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标准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9474085 上传时间:2023-01-06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26.9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文档格式.docx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标准文档格式.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文档格式.docx

组织或配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和安全网活动。

3.2.9安全监察部有权参加和协助本公司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3.2.10安全监察部有权掌握使用本公司专项安全奖励基金,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奖励的建议或意见;

对负有事故责任者,提出批评、问责、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3.2.11安全监察部有权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例行工作,如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及安全网例会等。

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定期和不定期总结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对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2.12安全监察部有权参与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的落实。

3.2.13安全监察部有权积极推进“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等方法的应用,对公司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提高安全工作的预见性。

3.2.14积极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机制。

3.2.15协助生产领导定期组织对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评估。

3.2.16严格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管理目标、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

管理内容

1

公司:

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不发生重大设备、电网事故;

不发生人员责任引起的设备事故;

不发生重大责任火灾事故;

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部门:

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事故;

实现零误操作、零误处理、零误判断、零人员责任非停。

班组:

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人身轻伤和障碍。

个人:

个人实现无失误、无差错。

不发生人身未遂和异常。

2

管理要求

1、公司各级领导要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及时消除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缺陷和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卫生条件,以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以促进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其核心就是,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从而保障安全生产。

2、在现场管理和作业环境方面,将按集团公司文明生产标准,明确我们在现场的文明生产方面的要求;

推行安全生产设施标准化,对于现场设备的标识、编号,安全警示标志等都按集团公司具体的规定执行,有效提高员工对工作现场危险源的辩识、防范能力。

3、在设备管理方面,推进点检定修,加强检修管理,落实安措及反措,尤其是二十五项反措,通过技术监控、安全性评价、安全检查等手段,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措施,使设备状态保持在一个较好的标准上。

4、在现场作业方面,积极推行操作票和工作票的标准化,并把危险点分析与预控、作业指导书与双票管理结合起来,实现现场作业标准化,减少失误和疏漏。

5、在运行方面,强调要认真执行运行规程。

通过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我们各项管理标准化。

6、公司各部门必须以安全生产为主体,切实做好检修消缺工作,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严禁设备带病或超铭牌出力运行,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各部门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3

1、公司系统各级行政正职是其管理范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其管理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负全面责任。

2、各级行政正职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基本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重要文件等,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4)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安监部及安全监察专责的汇报。

定期主持安全分析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5)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6)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特别是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7)组织制定公司的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救援、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

(8)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在配备有关负责人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调整、任免的主要条件之一,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

(10)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所明确的职责。

3、各副总经理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4、各部门和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下级对上级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4

1、安全监察部行使安全监督职能。

主要生产部门应派驻专职安全员;

其他部门和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公司安全监督专责、派驻部门安全监督专责、班组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

2、安全监察部由公司行政正职主管;

3、安全监察部的人员配置及装备应满足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

安全监督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本专业技术的人员担任。

4、安全监督人员的职权

(一)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了解安全情况;

(二)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

有权向公司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

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

(四)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

对违反规定、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

5

1、对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等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2、公司应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

(一)根据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设备厂商的说明书,编制各类设备的现场运行规程、制度,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二)根据上级颁发的检修规程、制度,制定检修管理制度;

根据典型技术规程和设备制造说明,编制主、辅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三)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电网的调度要求,编制公司的调度规程,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四)根据上级颁发的施工管理规定,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措施,按规定审批后执行;

(五)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消防规程、制度,制定公司的实施细则,按规定批准后执行;

(六)根据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公司的实施细则,按规定审批后执行。

3、应及时修订、复查现场规程、制度:

(一)当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设备系统变动、公司事故防范措施需要修改现场规程时,应及时对现场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二)至少每年应对现场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不需修订的,也应出具复查人、批准人签名的“可以继续执行”的书面文件,通知有关人员;

(三)现场规程每3至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

现场规程的补充或修订,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四)设备变动记录、系统图纸变更在系统变更一个月内必须修改。

(五)建立保护投退制度;

书面明确需要经总工程师批准(或经总工程师同意申请上级批准的),需要暂时退出的保护、自动装置,并启用保护投退申请单。

4、每年公布一次公司现行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并按清单配齐各岗位有关的规程制度。

5、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和设备缺陷管理等制度。

6、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和监控规程、标准,充分发挥技术监督和监控专责人的技术管理作用,保证设备和电网安全可靠运行。

7、公司系统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载体,建立健全安健环管理体系,并有效运作,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执行。

6

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1、公司每年应编制并实施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2、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由分管生产的领导组织,设备管理部为主,安全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参加制定;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以安监或劳动人事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加制定。

3、反事故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企业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

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

4、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标准,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出发点,从减轻职工压力、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推动安全设施标准化、提高消防水平等方面进行编制。

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

5、安全性评价、安全检查、危险点分析、技术监督、重大危险源管理、缺陷管理、可靠性分析等结果应作为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重要依据。

防汛等应急预案所需项目,可作为制定和修订反事故措施计划的依据。

6、公司应优先安排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所需资金每年从更新改造费用或其他生产费用中提取,专项使用。

7、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8、公司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保证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

7

教育培训

1、新入公司的生产人员(含实习、代培人员),必须经公司、部门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

培训和考试内容包括《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理办法等内容。

2、新上岗生产人员必须经过下列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一)运行、调度人员(含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现场规程、制度的学习、现场见习和跟班实习;

主要岗位运行人员,应进行仿真机培训。

(二)检修、试验人员(含技术人员),必须经过检修、试验规程的学习和跟班实习。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在岗生产人员的培训

(一)在岗生产人员应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问答、事故预想等现场培训活动;

进行反事故演习;

(二)离开运行岗位1个月及以上的主要岗位值班人员或离开运行岗位3个月及以上的一般岗位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的跟班实习两个轮值,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

(三)生产人员调换岗位、所操作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主要岗位运行人员、220kV及以上变电站的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仿真系统的培训;

(五)所有生产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烧伤、中毒等现场急救方法;

所有职工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新任命的各级生产领导人员,应经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规程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由上级管理部门安排或组织考试。

5、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定期考试

(一)各分、子公司对所管理发电企业的正副职领导、正副总工程师、安全监督和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考试;

(二)对部门负责人、生产科室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三)公司发电及其他多种产业企业对部门的运行、检修、试验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

6、公司应根据情况对一线人员的安全考试进行抽考,如抽考成绩与定期考试成绩差距较大时,应重新进行考试,并通报批评。

7、公司每年应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以正式文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8、将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教育培训档案,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9、对违反规程制度造成事故、一类障碍和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还应责成其学习有关规程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公司可运用安全录像、幻灯、电视、计算机多媒体、板报、实物、图片展览,以及安全知识考试、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技术知识,进行有针对性、形象化的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公司应设置安全教育室,用音像、实物等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11、集团公司及时印发系统内部及外部的典型事故案例,公司应定期组织学习、分析、探讨,及时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

12、公司要加强对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树立安全生产法制化的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13、对各类安全培训考试公司及各部门及班组应保存好试卷作好记录备查。

8

例行工作

1、班前会和班后会。

由班长组织,班组安全员协助,班前会、班后会是开展班组安全管理“三讲一落实”活动的主要形式和重要载体。

班组长应提前策划,做好“三讲一落实”的准备工作,利用班前会进行宣讲、布置,班后会重点总结、点评。

班前会:

接班(开工)前,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和工作任务,作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注意事项。

班后会:

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

2、安全日活动。

由班长组织,班组安全员协助,部门领导参加并检查活动情况。

检修班(组)每周、运行班组每个轮值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活动以学习有关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事故通报、分析本公司、部门和班组发生的不安全事件以及典型的违章现象、分析作业环境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岗位应急预案、岗位应急设施的使用等为主要内容。

3、安全监督及安全网例会

公司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网例会,企业安监部门负责人主持,安全网成员参加。

4、安全分析会

公司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综合分析安全生产趋势,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和各项工作的改进措施。

会议由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公司安委会成员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5、安全检查

公司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

定期检查包括春季和秋季安全检查,春季或秋季安全检查应结合季节特点和事故规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春季、秋季安全检查,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整改计划、有考核。

安全检查前应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检查内容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程制度、查隐患为主,对查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并监督落实。

除进行经常性性安全检查外,还应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危险项目的跟踪检查和定期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

安全检查应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全监察部应及时填写“安全整改通知单”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处理。

“安全整改通知单”应由存在事故隐患部门的领导负责接收和组织整改。

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安监部门备案。

各部门应按规定建立管理台帐,做好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及消缺工作。

6、安全简报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编写安全简报、通报、快报,综合安全情况,分析事故规律,吸取事故教训。

安全简报至少每月出一期。

安全简报的内容应包括企业违章考核、两票执行、两措计划执行、重大危险源评估及动态监控、星级考评、安全监督例行评估情况及分析。

7、安全性评价

公司要以安全性评价为手段开展风险评估与控制工作,原则上安全性评价工作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开展。

8、安全生产月

“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年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和集团公司的部署开展,经厂党、政、工、团各部门认真讨论研究,结合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由安监部起草制定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经公司发文,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组织机构,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旨在以“安全月”活动为载体,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推动公司系统的安全文化建设。

9、重大危险源评估

每年一季度由总工程师负责,开展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对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进行评估、分级,实施针对性的监控措施。

10、星级考评

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开展星级考评工作,及时发现管理漏洞,消除管理短板,不断纠偏,持续改进,突破管理瓶颈。

11、班组安全生产记录

(一)运行班组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的记录簿:

运行日志、设备缺陷记录、设备异动记录、检修工作票登记、临时接地线登记(电气运行)、不安全情况记录、安全日活动记录、事故预想记录、生产培训考核记录、设备定期轮换试验记录、系统图册;

记录内容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图册要求符合现场。

(二)检修班组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的记录簿:

设备缺陷记录、设备台账、设备系统图、主要设备装配图、检修技术记录、不安全情况记录、安全日活记录、生产培训考核记录、保护和自动装置定期试验记录;

记录内容要求完整、准确、及时。

9

承发包工程

1、公司系统的电力生产工作,需要利用系统外人力资源的,必须对外发包工程,严禁雇佣临时工。

2、公司应建立承发包工程管理制度,规范承发包合同的形式、内容、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各有关方应承担的责任。

3、对外承包和发包工程项目必须依法签订合同。

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由安全监察部审查同意。

4、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承包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一)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二)工作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三)承包方保证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能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有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四)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

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满足要求。

(五)对资质不全的承包单位,安全监察部有否决录用的权力。

5、公司作为发包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一)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本规定上条所列条件。

(二)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根据承包方提供的员工名单,审查施工人员的健康情况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必要时,在承包方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要求。

(三)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发包方应事先要求承包方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核批准后,监督承包方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承包方必须设监护人。

(四)合同中规定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五)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签订安全协议做为附件。

6、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安全协议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发包方提出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

(二)承包方制定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三)承包方应遵照执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治安、防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发包方对现场实施奖惩的有关规定;

(五)关于事故报告、调查、统计、责任划分的规定;

(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及办理施工人员胸卡的要求。

7、承包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严禁返包,即承包方将工程的某些具体工作交由发包方的部门、班组或个人完成。

施工单位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发包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班组完成。

8、承包方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全监督部门应予制止,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9、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设备、电网事故,由发包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发包方根据合同对承包方进行处罚。

10、因承包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承包方人身事故,不对发包方进行考核,但发包方与承包方有资产关系或有管理关系者除外。

11、公司作为承包方承包集团公司系统以外的工程,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了解所承包工程的生产和工艺流程特点,对作业现场可能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二)要求发包方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提供相关的设备技术资料和检测评估报告;

(三)检查现场的各项劳动防护措施、安全设施,使之符合现场作业安全的要求。

12、公司承包系统外工程,安全监察部必须监督管理到位,对于现场条件不符合安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其它课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