9409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17、鲁H5C05挂华宇达牌LHY9409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18、鲁H5C65挂华宇达牌LHY9409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19、鲁H5C95挂华宇达牌LHY9409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20、鲁H5D85挂华宇达牌LHY9410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21、鲁H5C03挂华宇达牌LHY9411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22、鲁HH1529中天之星TC5091XQY中型厢式货车一辆。
23、鲁HH1537中天之星TC5160XQY中型厢式货车一辆。
24、鲁H56717楚胜牌CSC5251GYYC重型罐式货车一辆。
25、鲁H56092东风牌DFL4180A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
26、鲁H5C93挂华宇达牌LHY9410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27、鲁H56082东风牌DFL4180A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
28、鲁H5D03挂华宇达牌LHY9410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29、鲁H56088东风牌DFL4180A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
30、鲁H5D75挂华宇达牌LHY9410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31、鲁H56101东风牌DFL4180A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
32、鲁H5D87挂华宇达牌LHY9410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33、鲁H5E15挂华宇达牌LHY9410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34、鲁H5D13挂华宇达牌LHY9410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35、鲁H56089东风牌DFL4180A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
36、鲁H5C07挂华宇达牌LHY9410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37、鲁H5E05挂华宇达牌LHY9410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38、鲁H5D58挂华宇达牌LHY9410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39、鲁H5E06挂华宇达牌LHY9410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40、鲁H5E09挂华宇达牌LHY9410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41、鲁H5D95挂华宇达牌LHY9410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42、鲁H5D61挂华宇达牌LHY9410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43、鲁H56086东风牌DFL4180A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
44、鲁H5E16挂华宇达牌LHY9409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45、鲁HQ793挂昌骅牌HCH9409GHY重型普通半挂车一辆。
46、鲁H56087东风牌DFL4180A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
47、鲁H56091东风牌DFL4180A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
48、鲁H5E17挂华宇达牌LHY9410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49、鲁H5D93挂华宇达牌LHY9410CLXY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
二、价格评估目的
评估标的车辆的市场价值,为委托方审理案件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三、价格评估基准日
2017年09月13日。
(为现场勘验日期)
四、价格定义
本价格评估结论所指价格是指:
评估标的于评估基准日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确定的市场价格。
五、价格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3.《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
4.《山东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
5.《价格评估执业规范(试行)》;
6.《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
7.《机动车认定规则》;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
9.国家发改委有关价格评估、价格认定工作的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二)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1.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2017)邹法技会字第119号鉴定委托书、委托函;
2.评估标的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2016)鲁0883民初2859号民事判决书复印件;
4.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5)鼓商初字第1622号民事裁定书复印件;
5.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5)鼓商初字第1622号-1协助执行通知书复印件;
6.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车辆查询清单、车辆查询信息复印件等;
7.继续查封申请书复印件;
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估方收集的有关资料
1.实物勘验资料;
2.市场调查资料;
3.本公司掌握的其他相关资料。
六、价格评估原则
1、工作原则
客观、公平、公正、科学、及时的原则。
2、技术原则
合法原则、基准日原则、替代原则、变动原则。
七、价格评估方法
重置成本法、市场法。
八、价格评估过程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委派专业价格评估人员,成立了价格评估小组,制定了价格评估作业方案,详细阅读委托方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细致整理,充分了解委托事项和范围,评估人员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及要求,遵循价格评估的基本原则,按照价格评估的相关程序规定,通知委托方、申请人、被申请人进行现场勘验并提交相关资料,整理汇总评估标的车辆的相关信息,认真分析本次评估的具体事项,详细调查收集评估前期需要的有关资料,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案,并于2017年09月13日对评估标的车辆进行了现场实物勘验。
具体过程如下:
(一)现场勘验
评估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及委托方要求依据其提供的评估标的车辆的相关信息资料,在委托方、申请人、被申请人及有关人员的共同参加下,对评估标的车辆进行了现场勘验。
经实地勘验,评估标的车辆停放在东华物流公司停车场内,场地开阔,车辆排列井然有序,现场依据提交的相关资料,结合车辆实物进行对照验证,同时对评估标的车辆实体状况逐一进行勘查、记录、拍照。
现场未能勘验的车辆为鲁H56091、H56087、H5E17挂、H5D93挂,由于车辆在外地,当事双方同意由驾驶员对车辆及相关手续进行拍照后传回,不要求对车辆实物进行勘验,可依据传回的资料直接进行评估。
现场未找到的车辆有鲁HHQ793、HE1599、H5C06三台车辆。
后期委托方提供了申请人于2017年09月25日提出《变更评估车辆申请书》,明确撤回对鲁HHQ793、HE1599、H5C06三台车辆的评估申请,继续对其他49辆车进行评估。
(二)价格评估方法的确定
经现场勘验和市场调查,并结合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根据委托目的和要求,价格评估的原则,价格评估标的的特性,评估机构可以收集到的相关评估要素,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市场法进行价格评估,评估结果取整数。
(三)价格评估结论的测算
根据现场勘验评估标的车辆的实体状况,及国家有关机动车评估认定规则的现行规定,结合市场实际,综合测算评估标的车辆的市场价值。
详见附件:
鲁广正价法评字〔2017〕第SF00898号价格评估鉴定明细表。
九、价格评估结论
经综合测算,本次价格评估标的车辆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09月13日市场总价值为:
¥2017735.00元(人民币贰佰零壹万柒仟柒佰叁拾伍元整)。
十、价格评估限定条件
1.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客观、真实、准确、全面。
2.评估结论未考虑标的车辆是否存在违章罚款等欠费情形对价格的影响。
3.评估标的车辆有关车辆手续、权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权属争议。
4.本次价格评估事项范围由委托方确定,评估标的登记方面资料等相关信息来源于委托方及当事方提供。
5.委托方及当事方提供的构成本次评定估算的基础资料包括委托书、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评估标的车辆相关登记信息资料,但不局限于这些,是真实、准确、可靠、完整,可以作为本次评估的依据。
6.本评估结论是评估对象当时状态于估价时点公开市场条件下形成的市场价格,仅在载明的价格评估基准日有效,只能用于载明的价格评估目的。
7.本次价格评估未考虑对标的车辆进行专业检测对价格的影响。
8.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或部分失效,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声明
1.本价格评估报告书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评估人员客观、公正的意见和结论,但受本价格评估结果报告已说明限制条件的限制。
2.我们在本价格评估报告书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委托方及当事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委托方及当事方负责。
因资料失实造成估价结果有误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3.我们依照《山东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价格评估执业规范(试行)》及国家相关评估法规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价格评估报告书。
4.我们对本价格评估报告书中的价格评估标的实物进行了一般性勘验;
我们所进行的实地查勘仅限于评估标的的外观和使用状况,未能涉及到被遮盖、未暴露及难以接触到的部分。
5.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与价格评估标的事项没有任何利益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或偏见。
6.本评估报告仅对本次委托有效,不做他用。
未经我评估机构书面同意,评估报告不得向委托方及办案机关以外的单位及个人提供,凡因委托方或当事人使用评估报告不当引起的后果,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7.报告的全部或其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报告解释权为本评估机构所有;
同时,如果使用方发现本评估报告有文字或数字的校对、排版、打印和装订错误,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更正。
8.如对本结论有异议,委托方认为必要时,可于接到结论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价格评估机构申请补充或重新评估。
十二、价格评估作业日期
2017年09月13日至2017年10月17日。
13、评估报告有效期
2017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16日。
十四、价格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
山东广发永正价格评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国J15000144
机构资质登记证书编号:
中J150046
资质等级:
甲级
资质类别:
综合涉诉讼类
十五、价格评估人员
注册价格鉴证师
姓名:
闵祥震周爱萍
注册证号:
00090710009067
十六、附件
1.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2017)邹法技会字第119号鉴定委托书、委托函复印件;
2.鲁广正价法评字〔2017〕第SF00898号价格评估鉴定明细表;
3.评估标的车辆现场勘验照片及相关登记信息资料复印件;
4.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5.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及登记证书复印件;
6.其他相关资料。
二O一七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