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方法及案例汇总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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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理论基础,但实用。
1未来纯收益还原现值即为价格;
2有理论基础。
1地价=房地价-建筑成本-利润利息;
2建筑价=房地价-地价;
3有理论基础。
1建筑价=重置成本-折旧;
2新开发地价=土地取得费+开发费+利润+利息+区位修正。
宗地价=路线价*深度指数*条件修正指数*时间修正系数。
宗地价=基准地价*(1±
∑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系数)*批租年期系数*时间修正系数。
估价程序
1收集适当交易实例;
2查证交易条件状况,包括价格、支付条件、动机及宗地条件;
3实例交易情况修正;
4实例期日修正;
5实例区域及个别因素修正;
6判定比较价格。
1估价总收益;
2估价总费用;
3计算纯收益;
4选定还原率;
5计算收益价格。
1估计开发完成后房地售价;
2估计建筑费用;
3估计各项税费;
4计算地价。
1确定土地征用拆迁费;
2确定开发费;
3确定利润;
4确定利息;
5计算成本价格;
6位置修正。
1查定路线价;
2查定深度指数;
3查定条件指数;
4查定时间修正指数;
5修正出宗地价格。
1查定基准地价;
2查证评估地块条件;
3查定各项修正系数;
4修正出宗地价。
现实性
评估结果与市价相近,最具现实性
评估结果与市价稍有偏差
接近市价
评估结果与市价常有偏差
掌握难易
易
难
易,适于多宗地估价
评估结果
比较价格
收益价格
剩余价格
成本累加价格
收益还原法案例
一评估土地价格
案例1
某公司于2000年7月1日经政府出让取得一块商业用地,土地面积5000m2,土地出让年限为2000年7月1日至2040年6月30日,共40年。
该公司在该地块上建成一栋钢筋混泥土结构商业楼,总建筑面积为15000m2,于2001年7月1日竣工投入使用,该建筑物当时重置价格为1300元/m2。
现该物业由业主自行经营,经营状况正常,年经营收入6000万元,年销售成本及经营成本共4000万元,管理费、财务费用为年经营收入的6%,商品销售税及附加为销售收入的8.5%,经营利润为年经营收入的10%,若2005年7月1日同类型建筑物重置价值为1500元/m2,房屋还原利率为8%,土地还原利率为6%,不考虑递增及物价因素,求该地块于2005年7月1日价值。
(注释:
1该物业为自营物业,总费用中需扣除经营者利润;
2总费用中扣除房屋年折旧的计算,由于土地终止日期2040年6月30日短于房屋经济寿命到期日(钢筋混凝土非生产用房经济寿命为60年,本例房屋经济寿命到2061年6月30日止),故折旧年限到土地终止日2040年6月30日止,共39年)
解:
①年经营收入=6000万元
②年须扣除总费用:
销售成本及经营成本=4000万元;
管理费、财务费用=6000*6%=360万元;
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6000*8.5%=510万元;
房屋年折旧:
折旧年限从2001年7月1日至2040年6月30日共39年
房屋重置价=1500*15000=2250万元;
年折旧额=2250/39=57.69万元;
已折旧年限从2001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共4年。
③房地产年纯收益=6000-5527.69=472.31万元
④房屋年纯收益=房屋现值*房屋还原利率=(2250-57.69*4)*8%=161.54万元
⑤土地年纯收益=472.31-161.54=310.77万元
⑥该地块于2005年7月1日的价值:
P=a/r地*[1-1/(1+r地)n]=(310.77/6%)*[1-1/(1+6%)35]
=4505.62万元;
土地单价=9011元/平方米。
二评估房地产价格
案例2
某酒店拥有的房地产占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通过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
该宗地上建有一座饭店,在2005年8月尚可有效使用50年,容积率为3,。
据当地市场资料用比较法评估的宗地在2005年8月50年期土地适宜权价格为1000元/平方米(容积率为1时)。
据当地资料,容积率每增加1,地价增长60%。
该饭店每月的客观净收益为15万元。
已知土地还原率r1=6%,该饭店的建筑还原率取r2=8%。
评估该饭店的价格,估价期日为2005年8月。
房地年纯收益=15万元/月*12月=180万元/年;
土地总地价=10000m2*1000元/m2*(1+2*60%)=2200万元;
土地年纯收益=(2200*6%)/[1-1/(1+6%)50]=139.58万元/年;
房屋年纯收益=房地产年总纯收益-土地年纯收益=180-139.58=40.42万元/年;
房价=(房屋年纯收益/r2)*[1-1/(1+r2)50]=(40.42/8%)*[1-1/(1+8%)50]=494.48万元。
案例3
不动产为一栋五层的钢筋混凝土建筑。
用途为综合楼。
占地面积为各层建筑面积如下:
土地面积为8400m2。
建筑物部分:
1楼3800m2;
2-5楼:
2800m2;
合计:
15000m2。
楼层
面积
单价
月租金收入
押金
5
2800
40
112000
26000
4
3
2
1
3800
100
380000
114000
合计
15000
828000
218000
建筑物总造价为4800万元,其中主体所占比例为65%,设备所占比例为35%,建筑物的耐用年限主体为50年,设备平均为10年,残值率为0。
不动产每空置一个月,押金运用年收益率为7%,不动产租税为54.65万元,保险费为0.48万元,管理费为建筑物造价的2%。
作为购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50年使用权的参考值,综合还原率取8%,估价期日为2005年9月30日;
估价日期为2005年9月1日-10月30日。
租金=82.8万元*12月=993.60万元/年,押金运用收益=21.8万元*7%=1.53万元,空房损失额=82.8万元(按一个月的租金计算),则,总收益=租金+收益-损失=912.33万元;
折旧费=主体(4800*65%*1/50)+设备(4800*35%*1/10)=230.40万元,维持管理费=4800*2%=96.0万元(按建筑物造价的2%计算),租税=54.65万元,保险费=0.48万元;
则,总费用=230.40+96+54.65+0.48=381.53万元;
故,纯收益=总收益-总费用=530.8万元;
不动产收益价格=不动产纯收益/综合还原率*[1-1/(1+综合还原率)50]=6493.53万元。
三评估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
案例4
某企业于10年前以国家出租方式取得某商业用地使用权,目前实际支付的年租金是8万元,该租约上有10年到期,余期租金不再调整。
据调查,目前同类商业用地市场年租金为10万元,根据测算承租土地使用权还原率为8%,计算该企业所拥有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
年租金差额(租金盈余)=10-8=2万元;
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2/8%)*[1-1/(1+8%)10]=13.42万元。
市场比较法案例
注意事项:
注意特殊交易;
因素修正按影响大小确定不同权重;
各项修正不超过20%,总修正不超过30%;
估价结果确定可按不同权重计算。
案例1
估价师要评估一宗商业用地的公开市场价值,估价对象及比较案例的区域和个别因子条件指数采用权重累加方式,相关情况如下:
估价对象
实例A
实例B
实例C
用途
商业
交易面积
6000
9000
5700
6300
交易情况
求正常市场价值
急于出售,比正常低5%
拍卖成交,比正常高5%
正常交易
交易日期
2005.6.30
正常,价格指数105
2004.10
价格指数101
2005.4
价格指数103
2005.1
价格指数102
区域因素合计
98
97
个别因素合计
99
容积率
1.8
2.3
2.1
剩余使用权限
40年
38年
39年
成交价格(元/m2)
4500
5200
4900
本题注意:
要进行使用权限修正和容积率修正(根据当地国土部门公布商业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估计对象
容积率系数
0.98
1.03
1.01
使用权限修正中,土地还原利率取6%;
由题可得,比准价格:
实例A=4500*100/95*105/101*100/98*100/98*100/98*1/0.9867=5303元/m2;
实例B=5200*100/105*105/103*100/100*100/99*100/103*1/0.9935=4983元/m2;
实例C=4900*100/100*105/102*100/97*100/100*100/101*1/1=5149元/m2;
由于宗地C为正常交易,故,设实例A权重取0.3,实例B权重取0.3;
实例C权重取0.4,
比准价格
5303
4983
5149
权重
0.3
0.4
估价对象评估单价
5145
估价对象评估值
3087
某市市郊一宗工业用地需要进行评估,根据当地条件,通过搜集有关案例,筛选出处于同一供应圈的三个比较案例,并对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分别与待估宗地进行比较,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待估宗地
工业
供应圈
市郊
交易时间
2005.10.31
2005.01
2005.08
正常
土地使用年限
50年
成交价格
370元/m2
392元/m2
355元/m2
区域因素
交通条件
-1%
-2%
基础设施
产业聚集
2%
环境情况
个别因素
宗地面积
3%
5%
宗地形状
地形
-3%
规划限制
根据该市国土部门公布的工业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可知:
0.96
0.97
交易期日修正:
据调查,该市2005年1月至10月地价上涨4%,平均月上涨幅度为0.4%,将2005年1月地价指数定为100,则,2005年10月地价指数为104;
2005年8月地价指数为103.2。
实例A=370*100/100*1/0.98*104/104*100/96*100/101=389元/m2;
实例B=395*100/100*1/0.96*104/100*100/95*100/99=455元/m2;
实例C=355*100/100*1/0.97*104/103.2*100/101*100/102=358元/m2;
上述各例修正后价格差异较小,采用算术平均法计算:
待估宗地单价=(实例A修正后价格+实例B修正后价格+实例C修正后价格)/3=401元/m2。
成本逼近法案例
某开发区征用土地总面积5Km2,现已完成了“七通一平”,开发区内道路、绿地、水面及其他公共和基础设施占地1.5Km2。
该开发区拟出让一宗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面积为10000m2。
根据测算,该开发区土地征地、安置。
拆迁及青苗补偿费为4.5亿元,征地中发生的其他费用为1.5亿元;
征地后,土地“七通一平”的费用为2亿元/Km2,开发周期为两年,且第一年的投资总额站总开发投资的40%,总投资回报率为20%,土地增值收益率取20%,当年银行年贷款利息率为10%,土地还原率确定为7%。
试估算出该宗工业用地的单位面积价格和总价格。
土地取得费=(4.5+1.5)*108/(5*106)=120元/m2
土地开发费=(2.0*108)/(1*106)=200元/m2
投资利息=120*[(1+10%)2-1]+200*40%*[(1+10%)1.5-1]+200*60%*[(1+10%)0.5-1]=43.36元/m2
投资利润=(120+200)*20%=64元/m2
土地增值收益=(120+200+43.36+64)*20%=85.47元/m2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投资利息+投资利润+土地增值收益=512.83元/m2
(由于开发区内有部分占地是无法出让的,因此需分摊到可出让土地的价格中去)
开发区可出让土地比率=(开发区总面积-不可出让土地面积)/开发区土地总面积*100%=70%
可出让土地的平均单价=512.83/70%=732.61元/m2
年期修正后价格=732.61*[1-1/(1+7%)50]=707.74元/m2
土地总价格=707.74*10000=7077400元
剩余法(假设开发法)案例
一单纯的地价评估
有一成片皇帝需要估价,获知该成片荒地的总面积为2Km2,适宜进行“五通一平”开发后的分块有偿转让;
附近地区位置相当的小块“五通一平”的熟地单价为1000元/m2;
将该成片荒地开发成“五通一平”熟地的开发成本为2.5亿元/Km2,开发期为3年,开发成本在3年开发期内均匀投入;
贷款年利率为12%,投资利润率为20%;
土地转让中卖方需缴纳的税费为转让地块价格的6%;
购买荒地需要交纳的税费为荒地价格的4%,熟地可转让土地面积的比率为60%。
试用静态方式估算该成本荒地的总价和单价。
设荒地的总价为p
总开发价值=1000*2000000*60%=12亿元;
总开发成本=2.5*2=5亿元;
总利息=p*(1+4%)*[(1+12%)3-1]+5*[(1+12%)1.5-1]=0.421P+0.926亿元;
总转让税费=12*6%=0.72亿元;
购买税费=P*4%=0.04P;
总利润=(1.04P+5)*20%=0.208P+1亿元;
可知P=12-5-(0.421P+0.926)-0.72-0.04P-(0.208P+1)=2.609亿元;
故
荒地总价=2.609亿元;
荒地单价=130.44元/m2。
估价对象房地产为一块“七通一平”的待建空地,土地总面积为1000m2,且土地形状规则,允许用途为商业、居住,允许建筑容积率为7,允许建筑覆盖率≤50%,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出售时间为2003年10月,需评估该地块在2003年10月出售时的购买价格。
(估价过程:
确定最佳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因建筑容积率为7,建筑覆盖率为50%,故建筑总面积为70000m2,设建筑物层数14层,各层建筑面积为5000m2,地上1-2层为商业用地,建筑面积为10000m2,3-14层位住宅,建筑面积为60000m2;
预设共需3年时间完成投入使用,即2006年10月完成;
估计建造完成后,商业用地完全售出,住宅楼30%在建造完成售出,50%半年后售出,其余20%一年后才能售出;
预计商业楼平均售价4500元/m2,住宅楼平均售价2500元/m2;
估计建筑费用为5000万元,专业费用为建筑费的8%,年利息率15%,销售费用为楼价的3%,税费为楼价的6%,投资利润率为25%;
在未来3年开发费用第一年需投入20%,第二年投入50%,第三年投入30%。
)
方法一:
静态方式计算地价设总地价为P,
总楼价=4500*10000+2500*60000=19500万元;
总建筑费=5000万元;
总专业费用=总建筑费*8%=400万元;
总利息=总地价*利息率*计算期+总建筑费*利息率*计算期+总专业费*利息率*计算期=P*15%*3+5000(1+8%)*15%*(20%*2.5+50%*1.5+30%*0.5)=P*0.45+1134万元;
总销售费用=总楼价*3%=585万元;
总税费=总楼价*6%=1170万元;
总利润=(总地价+总建筑费+总专业费)*利润率=P*0.25+1350万元;
由此可知
总地价P=19500-5000-400-(P*0.45+1134)-585-1170-(P*0.25+1350)=5800万元。
方法二:
动态方式计算地价
假设计算的基准时间定为该块土地的出售时间,即2003年10月,年贴现率为15%:
总楼价=(4500*10000)/(1+15%)3+(2500*60000)/(1+15%)3*[30%/(1+15%)0+50%/(1+15%)0.5
+20%/(1+15%)1]=12230万元;
总建筑费=5000*[20%/(1+15%)0.5+50%/(1+15%)1.5+30%/(1+15%)2.5]=4017万元;
总专业费=总建筑费*8%=321万元;
(因为总地价、总建筑费、总专业费在动态方式中均已考虑时间因素,实际上已含有利息,故不再单独计算总利息);
总税费=总楼价*6%=734万元;
总利润=(总建筑费+总地价+总专业费)*利润率=P*0.25+1085万元;
有题可知:
总地价P=12230-4017-321-734-(P*0.25+1085)=4858万元。
由于一般动态方式计算更为精确,故估价结果以动态方式结果为主,总地价定为4900万元:
总地价=4900万元;
单位地价=4900元/m2;
楼面地价=700元/m2。
二开发商预期利润测算
某开发商已取得某宗地70年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为“七通一平”空地,面积3000m2,土地价格为8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过程中所支付的法律、估价及登记等费用为地价的12%。
用途为住宅,最大容积率为4。
该项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后3个月即可动工,建筑时间为2年,建成后即可全部售出,住宅售价预计为3000元/m2,建筑费和专业费预计为1000元/m2,在建筑期间的投入情况:
第一年投入40%,第二年投入60%,目前贷款年利率为12%,不动产销售的额税费为不动产总价的6%。
不动产总价=3000*3000*4=3600万元;
建筑费及专业费=1000*3000*4=1200万元;
地价及其他费用=8000000*(1+12%)=896万元;
总利息=896*[(1+12%)2.25-1]+1200*40%*[(1+12%)1.5-1]+1200*60%*[(1+12%)0.5-1]
=391.1603万元(注:
地价计息期为2年3个月即2.25年);
销售税费=3600*6%=216万元;
开发商利润=3600-1200-896-391.1603-216=896.8397万元;
利润占不动产价的百分比=896.8397/3600=24.91%;
利润占开发总成本的百分比=896.8397/(1200+896+391.1603+216)=33.18%;
由此可知,项目投资回报良好,预期利润可观,项目可行。
三建筑费及专业费最高控制标准的测算
某公司已取得宗地50年土地使用权,该宗地为“七通一平”空地,面积12000m2,地价及相关法律、估价等费用为300万元,城市规划宗地用途为工业厂房,最大容积率为1.5,确定该开发公司在该项目中的建筑费及专业费的最高控制标准。
已知该工程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即可开工,建筑时间为2年,建成后即可全部出售,目前市场同类工业厂房的售价预计为1300元/m2,开发资金均匀投入,贷款年利率12%,开发商要求利润为不动产总价的18%,不动产销售的税费为不动产总价的6%。
假设在建筑费及专业费的最高控制额为X元,
不动产总价=1300*12000*1.5=2340万元;
地价及其他费用=300万元;
总利息=300*[(1+12%)2-1]+X*[(1+12%)1-1]=0.12X+763200元;
开发商利润=2340*18%=421.2万元;
销售税费=2340*6%=140.4万元;
得
X=23400000-3000000-(0.12X+763200)-4212000-1404000=12518571.429元;
单位面积建筑费及专业费控制标准=12518571.429/(12000*1.5)=695.47元/m2。
路线价估价法案例
计算方法:
1临街地:
临街深度未达里地,其每平方米(即单价)依其深度,按深度指数计算。
1平行四边形,以高位临街深度,按深度指数计算单价。
2梯形:
平行边与临街线一致,依其高度为临街深度,按深度指数计算单价后,再视其上下边长比,利用价值进行加价或减价修正,其修正数额以不超过原计算单价两成为限;
平行边垂直于临街线,以其两边中点的连线为临街深度,计算单价,不进修正。
3三角形:
正三角形(一边为临街线的),以其高度的一半为临街深度,计算单价;
逆三角形(三角形顶点在临街线上),以其临街线上的顶点与底边中点垂直距离为一半,及底边中点的深度为起迄深度,比照袋地计算。
4两面临街地,纵深在36m(含36m)以下者,应以中线分前后两部分,分别计算。
5深度超过里地线者,其单价应以里地单价与临街地单价按面积比例平均计算得。
2路角地:
按具体路线区段的加成规则进行修正,加成的幅度一半不超过旁街路线价的三成。
3袋地:
袋地的单价依其深度的起迄,按袋地深度指数进行修正。
袋地形状为平行四边形、梯形、三角形,其起迄深度比照临街地方法计算;
袋地位于临街地与里地上者,其单价应以袋地单价与里地单价按面积比例平均计算;
里地单价按路线价四成计算(里地价与路线价四成相差悬殊者,里地应单独划分区段)。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案例
企业甲与企业乙计划于2006年8月30日合作开发住宅楼,双方商定,由甲出地,乙出资金,并约定建成后以土地价值和企业乙实际投入的资金额确定分配比例。
该土地已经达到七通一平的开发程度,双方约定如果企业甲再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