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起诉书范文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欠债不还起诉书范文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欠债不还起诉书范文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因此,使用合法手段申请贷款,由于本身不具有欺骗性,不满足贷款诈骗罪的客观要件,所以无论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无法归还贷款,还是事后产生非法占有目的,以欺骗手段逃避归还贷款的义务,都不能认定为贷款诈骗罪
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案号:
莫检刑不诉[xx]4号)中,行为人取得贷款是通过合法途径、合法手续办理的合法贷款,资金用途也按照合同约定,只是在无法归还贷款时,选择了离开本地,无法联系,但这既___明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又不满足贷款诈骗罪的客观构成,故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二、使用欺骗手段申请贷款后,因意志以外原因无法归还贷款,一般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最高______《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___中明确指出:
对于合法取得贷款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到期没有归还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
对于确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为不具备贷款的条件而采取了欺骗手段获取贷款,案发时有能力履行还贷义务,或者案发时不能归还贷款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经营不善、被骗、市场风险等,不应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
对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虽然使用欺骗手段取得贷款,但并不意味着行为人主观上一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不能归还贷款是意志以外的原因,说明行为人想归还贷款,但因为经营不善等问题导致确实没有能力还款,即行为人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不应构成贷款诈骗罪。
由此也可以得出,不论是通过欺骗手段还是通过合法手段取得贷款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如经营不善等,而非存在抽逃、转移资金等手段导致公司破产等情况,导致无法归还贷款,一般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认定。
在邵东县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案号:
邵东县院刑不诉[2018]156号)中,被不起诉人潘某某使用假房产资料到银行申请办理贷款手续,取得贷款后,到期无法归还,并变更手机号、躲避银行催收。
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很可能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然而,在实践中,确实存在事后产生不想归还贷款的想法,并变更手机号、躲避银行催收,但这种行为往往属于逃债的行为,不一定属于非法占有目的。
在本案中,行为人潘某某申请贷款的目的是为了缓解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并且对中途转出的资金进行了合理解释,而未归还贷款时因经营汽车润滑油生意不善等意志以外的原因。
故检察院不能认定被不起诉人潘某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同时,因被不起诉人潘某某在申请贷款时提供了保证人,银行也已通过民事判决胜诉,即具有挽回损失的可能性。
最终,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以欺骗手段申请贷款后,先合法使用贷款再采取欺骗手段不归还贷款,一般不认定为贷款诈骗罪
这种情况其实与第一点具有相同之处,即贷款诈骗罪犯罪构成要求行为人在实施欺骗行为之时(或之前)便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若在申请贷款时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仅是因为不具备贷款条件而采取了欺骗手段,但将贷款使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期间也并未通过隐瞒账面、抽逃资金、假破产等行为恶意逃避归还义务,即不能假借合法经营之名,行携款潜逃之实,则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
四、以欺骗手段申请贷款后,出现全部用于挥霍或携款逃匿等行为,则应认定为贷款诈骗罪
根据最高______《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___中,将下列情况认定为金融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上述行为之所以能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因为行为人在获取资金后,立即实施了携款逃匿、挥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行为,而这些行为往往足以反映出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的主观具备非法占有目的。
结语:
对事后无法归还贷款行为的定性,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及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认定方法,同时包括实行行为是否具有欺骗性等。
若行为不具有欺骗性,或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在实行行为之后,则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
但即使行为具有欺骗性,也并不必然构成贷款诈骗罪,需要根据事实、证据,进行多方面论证,只有满足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才能认定构成本罪
借款不还起诉书
原告:
***
性别:
*****年*月*日出生,汉族,
___号码:
*********************
现住**********************,手机:
************固话:
**************被告:
***********
*****年*月*日出生,汉族,职业:
**
**************
现住******************,手机:
****************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元,和到期未归还借款的两年利息************元;
2、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年***月**日,被告因其丈夫需要资金,向原告借***元人民币,约定还款日期为***年年底,并出具借条一张。
还款日期到期后,被告未及时归还借款。
****年初,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说其手头没有钱无法按时归还借款;
****年期间原告多次催讨未果。
****年年初至四月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态度一次比一次恶劣,还恶言对待。
之后被告电话也不接,即使接通也匆匆挂掉。
故根据《中华人民___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贵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认为:
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依法应当承担还本付息义务。
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现向贵院提起诉讼。
此致
********___
起诉人:
***年**月**日
那需要看看他欠你多少钱,他有没有还款能力?
借钱给别人,说明你很信任他,相信他会还钱或能说出让你理解不还钱的理由。
四年不还你,你只能是用钱认识了一个人,认了,不要交往了!
供参考
离婚债务起诉书范文
刘×
×
,女,汉族,×
年×
月×
日生,住×
市×
区×
路×
号×
房,电话:
……
被告:
李×
,男,汉族,×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李×
由原告抚养,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每月3000元。
三、×
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
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
日到×
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
日生下儿子李君。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
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
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___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
做家务、照料老人、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
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
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
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
区人民法
X年X月X日
谢谢!
欠债不还是可以起诉的,别管它过了多少年,时间长短只是牵扯到诉讼时效问题,多数情况下聪明的律师总是有办法解决的。
本案我们需要探讨以下几个问题:
(一)诉讼时效:
xx年10月1日生效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向___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
”
xx年的借款,你在xx年10月让欠债人重新打了欠条,视作你“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欠债人签字认可,视作“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所以不管是根据原来《民法通则》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还是根据现行《民法总则》规定的3年诉讼时效,本案诉讼时效问题都已得到了解决。
(二)约定利息:
《最高___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___应予支持。
xx年10月的欠条,约定了利息,欠债人签字认可,是有效的,只要约定利率不超过24%,是受法律保护的。
(三)还款时间:
欠条中未约定具体还款时间,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还款,可以先写一“还款通知”,规定一个明确的还款时间,让欠债人签收,这样就把还款时间确定了。
(四)诉讼准备:
如果在约定的还款时间,欠债人未按期如数还款,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
有了欠条和“还款通知”,写好起诉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是你父或母,受委托人是你本人或律师),就可以起诉了。
综上,欠债不还快十年了,可以起诉。
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作代理人,具体诉讼事务完全交由律师代为办理,诉讼程序由律师具体参与,省心省力,也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诉讼风险。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___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___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___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___申请强制执行。
那么怎么做才能让诉讼更有保障?
一、他人借钱不还怎么办如果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
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一)欠条
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二)人证
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三)对方财产证据
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
依《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
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
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
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权。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
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本文版权归有事找律师所有
一、欠债不还可以判刑吗
欠钱不还属民事行为,一般不会因此而构成刑事犯罪,也就不会坐牢。
除非你确有能力归还而拒不执行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的,或在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你故意暴力抗拒等。
此外,法院可能因为你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而对你人身采取司法拘留,最长可达15天。
二、欠钱不还怎么办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
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___申请支付令:
债务人在收到___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___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___申请强制执行。
可见向___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
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___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谢谢。
刑法解释: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概念:
指对___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___的“判决、裁定”,是指___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___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构成要件
犯罪客体:
___的正常活动。
客观方面:
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___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罪主体:
负有执行___判决、裁定义务的人。
主观方面:
故意。
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况
①、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②、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___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③、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___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④、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⑤、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313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提问者的描述,债务已经被法院判决确认,债务人有能力偿还而拒偿还的情形下,是不会坐牢的,要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需知:
借钱需谨慎,借条要打好。
(图片网络)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