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漓江补水斧子口质量与安全检查汇报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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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漓江补水斧子口质量与安全检查汇报材料
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斧子口水利枢纽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视检查汇报材料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
斧子口水利枢纽工程监理部
2015年3月17日
目录
1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1
1.1、基本情况1
1.2、制度建设2
1.3、质量管理4
1.4、平行检测7
1.5、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8
2、强制性条文执行及检查情况9
2.1质量方面9
2.2安全方面10
3、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意见13
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斧子口水利枢纽
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巡视检查汇报材料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
1.1、基本情况
(1)工程的建设内容、规模
本工程是以城市防洪及漓江生态补水为主、结合发电等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67m,总库容1.88亿m3,电站装机容量15.0MW。
属大
(2)型水库、Ⅱ等工程。
本工程的枢纽建筑物由碾压混凝土重力拦河坝及发电厂房两部分组成。
拦河坝坝顶高程271.5m,最大坝高76.5m,顶宽7m,坝顶总长239m,由左、右岸非溢流坝段和溢流坝段组成。
左、右岸非溢流坝段分别长l23m和77m,溢流坝段长39m。
(2)监理人员进驻情况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斧子口监理部的监理人员于2011年10月27日进驻施工现场。
根据目前的施工情况,进场的监理部人员共有8人,其中总监1人,副总监1人,监理工程师3人(柳庭成、胡善文、孙永风),监理员(兼合同、资料管理员)1人(陈子杨),后勤2人。
专业包括:
水工、机电、测量、水土保持、造价、安全等,可满足工地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以后将根据工程进度、专业需要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
(3)工程进展情况
目前,工程的导流隧洞、上坝公路、过坝公路、左右坝肩开挖工作已经完成,右侧的基坑开挖已到位,6号坝块(部分7号坝块)和消力池的垫层混凝土已浇筑,正做基坑的覆盖保护工作,准备拆除围堰。
左岸厂房基坑,考虑左岸裂缝处理、安全因素及汛期的来临,目前尚未开挖到位。
1.2、制度建设
监理人员进场后,为做好监理工作,实现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目标,监理部编制了监理规划,拟定了各种监理制度和工作方法,主要包括:
1.2.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交底制度
要求对设计文件、图纸实行审查、交底制度,施工图纸的发放,均加盖监理人公章并由监理人签字。
1.2.2开工报告、文件审批及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工程开工前,要求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到监理部,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
(2)开工文件签发
1)当合同(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完成时,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实实、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单位)工程开工指令。
2)当分部工程的施工组织措施已完成、方案审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分部工程开工许可证。
3)单元工程(工序)的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复核合格,签发单元(工序)工程的开工(开仓)签证。
4)对隐蔽工程,在覆盖以前,组织施工、设计、业主联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
(3)单元(工序)施工的旁站、巡视和签发监理指令性文件
运用旁站、巡视、协调、指令性文件等方法,对工程的工序或单元施工质量进行控制。
1.2.3原材料、构配件中间产品检验及复验制度
(1)要求各种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如水泥、钢筋、粉煤灰、外加剂等)、中间产品(人工骨料、石料等)和进场前必须进行申报,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进场前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2)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要求有出厂合格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和技术说明书,经过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填写材料报验单,报监理人进行检验。
对于来源不明、质量有疑问的的主要材料,应在监理人的监督下进行指定抽样,以验证质量。
只有合格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才允许用于本工程中。
(3)运用平行检测的方法,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
1.2.4工程款计量、支付制度
运用工程款计量支付方法、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单元工程,监理单位将拒支这部分的工程款。
1.2.5会议制度
通过举行监理例会、专题会议(包括图纸会审、施工方案审查等),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提出有关管理方的要求,到达控制的目的。
1.2.6监理工作的报告制度
监理人以监理月报或提交专题汇报材料的形式,发包人报告工程的施工情况,包括一些需要有关单位配合解决的存在问题。
进行分部工程、导截流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库下闸蓄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监理人将向验收工作组或验收委员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或专题报告、。
1.2.7工程验收制度
一般隐蔽工程、单元(工序)工程或分部工程完成后,监理人将组织进行验收,对重要隐蔽工程、导截流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和机组启动验收,监理人将参加、协助验收,并提交相应的监理报告。
对档案资料验收,监理也将做好监理资料的整编、提交工作。
1.2.8现场情况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对现场出现的可能危及质量、安全的问题,监理人会立即向发包人进行汇报,研究处理措施。
1.3、质量管理
监理人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进行质量管理,包括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策划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法等几方面。
1.3.1组织机构、人员配置方面
监理人签订监理合同以后,成立了满足工程建设监督要求的监理机构,配备了相应专业的监理人员,为质量控制工作提供人员保障。
1.3.2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法
为做好监理工作,监理人编制了监理规划,策划了监理工作制度和监理工作方法。
监理人运用这些工作制度和方法,对工程的施工过程、特别是施工质量进行了监管,主要包括:
(1)组织设计等有关单位进行了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已经施工的导流洞、上坝和临时过坝公路和坝基开挖、坝体混凝土浇筑以及锚索施工项目,均已组织进行了此项工作,并有会议纪要。
施工图纸、文件的发放均经过监理人签字盖章。
(2)开工报告、文件审批及工程质量检验工作
1)开工资料的审核和开工文件的签发
已开工的项目中,施工单位已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导流洞、公路、坝基开挖、垫层施工等),已经监理工程师的审批,并签发了合同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开工文件。
对单元(工序)的施工,经检验合格和核实验收资料后(包括配合比资料),签发了单元工程开仓证。
对隐蔽工程验收,监理签署了验收意见。
2)单元(工序)施工的旁站、巡视和签发监理指令性文件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包括明挖、洞挖、隧洞或边坡支护、混凝土浇筑施工等),监理人员进行了旁站、巡视,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提出,并适时召开会议、签发监理文件,要求改正。
(3)原材料、中间产品检验工作
1)对进场的原材料(包括水泥、钢筋、砂石料等),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合格证、检验资料,经监理签署同意后,方可用于施工。
在施工中发现与申报品种不一致时,不得用于现场施工。
2)对原材料、混凝土中间产品,监理人员按要求平行了平行检测工作。
对配合比试验、施工单位的自检,监理进行了见证取样工作。
(4)工程款计量、支付控制工作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人运用支付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包括:
部分公路边坡的缺陷处理、局部护坡的施工控制等。
(5)主持召开监理例会和有关专题会
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主持各参建单位的监理例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了会议纪要。
(6)监理工作的报告
1)监理月报和专题汇报材料
工程开工以来,监理单位每月定期向业主报送监理月报,还不定期报送专题汇报材料(如质量、安全、进度、大事记等)。
2)验收报告的提供
进行工程验收时,监理人提交了监理工作报告。
如导截流验收监理工作报告等。
(7)工程验收工作
1)单元(工序)验收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监理进行复核,合格后同意验收,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完成后进行施工质量评定。
2)隐蔽工程验收
①一般部位(如挡墙地基等)隐蔽工程验收。
施工单位检查合格后,组织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②重要部位(如坝基等)隐蔽工程验收。
业主成立了隐蔽工程验收小组,由主管部门、质量监督、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等人员组成。
施工单位完成隐蔽工程自检后,由验收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验收会议,并签署验收意见,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分部工程验收
按监理合同规定,本工程的分部工程由监理单位主持,为此,监理单位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适时组织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目前已完成验收的分部工程有:
导流洞洞身段、出口段2个分部工程。
4)导截流验收
由验收委员会主持本工程的导截流验收,监理参加并提交了验收报告。
(8)现场情况紧急情况报告
现场没有出现涉及施工质量需要向业主汇报的事项。
1.3.3工程质量评定结果
到目前止,本工程的质量评定结果如下:
(1)导流洞单位工程
目前已完成了洞身段和出口段的2个分部工程,进口段分部工程除闸门未安装外,其它已经完成。
导流洞的封堵分部工程尚未施工。
验收表明:
已完工的导流洞分部工程中,施工质量达到了合格标准。
在已评定的3个分部工程中,共有375个单元工程,其中277个单元工程评为优良,单元工程的优良率为73.87%。
(2)交通工程单位工程
上坝公路分部工程中,已完成评定的单元工程有145个,其中108个单元工程评为优良,单元工程的优良率为74.48%。
(3)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单位工程
坝基及坝肩开挖与处理分部工程中,已完成评定的单元工程有28个,其中23个单元工程评为优良,单元工程的优良率为82.14%。
1.4、平行检测
按监理合同要求,监理需要对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测,检测单位定为珠委水科院小溶江中心试验室。
在工作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的检测频率提交施工自检计划,监理根据自检计划和平行检测比例进行抽样、平行检测。
目前本工程的进行平行检测内容有:
(1)原材料。
包括水泥、钢筋、砂石料等。
(2)中间产品。
包括:
混凝土试件、
另外,除进行平行检测外,还进行见证检测,包括锚杆拉拔试验、配合比试验见证取样等。
1.5、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监理单位根据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规定,对已开工的项目、工序,要求施工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主要包括:
1.5.1土石方工程
(1)坝基开挖部分。
对边坡开挖部位、建基面开挖要求执行强制性条文规定。
(2)公路及导流洞进出口开挖部分。
边坡开挖部位、进洞前边坡支护要求执
行强制性规定要求。
1.5.2常态混凝土工程
对已施工的混凝土工程,如下内容有强制性规定:
(1)重要承重模板要求进行计算。
(2)承重模板的拆除时间要符合规定
(3)钢筋工程的型号、规格要符合设计要求。
(4)混凝土浇筑需先进行配合比试验,施工中按施工配合比进行配料。
(5)不合格的混凝土严禁入仓;已入仓的不合格混凝土必须清除。
1.5.3碾压混凝土工程
要求进行现场碾压工艺性试验。
1.5.4灌浆工程
要求在施工现场进行灌浆试验。
1.5.5质量检查
对质量检查,如下内容有强制性规定:
(1)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实行见证取样。
(2)要求监理人复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水泥、钢材等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检验结果。
(3)要求监理工程师复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核定单元工程(工序)质量等级。
1.5.6验收
要求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枢纽工程导(截)流前,应进行导(截)流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