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车险理赔难与消费者保护的研究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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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车险理赔难与消费者保护的研究Word下载.docx

16世纪时,英国商人从外国商人手里夺回了海外贸易权,积极发展贸易及保险业务。

到16世纪下半叶,经英国女王特许在伦敦皇家交易所内建立了保险商会,专门办理保险单的登记事宜。

1720年经女王批准,英国的“皇家交易”和“伦敦”两家保险公司正式成为经营海上保险的专业公司。

机动车辆保险产生于19世纪末,世界上最早签发机动车辆保险单,是1895年由英国“法律意外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费为10英镑到100英镑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单,但汽车自燃险可以在增加保险费的条件下加保。

而国外机动车辆保险的真正发展,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方面是,汽车的普及使道路事故危险构成一种普遍性的社会危险;

另一方面则是,许多国家将包括汽车在内的各种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列入强制保险的范围。

因此,做为包含责任险与财产险的综合性险种,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在全球成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保险业务。

我国机动车保险经历了多次曲折,在50年代建国后不久就由人保开办过汽车保险,但1955年就停止了;

70年代中期从承保各国驻华使馆的汽车开始又恢复了车险;

1983年11月,人保将汽车保险改为机动车保险;

1985年我国首次制定了机动车保险条款。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的机动车数量也在呈井喷式攀增。

2007年公布的数据是全国汽车总量为5696.8万辆,而到了2010年则达到了8536.5万辆。

平均每年百分之十的增长率为保险行业创造庞大的市场规模。

目前,机动车辆保险已成为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最大的险种,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的骨干险种,其业务量占财产保险的一半以上。

经济补偿功能是保险的立业之基,最能体现保险业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

车险做为保险行业的一个险种,也应起到其固有的作用,如有利于增强社会防灾防损的意识,减少损害损失等等。

但事与愿违,车险理赔的投诉率却与汽车市场一样年年增加,居高不下。

客户不满意,抱怨价格高、理赔难、服务差。

而保险公司也是满肚苦水,高投入、高成本、高消耗、低效率和相同的发展盈利模式,带来的结果是高赔付率和行业亏损。

汽车保险业务经营的好坏,不仅事关保险公司自身的经济效益和发展,也影响到保险职能作用的发挥及社会效益的实现,对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如何借鉴国际上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先进经验来改进我国传统的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服务成本,特别做为解决投诉率重中之重的“理赔难”已成为摆在我国汽车保险从业人员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而车险理赔难形成的原因较为复杂,解决这一问题难度也比较大,需要立足当前同时着眼长远,统筹规划。

针对这种情况,我国保监会已于近期出台《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理赔服务质量的意见》,同时,为切实保证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扎实、稳步开展,研究制定了《关于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的工作方案》,从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工作原则、重点措施、工作机制、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等方面,对如何做好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划和部署。

现就目前车险理赔问题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阐述下我个人观点。

B.弱势群体——消费者输在了信息透明度上

1.被保险人的公众性

我国的汽车保险的被保险人曾经是以单位、企业为主,但是,随着个人拥有车辆数量的增加,被保险人中单一车主的比例将逐渐增加。

这些被保险人的特点是他们购买保险具有较大的被动色彩,加上文化、知识和修养的局限,他们对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车辆维修等知之甚少。

另一方面,由于利益的驱动,检验和理算人员在理赔过程中与其在交流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障碍。

2.损失率高且损失幅度较小

汽车保险的另一个特征是保险事故虽然损失金额一般不大,但是,事故发生的频率高。

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投入的精力和费用较大,有的事故金额不大,但是,仍然涉及对被保险人的服务质量问题,保险公司同样应予足够的重视。

另一方面,从个案的角度看赔偿的金额不大,但是,积少成多也将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3.标的流动性大

由于汽车的功能特点,决定了具有相当大的流动性。

车辆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时间不确定,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拥有一个运作良好的服务体系来支持理赔服务,主体是一个全天候的报案受理机制和庞大而高效的检验网络。

4.受制于修理厂的程度较大

在汽车保险的理赔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是修理厂,修理厂的修理价格、工期和质量均直接影响汽车保险的服务。

因为,大多数被保险人在发生事故之后,均认为由于有了保险,保险公司就必须负责将车辆修复,所以,在车辆交给修理厂之后就很少过问。

一旦因车辆修理质量和工期,甚至价格等出现问题均将保险公司和修理厂一并指责。

而事实上,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项下承担的仅仅是经济补偿义务,对于事故车辆的修理以及相关的事宜并没有负责义务。

[2]

5.道德风险普遍

在财产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是道德风险的“重灾区”。

汽车保险具有标的流动性强,户籍管理中存在缺陷,保险信息不对称等特点,以及汽车保险条款不完善,相关的法律环境不健全及汽车保险经营中的特点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漏洞,给了不法之徒可乘之机,汽车保险欺诈案件时有发生。

6.弱势群体维权难

当前,车险理赔服务仍然远远满足不了社会需要,理赔服务中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突出表现在:

无理拒赔、惜赔吝赔、恶意拖赔、理赔服务质量不高等方面。

要开展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需充分发挥政府监管、公司管控、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作用,形成多方参与、多方配合、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的局面。

而这些都不是消费者所能承担及运行的。

C.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汽车理赔服务的模式及其利弊分析

一、我国的目前的理赔服务模式

由于机动车辆具有流动性的特点,要求保险公司在经营,特别是在提供服务方面要建立和完善与机动车辆特点相适应的服务体系或者服务机制,做好机动车辆出险后的处理工作。

这种服务体系或机制主要是围绕在保险车辆出险后及时的援救、查勘、定损和修复方面,同时,还包括处理涉及第三者责任的案件。

目前,我国较为成熟和流行的模式是以保险公司自主理赔为主导的理赔服务模式,其特点为:

1.各自建立自己的服务热线,对被保险人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通过热线接受报案。

2.各自建立自己的查勘队伍,自身配备齐全的查勘车辆和相应设备,接受自身客户服务中心的调度和现场查勘定损。

3.各自建立自己的车辆零配件报价中心,针对车险赔付项目所占比重高,对车险赔付率和经营利润影响大,同时又是最容易产生暴利的零配件赔款,各家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组织专人从事汽车配件价格的收集、报价和核价工作。

4.查勘定损的某个环节或服务辐射不到的某个领域才交由公估公司、物价部门、修理厂、调查公司等外部机构去完成。

二、目前我国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利弊分析

1.自主理赔。

即由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负责事故的检验和损失理算。

这种方式在我国保险业发展初期曾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明显带有一系列特定历史时期的烙印。

随着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加入WTO以后,全球经济一体化对中国产生了巨大影响,国际上先进的理赔估损方法和理念不断传人国内i被保险人的保险消费意识也不断提高,这种模式的弊端便日益凸现出来,主要表现在:

(1)资金投入大、工作效率低、经济效益差。

对于保险公司自身来说,从展业到承保,从定损到核赔,每个环节都抓在手里,大而全的模式造成效率低下。

庞大的理赔队伍,加上查勘车辆、设备的相应配置,大量的人力、物力处理烦琐的估损理赔事务,导致其内部管理和经营核算的经济效益差,还常常出现业务人员查勘看不过来、估损定不过来、材料交不过来的不正常现象。

这种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性与我国保险公司要做大做强、参与国际竞争,培养核心竞争力、走专业化经营道路的要求相比,是不相适应的。

(2)理赔业务透明度差,有失公正。

汽车保险的定损理赔不同于其他社会生产项目,其涉及的利益面广、专业性强,理算类别多,这就要求理赔业务公开、透明。

保险公司自己定损,就好比保险公司既做“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对于被保险人来说,意味着定损结果违背了公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对于这种矛盾,即使保险公司的定损结论是合理的,也往往难以令被保险人信服,导致了理赔工作中易产生纠纷。

尤其是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这种弊端就愈加突出。

2.物价评估。

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物价部门强制定损。

这种方式用得比较少,因为保险双方当事人都不认可、不欢迎。

中国保监会也曾发文予以抵制。

3.保险公估。

即由专业的保险公估公司接受保险当事人的委托,负责汽车的损失检验和理算工作,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这种做法的好处有:

(1)可以减少理赔纠纷。

由没有利益关系的公估人负责查勘、定损工作,能够更好地体现保险公司合同公平的特点,使理赔过程公开、透明,避免了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防止以权谋私。

(2)完善了保险市场结构。

由专业公司负责查勘、定损工作,能够更好地体现社会分工的专业化,同时可以促进保险公估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保险市场结构。

(3)可以促进保险公司优化内部结构,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由于保险公司是按实际发生的检验工作量向公估公司支付检验费用的,因此能更如实反映经营的真实情况,避免保险公司配备固定的检验人员和相关设备可能产生的不必要的费用开支和增加的固定经营成本。

D.国际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模式及特点

国外专业从事车险理赔服务的机构数量较多,而且分工很细。

保险公司与外部机构基于各自的利益,为达到使客户满意这一共同目的,特别重视相互之间的合作.他们既各司其职,又特别注重信息、资源的共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查勘、定损环节方面的合作

查勘、定损工作作为理赔服务的第一环,实际上也是保险公司对案件是否赔偿、赔偿多少的第一关,它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理赔案件的数量、结案的速度、社会影响、晶牌效应等诸多方面,所以,保险公司都非常重视这一环节。

为了应付大量繁琐的查勘、定损工作,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险公司普遍采用了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的模式。

二、信息技术开发环节的合作

1.提高查勘调度的合理性和时效性。

美国第四大车险经营公司Progressive公司,采用GPS定位技术确定查勘人员位置,通过智能排班系统,查勘人员在很短时间内被派到出险现场,另外,通过电脑网络,查询修理厂的排班情况,及时为客户提供送修服务。

2.提高查勘定损的准确性。

德国安联集团一直使用Audatex系统(现属于美国ADP公司),近期还使用Glassmatix估损系统,保证了车险理赔的规范、透明

3.提高接报案的及时性和方便性。

日本安田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在车险理赔中使用24小时工作的事故受理报告系统,该系统与全国各地的14个理赔中心及全国252个理赔终端的远程计算机系统对应,客户从任何理赔终端都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处理结果,并在7日内得到赔款。

4.提高查勘定损效率。

在我国的台湾地区,车险理赔已经开始启用远程定损系统,通过因特网传送,实现保险公司定损员既可以当场定损,又可以进行网上远程定损,客户和修理厂还可以上网查询定损结果和配件价格、甚至购买配件等功能。

三、提供多样化服务环节方面的合作

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是现代车险理赔的一大特点,其中,衍生服务已成为竞争的主要手段。

在这方面做得最好的当属美国。

作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市场,美国保险公司与银行、电信、医院、警署、维修厂、玻璃店、救援公司、急救中心等外部机构的合作非常普遍。

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美国还出现了一种专门为汽车保险公司做损余处理的公司。

大量专业机构的存在不仅提高了保险业的总体水平,而且促进了保险保障质量的提高和保险服务成本的降低。

E.国内外车险理赔对比后的结论

一、我国保险市场环境的变化对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变革要求

(一)政策和法律环境的变化

监管机关加大保险市场开发力度,保险市场空前活跃。

随着我国加入WTO,中国保险市场已面临着全面开放的压力。

为迎接这种挑战,实施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把中国的保险业做大做强,中国保监会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措施,保险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保险主体迅速增加,保险公司的经营区域也全面开放,车险条款费率制度的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保险中介机构更是犹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借鉴国际经验,在更高层次上加强保险公司与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发展业务合作关系成为中国保险业提高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今年2月15日,中国保监会召开了“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会议。

会议上明确提出了要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的车险理赔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并对2012年综合治理工作做出四个阶段的具体部署。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负责人就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是准备部署阶段(2012年2月~3月),主要是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全面部署综合整治工作。

二是集中治理阶段(2012年4月~12月),主要是建基础制度、机制、规范和标准;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宣传、排查、清理、检查工作,严查重处一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坏的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的案件;

加大对查处情况的披露。

三是总结深化阶段(2012年底~2013年1季度末),主要是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深层次问题,深入推进综合治理工作,探索建立治理车险理赔难的长效机制。

四是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2季度~2014年末),主要是创建诚信为本的行业文化,改善行业形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同时也向行业发起《加强和改善车险理赔服务倡议书》,倡议各级财产保险机构:

树立科学的经营理念和服务意识;

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和完善考核机制;

进一步推进理赔服务标准和规范的化建设;

加强理赔服务基础建设,加快推进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建设,提高车险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竞争环境的变化

1.保险人供给主体空前增加,竞争压力加大。

保险公司区域性经营实际上已名存失亡,跨区域抢单跑单现象十分严重。

另外分支机构批设放松,使得原被限定在一定区域经营的保险公司,纷纷在全国各大、中城市设立机构,保险市场的竞争已达到白热化。

费率大幅下降,利润大幅下滑,车险经营很容易出现大面积亏损。

  2.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明显滞后于承保,多数保险公司内部提倡与中介机构合作。

随着保险市场中供给主体的增加,将会出现这样一种状况:

无论是新成立的保险公司还是新进入的外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运作初期由于成本等硬约束,都不可能自给自足的配备与其承保的标的相应的专业理赔人员;

由于新的供给主体的增加,原有的保险公司利润下降,从而使其所拥有或储备更多的理赔人员变得不经济;

新的供给主体将使原已不足的合格理赔人员更加稀缺,使用、储备理赔人员的成本上升,理赔人员的流动性加大。

当承保业务迅速发展以后,理赔工作不配套往往会影响保险业的发展。

实践证明,像过去那样单纯依靠保险公司内部的理赔人员处理理赔案件,已经满足不了日益发展的理赔工作的需要。

理赔与承保的不同步发展,成为保险公司为提高经济效益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借鉴保险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强与中介机构的相互合作,日益成为众多保险公司的制度性安排。

  3.消费者对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

我国已经开始进入汽车工业时代,汽车已成为社会经济及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们对汽车的消费越来越普遍,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

保险公司为了车险业务的发展,也把满足投保人的服务需求,作为竞争的重要手段。

只有在同等的成本条件下,提供比竞争对手更好的保险服务,才能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社会分工日益专业化,为保险公司降低交易和服务成本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二、发展我国车险公估业的对策

(一)加强车险理赔监管制度建设

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月底出台《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控制机制、资源配置、人员培训、数据真实性等方面,明确公司在车险理赔管理中应达到的基本管理要求,促进财产保险业提高服务能力,夯实理赔服务基础。

2.另于6月底下发的《车险理赔管理及服务质量监管和评价指标体系》,将同时确定试点地区,今年年底前通过车险信息平台试运行。

目的是统一评价重点指标、规范评价口径和标准,科学评价财产保险公司理赔服务质量、效率及客户满意度,督促保险公司将投诉率、客户满意度纳入服务考核体系中,把消费者对保险的认可度、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标准。

3.是着手研究将财产保险公司理赔服务基础建设和及时有效满足理赔服务需要等情况,作为分支机构准入及交强险、商业车险等险种经营许可的重点考虑因素。

四是加强对财产保险公司理赔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投诉处理、服务测评等情况的监测,建立向重点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通报的制度,强化公司法人约束。

  

(二)顺应市场变化,满足市场需要

  机动车辆损失与其他保险损失相比存在金额相对较小的特点,所以,从经营角度看,保险公司能够支付的检验费用有限。

公估公司在收费方面切勿“狮子大开口”,而应当以专业和优质服务获取较大的业务量,通过较大的业务量来降低成本和收费。

否则,其结果只会迫使保险公司不得不以本公司的内部力量进行检验。

  (三)提高服务水平,拓宽服务领域

  为了更好地拓展市场,公估公司之间应注意加强合作与交流,应在以下方面为保险公司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1.研究如何降低修理成本。

公估公司应通过日常的公估定损,对在我国使用较广的几种主导车型的事故发生概率、损失和修理费用等方面进行统计、分类和研究,并通过修复各种碰撞试验车辆和实际事故受损车辆,来确定汽车的受损程度和可修复性,从中找出最适当的维修方法,然后将这些研究成果提供给各修理厂家并向委托人公开。

  2.形成修理零配件的报价体系。

目前,我国汽车修配市场,汽车零配件价格较为混乱,正厂件和副厂件价格相差数倍,保险公司和车主难以准确区分各类零配件的等级,使修车质量得不到保证。

为此,公估公司应加强与各汽车商及其零配件商的联系和沟通,对零配件的价格和零配件供应商的相关情况进行收集和整理,并及时颁布,形成高效、准确的零配件报价体系。

  3.制定修理费的工时定额。

在零配件价格确定后,如何准确确定人工费用将直接关系到修理成本。

公估公司应与当地的汽车维修协会联系、沟通,结合当地的人员工资水平、费用水平和修理厂的等级,共同制定修理费的工时定额,为确定汽车修理的人工费用提供价格依据。

  (四)培养专业人才,注重职业道德

  车险公估是一个具有较强专业性的工作,公估人员应具有必要的机动车辆维修专业知识、保险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医学知识、相当的表达能力、谈判技巧,同时更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在我国,车险理赔领域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缺乏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经常出现理赔人员被修理厂或者被保险人收买,与其串通,损害保险公司利益的现象。

所以,公估人能否树立良好的信用是公估人制度存在和发展的另一个关键因素,甚至可以说是决定性因素。

  (五)注重技术支撑,打造专业品牌

  车险公估不同于其他财产保险公估。

车险公估的标的物单一,但品牌繁多,车辆损失核定和零配件价格复杂,出险率高、流动性强、出险地点不确定,第三者责任事故频繁、事故医疗费用审核、伤残等级的认定事宜多,导致车险理赔工作量大,投入资金多,经营成本高,使机动车辆保险的理赔成为保险业运用高技术手段的试验田。

目前,利用IC卡及其技术支持系统进行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利用电脑进行远程核保核赔的先进技术在我国已开始推广。

车险公估公司要努力推进和完善这些新的技术手段,提高车险公估的技术含量,保证保險公估的专业品质,增强公估业的竞争力。

  (六)提升管理水平,使效率效益并重

车险是个精细管理化险种,风险小且相对稳定,可控性大。

必须不断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才能取得良好的效益。

公估公司应在车险理赔管理方面多做总结和交流,形成自己的管理特色和优势。

(七)坚持原则,依“法”理赔

汽车理赔工作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

在赔偿处理过程中,特别是在对汽车事故进行查勘工作过程中,必须提出应有的要求和坚持一定的原则。

1.树立为保户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在整个理赔工作过程中,体现了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作用。

当发生汽车保险事故后,保险人要急被保险人所急,千方百计避免扩大损失,尽量减轻因灾害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时安排事故车辆修复,并保证基本恢复车辆的原有技术性能,使其尽快投入生产运营。

及时处理赔案,支付赔款,以保证运输生产单位(含个体运输户)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在现场查勘,事故车辆修复定损以及赔案处理方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即严格按条款办事,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灵活处理,使各方都比较满意。

2.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

保险人是否履行合同,就看其是否严格履行经济补偿义务。

因此,保险方在处理赔案时,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按条款办事,该赔的一定要赔,而且要按照赔偿标准及规定赔足;

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不滥赔,同时还要向被保险人讲明道理,拒赔部分要讲事实、重证据。

要依法办事,坚持重合同,诚实信用,只有这样才能树立保险的信誉,扩大保险的积极影响。

3.坚决贯彻“八字”理赔原则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是保险理赔人员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是保险理赔工作优质服务的最基本要求。

(1)主动:

就是要求保险理赔人员对出险的案件,要积极、主动的进行调查、了解和勘察现场,掌握出险情况,进行事故分析确定保险责任。

(2)迅速:

就是要求保险理赔人员查勘、定损处理迅速、不拖沓、抓紧赔案处理,对赔案要核的准,赔款计算案卷缮制快,复核、审批快,使被保险人及时得到赔款。

(3)准确:

就是要求从查勘、定损以至赔款计算,都要做到准确无误,不错赔、不滥赔、不惜赔。

(4)合理:

就是要求在理赔工作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按条款办事。

在许多情况下,要结合具体案情准确定性,尤其是在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过程中,要合理确定事故车辆维修方案。

理赔工作的“八字”原则是辨证的统一体,不可偏废。

如果片面追求速度,不深入调查了解,不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盲目结论,或者计算不准确,草率处理,则可能会发生错案,甚至引起法律诉讼纠纷。

当然,如果只追求准确、合理,忽视速度,不讲工作效率,赔案久拖不决,则可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损害保险公司的形象。

总的要求是从实际出发,为保户着想,既要讲速度,又要讲质量。

F.后记

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汽车保险业务在整个财产保险业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美国汽车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总保费的45%左右,占全部保费的20%左右。

亚洲地区的日本和台湾汽车保险的保费占整个财产保险总保费的比例更是高达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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