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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1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
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费用甲方自负);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十四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应甲方要求,乙方需提供用料和相关单据。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如有损坏,按物件的市价作赔偿;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5、相关人员在施工期间,应向甲方出示相关的身份或工作证明。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
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工程期限日。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而被迫停工。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停电停水停电梯及其他场地原因无法正常施工情况。
6、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7、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10、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提出返工,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第五条工程增减和变更
1、乙方在施工时出现工程增减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协议,确定后增减工价,待完工后一并纳入结算。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建议,在使用材料时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必须坚持节省、不浪费的原则。
3、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监理未见增项单不予施工),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见附表三: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1)工程净减项每超过3000元需支付合同总额的1%的违约金。
(2)减项后赠品取消;
增项不打折。
4、乙方必须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5、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可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建完
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6、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第六条质量标准
1、整个工程应按质、按量完成,符合国家施工规范。
2、房屋结构按照设计图纸布局,尺寸须根据现场,科学、合理放线。
工程质量标准:
验收合格。
第七条工程计量
以甲方、乙方、监理方现场共同确认。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自行采购的所有施工材料,乙方应保证质量并提供相应材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并经甲方和监理双方认可后方能使用。
第九条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支付
1、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乙方包工包料的情况下)
3、(乙方包工不包料的情况下)
乙方人员、机械进场工程开工基础部分完工,甲方确认后拨付合同价款30%,其
余按工程进度拨款至60%。
竣工验收后拨付至100%。
第十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电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
(2)墙地砖铺贴工程施工完成后;
(3)现场木作工程施工完成后;
(4)墙面墙漆或壁纸工程完成后;
(5)成品安装工程完成后。
乙方提前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七:
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验收的工期顺延,填写工程验收单。
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如未交清工程尾款,未办理保修手续的,乙方不负责保修。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八:
工程保修单)。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无质量问题,甲方到期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
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水、墙体裂缝、预埋水电管路堵塞等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房屋质量问题,乙方应迅速及时地进行修理,直到甲方满意,否则甲方另请人修理,工时及材料从保证金中扣除。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
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协议,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行业验收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
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
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
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15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
篇二:
20XX年装修工程合同
EF―20XX―0308
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湖北省建设厅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
``````````有限公司承包人:
``````````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为:
`
承包人式为:
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合同工期及开工竣工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国家施工规范合格标准
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等现行标准验收规范的要求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及其他相配套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
暂定人民币大写:
万元。
小写:
元。
最终合同价款的确定: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的第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
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本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20XX年月日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20XX年月日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该通用条款为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详《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EF-20XX-0203)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定义
需要重新定义的词语和新定义的的词语:
无。
2同文件及解释文件及优先顺序
组成本合同其他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竞争性磋商文件;
(4)专用条款;
(5)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6)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施工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通知、文件、电传等合同的附件组成部分。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技术核定书面确认单等书面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另行签订的文件与前述文件关于同一内容有不同的表述,则应当以签署时间较后的文件的相关内容为准;
但除非有特别的新规定,前述文件的其他内容仍然完全有效。
图纸范围外的增加变更工程施工内容,经监理人审核并由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承包人方可施工。
3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及现行的国家、湖北省、襄阳市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适用标准、规范(待与装饰办对接)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装饰工程现行各类强制性标准,各类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要求、与工程相配套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验收规范。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设计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双方另行商定。
4发包人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
(3)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4)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6)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7)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施工临时设施、环保、环卫等与施工有关的相关手续由承包人办理,发包人协助,所涉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如有其他需要,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另行委托。
5承包人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篇三:
公共部位装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第一章合同协议书
业主:
德州立天唐人置业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商: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德州唐人中心项目住宅区公共部位装修标段工程(划分两个标段)
工程地点:
德州市德城区三八中路279号
2.承包范围、内容及承包方式
具体施工内容:
1、一层入户大堂、走廊墙、地面面砖镶贴,天棚吊顶。
标准层电梯厅楼面面砖镶贴,墙
面、顶棚涂料施工。
2、连系廊楼面铺贴,连系廊的栏板内侧、顶棚涂料施工,以梁柱外阳角为分界线。
顶棚
白色涂料、栏板内侧浅黄色系涂料,栏板压顶为石材。
3、步行楼梯地上二层及以下楼面的楼地面、梯段瓷砖镶贴。
4、电气安装:
⑴大堂、电梯厅、连廊的灯具、开关供应及安装,大堂电气穿线从配电箱开始。
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税金、包场地清理、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验收、包保修的全包形式由乙方承包。
本合同总价包括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无论乙方报价清单中是否包含该等工作内容,合同总价不因任何因素上浮。
、甲方认为部分重要影响装修效果的装饰材料可由甲方直接采购。
甲供材料结算方
法如下:
甲供材料不参与取费,乙方仅按照甲方采购材料总价的%收取采保费,采保
费另计,不另行计取其他任何税费,甲供材料损耗率参照定额确定。
乙方报送的设计变更部分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甲方实际最终结算金额的10%,则甲方可按照超过部分金额的10%在结
算金额中扣除。
3工期
工期:
80日历天,计划进场时间为20XX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XX年12月19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亦相应提前或顺延。
竣工日期以乙方完工并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验收之日为准。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返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时,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证,(甲方的签证应当有甲方相关人员及监理的签字并符合《现场签证管理原则》,否则甲方不予认可),工期应作相应顺延;
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要求工期顺延之权利: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进度的;
对本工程项目进度具有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因素。
4、工程质量及验收
、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
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监督。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应达到合格标准,且一次性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
、验收
、验收标准:
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部门制订的竣
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及本合同对于工程质量的约定为依据。
、验收方式:
根据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或甲方提出的有关技术指标要求,相应的
材料质检报告。
、乙方应于工程完工后30天将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资料、竣工图纸交付给甲方,然后由甲方会同总包、监理及乙方进行验收。
5、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乙方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质量负
全责。
、主要装饰材料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列明材料品种、品牌、规格、颜色、材质、材料样板(饰面材料需送A、B、C样板,包括但不限于天然石材等)等,经甲方现场工程师按照中标封样及中标报价清单确认,并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
、乙方对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变更或代用其它材料的,应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申请,经甲方及设计单位同意并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变更材料的,按照偷工减料处理,每次按照影响大小由乙方承担人民币1000-50000元
的违约金,乙方必须按中标封样或中标清单中确定的品牌进行更换,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承担。
6、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款为:
金额(大写):
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分包商除临时水电费押金、安全管理押金以外,不需向总承包商缴纳任何配合费、管
理费等(详见通用条款第11条)。
7.计量与计价
计量:
依据图纸计算工程量。
计价
本合同的计价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形式;
除非另有规定,合同价款包括执行和完成合同所描述的工作的全部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亦不论它们是否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可以预料到。
固定综合单价已经包括但不限于:
材料供应以及运输费用、卸货费用、堆放及仓储费用、短驳费用、安装费用、辅料费用、管理费、保险费用、验收费用、技术服务(包括深化设计、技术指导和监督等)、维修费用、工资、利润、税金、风险金及成品保护费、直接费、间接费等费用,及其它所有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措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临时设施费用、设计费用、检测费用以及其他所有措施费用等均视为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乙方的投标报价已经充分考虑各种风险,除非双方另外有约定,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即综合单价不会因人工及物料费用或汇率之升降而调整,不会因暂定工程量的增加或
减少而调整。
乙方已充分考虑政府行为的交通管制和停工要求,以及停电、停水、二次驳运、施工场地可能不足、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设计、施工、安装、运行和维护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影响施工的因素并采取合理措施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所增加的费用。
合同价款被视为已包括加班、加人及其它使本分包工程能如期完成的所有额外费用,乙方在投标及合同签订时已对此做了充分的考虑。
8、付款方式
、按单栋楼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
、单栋楼产值完成50%,并经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单栋楼总合同价的35%。
、单栋楼工程完工并经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单栋楼总价的80%。
、单栋楼经政府有关部门竣工综合验收合格且完成竣工备案,结算完毕后支付到单栋楼结算款的95%。
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期满后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如有)后)无息返还质保金。
根据德州市地税局规定,甲方将代扣代缴相关税金,并开具代扣代缴税金的相关凭证。
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工程所在地正式工程发票(发票格式等需符合甲方要求)履行以上各阶段的付款义务,且乙方应在甲方付款日的10天前提供经审定的当期应付金额发票给甲方。
乙方迟延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暂不付款或按低于约定金额的发票金额来付款,并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对乙方进行支付累计工程结算款95%前,乙方必须提供累计所剩未付款额的发票(含质量保修金发票)。
甲方在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各期款项前,有权先行抵扣乙方于相应各期内应承担的各类代缴费用、违约金、赔偿金、保险费及其它费用,再支付抵扣后的余额。
上述各款项的抵扣,并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减少开具发票金额,即乙方仍应按抵扣前的金额开具发票。
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支付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乙方应对该收款账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一致性负责: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乙方如需变更该收款账户的,必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每笔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工程当地合法有效的等额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
甲方支付至结算款95%前,乙方应提交结算款100%的发票。
9.结算价格计算方式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形式。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30日内,乙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给甲方,并配合甲方确认结算资料。
结算资料的组成:
包括但不限于结算书、竣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单、使用人员培训证明、工期延误证明、质量扣款证明等。
结算原则
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外设计变更、甲方书面指令,均须由监理、甲方现场代表,并经甲方按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确认盖章后生效。
结算价=签订合同价+图纸外新增工程造价-图纸减少工程造价
本合同附件已有单价的项目,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综合单价执行,除非另有约定,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
本合同没有的单价项目,按下列方式确定单价:
计价基础:
按《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和《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20XX)、《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20XX)和《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三类取费,46元/工日,材料价格执行《德州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参考市场价格,定额取费表中措施费、规费均不予记取。
材料设备价格取定原则为:
经甲方确认的报价书中已有的材料设备单价,按照报价书中单价进行计算;
经甲方确认的报价书中没有,乙方需在采购前向甲方报价,按甲方审核的材料设备价格进行计算。
若本工程图纸无实质性变更,结算价=合同价。
实际施工中,与其他工程交叉避让,按有关规范自行协商解决,该施工方案必须经甲方认可,但不得产生费用。
其他约定(对工程取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进行约定):
本工程清单漏项及错项项目将免于计量(乙方应对其报价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价的准确性负责,对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负责,乙方必须对缺漏分项工程内容进行补充,任何在乙方报价时工程量清单中有关项目描述的错误、遗漏或清单漏项将不会导致本合同失效,而乙方也无权对此进行任何索偿)。
新增、变更签证结算价以甲方审核为准。
篇四:
装修工程发包合同
峰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装饰工程发包合同
甲方:
峰潮装饰工程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